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sodu>第八百三十章 偷家狂魔蓝玉
  身在乱世,能活下来的人,都有那么点运气,越是大反派,运气就越是逆天。

  王保保也在其中。

  他刚刚出发,大纛旗断裂,随后王保保坚持出兵,在上马的时候,马镫的绳子又断了,险些摔倒。Χiυmъ.cοΜ

  自从追随着察罕帖木儿对付红巾军开始,王保保征战沙场几十年,经过了多少次战斗,马匹也换了不知道多少次。

  而这套马具,倒是他从中原带到草原的,一直没有更换,即便有损坏,也只是重新修补,继续使用。

  因为这套马具对他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,不光是当年母亲缝制,里面还有她求来的护身符。

  王保保坚信多年来,能够平安无事,就靠着这点运气庇护。

  只是他没有想到,今日出征,竟然会损坏,难道冥冥之中,自有天意吗?

  不,不是这样的。

  都怪自己,身体不好,有好长时间没有骑马了,马具自然放在一边,缺了护理,如今突然使用,损坏了也是理所当然。

  “再换一套就是了,不必惩罚马童……再传令下去,所有人务必小心,不能有半点差错。这,这是好事,是长生天庇佑,提前帮咱们排除危险,助我大元将士,所向披靡!好事,好事啊!”

  不得不说,王保保把辩证法学得挺到位的。

  终于十几万蒙古大军,顺利出发,再无阻挡,一往无前,扑向了朱棣。

  “走吧,咱们也该出发了。”

  蓝玉缓缓举起了长刀,果断挥舞,足有五万名明军将士,自开平以北,日夜兼程,杀进了大元的岭北行省。

  时至今日,徐达和常遇春,依旧是大明最强悍的将领。

  他们之下,蓝玉绝对属于靠前的,甚至具备了和这俩人掰手腕的资格。别看蓝玉这货一肚子坏水,缺德带冒烟。

  但是他在领兵这件事上,不断用心研究,不放过任何技术进步,他的兵马,是火器程度仅次于朱英的。

  骑兵,步兵,甚至是辎重后勤,全都没有弱点。

  尤其是让人惊叹的是,蓝玉在情报上面,简直做到了极致。

  知己知彼这件事,他比谁做得都精细。

  也正是了解蓝玉的才能,知道他的本事,才敢把这一次的大战交给他负责。

  此刻的草原大漠,纵横三千里,四路强悍的兵马,都在快速移动,奔赴战场。

  如果能俯视这个战场,洞察全局,就一定会被眼前的局面震撼到。

  在最西边,是西域军团,他们人数最少,但作战经验丰富,骑兵众多,所向披靡。十年磨一剑,今日放光华。

  正是要横扫蒙古兵马,建功立业的时候。

  而在战场的东边,以蓝玉为首的五万明军,不光是精锐,而且装备大量火器,战力无双,气势如虹。

  他们的目标就是和林,势必要一举捣毁这个北元最后的据点。

  在蓝玉的前面,足有几百名夜不收斥候骑兵,探查情况,为大军开路。

  这些夜不收,堪称蓝玉的王牌所在。

  数万大军出击,如果被敌人发现了动向,人家立刻逃跑……或者干脆像放风筝似的吊着你,等你疲惫不堪的时候,果断出击,那你必败无疑。

  换成谁都是一样的。

  所以在战争中,时刻掌握敌情,了解敌人动向,非常重要。

  要不然为什么组织起民兵百姓,那么重要。就因为敌人杀来的时候,这些民兵可以及时传递消息,袭击侦察兵,阻断道路,隔绝通信。

  这样一来,敌人杀进来,就是一团浆糊,丝毫摸不清对手的情况,找不到主力所在,打败仗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
  这是在中原的战术,放到了茫茫草原上。

  就需要夜不收在前,甚至要放出去三五十里。

  他们帮忙探查情况,如果遇到了元军的小股骑兵,就需要果断歼灭,打瞎元军的眼睛。如果是遇到了元军的主力,就必须立刻将消息送回来,让统帅及时做出调整。

  说白了,这些夜不收就是大军的眼睛,耳朵,是一层保护伞。

  有他们在,主力就笼罩在迷雾之中,敌人摸不清状况,一头扎进来,必死无疑。

  但是也很显然,夜不收的任务有着极大的危险性。

  他们冲在最前面,探索道路,了解敌情。要面对狼虫虎豹,山河险阻……随时可能遇到元军的同行,更有可能一头扎进元军的包围圈。

  在战场上,他们永远都是敌人最先要解决的力量。

  出生入死,九死一生。

  丝毫不夸张。

  蓝玉最强的一点,就是他足足训练了两三千夜不收,这些人战力无双,凶猛无敌,又机警异常。

  遇到了战事,夜不收在前面开路,蓝玉就可以顺利推进,毫不担心。

  所以说,一场战斗的胜负,往往在战前就注定了。

  明军用二十年的光景,打造出了一支强悍无比的战争机器,从头到脚,每一根汗毛,都狰狞恐怖。

  台上十分钟,台下十年功。

  在这一场大战中,或许只是一闪而过,只有短短的一個冲锋,背后却是十年辛苦,成吨的血汗。

  当然了,也是这样一场战斗,就能决定今后几百年的走向。

  就比如历史上的岭北之战,徐达败给了王保保,大明失去了最好的剿灭元廷的机会。

  洪武朝没有完成这个任务,朱棣继续五征蒙古,一样没有斩草除根。

  一直拖到了土木堡,明军翻车了。

  不光惨败,还被打断了脊梁,失去了战场的主动权。

  如果说永乐朝,南征北战,纵横天下,万邦来朝……那时候的大明朝,代表一个比肩汉唐的天下,那么土木堡之后,明军退守九边,无法进取,就是从天下,变回了一个国家。

  从某种程度上讲,这是大明的入关之战!

  一战成功,从此天下无敌,稍微差错,就要失去十年,甚至是百年良机。

  身在应天的张希孟,提起笔,酝酿着情绪,他在写一篇文章,写到底要如何构建属于大明的天下。

  此战之后,北元一扫而光,大明需要规划属于自己的世界,从最顶层设计,一直到普通人在这个体系中的定位,自上而下,都需要有足够的准备。

  张希孟已经酝酿了一段时间,他现在开始动笔写作。

  只不过在张希孟的抽屉里,还有另一篇文章,那就是一旦战败了,需要怎么办?

  莫要灰心,莫要丧气。

  十年准备,再次出发,不破楼兰,誓不罢休!

  好家伙,聪明人都是两手准备的。

  再看朱元璋,他就简单多了,带着大孙子,在城外堆肥,忙得不亦乐乎。只是偶尔休息的时候,朱元璋会凝视北方,在脑中一遍又一遍,思索着战场的情况。

  那一刻,千军万马,呼啸而过。

  其实朱元璋很清楚,他早就不适合领兵出战了。

  他一旦动身,就会给自己人,给对手,都带来巨大的压力。

  要么自己人忙中出错,露出了破绽。要么敌人提前灰溜溜逃跑,避而不战。

  所以他只能默默关心着,甚至不能表现出任何的急躁,以免影响了前面的将士。

  还真是不容易啊!

  “来,跟着皇爷爷除草去!”

  朱元璋抓起朱雄英的小手,祖孙两个笑呵呵往前走。一个是真的开心无事,一个是装得若无其事。

  关乎大明命运的战斗,突如其来爆发。

  指挥使章存道率领三千明军先锋,在土剌河遭逢元军突袭,三千人马,损失过半。

  章存道拼命突围,率领着不到一千人向南逃遁,幸好遇上了晋王朱棡,他领着五千人接应章存道。

  “殿下,后面是蒙古大军,赶快撤退吧!”

  朱棡冷哼一声,“让我撤,还不够格!就算是王保保亲自来了,我要要从他下巴上薅下几根胡子!”

  朱棡果断迎击,他遭逢北元大将贺宗哲的两万大军,朱棡明显兵力不占优势。

  但是明军果断冲击,丝毫不畏惧,一战下来,贺宗哲留下了两千多具尸体,仓皇撤退。

  随后王保保率军亲临,又和朱棡交锋,双方互有损失。

  “三哥挺有两下子,居然能和王保保杀得有来有回,我还低估了三哥。”

  朱樉给他一个白眼,“你目空一切,心里又有谁?别废话了,接下来要怎么打?”

  朱棣笑嘻嘻道:“二哥,你真冤枉我了,接下来我准备增援三哥,然后佯装战败,二哥你领兵接应我们。就这样,咱们且战且退,引诱王保保南下。”

  朱樉一怔,“老四,你愿意信二哥?”

  朱棣嘿嘿一笑,“那就要看二哥愿不愿意救小弟了?”

  朱樉深吸口气,“我还没有糊涂到蒙古人的程度!”

  朱棣爽朗一笑,满心欢喜……他率领一万五千人,意在增援朱棡,结果王保保派出一支兵马,伏击朱棣。

  朱棣兵败,连累朱棡也不得不退去。

  蒙古大军随后袭来,朱樉立刻发兵援救。本来是三王气势汹汹,杀向和林,结果变成了分兵作战,各个击破,让蒙古人打了个屁滚尿流。

  一口气往南跑了一百多里,这才停下来。

  象征着朱棣身份的燕王大纛旗还丢在了路上,成为了王保保的战利品。

  看来真是长生天保佑,我的大纛断裂,只是提醒加小心罢了,这一次势必要大破明军!

  憋屈了十多年的王保保,终于浑身焕发喜悦,仿佛找到了第二春一般。

  “传令下去,立刻分兵包围,我要把这三个小崽子,留在草原上!”

  贺宗哲率领两万兵马,继续南下,迂回包抄,王保保主力泰山压顶。

  明军处境越发不妙,只能退守一个元廷废弃的大型仓库,勉强列阵迎敌。

  双方一连战斗了五天,蒙古大军四面围攻,朱棣三兄弟勉强应付。

  王保保甚至让人打着朱棣的旗号,绕着明军营地奔跑。

  “朱棣小儿已经死了!朱棣完蛋了!”

  面对元军的手段,朱棣不得不在军营里面奔跑,告诉所有人,他还在这儿,别信元军的鬼话!

  可即便如此,明军的粮食,尤其是饮水,已经消耗殆尽,甚至有士兵喝马血解渴!

  “蓝玉,你这个王八蛋,我们都拼命了,你要是还不成,我,我就只能欺师灭祖,跟你拼了!”

  朱棣嗓子冒烟,在心里头暗骂。

  而就在这时候,一骑飞至王保保军中,此刻的王保保还在喝马奶酒,看着胡姬跳舞。

  或许明天就能击破明军大营,活捉三王,重振蒙古雄风!

  “不好了,不好了,和林失守,大王全家都被俘虏了!”

  王保保仿佛没听明白,愣愣道:“你,你说什么?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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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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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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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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