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sodu>第四百零六章 国公
  临淮镇,朱元璋的起点。

  在那里,老朱拥有了第一支属于自己的兵马。

  而且在进发临淮的路上,和张希孟的谈论,让老朱拥有了朦胧的意识,他想要争雄天下,建立自己的霸业。

  一转眼八年时光过去,他的确有所成就。而能陪着他走到今天的老卒,却也不多了。

  其中有人战死,有人因为受伤,不得不提前离开军中,当然,也有人触犯军规,被老朱斩杀,以儆效尤。

  当初的两三千人,还能留下的,或许连八百都没有了。

  朱元璋目送着这些老朋友从面前经过,他希望这些人能陪着他继续走下去,北伐大都,收拾山河,九州大地,重归一统,彼时在这个奉天门前,继续校阅三军!

  临淮旧部去后,立刻就是吴祯率领的淮西将士…这些人都是朱元璋亲自招募,亲自训练,他们既是朱元璋的乡亲,也是老朱的袍泽兄弟。

  他们是朱家军的核心,是一颗颗闪耀的将星,他们打下来如今的基业,也将开拓未来的天下,无可阻挡,无可匹敌,这个时代的狠人大集合!无敌男团!

  这些人给朱元璋更多的是安心,放心,有他们在,就所向披靡,战无不胜!

  淮西方阵之后,就是冯国用率领的滁州子弟兵。

  这个给老朱建议渡江,直取应天的文武全才,曾经在历史上,英年早逝,暴卒于攻击绍兴的军中。朱元璋痛心疾首,论功排序,冯国用位列诸多功臣的第八位,仅次于开国六公爵和胡大海,可见地位之高。。

  而在这个时空中,冯国用被安排在了扬州,避开了危险,依旧活蹦乱跳,身体极好。

  有太多的名将,仅仅是水土不服,或者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,稀里糊涂就死了。张希孟也没法化身神医,把一个个人从鬼门关拉回来。

  但是张希孟早早在军中推行卫生条例,制定餐饮标准,进行合理的训练,鼓励健康的生活方式…在张希孟的倡导下,朱家军极少有水土不服的情况,也没有大规模的瘟疫,

  非战斗减员极少。

  因此有许多名将悍卒,都安然无恙,毫不夸张讲,如今的朱家军,可是要比历史上还要凶猛几分!

  在冯国用之后,一个黑漆漆的大汉,率领着和州兵马,出现在了朱元璋的面前。

  胡大海!

  这個勇猛耿直的汉子,同样没有被宵小暗算,依旧无恙。胡大海的勇猛,不下于常遇春,而他最可贵的是明白事理,以身作则,儿子胡三舍违法,被老朱断然处死,胡大海并没有怨恨朱元璋,相反,他更加忠心耿耿。

  朱元璋才能进希望将胡大海的二儿子胡关住留在身边。

  奈何胡大海觉得要想让将士们一往无前,主将必须做好表率,他岂能让儿子躲在后面?

  拗不过胡大海,朱元璋也只能答应。

  总而言之,这是个忠勇可靠的猛士。

  而胡大海之后,则是常遇春统帅的渡江方阵。

  这些将士都是参与过渡江战斗,在攻取应天之时,立下赫赫战功的。

  眼瞧着一队队的精兵猛将,从面前经过,观礼台上,欢声雷动,人们把眼珠子瞪圆,

  巴掌拍红,振奋无比。

  瞧见没有,这些都是大明的兵马,是我们的子弟兵!

  就在常遇春之后,出现了一队兵马,是由朱文正统帅,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,从人群前经过,短暂的沉默之后,也先帖木儿竟然站了起来,泪水不可抑制地涌出。

  他认出来了!

  这是当初在铜陵的战俘营!

  也先帖木儿他们都率领着这些将士,和倪文俊血战,保护铜陵安全。

  彼时的他们,还是需要改造的俘虏,而今日他们是军中的猛士,能够前来参加阅兵的精锐。

  “好啊!”

  也先帖木儿喜极而泣,那些前来观礼的蒙古人也落下激动的热泪。

  在这里能看到一支以蒙古战俘为主的兵马,有着太丰富的信息。说句实话,他们这些俘虏,元廷旧人,如何融入新朝,当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
  在老朱这边,对他们太好肯定不行,把他们视作牛马,那也不行。

  而这些人则是战战兢兢,时刻提心吊胆,离心离德,任何一点风吹草动,哪怕仅仅是家庭冲突,也会动摇他们的忠诚。

  但是在看到这支人马的时候,他们松了口气,而且是彻底放松了。

  道理很简单,朱家军,代表着大明的核心,代表着新朝的柱石。

  蒙古人能够顺利参与其中,并且得到尊重,在外面改造好的蒙古人,也不需要担心,

  可以安心做新朝子民了。

  在这些人之后,杭州之战,浮梁之战,湖口大捷…每一次大战,每一个重要节点,

  都有一支队伍代表着。

  整个阅兵过程,就仿佛是一张画卷,有条不紊展开,将这些年的奋斗历程,一步一步走来的经历,完美展示在朱元璋,还有朝臣们的面前。

  清晰真切,深入骨髓。

  要说起来,能有今天,着实不易!

  队伍的最后,是花云率领的铁骑,以及俞通海和廖永忠率领的水师,依次经过奉天门,整个阅兵仪式在万岁的山呼声中结束。

  登基大典的上半场总算顺利渡过,接下来在傍晚时分,会有应天百姓巡游,然后是烟花表演,再之后就是戏曲联欢,要整整庆祝一夜。

  作为整个大典的总导演,张希孟给自己八十分吧,还算满意,可以稍微松口气。

  但是朱元璋突然的提议,让张希孟大吃一惊。

  咱不是说好要等到大典之后,再封赏百官吗?

  你怎么这么着急啊?

  张希孟也没办法,只得匆匆赶来奉天殿。

  此刻的朱元璋,已经脱去了戎装,一天换三次衣服,老朱还很不习惯,面对着大家伙,老朱先咧嘴笑笑。

  “都别绷着脸,咱是登基了,可咱也没多一块肉!咱还是咱,你们还是你们!”

  老朱笑道:“大封功臣这事,咱知道你们等了很久,上午的时候,咱登基了,册封皇后,册立太子……咱这一家子都有了安排,如何能怠慢大家伙?所以,咱就擅自改了流程,趁着下午,把封赏的事情大致说一下,等晚上看戏的时候,也好舒心顺气,你们说是不是?”

  众人听到这话,齐齐屏息凝神,不敢言语。

  有几个人更是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。

  虽说对于将士的教导培养,一直没有间断。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能够建功立业,

  封妻荫子,也是无法拒绝的事情。

  半生功名,皆在于此!

  试问谁能不激动?

  除非你就不是一个人!

  而张希孟就波澜不惊,完全超脱物外,浑不在意。随便吧,反正我都可以的。

  跟非人生物张希孟不同,李善长此刻却是万分在乎,他的手心都被湿透了。

  朱元璋目光扫过,在李善长身上略停留,然后就落到了其他人身上,刹那间,老李万念俱灰,几乎闷哼出声,好在他还能撑住。

  就这样,朱元璋扫视了所有人,奉天殿针落可闻。

  终于,朱元璋唤了一声,“李先生!”

  李先生?琇書蛧

  不是张先生!

  我没听错吧?

  李善长竟然下意识去看张希孟,正好看到了张希孟的笑脸,一副恭喜恭喜的模样,老李刹那间冷静下来。

  不出意外,张希孟一定事先知道了,自己还是差着不少啊!

  一想到这里,李善长似乎也没有那么激动了。

  “老臣在!”

  朱元璋道:“李先生,这些年,你一直操持军需,处理政务…一个人辛苦一天,一个月,一年……都不难。难的是这么多年,咱们军中几乎没缺过粮食,没断过辎重,没出过大乱子!”

  “徐达!”

  徐达立刻起身,“臣在!”

  “你看看李先生脸上的皱纹,你说他操的心,比你们是多是少?”

  徐达忙道:“回上位的话,李相公鞠躬尽瘁,人尽皆知,他是上位的萧何!”

  老朱含笑,又看看其他人,“你们觉得如何?”

  在场文武,又能说什么,只是一起赞叹,“李相就是萧何在世,实在是主公股肱重臣!”

  朱元璋领首,又转向李善长,对他道:“李先生与咱相逢微末,承蒙先生不离不弃,以至于有了今日基业,先生之功,当受嘉奖。”

  老朱在这里顿了顿,李善长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,你能不能先说完了,我年纪大了,要绷不住了!

  “咱决定加封李善长为宣国公,世袭罔替!”

  果然是世袭罔替的国公,并不出乎预料。

  只不过封了个宣国,就有点差着意思。

  不过换个角度想想,如果现在就封了大国,以后北伐成功,又该如何?

  还封王吗?

  所以,李善长立刻跪倒,叩谢天恩。

  朱元璋把他拉起来,笑道:“李先生,接下来还有些具体赏赐,包括你的夫人儿子,要等礼部那边处理妥当,才能给你……其余人也都是一样。”

  李善长忙不迭点头,“臣明白!臣代家人,叩谢天恩!”

  老李拿了封赏,还排名第一,算是志得意满,再无迟疑,挺直胸膛,站在一边。

  这时候朱元璋稍微停顿,就念了下一个名字,“徐达!”

  ******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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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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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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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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