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元璋以为他知道错了,便冷笑道:“你说自己有爱惜百姓之心,如今百姓拥戴,齐声赞叹,市面平和,安居乐业,岂非咱的功劳?”
听到老朱自称“咱”,白敬恩的怒火又一次不可遏制。
竟然是这么个粗俗不堪的东西,你懂个屁的治理百姓?
不过是仗着拥兵自重,耀武扬威罢了。
自己到底是读了几十年的圣贤书,又入朝为官多年,岂能屈服贼匪?
“哼!尔为乱贼,天下之乱,皆是尔等之过,如今还敢邀功?”
“你!”
老朱勃然大怒,这还是人话吗?
天下大乱,是他的过错?
元廷倒行逆施,视百姓为草芥,几十年的压榨,百姓已经山穷水尽,开河变钞,元廷逼着百姓去死。
这才有活不下去的人们愤然一击,才有了遍地红巾!
如今却有人睁着眼睛说瞎话,把天下大乱的责任推到了自己身上,而且这还是一个读书为官的人?
莫非说你读书读的是颠倒黑白,当官当的是丧尽天良吗?
老朱压抑的怒火不可抑制,自己为了得到滁州,对人还是太过宽宏了,有些畜生,不杀不足以平心中怒火!
朱元璋向左右看看,就要下令。
这时候张希孟站了起来,他冲着朱元璋微微一笑。
“主公稍安勿躁,让我问几句,替主公剖断此人腹心。”
朱元璋黑着脸点头,“交给先生了。”
张希孟站起身,笑呵呵道:“白敬恩,我很好奇,数日之前,你肉袒出降,如果当时主公礼贤下士,给你天大的恩遇,请你不计前嫌,辅佐主公,治理地方,造福百姓……你会答应吗?”
白敬恩怔了怔,会吗?
平心而论,会吧!
毕竟如果真的想当大元朝的忠臣,大可以背城一战,又或者悬梁自尽,能留下书信,祈求朱元璋善待百姓,就已经算是有良心了。
可问题是朱元璋并没有善待他这位饱读诗书的知府大人。
他一番爱民之心,却被当做俘虏关押起来。
尤其可恨,竟然羞辱自己,说什么比自己更会治理百姓,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!
“我为大元忠臣,又怎肯屈膝贼人?”
听到了屈膝贼人,老朱越发生气,索性把头扭头一边,交给张希孟处理,懒得多看一眼,生怕自己控制不住。
张希孟倒是坦然,他不慌不忙道:“你反复说我们是贼人,这么说你是视元廷为正统了?”
白敬恩咬着牙,“大元皇帝,承天之德,席卷天下,一统八荒。我等皆为大元臣民百姓,只不过我乃忠臣,尔等为逆子!”
“哈哈哈哈!”
张希孟忍不住朗声大笑,“白敬恩,好一个大元忠臣!毕竟你虽然是汉人,但是能在元廷为官,也是人上之人,不光是你,还有你的家族,都过得很好吧?”
白敬恩一愣,什么意思?难道还要祸及家人?
不过他的家人并不在这里,你们打错了算盘!
他只是怒视,并不说话。
张希孟继续道:“元廷虽然是蒙古人入主中原,欺凌压榨汉人,江南百姓的一条命,不过是一头驴罢了!但在蒙古手下,到底有一群为虎作伥之辈,趋炎附势之徒,甘心充当走狗……尤其是在这个元廷人心尽失,天下豪杰并起的时候!”
“话又回到了最初的问题。”张希孟盯着白敬恩,再度问道:“如果最初主公待你如上宾,给你体面,给你权势,让你继续当人上人,你可是会摒弃元廷,改投主公?”
白敬恩咬着牙,咯咯作响,浑身颤抖,他忽然大吼,“小贼,你休要在这里胡言乱语,有死而已!你杀了我吧!”
张希孟哈哈大笑,一扭头,对着朱元璋道:“主公,事到如今,其实已经一清二楚……白敬恩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群人,说他们忠于元廷吧,他们也未必愿意替元廷去死。说他们可以拉拢吧,他们又自恃身份,想要继续当人上人,作威作福。怎么形容他们呢?”
张希孟斟酌了片刻,突然想到了一句话,忍不住笑道:“或许这就是一群矫情的贱人吧!”
张希孟此话出口,便是一直看着的罗贯中都瞪大了眼睛,好精辟的总结啊!
必须记下来,以后写书用得上!
朱元璋自然是大喜过望,小先生就是犀利!不过老朱稍微斟酌一下,似乎品味到了更深的东西。
“先生,咱出身低微,曾经是要饭的和尚,人家看不起咱,似乎也有道理。”
张希孟笑道:“主公,这岂止是有道理,简直是大大有理。论起来,咱们和元廷的仇,未必大过和这些高高在上的士大夫的仇啊!”
话音不高,却宛如惊雷炸响。
张希孟再次点破了要害。
元末的红巾军起义,自然有虎贲三千直抵幽燕之地,驱逐胡虏,恢复中华的意思在……但既然作为一场农民起义,天然就包含反对世家地主,要求均贫富,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在内。wWW.ΧìǔΜЬ.CǒΜ
而且在某种情况下,后者要远远比前者更重要!
白敬恩作为元廷的知府,地位身价比起李善长要高得多,李善长尚且经过了敲打,才一心配合老朱。白敬恩可是没有那么容易认可朱元璋,甚至干脆说,他们两个水火不同炉。
当然了,朱元璋也有可能挽回白敬恩的心。
那就是向宋江一样,动不动纳头就拜。高官厚禄,当成祖宗供着,保证荣华富贵……或许还能换来白敬恩的效忠。
不过他也未必实心实意,多半会指指点点,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。
朱元璋沉吟再三,反复思索,突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,他悟了!
刚刚还满腹的怨气,竟然消失了不少,他不再生气,只是觉得白敬恩可鄙可憎,是个十足的小人。
历史上,老朱在夺得天下之后,手下极度缺少文臣,就四处征召……恰巧有个叫夏伯启的人,叔侄都颇有贤名,老朱兴冲冲请他们出山做官,结果这对叔侄商议了一下,干脆把大拇指切断了。
瞧瞧吧,我们都是残疾人了,没法做事,用不着接受征召。
面对此情此景,老朱气炸了肺,他的狠劲也上来了,把叔侄提到了京城,发生了一个名场面:老朱质问夏伯启,天下动荡,你们叔侄在哪里?
如果带着老父一起奔波逃难,会不会搀扶老父?
如今天下太平了,你们在家乡安心教书,安然恬适,你们懂不懂什么叫做再生父母?
老朱的意思很明白,你们叔侄在战乱之中,如同浮萍一般,孤苦无依,愁苦交加。是朕统一了天下,给了百姓安康,你们才能苟延残喘到了今天。
朕为君父,对你们有再造之恩,让你们出来为官,是瞧得起你们。
你们却不愿意报答君父,宁可把手指头砍掉了,也不想当朕的官。
好啊,你们不愿意当官,不思报恩,那就不要活在世上。
老朱一气之下,把夏家叔侄都给砍了,又抄了他们的家。
这件事对老朱的打击非常大……他写进了《大诰》,还曾经质问群臣,离乱的年月,如果有侠士帮忙,百姓都会感恩戴德,永世不忘。朕打跑了元廷,一统天下,怎么就有那么多人,不知道感恩戴德?
难道是良心都被狗吃了吗?
彼时的老朱还有些迷茫,想不清楚其中的根源,但是却不妨碍他愈发憎恶官吏,遇到贪官污吏,绝不留情,不光要杀,还要剥皮实草,警示世人。
其实作为一个后来人,老朱的困惑很容易解释。
在灭元兴明的过程中,虽然老朱有大功于天下苍生,但是有一些依附在元廷身上的脏东西,不愿意承认老朱。
这不只是老朱出身卑微,更是因为他奉行的大多数政策,是倾向于小民百姓的。
而那些高高在上的士人比较了一下,貌似他们的日子比起元朝,似乎还有所不如了。
俸禄低了,休息日子少了,不能贪污,不能欺压百姓,动不动犯了错就要掉脑袋……这还能忍?
他们完全忘了在元朝的时候,他们只是卑贱的四等人,是元廷的走狗奴才。
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动物……在后世不也一样有一些脑子不清楚的人追忆着十里洋场,做梦要成为姨太太吗?
觉得那个时代才是最美好的!
幻想着风度翩翩的军阀,穿着笔挺整齐的呢子大衣,坐着进口轿车前来迎接她。
做这个梦的人,真应该了解一下,什么是古城杀妻案,看看女人活得多卑微!
“咱明白了,这养不熟的,终归是养不熟的!”老朱一咬牙,恶狠狠道:“将白敬恩带下去,明正典刑!从今往后,凡是愿意追随元廷的,咱都成全他!”
有士兵将白敬恩拖了下去,在这一刻,白敬恩终于惶恐了起来,他没有残害百姓,没有杀过人……你们不是讲究证据吗?凭什么没有真凭实据,就要杀他?
冤枉!
张希孟呵呵冷笑,像这种还念着元廷好的,就该随着大元朝一起入土才对……没了他们,照样治理国家,甚至会更好!
至于人才的缺口……如今进了城,办学堂的事情,也该提上日程了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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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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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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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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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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