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希孟不在乎,那是因为他写的东西,可以和老朱分庭抗礼,甚至让张相给你写一封,那是能流芳百世的。
而让老朱写,那就是仅限本朝使用了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张希孟的确有瞧不起老朱的本钱,一个臭当皇帝的,跑我们家嘚瑟什么?
不过除了张希孟之外,谁也没有这个底气。
尤其是苏州这个地方,刚刚归附没有多久,人心尚且没有安定,一份来自应天的御笔手书,着实是震撼了整座城市。
腊月二十九的晚上,送到了沈如兰的手里。
天还不亮,竟然有人聚在了她家的外面,就想看看传说中的御笔,沾一点好福气。
这只是等到了天光放亮,沈如兰的婆家人出来,见到了这帮乡亲,直接告诉他们,别等了,压根没有拿回家,直接放到了作坊里。琇書蛧
作坊?
这么要命的东西,怎么能放到作坊里?
“方老哥,你可要管管你家的儿媳妇,有好东西,可不能往外面拿,留在家里,当传家宝多好!”
这话还没说完,老太太抓着扫帚,就从里面杀了出来。
“又是马尿黄汤灌多了,跑我们家搬弄是非来了!你可真是好大的狗胆!别瞧着我们儿媳妇有了出息,就来添乱,告诉你,我们娘们不吃这一套!”
敢情沈如兰的这个婆婆,竟然也是个凶悍的,追着这帮人狼狈逃窜,一直杀出了街头,才像个德胜的将军,凯旋而归。
“老头子,别傻站着了,赶快准备年夜饭,咱们一家要好好过个年!”
……
在另一边,作坊门口,挂出了金灿灿的御笔,围在这边的人,何止上千。
大家伙指指点点,议论纷纷。
这可不得了!
巾帼巧匠。
御笔承认,皇家御封,就算凭着这块招牌,往后都能吃喝不愁。
“沈大姐,你们的丝绸皇爷都说好,这往后可不能随便卖了。一定要十倍才行,这可是御用之物啊!”
有了皇家肯定,就可以涨价,多赚钱。
相当于封神了,苏州上下的匠人,全都盯着,羡慕不已。
从此之后,她们就衣食无忧了。
只不过令人意外的是,沈如兰并没有多少欢喜,甚至还有些忧虑。
她把所有织工召集起来,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,商议个办法,未来的路要怎么走!
有了陛下承认,等于是一步登天,从今往后,咱们就什么都不用愁了。
“有人已经跟我说过了,咱们只要每年织几百匹丝绸,除了供应宫里,还有达官显贵的,剩下就高价卖到市面上,保证能让咱们衣食无忧,靠着陛下的御笔,咱们就都能过安安稳稳的日子。”
这不是好事吗?
可从沈如兰的语气中,能明显感觉到不是那么高兴,她在愁什么?
“也没有什么,就是以往总想着咱们生意做大了,多雇佣些女工,把生意做大了。可要是按照这么办,咱们就什么事情都不用干了,坐在那里数钱就是了。”
居然有不用怎么干活,坐着就能把钱挣了的好事。
这还用犹豫吗?
女工们不但犹豫了,还足足花了一个下午,来讨论这事情。
得出的结论竟然是不行!
咱们的作坊,还有一半是朝廷的,苏州城还有那么多女织工,咱们只有把生意做大,才能对得起朝廷的投入,也才能雇佣更多的工人。
少而精的匠人路线,不是她们的选择。
或者说她们也需要精致的绸缎,但是不能以牺牲效率为代价。
“今天晚上暂时休息,明天早上,大年初一,就跟我下去,咱们挨家挨户,拜会桑农,跟他们谈个好价钱!咱们要大干一场!”
谁也没有料到,一群妇人,竟然放着大年初一的好日子不闲着,纷纷下乡,去拜见那些卖给她们生丝的桑农。
先感谢桑农以往的慷慨帮助,又告诉他们,天子御笔的事情……随后问大家伙,能不能合作?
毕竟往后能送到宫里,由皇家带货,不光是工匠作坊,他们这些桑农也是光荣的。
话都说到了这份上,给个面子吧,咱们签个约书,今年的生丝就归我们了。
基本上没有哪个村子能扛得住这一番攻势。
到正月十五之前,沈如兰带领着女工拿下了五十多个村子的约书,一下子捏住了充足的货源。
“兰姐,你这手可真是厉害!那些作坊都懒得要死,不过正月十五,他们才不会动弹,咱们先下手为强,今年保证赢了!”
沈如兰呵呵一笑,“光是赢就够了?我还要大赢呢!”
“大赢?”
“对!”沈如兰咬牙道:“前些时候,瞧他们那些恶语相向,把咱们说成了青楼出来的!说到底不还是害怕咱们吗!这么多年了,别看只是埋头干活,他们那些手段,咱们有什么不知道的!高买低卖,串通一气,上下其手,大发利市。”
沈如兰轻笑道:“咱们不用那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,就光明正大,堂堂之师,击败那些人!”
这些女工盯着沈如兰,眼神里都是敬佩的目光,“兰姐,你可真厉害!下手也真狠!”
沈如兰深深吸口气,冷笑道:“没法子,都是他们逼出来的!咱们挨了那么多打,吃了那么多苦。熬到了今天,好容易万事不备,咱们不是求财的,咱们要争这一口气!”
女工们一起点头。
没错,就是要争这一口气,让那些瞧不起自己的人,瞠目结舌,惊掉下巴!
既然如此,还等着干什么,都动起来!
还没出正月,苏州的市场,已经是山雨欲来,血雨腥风。
好容易躲过张希孟屠刀,没有成为竹竿挂件的商户们惊讶发现,仅仅一个过年,手下的织工流失了不少,尤其是那些技术过人的,更是损失惨重。
对手仿佛是早有准备,一挖一个准。
凡是被挖走的工匠,多半都有些过人的本事,有人还不止一样。他们一走,好些关键的工艺就断裂了。
缫丝,织绸,染色,总会出现各种问题,弄出来的丝绸,就是不如原来。
丝绸质量不行,原来多少年的老伙伴也维持不住了。
纷纷抱怨,有人干脆就弃暗投明。
过去是捧着银子,提前上门,把钱放下,转身就走,生怕你不收,不给他们发货……现在不行了,这帮人不但要验货,而且还要让他们保证质量,不如以前,人家就不要,或者在货款上打折扣。
没办法,谁让你们的东西不行呢!
过去当惯了爷的丝绸大户们,被气得肝颤儿,竟然毫无办法。
他们盘点了一下过去最拿手的办法,现在一看,竟然都不管用了。
比试后台,仗势欺人。
对不起,行不通了。
人家通着天呢!
靠着财大气粗,拿钱去砸。
还是不行,人家那边分股份,只要干得好,大家伙一起分红。
再有就是组织人去骂,诋毁对手,逼着她们干不下去。
这一招他们前面就用过了,时至今日,那就更不要想了。
一份御笔,加上张相的文章,已经给女工们上了两道保险,谁再敢动她们,那就纯粹找死了。
接下来就是拼真本事了。
可是对于绝大多数的大户来说,他们竟然发现自己没有多少真本事!
这就是自诩会经营,离开他们不行的经商高手吗?
你们的本事哪去了?
难道除了收买官吏,沆瀣一气,就不会别的吗?
苏州的女工们,攻城拔寨,迅速推进。
哪怕是老朱,都听说了她们的举动,仔细了解之后,深深陷入了震撼当中。
“提前采购生丝,掌握货源,拉拢织工,授予干股,一起分红,又主动联络客商……这其中纵横捭阖,刀光剑影,丝毫不比战场上的手段差。说她们是巾帼英雄,一点不为过啊!”
老朱忍不住赞叹道:“先生看,那些丝绸大户,还有办法应对吗?他们能不能起死回生?”
张希孟一笑,“主公怎么看?”
朱元璋沉吟道:“咱们就是靠着百姓,打败了豪门大户,才有了今天……论起来咱是愿意看着女工大刀阔斧,毕竟咱们就是这么来的。可要是这些大户一败涂地,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。”
张希孟呵呵一笑,“主公这话就未必妥当,如果大户们只会下三滥的手段,情愿意他们一败涂地……不过据我所知,大户们也想到了一招。”
“什么招数?”
“我听钱用壬说,钱家已经和复旦学堂的机械系联络上了。”
“他们联络起来干什么?”老朱大惑不解。
“钱家是想弄到那种一次纺织六十四根丝线的织机。”
“什么?他们要那个?”
张希孟点头,“现在织工跑了那么多,而且工钱又上来了。过去能招募三十个女工的钱,现在只剩下十个……走机械的路子,也是被逼无奈!”
谁能想到,在这种情况下,竟然迫使人们关心起织机来,开始追求技术进步了。这是张希孟万万没有料到的。
谁说一定要大举殖民,满世界开拓市场,才能鼓捣出工业化的?
自己这不也是弄出了苗头吗!
虽然只是通过提升女工地位,增加用工成本,逼迫商户开始关心技术,重视机械,但毫无疑问,这是个良好的开端,就看接下来能走多远了!
老朱倒是很好奇,“钱家这么干,能行吗?”
“当然不行了!”张希孟说得很干脆,“先不说织机能不能迅速弄出来……就算弄出来了,复旦学堂那边也不会傻傻只卖给钱家。而且我还授意报纸,要多关心发明创造。只要沈如兰她们多看看报纸,没准还会捷足先登呢!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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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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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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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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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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