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sodu>第八十四章 四位元帅
  李贞嘴上说不信,可很快就被打脸了,这滁州的厨房,还真能吓死人!

  不说别的,光是做饭一项,就够惊人骇目的。

  最初张希孟计算,一个士兵一天要一斤粮,可事实上从来没有低于一斤二两,甚至最近达到了一斤半。

  真是没有办法,春耕正忙,老朱又推行了屯田,从朱元璋以下,都要开垦荒地,种植粮食。

  劳动量上来了,吃的跟不上,那可是要死人的。

  因此每天的标准是一斤半粮食,如果换成二两的馒头,就是十二个(十六两一斤)。

  后世的人,零食点心一堆,尤其是油脂和糖类,要多少有多少,一顿能吃两三个馒头,就算是大饭量了。

  可是在元末,一顿能吃十几个馒头的狠人都所在多有。

  这点食物,也就勉强吃个七分饱罢了。

  好在军中买卖公道,能从百姓那里弄到充足的青菜。偶尔也会发动士兵,打猎捕鱼。再有军营之中,也有鸡鸭鹅狗养殖,总算是隔三差五,能吃到一点肉蛋,可以滋补身体,不至于过度劳累而造成损伤。

  为了士兵的一口吃的,张希孟都挖空心思了,他甚至想在军中推广牛奶,不过很快就放弃了,一来士兵不爱喝这玩意,二来他也弄不到那么多牛。只能退而求其次,弄了些黄豆黑豆,给士兵喝豆浆。

  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,养人不过肉蛋奶,谁敢拦着不许吃,就跟他不共戴天!

  李贞目睹的就是这么一幅壮观的图景,他以往见过最大的场面,也不过是上百人的婚宴。

  可是在这里,要供应几千人的伙食。

  别的不说,煮米饭的大锅,几乎能在里面游泳。

  一次能煮两百斤的大米,光是这么大的锅,就有几十个之多,下面烧着火,上面冒出白气,弄得一大片云雾缭绕,跟进了仙境似的。

  再看那边,一筐一筐的蔬菜,就往锅里倒。

  负责厨房的老兵,抓起盐罐子,大把大把撒盐。

  干活出汗多,盐是必不可少的。

  李贞看着挥汗如雨的炊事兵,当真是开了眼界。

  一罐子盐,如果省着点,可以够他们一家吃一年的,在这里,一顿饭就要倒进去十罐八罐的。

  这哪是吃饭啊?

  简直就是烧钱!

  他还真说对了,的确是在烧钱。

  “姐夫你看,这个厨房只是供应城里的三千士兵,还有一些民夫……在咱的手下,可是有三万多人哩!”

  “多少?”

  李贞简直目瞪口呆,这么多还只是十分之一?重八啊重八,你到底有多的力量啊!你可真是出息了!

  在大堂上聊多少兵马,那就是个数字,可是面对着眼前的米山,馒头山,李贞彻底明白了,自己这个小舅子,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放牛娃了。

  “那个……我刚才鲁莽了,这么大的厨房,哪是我能管得了的!我,我还是别丢人了。”

  李贞推辞,反而让朱元璋黑脸了,他只是想让姐夫领教一下,却不是要吓唬姐夫。再说了,身为至亲,让姐夫管点事情,那也是情理之中。

  “谁也不是生来就什么都会的,姐夫你只管干着,一边干一边学,很快就能入手的。”

  张希孟跟在后面,也笑道:“米面粮油是从仓库出的,这边只要给将士们做熟了就好。”

  李贞把脸色一沉,凝重道:“俺虽然不懂军中的事情,可民以食为天,更何况是领兵打仗的猛士?俺今年也到了半百之年,经过了不少红白事情,别看小小的一个灶台,里面可大有干系。这么多人,从每个人嘴里挖一点出来,天长日久,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!”

  李贞算是老来得子,如今的他已经过了五十岁,比朱元璋足足大了一倍。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。

  原本朱元璋只是想让姐夫有点事情做,可听他讲的这番道理,朱元璋觉得自己还真选对了人。

  “姐夫,你别推辞了,这事非你莫属!”

  张希孟在旁边不由得点头,老朱的这个姐夫,在史书上的评价都是极好的。哪怕大明立国之后,他也十分节俭,老朱赏赐衣服,他也舍不得穿,只是穿缝补过的,还总是给家人讲昔日务农的艰辛。

  可以说他把李文忠教的很好,只不过老爷子走得有点早,没好好教孙子,让那个兔崽子把李家的好名声都给丢光了。

  “主公,要不这样吧,先试几个月,看看成果如何?”

  朱元璋点头,“就按先生的意思。”他又对李贞道:“姐夫,你可不许推辞了。”

  李贞怔了怔,总算咬着牙道:“成,你就放心吧,姐夫不会给你丢人的!”

  李贞还真不是随便乱吹……他有经验,又是个地地道道的日子人。

  自从掌握了厨房之后,李贞是一心丰富将士的餐桌。

  如何用最少的钱,办最多的事儿,这可是一门大学问。

  李贞发现军中有豆浆喝之后,立刻就来了主意。

  他四处采购黄豆,豆浆,豆腐,千张,豆干,甚至连素鸡都弄出来了。

  剩下的豆腐渣又是顶好的饲料,李贞用菜金买了几十头小猪养着,等过年的时候,杀猪吃肉。

  还有,小老头带着大家伙建鸡舍,挖鱼塘,在军营周围种菜,下河挖莲藕,上山采蘑菇……总而言之,李贞竭尽全力,让士兵吃得好,吃得饱!

  张希孟都觉得他上辈子或许是仓鼠成精,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强烈的收集癖!

  各种山野菜,吃叶的,吃茎的,吃根的,分门别类,一丝不乱,有的晒干了存起来,有的腌成咸菜。

  自从李贞到来之后,餐桌上的咸菜种类明显上去了,大家伙都忍不住啧啧称奇。

  “姐夫当年可是一身的好厨艺,乡下每逢婚丧大事,都请他过去掌勺,张罗席面。咱那时候最愿意跟着姐夫去,不光能饱餐一顿,主人家不愿意要的东西,还能带回来点,一家人就能美美吃一顿……”老朱憧憬着少年岁月,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,很是向往。

  张希孟翻了翻白眼,那是别人不要的吗?

  搞不好是偷来的知道吗?

  很显然,张希孟不敢揭穿老朱。

  而且在极度的生存压力之下,真的不能太奢求什么。

  “主公,咱们收缴的浮财和粮食,足够撑到夏粮丰收,有这一季粮食撑着,咱们就不用担心挨饿了。情况只会越来越好,老百姓也会吃饱穿暖,蒸蒸日上的。”

  朱元璋点了点头,“但愿如此吧……咱是真想把滁州经营好了,这就是咱们的根啊!”

  老朱发出了如是感叹,却不是无病呻吟。

  因为没有稳固根据地的后果,一再出现。

  最新的例子就是彭早住!

  想当初他跟父亲彭大逃到了濠州,靠着郭子兴庇护,寄人篱下。

  好容易击败了贾鲁,彭大何等意气风发!

  兵马过三万,称鲁淮王,兵取泗州和盱眙,所过之处,抱头鼠窜,那种生机勃勃,万物竞发的境界,犹在眼前。转眼之间,同赵均用火并,彭大受伤身死。

  泗州之地,竟成了彭家父子的葬身之地吗?

  就在这个时候,一支兵马,从天而降,徐达领着五百人,前来面见彭早住。Χiυmъ.cοΜ

 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,如今却是连一年都不用,就情况逆转,天翻地覆!

  “彭少帅,我家上位派我过来吊唁大王……还让我带话,如果少帅愿意去滁州,他欢迎少帅南下。”

  彭早住比起前面差了许多,心气大不如前。

  “你家镇抚使有心了,只是赵均用这个贼,他害死了我爹,无论如何,我都要报仇雪恨!我跟他没完!除非有一个人头落地!不死不休!”

  徐达忍不住叹息,“少帅,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。现在死磕下去,只会把宝贵的兵力消耗殆尽……大家伙都是濠州红巾,一起跟元鞑子拼命。上位已经说过了,还请少帅务必不要迟疑,赶快领兵南下,休养生息。等恢复了元气,才好报仇雪恨!”

  徐达不断劝说彭早住。

  其实彭早住也有心离开,只是让他去投靠朱元璋,着实是太没有面子。

  他们父子得意忘形,急吼吼称王,现在落败了,却要去找昔日的九夫长,还让不让人活了?

  徐达深知朱元璋的心意,上位是想促成原来濠州红巾的联合,彭家无论如何不能弃之不顾。

  时间流逝,就在徐达几乎失去信心的时候,赵均用再度发起了攻击,双方鏖战,关键时刻,突然有一支元军出现在了彭早住的后方,一时间军心大乱,彭早住回天无力,兵马溃败!

  徐达领着五百人马,杀退了元军追击,趁机带着彭早住南下。

  此刻的彭早住也没有了选择,只能收拢残部,加起来也就几千人的规模,狼狈南下。

  他们距离滁州越来越近,竟然又有一支人马赶来。

  领兵的也是老熟人,俞、鲁、潘,三位昔日濠州的元帅,率领着几千残兵败将,追上了他们。

  凑在一起,问过才知道,原来他们跟孙德崖一起进军,遭遇了元廷兵马,打了打败仗,图谋淮安的计划失败了。

  孙德崖率领残部,奔着和州方向去了,这三人本想着跟孙德崖一起走,可偶尔听说朱元璋在滁州风生水起,兵马很雄厚。

  这三人就领着人马赶来了,很凑巧,碰上了少帅彭早住。

  昔日的四位元帅,一起来投靠老朱了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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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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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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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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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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