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起点>第五百七十五章 君臣团聚
  李文忠是从元军东北方向杀来,速度极快,根本不留反应的时间,直接以前锋精骑突入,势如星火。

  李文忠派出的人并不多,只有三百左右,而在他们对面,是多达五六万人的蒙古兵马。以这么点人,去冲击那么多人,不就是送死吗?

  以卵击石,必败无疑啊!

  难道明军个个都是高达,神兵附体,可以所向无敌?

  不然你让明军以少胜多,那就是开挂啊!

  这话从理智上来说,真没有错。可问题是这是开国的时候啊,最不讲的就是理智逻辑!什么兵力对比,什么悬殊差距。

  在这时候都不成立,而这才是立国之初的法则!

  不然你翻开史册,瞧瞧徐达和常遇春是怎么北伐的,你都会目瞪口呆,那是人吗?简直人型哥斯拉了。

  常遇春这家伙往往以很少的兵马,渡河强攻,然后还能射死对方大将,完全是特种兵斩首,一战定乾坤。

  这种事情听着已经很玄幻了,可要命的是,竟然不是一次巧合,而是在多场战斗中,不断上演,从南到北。

  斩将夺旗,所向披靡。

  徐达就更厉害了,动不动就歼敌好几万,好像他的对面就不是人,而是一群猪,还是特别听话的猪。

  当然了,你要是翻开明朝后期的战报,扣除水份,能杀几百个人,砍下一堆脑袋,就足以普天同庆了。

  人还是那些人,并没有三头六臂。

  何以能差距这么大?

  难道真的不一样了吗?

  似乎确实……还真就不一样了。

  明初的是什么兵,这么多年下来,军中肉食越来越多,肉蛋供应着,士兵的体质大大增加,免疫力非常强。

  身体健康,训练充足,勇气十足,战术娴熟。

  这样的兵,自然是所向无敌。

  而到了王朝末期,士兵老弱病残,根本没法上战场。

  很多人都知道兵卒质量很差,但是却未必知道差在哪里?

  首先,供应不足,主粮都吃不饱,更不要说蔬菜肉类……缺少蔬菜,维生素不足,夜盲症很严重,还有足疾,皮肤溃烂,长疮。

  吃不到足够的肉类,缺少脂肪摄入,不抗冻,体质弱,到了夏天,不少人还要穿棉袄。

  另外卫生条件差,眼疾流行,士兵普遍患有沙眼。

  按理说算不得什么大问题。

  可由于缺少营养,吃不饱,免疫力差。

  小病也能要命。

  所以上万人在册,可实际上就有几千人,能超过一半,就算是良心了。

  把这些人拉出去,有上千足疾严重的,跟不上队伍,有几百个眼睛不好的,看不清道路。剩下的身体虚弱,拿不动兵器,皮肤溃烂,见不得阳光。

  白天行军都困难重重,更不要说几乎百分百的夜盲症。

  这要是遇到了夜袭,能有战斗力就奇了怪了。

  大都的元军精锐虽然不至于这么拉胯,可他们面对的明军确实实打实的精锐。常遇春一手带出来的不说,还经过了多年的教育,有着超过三成的识字率,每个人的身体素质都极好,战术娴熟。

  就拿骑兵来说,那些号称生长在马背上的蒙古铁骑,在真正的职业骑兵面前,也是不够看的。

  明军在急速冲向元军营地的时候,突然向旁边转圈,从营前掠过,与此同时,数十颗黑乎乎的东西,扔到了元军营地之中。

  爆炸,硝烟,木屑满天飞,惨叫声不绝于耳。

  靠着火器,竟然顺利炸开了元军的栅栏。

  一股脑冲了进去。

  再往下的战斗就顺畅了,骑兵在前,肆意冲杀,将元军冲的天翻地覆,哪吒闹海……后续步卒气势如虹,慷慨激昂,以泰山之势,冲入元军中间。

  继续着杀戮。

  漫天的火光,此起彼伏的惨叫声……将睡梦中的铁锅皇帝惊醒了。

  从上都南下,挥军征战,并不轻松。

  尤其是对于并不年轻的铁锅来说,更是如此。

  他没走几天,就已经疲惫不堪,完全是靠着回到大都的那股心气撑着,这才能够顺利前行。

  但是随着距离燕山越来越近,他也有点害怕了,万一明军大举杀来,那可怎么办?

  万一打败了怎么办?

  当然了,铁锅不会承认他胆怯了,而是换了个词儿,近乡情怯!

  咱可是长生天下,大都皇城,正黄金旗的老贵族。

  区区红贼,抢走了自己的家,这一次咱就要拿回来!

  其实经过了几次交锋,张希孟和朱元璋都摸到了这么个规律。

  面对元军吧,你要是追击狠了,把他们逼上绝路,没准这帮人还会爆发一下。

  但是只要不紧不慢,留着一点活气,别把绳索勒紧了。

  他们就会用种种离谱的操作,把绳索弄得更紧。

  放心,没有例外。

  拿下大都,乘胜追击,直取上都,多半也就是拿下一座空城,最多缴获些牛马。

  可现在不一样,皇帝,皇太子,文武群臣,一起来送了。

  李文忠简直要乐疯了,他把人马分成五队,从各个方向冲进来,元军大营被弄得乱成了一锅粥。

  兵找不到将,将找不到兵。

  担负前锋的丞相也速立刻挥师,想要把明军赶走。

  结果也速只带过来不足三千人,而且还是来不及披甲的,他们居然被明军骑兵一股冲散。

  丞相也速悲愤不已,简直欲哭无泪。

  陛下偏听偏信,非要听那个死太监的话,说什么趁虚而入,万众响应,一战成功,光复大都?

  现在倒好,完全落到了口袋里,让明军包了饺子。

  大元君臣都在这里,要是全军覆没,大元朝岂不是彻底完蛋了!

  “老臣有罪啊!”

  这位举起手里的兵器,想要自杀。

  不料突然有一支箭射来,正好命中了马屁股,吃痛之下,战马狂奔,也速被带着向前,仓皇之下,还把手里的兵器掉了。xiumb.com

  这下想尽忠都做不到了。

  比起尚存忠勇的丞相也速,朴不花听到喊杀声,竟然大惊失色,他直接来找蓝玉了。

  不对劲儿啊,怎么和你说的不一样?

  你给我解释解释。

  你说朴不花很聪明吧,他到现在还没有反应过来。

  你说他傻吧?又把大元君臣糊弄的团团转。

  总之,他的智商处在一个薛定谔的猫的状态。

  只不过朴不花自投罗网的行为,竟然没有得到回应。

  蓝玉早就带着自己的随从,去找铁锅了。

  你朴不花算个什么东西,也值得我下手?

  就这样,朴不花扑了个空。他凝思少许,大约就是贪图荣华富贵,跟自己撒谎,结果事情败露,急忙跑了。

  你等着,只要我抓住你,看我不好好收拾你!

  朴不花转身带着亲信仓皇逃跑。

  只可惜他做得缺德事太多了,现在星落云散,连一直庇护他的皇帝,皇后都不知道哪里去了,谁还会在乎他?

  好几个亲信都弃暗投明,离他而去了。

  跑了没多久,就孤身一人。

  举目四望,到处都是明军,喊杀连天,吓得朴不花浑身颤栗颤抖,跑着跑着。双腿不管用,竟然扑倒地上。

  随后被几个明军小卒俘虏。

  士兵们没把他当回事,只是跟着普通元军关在了一起。

  但是很快就出事了,元军俘虏从他身上的味道辨认出他是个太监,然后大家伙围着打,又有人认出了是朴不花,大家伙更是怒气冲冲,纷纷举起拳头,雨点般落下。

  都是你这个死太监,都是你作恶多端,害了我们被抓!

  天可怜见,要不是明军发现早,把他从人群堆里拖出来,朴不花就要被元军打成肉酱了。

  可即便如此,也断了好几根骨头。

  要不是明军要求,尽量抓俘虏,明军将士也能把朴不花给撕了。

  就这样,第一个重量级的俘虏到了明军手里。

  在朝中呼风唤雨,上蹿下跳几十年的朴不花被抓了。

  紧随其后,他的青梅竹马,皇后奇氏,也被俘虏了。

  这位皇后娘娘就比较惨了。

  明军袭来,铁锅率先跑了,皇太子竟然也几乎同时润了,这俩人还都没管奇氏死活。

  果然是父子!

  她在乱军中四处奔跑,仓皇失措,还把脚扭了,她续了长长的指甲,在地上来回滚动的时候,也都折断了,从指头的伤口处,流出鲜血。

  十指连心,疼得奇氏哇哇乱叫。

  也落到了明军手里。

  就这样,斩获越来越多,李文忠简直要笑疯了。

  当初明军就俘虏了不少元廷高官,这一次后妃宗室,一起落网,大都那边,真的差不多可以组建个大元朝廷了。

  只是这个朝廷要在大明的俘虏营里上朝了。

  再看此刻的大都,朱元璋已经从通州返回。

  皇帝陛下到达了忠诚的大都。

  “主公,如果不出预料,接下来会有不小的收获,咱们似乎应该凑建个新的战俘营。”

  朱元璋抚掌大笑,“这个提议好,当初咱们就说过,要俘虏大元皇帝,让他学会做个普通人。”

  张希孟笑道:“主公,臣有个提议,不如让也先帖木儿负责战俘营,他们君臣也好团聚,再续前缘!”

  老朱怔了怔,突然忍不住狂笑,“先生,你这招太狠了,也先帖木儿万一杀了铁锅报仇怎么办?”

  张希孟笑道:“那就要看他的改造程度了,能不能放下个人仇恨!”

  朱元璋点头,张希孟立刻把消息告诉也先。

  听到了这个消息的也先帖木儿怔了许多,突然赤目切齿道:“张相放心,我不会杀他的,我知道怎么让他生不如死!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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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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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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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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