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至朱英资助,完成了环球航行,也没有在大明朝掀起多大的浪潮。
按理说这是比凿穿西域还要激动人心的胜利,怎么就没有任何的动静?完全不合理啊!
庆祝啊,建庙啊,重赏,立碑,封爵……从上到下,全都动起来,这才是应该有的排场。一笔带过算什么?
张希孟倒也是不想这样,实在是他也无能为力。
其实人们常有一种错觉,觉得某些历史事件,改变了世界走向,值得大书特书,完成了壮举的英雄,应该顶礼膜拜,五体投地。
可事实上,放在历史中,就不免有些出入。
更多的是后人不断拔高,不断挖掘丰富,才让某些事件,有了足够的地位。如果推究事情发生的时候,人们的关注重点,似乎根本不在这上面。
就比如说哥伦布,发现了新大陆,应该好好吹捧吧!但是对不起,直到哥伦布死,他都以为自己发现的是印度,哪有什么新大陆,他不过是漂洋过海,来到了遥远的东方罢了。
确实,从欧洲向西航行,通过海洋,的确能到达印度,但必须要越过美洲,跨过太平洋,驶入印度洋,才能做到。
而哥伦布只是完成了一小段。
发现新大陆的事迹不断被赞颂,不断拔高,甚至写入教材,让人顶礼膜拜。那是开发新大陆,提供了无穷财富,甚至新大陆上面,崛起了山巅之城,灯塔国度,而这个国度又把持了话语权,有着庞大的文化输出能力。
那么作为一切开端的发现新大陆的行为,才变得与众不同起来。
至于哥伦布,他还真没有觉得有多了不起,他只是想着到印度发财,而且还没有成功,就带着错误的认知,稀里糊涂死掉了。
放在大明朝这边,情况也是好点有限。
完成了环球航行,不过是证明了脚下大地是圆的罢了。
真正关心这事的,只有夏知凤,还有那些爱好天文地理的学者,对于普通人来说,地球是圆的,没错,明天不还要下地干活吗!
难道知道了地球是圆的,就可以不劳而获了吗?
张希孟当然不会觉得老百姓就浅薄,就需要批评……事实上只有新大陆带来的作物,财富,甚至是广阔的生存空间,彻底改变了大明,让人们意识到环球航行的价值。
那时候人们才会重新回看历史,把早年的英雄请出来,大肆纪念,感恩戴德。
虽然这种行为有点事后诸葛亮,但也确实没有办法。
张希孟能做的,似乎只是快点让土豆种出来,展现出足够的价值,让人们赶快意识到,这些开拓者的贡献。
似乎到了那时候,纪念起来,才名正言顺。
当然了,这么重要的时候,肯定要选择大明朝最尊贵的一对农民了。
朱元璋和朱雄英义无反顾接下了这个活儿。
马三宝不出意外,给朱雄英当起了帮手,一大两小,偶尔张希孟也会过来。
他们整地,施肥,观察天气……甚至还查了万年历。
找一個吉日吉时,把土豆顺利种了下去。
马三宝带来的这一袋子土豆,到了真正开始种的那一天,已经有大半腐烂,剩下的只有三分之一。
而且这些土豆并没有后世的那么大,只是和鸭蛋差不多。
张希孟也不感觉奇怪,后世那么大的土豆,甚至经过太空育种,花费了巨大的压力,可不是一开始就那么大的。
而且土豆带有毒性,需要经过长时间的适应,不然种出来的土豆又小又涩,远不是什么高产作物。
其实想想也知道,如果拿到了土豆,就能亩产好几千斤,立刻就创造一个土豆盛世,张希孟干嘛不早点就把土豆弄来,然后横扫天下啊!琇書網
至于美洲土人,他们不光有土豆,还有红薯,有玉米,全都是高产作物,他们为什么没有积累足够财富,反过来,横推旧大陆呢?
其实道理也很简单,土豆红薯,确实高产,但是还没有到逆天的地步。
这些作物真正的价值,是不挑土地,什么地方都能种。
也不用精耕细作,就能收获不少,可以供穷苦人填饱肚子,不至于饿死。
说实话,此时的大明百姓,还真未必就能接受这些粗粮……
既然如此,张希孟还对土豆寄予厚望干什么?
这就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了。
虽然眼下土豆还不行,但是过几十年,经过妥当培育之后,就会迅速增加产量。日后人口再度膨胀,也就有了果腹之物。
而且大明百姓不爱吃,北平那么多工厂,还有吕宋的甘蔗田,倭国,高丽,那么多庄园……能把宝贵的粮食浪费在他们身上吗?
不能够啊!
土豆、红薯、玉米,这些可都是开工厂的最爱,绝对能大大节约成本,加速工商业进步的。
一句话,土豆绝对是未来可期的好东西。
张希孟的这些算盘,别人还不都知道,尤其是朱雄英,他就是一心一意,盯着自己的这点宝贝。
今年是洪武十五年,小家伙也到了进蒙学的年纪。
以朱雄英的脑子,在蒙学没什么难度。
而且他背了很多诗词,算学也非常好,老师经常夸奖,还时不时给个小红花。
这可把朱元璋高兴坏了。
毕竟那么多儿子女儿,聪明的太少了,一个皇孙,算是把面子挣回来了。他是越发偏爱朱雄英,连带着朱标都靠边站。
而且爱屋及乌,朱元璋瞧着憨厚老实的马三宝,也挺喜欢的。朱元璋甚至会拉过马三宝,教他长拳。
朱元璋的功夫可不是花架子,事实上早年这位洪武皇帝,领头冲锋,不比常遇春弱多少。
他会兵器,骑射,拳脚,甚至是摔跤,而且还都是顶级的。
马三宝身体粗壮,骨骼结实,非常适合练武。
只是短短几个月下来,马三宝就功夫大进,很是厉害。
而且这小子还认准了朱雄英,把小家伙当成亲弟弟来疼,这也让老朱很欢喜。
在朱元璋心里,朱标手下已经聚集了足够的大臣。像朱英,朱棣,都能帮衬朱标,他是不缺帮手的。
到了朱雄英这里,能庇护他的人就不多了。
张承天算一个,这小子聪明,有心机,会办事……绝对是最好的臂膀之一。
但是张承天坏就坏在太聪明了,把他爹的那一套学了个十成十。
老朱甚至有点担心,皇孙驾驭不住张承天。
有了马三宝,情况就不一样了。
这孩子老实厚道,心思单纯。
练好了武功,长大以后,绝对是皇孙的左膀右臂。
一文一武,有这俩人给皇孙保驾护航,老朱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。
别看嘴上说不为儿孙做马牛,可朱元璋就是这个脾气,当真改不了了。
“皇爷爷,你快来看!”
这一天,朱雄英拉着朱元璋,到了田间地头。
前两日的雨水,冲去了泥土,在地边出现了一颗土豆,仅仅比朱雄英的拳头大一点。
而且露在外面的土豆皮已经泛绿了。
再看土豆秧,已经开始枯黄。
“皇爷爷,是不是能收获了?”
朱元璋认真看了看,突然低声道:“去,让三宝把太师叫来了。”
不多时,张希孟来了,不光他来了,连小胖子张承天也来了,顺道夏知凤也来了。
看到了师父,朱雄英很高兴,“先生,先生!”
夏知凤几步跑过来,伸手摸了摸朱雄英的头,随即道:“先生教你的东西,还记得吗?”
“记得……这次收获,要统计产量,看看到底怎么样?”
夏知凤一笑,“聪明!那就别愣着了。”
从老朱开始,张希孟,张承天,马三宝,每人拿个铲子,先清理土豆秧,然后开始挖掘……他们全都很小心,生怕损坏了任何一个土豆,毕竟这点东西漂洋过海,拿人命换来的,着实是不容易。
经过了小半天的忙活,总算是收获完毕。
张希孟也很关心产量,他亲自跟着一起估算。
当初种下去的土豆,不到半袋,现在收获,足足有二十五袋。
也就是说,几乎翻了五十倍!
夏知凤看到这个结果,忍不住眼前一亮。
“师父,我感觉好像捞到了宝贝了!”
张希孟点头,“确实,这二十几袋,差不多有一千五百斤,这块地还不到两亩,也就是说,亩产足有好几百斤!虽说到底产量如何,还需要放到普通田里,进行测试,但绝对有研究推广的价值!而且价值还不小。”
老朱这时候也笑道:“还有些好处你们没说,土豆收获时间短,稻谷种下去之后,再种土豆,到了中元节之前,就能收获。而且土豆秧长起来,也不需要除草施肥……很是方便,节省劳力。”
他们兴奋聊着,说的都是土豆的好处。
小小的朱雄英可是美坏了,绕着袋子来回跑,喜不自胜。
“皇爷爷,你说我厉害不?”
老朱喜得大笑,“咱的大孙当然厉害!咱们家的祖传本事,算是在你身上发扬光大了!”
别人都在兴奋聊着,唯独张承天认真思索片刻,而后道:“陛下,现在就剩下最后一件事了……要是做不到,你们就白忙活了。”
“什么事?”
“当然是看看好不好吃了,这要是不好吃,谁愿意种啊!”张承天发挥了吃货的本能……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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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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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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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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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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