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士德瞠目,心中恼恨,想杀人就杀,何必诛心?你这是抓到了蛤蟆,愣是要攥出尿来!m.χIùmЬ.CǒM
“陛下神武英睿,自然万民归心。”张士德捏着鼻子,拍老朱马屁。
朱元璋毫不客气接受,随后竟然又道:“既然如此,你们兄弟可愿意归附?”
又是一道送命题,张士德简直气疯了,他呼吸粗重,憋红了脖子,不知道如何应对……正在他即将爆炸的时候,施耐庵突然躬身道:“大明天子,心怀四海,囊括天下,又如何不能善待邻人,和睦相处?”
朱元璋眉头挑动,哂笑道:“卧榻之畔岂容他人酣睡?咱这个皇帝,可不是奉天命,统御万方……而是依黎民百姓之意,君临九州。倘若对百姓有利,咱自会派兵讨伐。现在明白告诉你们,是要你们清楚,别打量着来道贺了,就可以如何如何?表面恭顺,暗中弄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,早晚会弄巧成拙!”
老朱说完之后,就把目光转向了前方,不再理会这些人……但是对于张士德和施耐庵来说,却是不亚于冷水浇头,怀里抱冰。
别装傻了,姓朱的肯定要动手的,要不咱们拼了吧?
干脆来个鱼死网破,也好过委曲求全……张士德暗暗咬牙,发了几次狠,却还是没有勇气。
这几年占据富庶的苏州,张家几个兄弟,全都住上了顶级奢华的府邸,身边环绕着美女,过得日子跟神仙似的。
哪里还有十八条扁担闹起义的勇气?
得过且过,享受一天算一天吧!
张士德低垂着头,正在思量之际,突然听到了万岁的欢呼,他猛然抬头,却原来百姓游行已经开始了。
急忙向下看去,
应天百姓,穿着整洁干净的新衣,脸上洋溢着笑容,从奉天门前经过,万岁欢呼,经久不息。
朱元璋立在城头,挥手示意,心潮澎湃,尽是笑容。
从家破人亡的小和尚,到四处乞讨的要饭花子,再到义军中的一小兵……一路走到今天,君临天下。
回首看去,简直就跟做梦相仿。
而今天就是这场梦最美妙的时刻,或许眼睛一闭,等自己醒来,又回到了那个寒冷孤寂的寺庙柴房,寒风透骨,腹内无食,胃部阵阵痉挛作痛……
“妹子,你说这都是真的吗?”朱元璋轻声问道。
马皇后没话说,只是将手按在了朱元璋的胳膊上,随即一阵疼痛,直接传到了朱元璋的大脑。
马皇后扭头,冲他一笑,“陛下,日后还要光复中原,一统九州。今天不过是一个开始罢了。”
这才哪到哪?
怎么就飘了?
老朱怔了怔,随即用力颔首,赞同了夫人的提醒。
外人不知道这两口子说什么,只当是夫妻之间的悄悄话。大家伙的目光还都在奉天门下,在这些喜气洋洋的百姓身上。
大家伙举着鲜花,花环,冲着皇帝陛下欢呼,雀跃。人们伸长脖子,只为了能够看得更清楚一些。
这就是咱们的皇帝陛下,还真是威严啊!
有皇帝陛下庇护,这日子只会越来越好,节节高升。
数以十万计的百姓,在奉天门前经过,声势浩大,气势冲天。
人山人海,无边无际。有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人,而这些还只是开胃菜而已。
当百姓巡游过去,夜色笼罩,天地茫茫,就在这时候,一枚烟花,当空炸响。
烟花表演开始了!
刹那之间,应天像是沸腾了似的了。
无数烟火,冲天而起。
在多达十几個事先选定的位置,燃放起来。
团团烟花,当空炸开,赤橙黄绿,绽放天际。
城头的文武百官,城下的军民百姓,齐齐仰望天空,痴痴望着,一颗心都沉浸其中,不能自拔。
盛世盛景,果然醉人。
要知道这里面不光有应天的百姓,还有淮西来的,更有苗部和黎族的年轻人。
他们之中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走出大山,第一次到达数十万人口的大城市,第一次参加这么盛大的活动。
他们瞪大了眼睛,恨不得将每一幕都刻在脑海里,不出意外,这会是他们一生的资本。可以不断向后辈子孙重复。
不至于像寨子的老人一样,除了能炫耀年轻时候的力气和饭量,便没有别的东西可说了。
他们开了眼界,见了市面。
你抬起头看到那流星篼萨真美
领教了一个盛世大明,一个让人沉醉的美好国度……对于他们来说,几乎一瞬间,大明,皇帝,国家,不再朦胧,而是能看得见,摸得着的东西。而且还是非常美好的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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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印象深深刻在了他们的脑海里,永世不忘。
一场成功的活动,带来的影响力,丝毫不下于一场大战。
战争比拼组织调配能力,大型活动也是一样的。
能举办如此成功的登基大典,足见朱家军的深厚底蕴。
稍微懂事的人都明白,这个乱世,谁才能笑到最后!
烟花虽然减弱,但还在继续,而此时此刻,预先准备好的舞台,已经开始了种种表演……由于各地人员太多,一个舞台肯定不够用。
张希孟在整个应天,设置了几十处之多,一起表演,一起观看,同襄盛举。
只不过纵然表演再多,也有一个主要的,那就是奉天门外的这一个舞台!
朱元璋和马皇后在文武簇拥之下,出了奉天门,一起观赏表演……而第一个节目,就是朱元璋家乡的花鼓戏。
台上台下,欢声笑语,不光是朱元璋两口子,包括淮西诸将,都大呼过瘾。
毫无疑问,整个登基大典,都相当成功。
虽然整个流程和传统礼法多有冲突之处,但是毫无疑问,张希孟立下了新的标杆和模板。
阅兵,巡游,烟花,表演……也包括宣读承诺,展示雄心。
这些都会成为日后登基典礼的标配。
只不过相比于大家伙的欢喜热闹,张希孟竟然略有些孤寂的感觉……大明立国了,朱元璋当了皇帝,就连朱英都要去岭南。
而自己还是孤单一人,或许,没准,大概,应该……找个伴儿!
张希孟被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一跳。
按照道理说,他还年轻啊,用不着急。
不过从目下的情况看,好像又挺急的,毕竟朱英那小子都会和人拉手了,许是要不了多久,就要成亲,然后他就会有儿子,就会满地乱跑,追着自己叫伯伯……
还有朱标……那小子也该发蒙了,朱元璋这几年这么忙,也还不忘开枝散叶,给老朱家添人进口。
唯独自己,还是可怜巴巴的一个人。
接下来会遇到什么事情呢?
催婚!
没错!
就是可怕的催婚!
老朱催、马皇后催、甚至朱英,小朱,他们都会加入催婚行列……张希孟一想到这些,脑瓜子都大了。
这可要了命了……正在张希孟胡思乱想的时候,突然有人拍了一下张希孟的肩头,来人正是朱英。
“催什么?”
张希孟突然低声呵斥,朱英怔了一下,我没催什么,大哥这是怎么了?
张希孟也急忙甩甩头,绷着脸道:“你来找我干什么?”
朱英脸色凄苦,“大哥,我是越想越不对劲儿……干爹是知道我的本事的,他把后军都督府交给我,根本是扯淡,我就管不来。就算干爹疼我,想要提拔我,却也不能拿国家大事开心。如果我做不好,岭南糜烂,可是会出大事的。而且你还跟我说了那么多事,又要安抚地方,又要通商,还要积蓄兵力,分明就是让我弄个小号的朝廷!”
朱英抬起头,认真看着张希孟,指着自己的脸道:“你不觉得望之不似人君,就是说的我吗?我,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,但凡有一点用,也不至于一点用也没有啊!”
朱英痛心疾首,把自己说得一无是处,张希孟却是笑了,“很好,你还是有优点的,比如……有自知之明!”
朱英一听,气得咬牙切齿。
“大哥,我,我做不好,丢的可是你的人!你,伱要帮我才是。”
张希孟又笑了,“朱英,其实是你想多了,在一张白纸上作画,没有那么难……你自己想想,如果进了一片人迹罕至的森林,你想要生存,先怎么办?”
“先,找找根棍子。”
“然后哩?”
“然后,然后找个山洞藏身,再,再想办法弄点吃的,填饱肚子。”
张希孟笑道:“没错,这就是你去岭南的顺序,先不要想那么多,你身边要有人保护,解决安全问题。随后要有个落脚之地,针对广州,进行建设。然后就寻找财路,养活自己……记住了,你现在就是一头即将成年的狼,需要找一块新的领地,拿出野兽的本能,你就能干得很好!”
“是吗?”朱英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,可随即他就咧嘴道:“大哥,你说的第一条就不好办,我身边的那些人,怕是还要我保护呢!”
张希孟笑道:“这个更容易……回头我跟主公说一声,咱们召开一次军中拣选,主要是挑选军中的有为青年,杰出后生,将门虎子,让他们保护你,这还不行吗?”
朱英瞪圆了眼珠子,突然怪叫道:“大哥,你,你是把一群膏梁纨袴塞给我了!我,我的后军都督府不要废物!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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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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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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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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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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