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sodu>番外篇:爱钓鱼的老张
  西湖岸边的三进小院,楠竹茂盛,桂树飘香。

  这就是张希孟给自己选的养老的地方。

  他怕湿气重伤身体,又在地下建了两条地龙,到了秋冬之时,早早点起来,驱散寒气。至于房中的座椅之上,也都有狼皮垫子,火炉、火盆、汤婆子更是张家中秋之后的必备之物。

  似乎是当初冬月时候,几乎冻死在外面,越上了年纪,张希孟就越在乎养生,这也是他不愿意跟老朱做邻居的原因。

  平日里,张希孟还是有很多事情忙活的,比如早上的时候,吃个八分饱,然后扛着钓竿,去西湖边,坐到中午,不管有没有收获,就返回家中用饭,然后稍微午睡。

  等他爬起来,就开始写作。

  张希孟会翻阅很多书籍,头脑风暴,形成一套理论,然后再奋笔疾书,偶尔停下来深思熟虑,有时候为了一个关节,他会思考很长时间,三五天,甚至十天半個月。

  可一旦理顺了思路,他又会笔走龙蛇,一天上万字都很正常。

  张希孟此时撰写的书籍,名字就叫《华夏民族发展史》,大约可以理解成为大一统国家的形成。

  张希孟试图从历史当中,寻找经验,去解决当下大明朝面临的问题。

  此时的大明朝有什么问题吗?

  其实还是有的,就比如最近一段时间,一位年轻的进士,名叫蹇义,他就上书朝廷,希望加快行省建设,要广而推之,囊括天下。

  蹇义上书,竟然得到了诸如方孝孺、黄子澄等人的热烈响应,一时间到处都在讨论,大有排山倒海之势。

  只不过站在他们的对立面,依旧强大,其中就包括杨士奇,还有驸马胡俨,这两位坚决抨击蹇义,说他是虚耗民力,大而无当。

  但是蹇义同样据理力争,他认为现在虽然有很大困难,也不免反复,但关键是要推行下去,哪怕只有很短的时间,也会像秦始皇一统天下一般,形成惯例,此后就是绵延不绝的大一统。

  谁也无法逆转大势。

  如果不趁着现在去做,失去良机,日后的掣肘只会更多。

  是做秦始皇,还是做周天子?

  蹇义等人,甚至发出了灵魂拷问,直击朱标的软肋。

  “爹,您老人家能不能说说,这到底要怎么办?”张承天坐在小板凳上,看着老爹钓鱼,他还年轻,有点受不了这种愿者上钩的游戏。

  但是他也没有办法,刚刚从江西调入京城,在中书省当舍人,平时他就负责联络中书和朱标,遇到了紧要的事情,来讨教太师,也是理所当然。

  不然特意把他调进京城,又有什么意义呢?

  “爹,您老给我说说,蹇义和胡俨,到底谁更可信?”

  张希孟终于长叹一声,哂笑道:“你为什么要听这俩人的,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?”

  张承天脸苦下来,“爹啊,孩儿要是有您老的学识,能看透这么复杂的事情,我就不来这里麻烦您老了。这事情陛下也很困惑啊!”

  “陛下困惑,他大可以去问太上皇啊!”张希孟随口道。

  张承天更加无奈了,“爹啊,我师父什么水平,我最清楚了,去问他,他老人家只会说排除万难,一定要多建行省的。”

  张希孟笑道:“既然你知道是这么回事,为什么不谏言陛下?”

  “让陛下学太上皇啊!”张承天连忙摇头,“爹,您老又不是不知道,陛下和太上皇是两路人,自从您老避居西湖,太上皇去了宿州,去年孙相又致仕回乡,已经没人能弹压得住朝臣了。钱唐虽然继任首辅,但是论起权柄,已经大大不如。想要推行政务,难上加难。眼下这么个情况,实在是不能不请您老人家帮忙拿主意。”

  张希孟脸上含笑,丝毫没有意外。

  甚至他早就有所预料。

  “易经上面讲群龙无首,吉!现在的朝局,其实挺好的,比我那时候好!”张希孟说着,突然提起手里的钓竿,一尾鲫鱼,飞到了手里。

  张希孟大喜,“钓了这么多天,总算是开张了!”

  张承天险些哭了,现在才开张,您老人家忙活什么呢?这不是纯粹浪费时间吗?

  张希孟不管这些,钓上了一条鱼,他心情大好,也打开了话匣子……“其实我很乐见眼前朝堂的争论,不论是蹇义等人的主张,还是胡俨等人的反对意见,我觉得都有道理,也都是谋国之言。”

  张承天想哭了,“爹,您老就别和稀泥了,说点有用的吧!”

  张希孟正色道:“我说他们都对,可不是在和稀泥。其实他们讲的,正好是秦汉两朝的选择,非常有借鉴意义。”

  张承天想了又想,终于道:“爹,那您老能仔细说说不?”

  张希孟笑道:“我们常喜欢说打江山容易,守江山难。但是容易在哪里,难在哪里,就没多少人说的清楚了。始皇帝横扫六合,一统天下,从此之后,似乎大一统的格局就奠定了,再也没逃出这个框架。似乎华夏大地能够统一,功劳都在秦始皇身上,这么讲,其实并不公允。甚至有些欠妥当。”

  张承天低着头思索了一阵,突然道:“老爹,你的意思,秦朝是打天下,汉朝是守江山?其实汉朝比秦朝更不容易?”

  “至少需要相提并论,放在一起。”张希孟笑道:“秦朝一统天下,颁行郡县制,十几年的功夫,就造成了六国百姓,纷纷造反,这又是什么原因?是六国贵族反叛吗?”

  张承天的学问也不算太差,他很快摇头,“六国遗贵说到底还是顺势而为罢了,根子上还是六国百姓不喜秦法所致!”

  张希孟笑道:“为什么不喜秦法?”

  “为什么?”张承天怔了怔道:“秦法残酷严苛,老百姓受不了。”xiumb.com

  张希孟笑道:“是吗?我对你们兄弟要求也挺严格的,你们怎么就受得了?还有秦国百姓就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,他们怎么受得了?”

  “这个……”张承天被问住了,无奈道:“爹,您老人家指点。”

  张希孟一笑,“这有什么好困惑的,说白了,就是习惯了而已!”

  张承天大为惊讶,竟然这么简单?

  他愣了好一阵子,思忖再三,似乎真有道理啊!

  秦朝自从商鞅变法,到始皇帝统一天下,中间隔了多少年呢?

  一百三十五年!

  期间经历了六位秦王,算上始皇帝,足足七代人。

  你当秦人就那么喜欢商鞅变法吗?

  笑话,要是真的那么欢迎,商鞅也就不会死了。

  秦人也是反反复复,花了好长时间,才适应了秦法,爆发出一统天下的伟力。

  始皇帝统一天下,推行秦法,各地出现叛乱,甚至在始皇帝驾崩之后,推翻了秦朝……张承天反复思量,突然一拍大腿,惊呼道:“我懂了!”

  张希孟哼道:“你叫嚷什么?我还要再钓一条呢!”

  张承天可不管老爹钓鱼,自顾自道:“孩儿真的懂了,其实陈胜吴广起义,包括继之而起的项羽刘邦,应该视作对秦法的反扑,只不过上一次反扑,是商鞅被杀,这一次是秦朝灭亡,时代不同,表现不一样,但是结果是相同的!”

  张希孟哼道:“真的相同吗?”

  “也不完全相同,虽然商鞅死了,但是他的变法继续存在,可秦朝灭亡,秦制就有崩塌的危险……我懂了!我真的懂了!是汉高祖继承了始皇帝事业,原来灭秦之人,保证了秦法,有趣,真是太有趣了!”

  张承天眼睛冒光,颇有种朝闻道,夕死可矣的感觉。

  短短几句话,就解决了萦绕在心头的困惑,张承天觉得自己一下子站在了山巅之上,俯视两千年历史长河,整个人畅快无比。

  秦制是要推行天下,这是没错,但是天下人也要适应秦制。

  始皇帝的功劳无可辩驳,但就是太过急躁了,以至于失了方寸,葬送了大秦,以至于秦制也差点跟着完蛋。

  到了刘邦这里,继续承袭秦制,但是却也给秦制打了补丁。

  汉武帝之前的皇帝,虽然承袭秦制,但是不搞大兴土木,不大造工程,与民休息,无为而治,恢复民力。

  算是解决了秦制当中,最大的弊端。

  随后针对分封和郡县的问题,汉朝向后退了半步,让封国和郡县并存,给予百姓适应的时间。

  待到百姓能够接受大一统了,再逐步消灭封国,收拢权柄,完成国家的大一统。

  如果是始皇帝的开创之举,是弥天大勇,那么汉朝承袭秦制,完善大一统,就是无上大智!

  大智大勇,才有了华夏大一统的格局。

  这二者缺一不可,一样重要。

  张希孟笑道:“变法最难的不是向前走两步,而是要在向前走两步的时候,向后退半步,这样才算稳当。如果继续向前走第三步,那就是万丈深渊,可如果一不小心,向后退多了,前面的变法成果,又会功亏一篑。这里面的分寸,你明白了吗?”

  张承天伸出两个大拇指,“老爹,您真是太高了!至今还有人说,您老要是在朝辅政,就不会有这些麻烦,其实如果您老继续在朝中,就不免要带着大明朝往前走第三步!囊括天下,建立行省,固然很好,但是成本太高,难以维系,不免人亡政息,走上秦始皇的老路。”

  “现在您老和太上皇都退下来,就是避免这个结局。我们可以学习汉朝的智慧,多花些时间,用水磨工夫,慢慢吞并八荒,建立起更大规模的大一统!”

  张承天喜不自胜,他终于想通了,可以向朱标交差了。

  “爹,孩儿这就回应天,去回陛下了。”

  张希孟一愣,“急着走干什么?我好不容易钓了一条鱼,咱喝点鱼汤。”

  张承天看了看那条还没有巴掌大的鱼,咧嘴道:“您老人家自己享用吧,孩儿告辞。”

  说完这小子一溜烟儿就跑了,张希孟气得直跺脚,混账!小兔崽子,求你爹指点,卑躬屈膝的,指点了你,撒丫子就跑!

  多陪我一会儿不行吗?

  张希孟正在抱怨,张承天竟然掉头回来了。

  “那个爹……我,我已经和曾姑娘定了终身。”

  “曾姑娘?什么曾姑娘?”

  “就是,就是那个卖馄饨的,小门小户,人挺好的,您老别生气啊!”张承天一边说着,一边后退,掉头就跑。

  “爹,我加把劲儿,明年的时候,给您老生个孙女啊!”

  张希孟提着鱼竿,破口大骂,“混账东西,还敢私定终身了!你就算生出个长腿儿的珍珠,我也不稀罕!滚,有多远滚多远!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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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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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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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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