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色亮起,方腊从营帐内走出,本来想要洗漱用膳,但看着远处城池的轮廓,情不自禁地叹了口气。
美好的一天从看到襄阳城的那一刻就结束了。
襄阳难攻,也算是天下闻名了,可但凡军事重镇都不太好拿下,却又会数度易手,所以具体难到什么程度,是不是言过其实,不带兵来打一打,还真没那实际体会。
现在有了。
方腊已经领军来此七天,这七天他是怎么过的,城内的燕军知道么?
他们不知道,他们只是在城墙上指指点点,感叹怪不得宋军喜欢守城,这种仗打起来真的爽。
历史上蒙古大军围襄阳围了足足六年,期间甚至花了五年时间,训练出七万蒙古水军,打造了五千多艘战船,彻底封锁了汉江。
这是最终迫使襄阳投降的关键,否则只要粮草通过水路源源不断地运入城中,襄阳能跟蒙古耗六十年。
当然正如之前所说,此时的襄阳不是南宋末年的襄阳,没经过多重防护加固,护城河的宽度也没有扩充到平均六十丈,只有一半左右,方腊就领军杀到了。
但问题是,方腊的军队也远远比不了蒙古大军,蒙古军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帝国,近乎是举全国之力攻一座城池,攻了六年,方腊这甚至不是举荆湖之力,因为石宝还领兵进击宋军,生怕对方趁机杀入荆湖,以攻为守。
在这样的对比下,方腊的军队至今连一次进攻都没有,只在调集工匠,打造攻城器械,然后将大纛高高竖起,迎风招展,生怕城墙上的人看不见,扎营时也故意留下些破绽,给对方夜间袭营的可能。
身为起义军的头领,以身做饵,这样的战术很大胆,也很正确。
这可是逐鹿天下,燕王又重视他,消灭他这样的对手,获得的功勋足以封爵,有几个将领能忍得住如此诱惑?
再加上燕军战绩彪悍,至今还没有遭遇过惨败,上下一定信心十足,主动出城来战,并不稀奇。
方腊原本预计,对方第一日或许就会趁着自己的军队行军至此,难掩疲惫,燕军则养精蓄锐,直接出城来战。
结果对方岿然不动。
那第二日,第三日,方腊大军安营扎寨,役夫不足,让士兵代替,看上去一片乱糟糟。
对方依旧视若无睹。
第四日,第五日,第六日,方腊特意分兵,往四周山间而去,砍伐树木,由于襄阳地势极高,在守军的视线里开始大肆制造攻城器械。
对方干脆理都不理。
现在第七天了。
“每天所耗的粮草啊……”
方腊算了算军需,心头滴血。
他扎根荆湖,结交商贾,稳定商路,从中抽税,再收编厢军,训练整备,剿灭盗匪,保境安民。
种种善政,以致军势强盛,粮草充足,所以有底气与宋军对峙、反扑乃至击败对方,证明自身,引得南方有识之士来投,壮大势力,形成良性循环。
但正如一個国家,轻徭薄赋,与民休戚,整整两代人,接下来就能被一代人败得干干净净,花费永远比起储备要快,而且快很多。
自从鄂州之战开打以来,粮草耗损就极为剧烈,不过方腊完全撑得住,并且甘之如饴。
因为这种战斗是看得见好处的,作为起义军,抵抗官兵的攻势越久,自身的威望越高。
一旦官兵退却,那方腊的军队也能效仿燕云收河北山东一样,尽收荆襄之地,到那时他称楚王,封百官,顺理成章。
偏偏就在这光明的未来即将到来之前,燕军南下,占据襄阳,如一根钉子般扎在心头。
这一仗不得不打,否则方腊的势力就永远止步于荆湖,根本出不去。
偏偏这一仗打下去,代价巨大,一旦陷入僵持,形成巨大的战争漩涡,足以将他经营许久的家底,吞得一干二净,那死得更快。
所以一方面,方腊觉得自己的大纛驻在这里,对方迟早忍不住会出来,现在比拼的就是耐心。
另一方面,他心中又有一个恐惧,如果这燕军的将军,真的连爵位功勋都不顾,就是一味学习司马懿死守,那他怎么办?
总不能送女装吧……
“看来只有先用那一招了!”
方腊没滋没味地吃完饭,眼神坚定下来,下令道:“将郑彪将军唤来。”
很快郑彪领命而来,半跪行军礼:“末将拜见圣公!”
郑彪是之前点将的十六人之一,作为一个加入时间不长,尚未建立功勋的小将来说,这份待遇可谓破格提拔,为的不是其本人,而是背后的关系网。
方腊先是嘘寒问暖一番,然后图穷匕见:“你的师叔可满意军中生活?”
郑彪顿了顿,有些尴尬:“师叔常常在外,并不愿意久居营内。”
方腊似乎不以为意,语速略带缓慢:“洞云子道长乃是方外高人,岂能拘束?”
郑彪反应过来,这位主公是要寻师叔,赶忙道:“末将立刻去请师叔!”
方腊点了点头,态度温和,直到郑彪背影消失,眼角才露出一抹阴沉。
那位出身金华山,道法高强,掌握着百步飞剑之术的洞云子,不太好拿捏。
方腊稍加接触,就发现此人看重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,而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荣华富贵。
以荆轲举例,太子丹最初对荆轲分析了一大通局势,荆轲的回答是“此国之大事也,臣驽下,恐不足任使。”ωωω.χΙυΜЬ.Cǒm
太子丹再顿首,然后许诺,“尊荆卿为上卿,舍上舍,日造门下,供太牢具,异物间进,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,以顺适其意”。
奉荆轲为上卿,住进上等的馆舍,每天前去问候,供给他丰盛的宴席,备办奇珍异宝,不时进献车马和美女,任荆轲随心所欲,以便满足他的心意。
这还不是夸张的,后面荆轲与太子丹一起乘千里马,荆轲说“千里马肝美”,太子丹就杀马取肝给荆轲,举行酒宴时有美女鼓琴,荆轲说“好手也”,太子丹就砍断美女的手,用玉盘呈给荆轲,荆轲才感叹“太子遇轲甚厚”,最终同意刺秦。
当然,每个时代的社会风气不一样的,现在不需要伤害无辜的千里马和美女,用以证明看重,但“士为知己者死”的准则,贯穿历朝历代。
方腊想要养方外之士为己所用,关键时刻实施斩首行动,当然要摸清对方的喜好,让其为自己这位知己而死!
不过那是“刺秦”,刺杀一位可以一统天下的“王”,现在他考虑不了那么远,先将眼前这座襄阳城拿下再说。
“贫道见过圣公!”
所以等了足足数个时辰,都快傍晚了,洞云子飘然入内,竖掌为礼,眼见这位态度恭敬,却又隐隐拒人千里之外的道士,早已屏退左右的方腊深吸一口气,缓缓拜下。
“圣公这是做什么?快快请起!”
洞云子似是愣住了,等到伸出手时,方腊的膝盖都接触地面了,才被拽了起来。
虽然知道太子丹对荆轲顿首不止一回,这位自起义来被奉承习惯的圣公还是觉得心头羞恼,语气里的悲戚倒是更浓了几分:“请道长救一救荆襄百姓啊……”
开了一个头,洞云子大概就知道对方要说什么,心中涌出怒火。
当年童贯利用他刺杀公孙昭时,就是类似的说辞,老百姓从来只活在对方的嘴里,用到的时候存在感极强,不用的时候谁又知道在哪里?
关键在于,贫道是不是长得一副天生好利用的脸,就不能换个套路么?
方腊并不知道,这位是老受害者了,还熟练地代表着荆襄百姓,痛斥北燕军队的虚伪霸道,声情并茂,感染力极强。
洞云子终究演技不行,听不下去了,就干脆道:“圣公可是要贫道往城内一探,引敌出城?”
方腊立刻道:“不错,若是得下襄阳,我愿拜道长为灵应天师,广大金华山道统!”
洞云子微微点头:“此事贫道不敢自行做主,要禀告师门。”
“看来师门就是此人的命脉。”
方腊心头更喜,开始具体叮嘱:“道长入城内,可以打探贼军两位指挥使,徐宁和张清的所求,是否一位主攻,一位主守,若有机会,还望道长出手,扫清阻碍!”
这意思就是将主守的将领杀了,激主张进攻的出城,洞云子应道:“贫道尽力为之!”
方腊拱手一礼,腰弯了下去:“在下恭候佳音!”
洞云子还礼,飘然而出,嘴角扬起不屑。
他来方腊军队的用意,不是刺探军情,做谍细,而是找寻明尊教贼人的下落,并且占着道门辅佐的位置不干活。
在争龙阶段,有道之士是很难聚集的,往往一人辅佐后,其他道统的传人见了就会绕开,不会互相对立,这是道门福地之间不成文的规矩,所以洞云子将位置一占,别人想真心来帮的都会避让……
这招就够损了,而洞云子不太懂军事,不仅不干活,甚至暗暗嘲笑方腊所为:“连个家门口的襄阳都拿不下,凭什么跟北方已经腾飞的潜龙逐鹿?真是不知所谓!”
虽然心里对这位圣公既痛恨又瞧不起,但洞云子还是决定入城一探,用以应付对方,继续待下去。
“气发乎御,托承吾体,揽风神行!起!”
正巧天色已暗,他来到城外宽阔的护城河边,正念咒掐诀,突然听到一道熟悉的鹰鸣,准确地传入耳中。
“前辈!”
洞云子大喜,飘然向上,不出意外地看到,一道宽袍大袖的身影,负手立于襄阳城上,俯瞰这片江汉大地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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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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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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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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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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