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师二字,当之无愧。
在场文武群臣,没有人会反对这个……唯一有点想法的或许就是尚在应天的李善长了,他是名义上的百官之首,当朝左相。
结果只能眼睁睁看着张希孟被尊为元师,他还不郁闷死?
不过别管他怎么郁闷,反正和在场的大家伙没关系。
朱元璋询问了大家伙的意思,听说他们都愿意去抬这个轿子。
老朱笑道:“那就同去,给张相准备六十四抬大轿,除了领头的之外,其余人可以中途换班……大家伙雨露均沾,大家同乐,你们看怎么样?”
“上位圣明啊!”
众人欢喜鼓舞,喜笑颜开。
徐达感叹道:“上位,张相当初在军中教导识字,订立规矩,付出了许多心血,俨然臣等之师,今日能参加张相大婚,臣等都是喜出望外,不免有些鲁莽之处,还请上位见谅则个。”
朱元璋大笑,“不用说了,咱何尝不是如此!你们都不知道,当年张相瘦瘦小小,一把骨头吗,一双大眼睛,全身上下,都没有二两肉。当初皇后就亲自下厨,每天好吃好喝,好容易长了这么大,却连个夫人都没有,咱看着都着急。所幸啊,还有江提举在,也算是郎才女貌,天造地设的一对。”
老朱说到这里,扫了在场文武一眼,而后杀气腾腾道:“江提举这几年辛劳国事,惩办贪官污吏,立下了很大功劳,她的人品有目共睹。如今和张相成亲。咱要说,清者自清,浊者自浊。要是谁烂了心肺,在背后嚼舌头根子,到时候可别怪咱没有提醒!国法无情,咱手里的刀更无情!”
众人连忙答应,心中凛然。
很显然,朱元璋的话不是说给这帮人的。
在场的文武多少都明白张希孟和朱元璋的关系,也明白张希孟的人品,想在这里面挑唆生事,那纯粹是打着灯笼进茅房,找死去了。
但是这世上总不乏那么些自作聪明,以为能搬弄是非,得到好处的家伙。
有老朱这句话,到时候鬼头刀落下,也别叫冤枉。
老朱说完之后,又叮嘱大家伙,“你们抢着抬轿子,有个事咱可要提醒你们,要是谁忙中出乱,影响了婚礼,惊动了新娘子,咱可不答应!”
这话还真提醒了大家伙,要说身板强壮,这帮大将足够了,可抬轿子要有机巧,必须保证平稳,而且中间还要换人,该怎么保证平稳,也是个技术活儿。
万一耽误了吉时,那罪过就大了。
然后你就看到,大明最顶尖儿的一批武将,以徐达为首,跑到校场上,每个人拿着根木头杠子,扛在肩头,一起喊着号子,步伐整齐,半点错不敢有。
弄得士兵们围观偷笑,比过年了还开心。
而在场的这帮人也只是笑骂两句,并不在意,甚至还觉得挺荣幸的。
毕竟能给张希孟抬轿子,都是有一定身份的。
徐达、常遇春、胡大海、冯国用,这四个人领头,其余花云、吴祯、吴良、费聚、郑遇春、廖永忠、俞通海,朱文正,蓝玉,悉数在内。
就这个组合,最低也是个世袭罔替的侯爵。
想要从头扛到尾,那必须是国公打底儿。
大家伙练了一个下午,也就熟了,正准备大显身手,那个讨人厌的朱英晃晃荡荡又来了。
常遇春哼了一声,“你小子来干什么?又想胡说八道?”
朱英嘿嘿一笑,“我可是奉了枫林先生的命令过来的……他让我跟大家伙说,既然是迎接新娘子,你们不能一身戎装,那可不行。”
冯国用点头,“这话在理,我们都穿着朝服就是了。”
“那更不行了。”朱英道:“我大哥就是个臣子,你们穿着官服去帮他迎亲,知道的是张相结亲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陛下迎接皇妃呢!”
这下子把大家伙弄愣了,“那,那要怎么办?”
朱英看了看几个人,突然嘿嘿一笑,从身后掏出了一件大红的衣衫,在手里一抖,“大家伙请上眼!”
诸将一看,不用上眼了,直接闹眼睛了,这什么玩意啊,怎么还带着花啊?
“朱英,你到底搞什么鬼?”花云怒冲冲质问。
朱英连忙大吼,“我冤枉,迎亲队伍,穿得喜庆一点不对吗?你们几位要是不愿意,我,我另外找人就是!””
“别!”
常遇春急忙拦住了,随后道:“不就是红衣服,带着花吗?当真就穿不了了?军中演戏的时候,我还反串杨贵妃呢!没事,我来!”
大家伙听他一说这话,脸都黑了,难怪闹了安史之乱,李隆基爱上你了,那才叫眼睛瞎了,能不亡国吗?
没准安禄山觉得贵妃辣眼睛,才要提刀上洛,痛陈利害呢!
经常遇春这么一说,大家伙反而放松了下来。
没什么大不了的,就是借着张相婚事,所有人都热闹一下……只是穿红衣,戴花朵,又没让大家伙真的粉墨登场,不算什么的。
“朱英,你还有什么法,都拿出来吧!”花云拍着胸膛,大声怒道。
朱英笑容更盛,“花指挥使,别的不说了,就你这乱糟糟的络腮胡子,出去都吓人,让你迎亲,别把孩子吓坏了……听我的,修剪下胡须,仔细捯饬一下模样。”Χiυmъ.cοΜ
花云点头,“成,俺本来就俊俏,这要一捯饬啊,那就真的成了常山赵子龙喽!”
他这话引来了笑声一片,朱文正大声叫嚷着,“快拿刀扎一下,看看这脸皮到底多厚?”
叫嚷之间,络腮胡子的可不只是花云,胡大海忍不住道:“俺,俺也要拾掇?”
朱英认真看了看,挠头道:“您这不光要修剪胡须,只怕还要摸点粉,你这脸都跟锅底儿差不多了。”
众人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全都忍不住笑了。
一群当世熊虎之将,能甘心穿上红衣,戴着大花,粉墨抬轿,迎接新娘。
本身来说,就是一件相当让人惊叹的事情,张希孟的威望,果然恐怖如斯啊!
时间很快到了新婚的那一天。
张希孟的住处张灯结彩,粉刷一新。
这地方原是一处刘福通的别院,建筑十分考究奢华,朱元璋将别院借给了张希孟,另外又把旁边的一处院子并过来,拆掉了院墙,稍加改造,就十分宽敞明亮,气象恢弘,很适合作为张希孟的新房。
当然了,不是朱元璋舍不得把房舍赏给张希孟,关键是人家江提举直接讲了,开封房舍虽然不少,但也都是官府产业,赏赐必有名目,屋舍必有去向。
仅仅是以为方便成亲,就赏给臣子,说不过去。
好家伙,不用别人出手,一个江提举就把张希孟看得死死的。
以前某些人想要挑战张相软肋,估计还有机会,可多个了江提举在,算是把张希孟提举明白了。
张希孟也无话可说,他甚至拿出了三千贯宝钞交给了户部,算是他借用房舍的改造开支,咱不能占朝廷的便宜。
以前没有的规矩,必须立起来。
以前有的,要更加明确,不许有漏洞。
结婚的这一天,张希孟早早起来。
其实也没什么好折腾的,白面书生,一直就是这么帅气,根本用不着化妆,满腹诗书,气质天成!
别人成亲,弄一身状元打扮,再整个半副銮驾,吹吹打打,也就是了。
到了张希孟这里,状元的那身行头太寒酸了。
咱张相头戴梁冠,身披蟒袍,束着玉带。
超品国公,领袖百官,哪里再用多说!
这么高的官位,还没成亲的,也确实离离原上谱了。
也就是在这个离乱的时候,换成太平年月,根本不敢想象。
张希孟刚刚穿戴完毕,朱元璋就已经到了,在老朱身后,除了跟着一堆大臣之外,还有一匹朱元璋的御马,也给抢来了。
这还不打紧儿,在马背上竟然放在一支金玉制成的马鞍,熠熠生辉。
张希孟愣住了,他是真的吓到了,哪怕是朱元璋,也没用过金鞍啊!
“先生,你忘了?这是当年方国珍送给咱的,让皇后翻出来,给你送来了。她可交代了,这回你在开封成亲,她没法过来,等你回应天了,她可要宴请你们夫妻。”
张希孟总算想起来,似乎还真有这么一回事,“多谢皇后记挂,臣晓得了。”
朱元璋笑道:“坐上来,试试吧!”
张希孟点头,踩着马镫,翻身上了御马,坐在金鞍之上,向四周看了看。
随同过来的朱升情不自禁抚掌大笑,“果然是品格清秀,神气温良!上位,张相可算是咱们大明的人样子啊!”
朱元璋欣然笑道:“岂止是人样子,更是咱大明的心眼良知!咱得张相,才得天下啊!”
这话夸得张希孟都有点羞愧了,虽然有我在,你的天下能更好,更大,更强……但,但就算没有我,你还是能坐上龙椅的。
老朱,你要自信!
老朱感叹笑道:“先生,快去迎亲吧!队伍在外面等着,把江提举接回来,回头还要大宴,咱还有话说。”
张希孟点头,他也确实有事要办,就这样,张希孟打马出府,刚到了门口,一群花枝招展的大汉,抬着一个夸张的花轿,赫然出现在眼前。
张希孟顿时吃了一惊,他急忙寻找领头的,一眼看到了朱英。
“怎么回事?”
朱英慌忙跑过来,牵住了张希孟的马缰绳,“大哥,这是陛下特别吩咐的,你也别害怕了,今天小弟给你牵马,你可千万撑住。”
果然狠活儿来了,张希孟深吸口气,用力咬牙,“没事,我还能撑住。”
朱英在前面牵着马匹,当张希孟和夸张的六十四抬大轿擦肩而过的时候,他发现了一个铁塔似的汉子,正呲着牙,冲他大笑,胸前的一朵牡丹花,格外妖娆。
张希孟怔了好一会儿,“你,你是胡大都督!”
胡大海嘿嘿一笑,摸了摸脸上的脂粉,对不起抹薄了……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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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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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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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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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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