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隐感觉体内的寒毒,又要开始肆虐。
那种体内一下子全部力量清空的感觉,让他有些虚弱。
“能全力出手这么一次,已经是意外之喜,很值了。老夫这一生已经差不多接近尾声,芮哦是能为我大秦肃清天南之后再死。此生就无憾了。”
“两国交战,你死我亡,无对无错,无仇无怨;三位,我送你们英魂回家。若有来生,再做敌人吧。”
径自铺下一层布袋,将三个敌人的尸骨收拾了一下,全部装进了布袋之中;一手拎起,向着山林中狂奔过去,到了最高处,将布袋放下。
喘了几口气,才运足了修为大喝道:“苗森森,你三个兄弟的尸骨,我给你放在这里。勿要忘记,接他们回去落叶归根。”
声音如滚雷,直震得山林中松针簌簌落下,松林如下绵绵雨,群山万壑不断回响轰鸣。
远方彼端。
苗森森满身鲜血,脸色晦暗,眼看着正在山林中回撤的彩虹青衣大队,咬牙切齿。
身后是五千大燕精锐,刀剑在手,严阵以待。
对面,则是已经追杀到此地的大秦铁骑。
马前戈跨马雄峙,眼神睥睨,手中长槊寒光闪闪斜指地面,站在两军阵前。
他不用说话,但这股气势,却已经告诉了所有敌人想要说的话。
我就追杀你们到这里。
你们不服,尽管来战!
大秦铁骑的气势战意,在马前戈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催生之下,几乎已经攀升到了顶点。
受到战意熏染,连战马都是浑身肌肉紧绷。
随时准备全力拼命冲阵!
对面的大燕统兵将军也不是等闲之辈,此刻清晰感受到两军的气势战意,立即得出结论:若是此战开打,自己这边必败无疑!
苦涩一笑,跨马向前,道:“马将军,双方特殊力量对战,已经告一段落。难道马将军还别有所图?”
马前戈眯着眼,淡淡道:“姜君战,某家只是在等你的战书。你若不想战,速速退出大秦领土!若是要战,就赶紧放马过来!”
这大燕将军姜君战道:“今日此事,便到此为止。马将军你也不是为了对付我们,只是适逢其会,某家使命已经完成,而马将军你还要赶赴南疆战场,咱们就此别过吧。”
说着拨转马头就要走。
“站住!”
马前戈厉声大喝:“身为军人,难道连两国邦交都不顾了么?你大燕铁骑贸然进入我大秦领地,难道一句别过,就可以算了?别过可以,留下买路钱来!”
这是军中规矩,在两国还未确定开战的情况下,正式军队擅自进入别国领土,不被人发现倒也罢了。但一旦被人发现,在不能灭口而且不愿交战的情况下,想走就要留下买路钱!
这是我国领土。
岂能容得你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?
姜君战一挥手,一个包裹沉甸甸扔过来,被马前戈挑在枪头。
高高举起。
一块沉重的金砖,从包裹中掉落。里面,还有明显好多块。
一声大喝,气吞山河:“大秦!”
“万胜!!”
所有大秦军人,同时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起来。
买路钱,不在于钱多钱少,在意的,是那种‘碾压、欺负’的感觉。
这种感觉最是提气。
所以全军都是欢声雷动,如同打了一个巨大的胜仗,人人心里都是充满了自豪得意。
大燕精锐又怎样?
在老子面前,还不是要乖乖的留下买路钱?——人人都在这么想:一群弱鸡!
马前戈眼底精光一闪,有这一包买路钱之事在手,将来战阵遇到姜君战,自己的麾下天然就具备心里优势:那是一群弱鸡,不是我们的对手。
基本就奠定了必胜的信念——将来必然要对决沙场,这样的信念,很重要。
与此同时,姜君战心里也是在想:将来战场上,绝不可遇到马前戈。否则,心理弱势会很致命。
两人都是名将,对这一节所能导致的后果,都是心知肚明。
马前戈纵声长笑,嚣张至极:“老子便是马前戈!老子们便是大秦金戈军团!”
所有大秦军人都是挺起了胸脯疯狂叫嚣:“大秦金戈军团!”
这不是自己在自吹自擂,而是要进一步加深对方普通将士,对‘大秦金戈军团’的印象,就是要让你们牢牢记住,今天就是在老子们手下吃了瘪,记住老子们的名字。
以后战场遇到,嘿嘿……马前戈心里的小算盘打的啪啪响。
这一次短暂接触,他已经布置好了以后但凡遇到时的战略计划。
对面,姜君战已经回到阵前,回头道:“马兄,无须如此大声,得意忘形只是致死之因。胜负乃兵家常事,你多多保重,你我还有再见之日。”
“哈哈哈……”
马前戈气势嚣张,依然挑着包裹,在自己军阵前骑着马转圈,耀武扬威,一遍一遍的喊话,连看也不看姜君战一眼,不屑一顾。
买路钱,居然就这么交了出来,我马前戈,看不起你这种软蛋。
别说和我战场再次相见了,就连在此刻,你也已经失去了和我同等对话的资格!
老子是胜利者!
军人就是这样,你敢和老子犯楞?老子一顿打就打死你!
但是你连犯楞都不敢?……你还算个军人?!
话说回来,刚才姜君战若是不交出买路钱,马前戈绝对会立即出击,带着自己的弟兄们,直接就开战!
老子是要去南疆有别的任务,但是,那又如何?你不交钱,就战!
若是没有南疆那个任务,你以为老子会在这里贪图你这点买路钱?早就压过去了好不好!
所以姜君战交出买路钱,实乃明智之举。
但是军中事,就是这样子不讲道理。
没有所谓明智不明智,你不敢打,你就是怂包,就是软蛋!没别的第二种说法!
什么深谋远虑保存实力都是放屁。
连死都不敢,还当什么兵?!——自古至今,军中道理,永远都是这样淳朴。
号角响起,大燕军队后军变前军,前军不动压阵,两翼迅速摆下口袋陷阱战阵,防止马前戈突袭。
一节一节撤离。
虽然并非真正战败,但是大燕的士兵们也一个个有点焉头搭脑。一个个都觉得如同真的战败了一般,脸上无光。
苗森森带着剩下的飞翼堂武者,跟在最后面。
“苗森森!”
马前戈一声大喝。
苗森森回头,冷笑:“你要作甚?”
马前戈长槊闪亮的尖头斜斜指着苗森森的脖子,头盔下的眼睛里射出森寒的杀意。
“记住了,莫要让老子再看见你!”
苗森森深吸一口气:“马前戈,你也要记住了,保重你自己的脑袋,说不定什么时候,就会摆在我的案头,成为我的尿桶。”
马前戈哈哈大笑,竟不回话,也不再看苗森森一眼。
似乎对方这位间谍头子,再也不值得自己多看一眼!
直接拨马回头,意气风发大吼一声:“弟兄们!回去,喝酒!请功!咱们有钱啦,老子亲自陪你们这帮王八蛋喝个醉!”
“乌拉!”
怪声怪调的欢呼声响起,大秦将士,一片欢腾。ωωω.χΙυΜЬ.Cǒm
身后,苗森森牙齿咬的咯咯响,正要说话。
便在这时,何必去大喝之声远远传来:“……莫要忘记接你兄弟回去。”
马前戈哈哈大笑着,直接带兵离去。
所有大秦将士,无一人回头。
要说是什么样的将军,带出什么样的兵,在马前戈麾下这帮骄兵悍将,几乎个个都和马前戈差不多:甭管说什么!老子就是最大!
没道理可讲。
看着大军离去,烟尘与欢呼慢慢远去。
现场恢复一片安静。
尘烟还在氤氲,就好像那些战死的亡魂,还在不甘的漂浮。
苗森森纵身到了大树上,透过枝叶确定了何必去现在站的位置,牢牢记住。
他梗着脖子,看着那边。
良久良久,黯然垂下头,两滴泪水悄然滴落。
“兄弟……”
“我一定会为你们报仇!”
“何必去,吴铁军,马前戈,天南三星……还有,一定查清楚,是谁……竟然有这般通天的手段在三天之内治好了何必去的伤!”
苗森森面容狰狞。
他很清楚。
这一次的彼此算计,就算是何必去的算计更深了一层,也不是胜负关键。
若不是何必去的伤突然恢复,打了己方一个措手不及,令到双方实力出现完全的倾斜,纵然会有伤亡,但自己也能将损失控制在最小。
全身而退,非是不能。
其中最大的变数,莫过于何必去沉疴在身愈三十年的老伤,居然毫无征兆的恢复了。
分明三天前还能确定他的伤还没好!
这哪里是天赐良机……根本是天降横祸。
苗森森胸膛起伏,越来越是剧烈。
嘶哑的声音喃喃自语。
“是谁?!到底是谁?”
“三天,只有三天的时间啊!要命的三天啊!!”
苗森森低沉咆哮,蹲下身子,两手抓着头发,泪水肆意横流。
突然猛地愣住。
蓦然站了起来。
喃喃道:“三天之内……何必去是两天之前到了江湖小镇;而两天前他出发的时候,伤势还很确定的没有好。”
“也就是说,就这两天之内,在这个叫做江湖小镇的地方,有了机遇。”
“所以才会出现这个意外。”
“那么就是这个小镇子?”
苗森森眼睛猛然间森寒起来,喃喃道;“那些冲进战局的江湖汉子,其中一部分,岂不也是从那小镇来的?”
突然间深深吸了一口气,咬着牙低声喝道:“来人!”
……
风印在医馆中,突然鼻孔发痒。
“阿嚏!阿嚏!”
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。
口水喷了小风影一脸,喃喃道:“谁在骂我?”
小东西被巨大的喷嚏声音吓了一跳,浑身一抖,两个大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风印,一脸懵逼。无辜而无助的样子。
突然小鼻子一皱,居然也是打了个娇娇弱弱的小喷嚏。
“啊气~!”
…………
【】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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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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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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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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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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