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sodu>第六百一十四章 朱棣的志向
  一支金笔罢了……张希孟根本没有在乎,他家里金碗、金牌都没地方放了。御赐之物,也不能熔了,又不能放着落灰。

  每次打扫屋子,还需要小心擦拭,摆弄起来,累得一身大汗。

  实在是多余,一点正经用处都没有。

  纵观整个天下,能如此无视御赐之物的,估计数量不会太多。

  宋濂、刘基等人仅仅能保持住心态,而吴伯宗等年轻人,包括鲍恂在内,都是眼睛冒光,露出了强烈的期盼。

  张希孟微微一笑,“诸位,这杆金笔就放在堂上吧……咱们安心修史,以后谁对这本书功劳最大,金笔就归谁……我事先声明啊,本人不算在期间。”

  要是算张希孟,那不是欺负人吗!有他在内,谁还能抢走啊!而张希孟一旦退出,大家伙的机会就来了,因此每一个人都摩拳擦掌,跃跃欲试。

  修史这个东西,可不是提起笔,闷头奋笔疾书就行的,跟写小说一样……一本好看的小说,至少要知道给谁写的,读者群体希望看什么,然后才能对症下药,动笔写书。

  修史也是这个套路,张希孟讲的那些,属于基本的条条框框,开书之前就要构思好的原则。

  而接下来就要确定主角,主线,该用什么观点,来修这一本史书。

  因此在接下来的修书会议上,老头鲍恂主动道:“张相,宋史老朽有幸看过,我以为当初修史,逃不了君极贤,臣极正,然则天命不在,小人作祟,致使国破家亡,无法收拾。不知道老朽说得可对?”

  这问题不用张希孟回答,龚伯遂直接点头了,“没错,就是这么修的。”

  鲍恂又笑着问道:“那为什么要这么修?”

  龚伯遂一怔,竟然没想好怎么回答。

  鲍恂轻笑道:“是不是元承宋制啊?”

  龚伯遂略微沉吟,就点头道:“确实!虽然元朝无论朝堂和地方,都和大宋有许多不同。但毕竟元主乃北方圣人,入主中原,做中原天子。和赵宋皇帝,坐的是同一张椅子。如果彻底推翻了赵宋皇帝,大元天子脸上也不好看。”

  龚伯遂说到这里,大家伙突然把目光齐齐看向了张希孟。

  怎么有点熟悉啊?

  没错,这不就是当初在杭州,要给完颜构立跪像的时候,那些人说的吗!

  他们讲的还真不是空穴来风,毕竟宋史就是这么修的,如果不出意外,元史当然也要这么修。

  张希孟出现的,不出意外还是出意外了。

  他好些年前,就通过划分历史,解读史册的方式,把朱元璋这个皇帝,同宋元的同行区分开了。

  大明立国,采用了万民拥护,而不是天命所归。

  再有天命即人心的观点广泛传播,又有民本为基。

  多年来,张希孟的努力,一点点的改变,一个个新的观点,不断的润物细无声……到了今天,似乎全都有了用处。

  铺垫够了,水到渠成。

  “华夏衰败,赵宋亡国……罪在士人!君不正,臣不贤。虽然不乏为民请命的好官,也不乏一心为国的猛士,但是大宋君臣,总体上抱残守缺,昏聩无能,自私自利,只知道安享荣华,没有进取之心,也没有苍生之念!才导致了靖康之耻,崖山之祸。”张希孟在听完了大家的讨论之后,总结道:“以此作为修史主线,诸位有什么意见?”

  “没有!”宋濂率先答应,他跟着张希孟这么多年,钻研张希孟的文章,跟他聊过多少次,今天的情况,他半点都不意外。

  仿佛理所当然,就该这样!

  刘伯温、高启、钱唐等人,大约也都是这个意思。

  反正他们早就经过了三观重塑,此刻是欣然接受。

  倒是吴伯宗,他沉吟道:“赵宋养士三百年,到底还是有文丞相一般的忠臣,似乎不该悉数推翻!”

  不用张希孟说话,高启就笑道:“赵宋养士,用什么养士?不还是百姓的民脂民膏!说到底是百姓供养士人,而文丞相等忠臣,也是为国为民,并非为了赵宋一家!这是我的看法!”

  吴伯宗脸色微红,连忙点头,“心悦诚服。”

  张希孟又道:“确实,刚刚我说了,大宋之亡,在于士人,在于赵宋天子无能……但是还有一个问题,我们书写史册,弘扬英雄,痛斥奸邪……我们要让读史之人,看到英雄,看到希望。所以在贬斥赵宋士人天子之外,还要颂扬忠臣义士,如岳飞,文天祥,都是值得大书特书,可歌可泣的豪杰!但是希望大家伙在修书之时,要明白一件事,岳飞和文天祥一般的忠臣良将,都是受到赵宋君臣猜忌排挤的。好人是没法立足朝堂的,所谓众正盈朝,其实是奸佞遍地。我们的笔,要放在少数忠臣良将身上,要放在百姓的身上,大家伙可听明白了?”

  众人齐齐答应,方向也有了,张希孟这些年的文章,种种观点,正好拿来修史。

  或者说,这一次修史,也是要把张希孟所倡导的东西,归纳整理,并且用千秋史册,做出最好的注解。

  试问五千年来,有哪位读书人,能够如此奢侈?

  手握金笔,撰写千秋青史。

  一家之言,注释百代春秋。

  张希孟当真是到了历代文人,都无法企及的高度。

  他自然不敢大意,因此全力以赴,忙着手上的事情。

  站在巅峰,既是一种享受,也是一种责任。

  相比起张希孟的战战兢兢,另一个人就纯粹是享受了。

  这人就是蓝玉。

  要说蓝玉接了一个什么活儿呢?

  就是去绍兴,把宋理宗的头骨,安葬起来,顺便修整一下宋六陵,算是给大宋朝,办个葬礼。

  毫无疑问,这是朱元璋对他的奖赏,虽然没有封爵,但是给你安排个露脸的事情,让你高兴高兴。

  接到任务的蓝玉,差点找不到北了!

  想想吧,一个一心要当冠军侯的家伙,能是个老实人吗?

  他在居庸关前的老实,只能说明他还没有失去理智,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。

  至于买了那些食盐,回到应天,当着记者说了那么多话,恰恰是蓝玉在动身之前,就想好的。

  他要树立一个形象。

  一个大明年轻将领,军中后起之秀的表率。

  不同于徐达的沉稳老练,不同于常遇春的勇猛无敌……蓝玉需要一种自己的风格,自己的标志。

  他不光要会打仗,还要能体恤国家,有格局,有胸怀,境界远超一般的武夫……谈吐文雅,气质不凡。

  对了,还要有那么点独特的标志,让人一看就知道是自己。

  尤其是报纸,现在看报纸的人这么多,自己就该学会利用报纸,提升自己的名望。

  那十几罐盐,只能算是自己小试牛刀。

  接下来安葬宋理宗的头骨,正是自己大显身手的机会!

  蓝玉思前想后,觉得自己不能错过。

  他盘算了再三,决定给自己一个标志,一个不同于任何武将的标志。ωωω.χΙυΜЬ.Cǒm

  如今大明的武人,除了戎装铠甲,就是大红的官服,也谈不上什么独特。

  思前想后,蓝玉做了两顶帽子,其中一个是虎皮的帽子,用意也就很明显了,用一首歌就能唱出来:

  咱是大明的,大明北方的。

  北方杀敌的,杀敌很难的。

  难如杀老虎,老虎没什么。

  一拳打一个,打死做帽子,帽子戴头上。

  这是第一顶的意思,至于第二顶,就含蓄了不少。

  蓝玉选择了北方常用的羊毛毡,然后以毛毡做了个带沿的帽子,能遮挡风雪。对了,这个毛毡帽子,他还给染成了鲜红色,戴在头顶,多少有点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味道。

  蓝玉得意洋洋,来到了张希孟的府邸。

  想要请教一下,到底哪个更能代表他的气质……

  张希孟多忙啊,就算他在家,看到蓝玉这个骚包德行,保证给他两个大比兜。

  你个兔崽子,跑我这装蒜来了,你以为自己是五星天皇啊!

  可惜的是,张希孟不在,家里只有张庶宁,另外朱棣也在,自从捅到了老二老三之后,朱棣的待遇直线提升,至少没人敢克扣他的衣料。

  不但不克扣他的,甚至还多发了一份,是给张庶宁的。

  朱棣带着张庶宁,在府里乱跑,正好撞见了蓝玉。

  “你谁啊?”

  蓝玉看了看朱棣,要说起来,他可是太子未来的妻舅,应该瞧不起朱棣的,不过这位皇四子怎么就跟庶宁师弟玩到了一起?真是异数啊!

  “我是谁?我是咱们大明未来的冠军侯,军中第一人啊!”

  朱棣转了转眼珠,突然道:“你不是!我才是!我要当征西大将军!”

  蓝玉忍不住哈哈大笑,“大将军,那你瞧瞧,这俩帽子哪个更好看?”

  蓝玉先是变戏法似的,亮出了虎皮帽子和红色毛毡帽子,还在朱棣眼前晃了晃。

  朱棣的眼睛直了,突然伸出手就去抓!

  “本大将军要了!给我!”

  “做梦吧!”蓝玉才不买账呢,他迅速收回,还把红色的毛毡帽子扣在了头上,哼着曲,迈着拽上天的步伐,转身离去,只给朱棣一个潇洒的背影。

  朱棣衡量了一下,估计是打不锅,他攥紧了拳头,突然怒吼道:“你等着,我早晚要当大将军,让你给我当马童!你等着吧!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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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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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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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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