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未来的皇帝治国,必须以农业为国家根本。
可偏偏张希孟不这样看,很显然他是主张农为基础,工商富国。
也就是说,农业只是国家的地基,想要往上走,必须靠着工商业,才能发展壮大,富国裕民……一个人把工商当成附属,一个人把工商业当成宝贝疙瘩儿。
虽然不说是针锋相对吧,也可以说是南辕北辙。
朱元璋一直想对张庶宁下手,也是打算从下一代开始影响,争取小张站在自己这边……让老朱万万想不到的是,没把小张弄到手,反而把小朱给赔进去了。
这才几天啊,自己教的那些就都忘了?
朱标这崽子一门心思鼓捣起来商贾之事,这算什么啊?
自己的教育太失败了吧!
“妹子,你说说,咱该怎么办,有什么好办法,警告他张希孟不?”
马氏轻笑了一声,随后竟然一屁股坐在了朱元璋的龙椅上,让老朱在旁边站着,她笑呵呵道:“怎么?我教的儿子,你欺负张先生干什么?”
“你,你教的?”朱元璋惊问道:“你教他什么了?”
“也没有什么,就是让他去被服厂瞧瞧,看看苏州的纺车,又去了宝钞局,粮食银行……毕竟这都是咱们家的产业,他这个少东家也该知道知道。”
马氏说得轻飘飘的,可朱元璋脑袋瞬间大了,他似乎意识到了一件事!
坏了!
又让张希孟给算计了。
或者说从很早开始,张希孟就在他的身边布局,最最关键的马皇后被拉了过去,成了大明最大的商人。
虽然马皇后不看重那点钱,但是工商富国的理念她还是有的。
偏偏朱元璋又总是御驾亲征,结果朱标就被马皇后影响了。
不是说小朱刚去北平就变了,而是早早就埋下了伏笔!
张希孟!
算你狠!
朱元璋对谁都能下得去手,唯独有那么几个人,他无可奈何,其中最无奈的就是夫人马氏……
“妹子,你,你就不怕标儿学坏了?你这么纵容他不行的。”老朱痛心疾首。
马氏呵呵道:“陛下圣明,又在北平好几个月,你应该知道,北平那边的土地,一年只能收获一季庄稼,对吧?”
朱元璋下意识点头,“是,确实只是一季,那又怎么了?”
“去年刚刚拿下大都,又百废待兴,一片萧条。现在距离春耕还有两个月,等到秋收,大半年就过去了!现在那边什么都缺,没有粮食,没有种子,没有百姓,没有农具……重八,你说这样的情形,你让他们怎么办?老老实实挨饿,等产粮了再说?”
朱元璋瞬间被问住了,“这个……咱也知道不行,要不是太难,为什么交给张先生啊!他主意多!”
“主意再多,也没法凭空变出粮食,他能做的无非是利用盐啊,木材啊,这些能变成钱的东西,吸引商人,向北平贩运物资罢了。这不就是开中法的最初用意吗?”
朱元璋哼道:“这咱都知道,咱是说不该让标儿掺和这些,他可是一国储君,怎么能?”
“怎么能什么?”马氏笑道:“你是不是还要说我也不该碰啊!还要讲女子无才便是德,你是不是还打算刊行女诫,教训我后宫不得干政?”
马皇后毫不客气质问,朱元璋只觉得脖子冒凉气,浑身不寒而栗,夫人发起火来,着实吓人。
他连忙辩解道:“咱没有这个意思,咱就是觉得标儿年纪太小了,万一沉溺其中,把持不住,我怕他学得奸猾了,那就不好了。”
马氏深吸口气,突然道:“重八,你觉得张先生是奸佞小人吗?”
“自然不是!”
“这就对了。”马皇后道:“重八啊,儿孙自有儿孙福,你打下了这么大的天下,从一个小和尚变成了九五至尊……你扪心自问,到底成在哪里?你有把握把标儿教好?让他像你一样做事?”
朱元璋无奈苦笑道:“咱知道不行,才给他物色师父的。”
“然后你想让张先生再教出一个朱重八?不行的!做不到的!”马氏语重心长道:“我看标儿现在挺好的,他同情戍边将士,知道得来疆土不容易守住。他在想办法,在用心做事。这就好了。”
马氏又道:“打江山容易,守江山难。重八啊,自古以来,给雄主当儿子不容易,你别逼得太紧了。”
老朱皱着眉头,他想要辩解,当爹的哪有不希望孩子好的,可马氏却拦住了他,“重八,上有所好,下必甚焉。你拼了命要教好标儿,结果下面人会拿出百倍的心思,一起逼迫孩子……他才多大啊!要是不想着这些,我怎么舍得把他送去北平,你明白吗?”
老朱愕然良久,终归是一声长叹,不再言语,他突然大步往外面走,直接去了朱老四的住处,发现这小子正在吭吭唧唧爬树,老朱一伸手把他抱下去,直接夹在了腋下。
“走,咱带你骑马去!”
朱棣顿了一下,小眼睛转了好几圈,发现老爹不是撒谎,终于咧嘴大笑,手舞足蹈。
朱元璋把朱棣放在自己的面前,父子同乘一马,从应天冲出去,直接去城外狩猎去了……
陛下带着皇四子去打猎,又把储君发配去了北平。
几乎一瞬间,就成了应天最热门的话题。
按理说皇太子的地位无人撼动,也不可能撼动。大家伙都朝着东宫使劲儿。如果不是有张希孟在,抢太子师的人都能挤破头,文官武将,一个个无所不用其极。
可现在一看,这板上钉钉的事情,怎么也有了变数啊?
大家伙开始把目光放在了朱棣身上,结果很遗憾,除了一大堆的黑历史之外,这位皇四子简直一无是处。
捉弄老师,在奉天殿撒尿,就差把皇宫给点着了。
这么个顽劣的小东西,怎么跟懂事的皇太子比啊?
大家伙是百思不得其解,莫非咱们陛下脑子坏了?不喜欢好孩子,反而喜欢闹腾的?
要不要让自己孩子也纨绔一点,在应天街头横行,没准还能引起天子注意?
也好简在帝心!
应天人心浮动,想什么的都有,只是朱标却管不了这些了,他正在参与一项很重要的技术创新!
没错,就是张希孟亲自主抓的,目前大明最大的科研攻坚项目……晒盐!
这事张希孟早就跟胡大海说过,胡大海也确实做了。
代价就是老胡拉了足足三天肚子,那么壮的一个人,险些垮了。
原来晒盐这个举动吧,早就有了,很难说从什么时候开始,灶户把海水引入盐田,利用阳光蒸发,待下面有晶体析出,就把上面浓缩之后的海水取走,用盘子煎,用锅煮,这就是煮海为盐。
是不是有点尴尬?
下面已经有盐析出了,为什么不继续蒸发?
这样一来,不用铁锅,不用木柴,直接就能得到食盐,岂不美哉?
张希孟这么想的结果就是胡大海拉了好几天,险些丢了老命。
用海水直接晒出来的盐杂质太多,卫生条件不过关……经过反复试验,选取干净的海水,最后晒出来的盐,也仅仅能喂牲口,人是根本别想了。
晒盐的工艺关系到张希孟的通盘计划,食盐商行能不能成功,灶户的问题能不能解决,全都看这一次创新了。
没办法,他只能亲自上阵了。
经过了一番观察,张希孟也弄明白了,灶户将浓缩的海水运回家里,会静置一段时间,让杂质沉淀,他们把清澈的海水倒入锅中,然后再大火烧煮。
这样一来,杂质少了,又有高温杀菌,水份蒸发……大部分有害的东西都能除去,生产出来的盐,也就达到了人食用的标准。
所以说老百姓的智慧还是很了得的,许多做法,那也是有深意的。
张希孟反复推敲了一下,他决定先把食盐晒出来,然后把晒出来的海盐倒入清水,冲洗上面的杂质。
可是这么做之后,盐又溶于水中,继续用锅煮吗?
那不是脱裤子放屁吗?
很显然,已经有人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张希孟了。
就连宋濂都低声念叨:“张相,便是孔夫子,也不能事事皆知的!”
这句话仿佛戳到了张希孟的痛处,孔夫子不行,咱行!
张希孟下了狠心,他把晒出来的粗盐,重新用清水溶解……不就是要除去杂质吗?
谁说一定要用铁锅煮的?
张希孟让人取来了石子,粗砂,细沙……然后把这些东西,分层放在木桶之中,然后在下面开个孔。
将溶解之后的盐水倒入木桶,层层过滤,出来的盐水立刻清澈了许多。
张希孟依旧不满意,又加入了一些木炭,吸附脏东西,然后再过滤。
足足折腾了五次之后,他才让人用砖石搭建一个蒸发池。
这一次再把清澈的盐水倒入其中,等待了时间过去。
渐渐的,两三天之后,池子地下出现了结晶,随后结晶越来越多,铺满了整个池底。wWW.ΧìǔΜЬ.CǒΜ
一夜风后,竟然得到了洁白如雪的食盐!
那些有经验的盐工捏在手里,稍微尝了尝,就露出了笑容。
这盐比他们弄得还好!
在另一边,朱标已经撅着屁股,给他爹装了满满一罐子……毕竟他也是跟着忙活来的。
朱标甚至打算请他爹帮忙,赐下御盐之名,卖个好价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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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啥,不是小的更新晚了,是去买棒棒糖了……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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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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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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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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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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