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sodu>第八百七十三章 咱投洪武大帝了
  一心想要飞天的陶成道,输给了一个五城兵马司的老兵……而这个老兵最初的想法,也不过是登高望远,能俯视整個应天城,及早发出预警,调集水车,避免火灾蔓延。

  像是应天这种,百万人口级别的超大都市,各种各样的问题,层出不穷,哪一个解决不好,都会出问题。

  比如食物,饮水,还有污水排放,全都需要投入大气力,才能解决。

  另外就像消防这种事情,也是很可怕的。

  由于应天普遍都是平房,只要富贵的人家,才能建造小楼。

  老百姓在房舍周围,大量堆放木材。一些街区胡同的道路又窄,因此一旦失火,就会迅速蔓延。

  所谓火烧当日穷,多少人家,都会败在火上面。

  绝对不可以马虎。

  这几年,平均算下来,每年应天的火灾数就有大几百次,死于火灾的人员,少则上百,多则二三百,损失非常惨重。

  因此应天城中,也非常重视防火,比如每个街区,都要挖掘水井,设置汲水点,有些人家,还要在院墙下面,准备一排水缸,随时扑灭明火。

  可即便如此,也很难说每一次都能防住。

  五城兵马司,就有上千人,专门负责防火,每年都有兵丁被火烧死……

  知道了这些,也就明白了老兵发明热气球的初衷。

  就是想提前预警,减少损失。

  而且他的灵感来源,也是火场的出生入死,他发现每次着火,升腾的热气,会把灰尘,薄纱,吹上天空。

  每年因为放孔明灯,也会产生火灾,而孔明灯又是靠着火焰燃烧,带来的热气飞天……或许就是一种提示。

  把孔明灯做得大大的,人坐在里面,就能飞上天空,站在空中,就能观测应天城中的情况,哪里出现了烟火,立刻提前预警,通知下面的人。五城兵马司立刻出动核实……

  老兵的热气球试验成功之后,立刻用在了消防上面。

  首先,将庞大的应天城,分成八个街区每处都安排一个热气球,升到空中,居高临下观察。

  一旦发现火警,赶快用旗语通知下面的人。

  下面的人就近通知五城兵马司,兵马司根据火势情况,安排人员,决定调拨人员水车数量……

  这套系统推出之后,立刻取得了奇效。

  由于站在高处,看得清楚,调拨人员得力。

  三个月时间里,就提前扑灭了上百次火情,足足三个月,没有军民因为火灾丧命。

  这个热气球预警系统,立刻得到了追捧。

  苏州,杭州,扬州,乃至北平等地,全都引进过去,而且很快出现了一大批生产热气球的作坊。

  发明热气球的老兵,也很顺利得到了三十万贯的奖金。

  只不过他并没有要这笔钱,而是把钱捐给了历年牺牲在火场的弟兄,他依旧只是个五城兵马司的普通老兵,推着水车,在街上忙碌。

  或许唯一的不同,就是在他的胸前,额外多了一枚大明功勋奖章。

  也正是这枚金灿灿的奖章,让老兵变得与众不同起来。

  哪怕京城最高级别的勋贵,遇到了他,也不敢随便造次。

  不然的话,一旦传出去,那可是要命的事情!

  在这个大明朝,虽然有宗室勋贵,但是国家的底色,依旧是老百姓,那些有过贡献的普通人,都会受到高规格的待遇。

  拂林国皇子曼努埃尔在大明已经住了一段时间,他渐渐开始了解大明,懂得了一些这个国家的特点。

  他早上会起来买点豆浆油条,偶尔还会去烤鸭店,弄一只枣红色的肥美烤鸭,用饼卷着吃。

  和他一样的西方商人,似乎也不少。

  他们不光穿大明的衣服,吃大明的食物,讲大明的语言,还有人会精心修理他们的胡须,把头发留起来,挽成一个发髻。

  总而言之,从里往外,把自己变成一个大明的人。

  曼努埃尔会仰望天空,看着那些宛如眼睛的热气球,渐渐的,升起不一样的感觉。

  他似乎明白了什么……刚来的时候,张太师和自己提到的东西,还有其他人教给自己的秘诀……其实真的是很简单。

  无非是把每个普通人都当成人,真心对待百姓,就像这个热气球……多么神奇,多么了不起的发明。

  可是这个发明,却是为了预防火灾,保护平民安全而创造出来的。

  不是为了贵族老爷们的享受。

  大明如此对待自己的百姓,自然能得到百姓的拥戴,大明兵马,战无不胜,根源就在这里!

  反过来再看看他们拜占庭……百姓又和奴仆有什么差别?

  罗马的上层住在罗马,罗马的底层,不如骡马!

  仁义不施,腐朽萎靡。

  难怪会走向亡国!

  好家伙,这位竟然在功德营悟道了……他决定把自己的见闻感悟全都写下来,送回君士坦丁堡,在必要的时候,他也要返回君士坦丁堡,去挽救自己的国家……用大明的方法!

  事实上,早在十数年之前,来自东方的消息,就通过海上航路,不断向西传播……只不过最初的时候,乱七八糟,什么玩意都有,扭曲臆造的非常多。

  但是这些年来,确实出现了一批精通汉语的西夷,也有了掌握西夷语言的东方人才。

  就这样,大批典籍,被翻译出来,然后漂洋过海,送去了西方。

  很凑巧的是,此刻的欧洲,上空正被一个死神笼罩着。

  可怕的黑死病正在肆虐,多达千万人,死于这场可怕的瘟疫。

  有趣的是,在这场瘟疫中,代表上帝的神职人员,为了安抚受到荼毒的可怜羔羊,自己也不断沾染瘟疫,相继死去。

  他们的死亡比例,甚至比普通人还要高!

  上帝不管用了!

  十字架不能保佑平安……

  有一种东西,开始崩塌,然后更可怕的事情爆发了,为了给这场瘟疫找个解释……有人归罪于黑猫,开始满世界杀猫主子。

  有人则认为是女巫的诅咒,然后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猎巫行动……

  总而言之,各种荒唐的事情,全都冒了出来,以前没有的,全都有了,以前有的,现在变本加厉起来。

  他们更像是发泄,而不是真正的解决问题。或者说,他们也没有能力解决问题。

  只要释放出心中的恶魔就足够了。

  混乱,失序,从上到下,都没有了自信,包括教廷,他们也是束手无策,除了没用的祈祷,神明天使,谁也救不了他们。

  整个欧罗巴,仿佛被上帝遗弃了一般!

  事情到了这一步,几乎一下子就完蛋了。

  和东方那种,万众一心,开山治水不一样,这种寄希望于神明恩惠,赐下方舟逃命的民族,面对灾害,会显得更加惊慌失策,毫无办法。

  神明抛弃了他们,国王领主只顾自己,医生除了放血,就没有别的本事。

  去求救医生,还不如自己等死,至少可以体面一点。

  在这个暗无天日的时代里,一些来自东方的书籍,一些商人的见闻,陆续传到了西方。

  产生的效果,简直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。

  西方的学者,如饥似渴地阅读着,不放过任何一条信息。

  很快,一个繁荣,昌盛,平和,幸福,没有疾病,没有人挨饿,拥有睿智的君主,被哲人王治理的大明,就赫然出现在西方的舆论场上。

  在他们看来,东方世界,有一个强悍的帝王,作为国家的守护者,像是神明一样,保护着自己的国家,人们视君王为天之子。

  但是在具体的治理过程中,人们会尊奉另一位哲人王的意见,而这位哲人王,是整个东方世界的公认老师,有一个专门的称号,叫做“太师”。

  在这个东方世界里,他们统一,强大,文明,理性,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,轻徭薄赋,爱好和平,他们创造无数的财富,却不利用这些财富发动战争,而是把财富公平地分发给每一个人。

  他们有了无与伦比的技术发明,他们拥有可以俯视大地的眼睛,能够预警水火灾害,以及一切的灾祸。

  在东方,没有战争,没有饥饿,没有瘟疫……一切都像是天堂一样……不,准确说,东方就是天堂!

  那里有着诸般美好,所有的道德。

  有商人把大明的货币送了回去,很凑巧,上面就有老朱的头像。

  很快,人们就把这个头像,视作神明。

  竟然有人跪倒祈求保佑。

  还有人找来雕刻大师,绘画高手,照着这个头像,制作雕塑,绘制画卷,然后供奉起来,祈求保佑。m.χIùmЬ.CǒM

  张希孟要是知道了,保证会大笑三声,幸好他没把自己的脑袋印在纸币上,不然还不是跟老朱一个下场。

  而事情居然朝着更加诡异的方向发展,据说在雕塑制成的那一夜,有人梦到了一个身着金色衣服的神明,他告诉当地贵族,要爱护你的子民,给予他们食物,干净的水,你会得到福报。

  当地贵族还真就按照梦中叮嘱的做了,果然,没有多久,当地的黑死病大大减少。

  这一下子更加不得了,周围的城市,全都被引爆了。

  更有人冲进了教堂,把里面的十字架搬出来,原地烧毁,最后把朱元璋的雕像,郑重其事,供奉其中。

  什么上帝,咱投靠洪武大帝了!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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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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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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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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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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