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起点>第九百一十七章 功德圆满
  帖木儿败了,大明走向河中,超越盛唐,问鼎天下的最关键一步,就这么成了。

  对于大明朝的君臣百姓来说,都有点意料之外。

  冠军侯确实厉害,但能如此不动声色,就除掉这个最大敌人,蓝玉到底是怎么做到的?

  难不成咱们冠军侯用兵如神,神勇无敌,像是关老爷一样,策马奔腾,直入万马军中,砍下了帖木儿的脑袋,然后得胜而归?

  几乎一刹那,就有人按照斩颜良诛文丑的模式,来吹捧蓝玉了。

  只不过随着更多的消息传来,这一战的详情越来越多,朝堂之上,终于明白了蓝玉的布局。

  大家伙也不得不承认,此时的蓝玉用兵,和一个人真有些相似,这人就是太师张希孟!

  谁都知道,张希孟不擅长军事,但是哪怕徐达常遇春都承认,他们斗不过张希孟。

  将中无人比得上常遇春,帅中无人赶得上徐达,但是将帅之上,还有一重境界,那就是真正的军事家,总体战的大师。

  毫无疑问,张希孟就是这個级别的人物,布局谋篇,天下第一。

  蓝玉追随张希孟多年,又多次领兵,他一直追逐的就是张希孟的境界。

  而这一次,蓝玉确实做到了。

  谁能想到,蓝玉在河中和帖木儿对峙,另外一方面,却派遣人员,去联络金帐汗国。

  没错,就是四大汗国之一的金帐汗国。

  此时的金帐汗国已经不复当初的盛况,刚刚被罗斯击败,迅速崛起的帖木儿帝国也威胁着金帐汗国的安全。

  曾经谁都打不过的蒙古铁骑,如今谁都打不过。

  蓝玉摸准了蒙古人的脉,不断派遣使者前往,甚至在连续两次失败之后,蓝玉还是不改主意。

  他派遣冯国胜,绕道直插高加索地区,通过展示武力,终于和金帐汗国取得了联系。

  但是接下来双方的沟通并不顺畅。

  主要的问题在于金帐汗国,他们认为大明推翻了元朝,又灭了北元,和他们是仇敌。金帐汗国无论如何,也不能帮助大明。

  不过冯国胜很快判断出了金帐汗国真正的担忧。

  他们害怕大明灭了帖木儿之后,会继续攻伐他们。

  所以金帐汗国同时也在沟通帖木儿,希望双方讲和,能够共同对付明军。

  事情到了这一步,已经很危险了,包括朱樉、朱棡,还有几位将领在内,一起建议蓝玉,果断出击,不能寄希望金帐汗国,万一他们都联合起来,大明的处境就不妙了,甚至会重蹈大唐覆辙。

  面对着内外质疑,蓝玉表现出了一个杰出将领的战略定力。

  让当下的蒙古人同心协力,那是做梦!

  大明急攻,彼等或许还会合兵,但若是按兵不动,这帮人势必相互攻伐,陷入内乱。

  事实证明,蓝玉的判断非常精准。

  帖木儿垂涎金帐汗国的地盘,不愿意割让土地讲和。

  几乎与此同时,金帐汗国还面临着罗斯的反攻,西线不断丢失土地。

  而就在这时候,又一个关键的变量被蓝玉拉了过来,那就是奥斯曼帝国!

  鬼知道蓝玉用了什么手段,居然能把奥斯曼变成大明的盟友。

  甚至在这段时间里,朱棣在天竺高歌猛进,收拢了许多土邦,从南线包围了帖木儿帝国。

  这事情就很有趣了。

  天竺作为一个地名,在孔雀王朝之后,长期陷入四分五裂之中,邦国林立。

  朱棣在进军天竺之后,快速获得了一大批天竺人的支持。

  一向名声很臭的朱棣,这一次竟然备受尊重,哪怕他四处抢掠,搜刮了那么多民脂民膏,依旧被一些天竺人死命支持。

  这事情怎么都透着诡异。

  但是仔细了解之后,又会觉得顺理成章,简直再正常不过了。

  朱棣的手段也很简单,因为要经营海外,光靠着大明这点人,那是不行的。倒不是说大明人少,而是向海外移民,成本太高,而且还要熟悉当地文化,了解风土人情,没有十年之功,根本做不到。

  所以朱棣大胆启用了一批天竺人。

  而且朱棣挑选的还是刹帝利和吠舍种姓……天竺种姓,把人分成了四个大的种姓,在四大种姓之下,还有多达千余个亚种姓。

  甚至在某地买菜的是一个种姓,卖茶水的又是另一个种姓……极致的细分,让天竺一地鸡毛的同时,又格外稳定,任何外来力量,都难以撼动。

  朱棣就利用这个特点,收编了一批刹帝利和吠舍。

  想提升待遇不?想跻身上层不?

  只要跟着大明干,听我的安排,保证你们身份越来越高,权势越来越大……虽说天竺人没有冲破种姓制度的勇气,但是向上爬,成为人上人的冲动,还是有的,而且很强烈。

  就这样,朱棣获得了一批天竺人的坚定支持。

  怎么形容呢,朱棣就是一个空降的大少爷,而这帮人都是朱棣的管家,替朱棣管理地方,统领兵马,治理民众。

  面对此情此景,朱棣都无话可说了。

  怎么早没有发现啊,这个天竺,简直就是天生的奴仆!

  他们这套种姓制度,简直太适合外来势力拿捏掌控了。

  统治起来成本也非常低,甚至不需要安排多少兵马,只要利用不同地区,不同种姓,让他们彼此牵制,也就足够了。

  带嘤统治印度的时候,也就靠着九千名公务员罢了。

  作为跟张希孟大缺大德的继承人,朱棣很快就给朝廷写了一份上百页的奏疏。针对天竺的状况,朱棣建议,以后经略各地,尤其是印度洋周围这一圈,全都采用大明为主,天竺为仆的模式。

  也就是说,大明当董事长,天竺人当总经理,利用他们,去管理地方,省时省力,效果极佳。

  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,朱棣还动员了一支多达十万人的兵马,就是以一些天竺人充当骨干,然后统御其他兵马,一起北上。

  至于真正的明军,只有五千人不到,主要充当监军的任务。

  蓝玉的等待,终于取得了效果,金帐汗国认为自己的威胁还是来自西边的罗斯。而帖木儿一旦打赢了大明,他未必会向东进军,但是北攻金帐汗国却是一定的。

  所以他们抽出了五万人,从咸海绕过来,围攻帖木儿。

  在西边,奥斯曼帝国也派出了一支强大的骑兵,威胁帖木儿的后路,再加上南线的朱棣。

  蓝玉终于完成了对帖木儿的包围。

  毫无疑问,他在大势之上,已经赢得了胜利。

  但是蓝玉脑筋依旧很清楚,不管在大局上面,赢多少,如果双方决战,自己有一点失误,被帖木儿抓到了漏洞,依旧可能遭到惨败。

  道理很简单,就是这么庞大的战场,四方兵马,很难统一行动,互相配合。甚至大概率会被各个击破。

  但也不能不认为蓝玉做的是无用功,恰恰相反,在远离本土,后勤支援非常困难的地区,同强大的敌人做战略决战,如果不能充分争取每一分优势,战败的可能性只会更大。

  唐朝就是前车之鉴。

  当然了,蓝玉也不光是联络四方,他还身体力行,进行屯田,尤其是广泛种植土豆地瓜。不得不说,这种高产作物,确实是帮了大明太多。

  你可以不吃,但是用土豆地瓜养猪,杀了吃肉,也是好的。

  蓝玉在西域干得最多的,就是屯田。

  再和帖木儿开战之前,蓝玉的八成军粮,全都靠着当地解决。

  另外蓝玉还干了一件事情,他从手下分出了三万女真骑兵,直接交给了金帐汗国。

  蓝玉的这个举动争议很大,有人认为他把能战的女真兵让出去,非常不智。而且金帐汗国拿到了这些人,没准也会成为大明下一个敌人,蓝玉是养寇自重。

  但不管怎么样,蓝玉还是做了,而且果然收到了奇效!

  金帐汗国的蒙古人早就不复当年的血勇,被罗斯打得节节败退。

  而此刻给他们送去一批更加骁勇的女真人,金帐汗国瞬间满血复活,信心暴涨。

  他们正好靠着这一支兵马,对付罗斯人。

  但是要想出兵罗斯,就要先解决掉帖木儿。

  出乎所有人预料,金帐汗国竟然主动向帖木儿发起了攻击……河中大战,终于爆发了。

  所谓台上三分钟,台下十年功。

  布局到了这个地步,蓝玉的胜算已经非常惊人了,甚至可以说是唾手可得。但是蓝玉还不肯罢休,他又翻出了另一张牌!wWW.ΧìǔΜЬ.CǒΜ

  那就是帖木儿手下的将领。

  原来在长期的对峙中,蓝玉已经悄无声息收买了几个帖木儿的爱将。帖木儿的调动,他一清二楚。

  这种不讲武德的行为,简直让人瞠目结舌……虚假的冠军侯,横勇无敌,以一当万,冲阵杀敌,如入无人之境。

  真实的冠军侯,手段齐出,明枪暗箭,一齐招呼,绝对不讲武德。

  帖木儿能打不假,但这个时候,他又暴露出一个巨大的漏洞。

  由于崛起太快,手下人三六九等,非常复杂,蓝玉通过一些夷商,收买起来,也不算困难,还没开战,就被渗透得和筛子一样。

  “先生,蓝玉的用兵之法,怕是有你的五成功力了。”朱元璋由衷感叹道。

  张希孟眨了眨眼睛,“七成,至少七成!”

  老朱忍不住哈哈大笑,“这回终于可以名正言顺,铸造金鼎了。”

  张希孟浑身一震,也终于点头,“是啊,终于功德圆满,大禹之后,新的篇章到来了!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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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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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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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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