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从神探李元芳开始起点>第八百二十七章 赵宋的龙兴之地,由“佐命”出面拯救?
   “嘎嘎!”

    “这大雁好灵性啊,一点都不怕,难道知道我们不会炖它?”

    燕京新娘子的宅中,奠雁礼顺利地进行着。

    雁南往北来,顺乎阴阳,配偶固定,合乎义礼,大婚时以雁为礼,象征新婚夫妇阴阳和顺,忠贞专一,是很好的祝福。

    这是古礼,每个朝代都可以加入,但大雁不是那么好找,所以有时候会用鹅、鸭甚至木头雕刻一只来替代,毕竟活的大雁往往不太配合,折腾起来也是令人头疼。

    不过这次的大雁十分乖巧,以致于女方的宾客啧啧称奇,王氏更是大喜过望,觉得是上天预兆,女儿的婚姻要幸福美满!

    而奠雁礼行完,李清照特髻凤冠,深绿长裙,翠眉衣装,盈盈拜下,辞别父母。

    见到女儿将要嫁做人妇,李格非的语气里带着些颤抖:“去了夫家,孝顺公婆,夫妻和睦,戒之勉之,夙夜不违!”

    李清照眼眶大红,连连应道:“女儿知道!女儿知道!”

    头上遮了蔽膝,也就是大红盖头,新娘子家的仪式终于正式结束,李清照坐上大红花轿,只听得门口的炮竹声与迎亲队伍的喜乐声混在一起,还有两侧的欢呼雀跃,既是忐忑,又满是期待。

    她是第一次坐轿子,因为轿子在这个年代几乎没人用,年轻人骑马,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坐马车,那种以人为畜,不坐轿子就走不了路的官员老爷,只会在明清出现。

    不过花轿是结婚时的喜庆之用,又是不同,抬着花轿的轿夫也显然早有练习,一路上如履平地,稳得轿内的李清照都感受不到甚么颠簸,忐忑渐渐消散,只剩下满腔的欢喜。

    不知不觉中,花轿到了新郎家门口,却还不是下去的时候,因为要“拦门”。

    小燕青从乐队里面跳了出来,笑吟吟地拱手,口齿伶俐的清脆声音传遍四方:“仙娥缥缈下人寰,咫尺荣归洞府间。今日门阑多喜色,话箱利市不许悭。”

    “噢!!噢!!”

    众人起哄。

    你娶的媳妇这么漂亮,马上就要进入你的家门,这喜气让大家都沾沾,可不许吝啬哦!

    有文化版本的讨红包。

    李彦笑着点点头,作为迎亲傧相的高俅,立刻大声回应道:“从来君子不怀金,此意追寻意转深。欲望诸亲聊阔略,勿烦介绍久劳心。”

    没得说,给给给!

    安道全、蒋敬等人一起发红包,还将谷子、豆子、糖果、铜钱撒到门外,让围观的孩子们争抢。

    这也是有说法的,根据文人笔记《事物纪原》记载,成婚当天,门口会有三煞拦阻新娘分别是乌鸡、青羊、青牛三种动物变成的神煞,鸡吃五谷,牛羊吃草,所以汉唐古人娶亲,撒的是谷物和草料,但谷物尚可,草料就太寒酸了,所以到了宋朝,改撒豆谷、糖果和铜钱,演变到后世的婚礼,就是撒喜糖。

    “拦门”和“撒谷豆”完成后,新娘的花檐子才正式落轿,地面上已经铺好了青毡花席,直引进家里大门。

    李清照深吸一口气,走下轿子,在毡席上往前不紧不慢地走着。

    每走一段,身后就会有人把踏过的毡席拾起来,小跑着继续往前铺,这个仪式叫“转席”,要保证新娘子从花轿走进室内,一路上都脚不沾地。

    不过途中还有“阻扰”,从狮子骢背上拆下来的马鞍放在门槛上,这就是“跨马鞍”。

    新娘跨马鞍,一世保平安,唐宋都很流行的“跨马鞍,过平秤,坐富贵”之礼,讲白了都是谐音梗,“鞍”对应“安”,过平秤则取“平”之意,两者相合,以祈平安。

    等跨过了马鞍平秤后,李清照入了中门,室内当中悬帐,这就是“坐虚帐”,又叫“坐富贵”。

    到了这里新娘就可以暂时休息,等待正式的婚礼仪式到来了。

    下面的礼节,又转回新郎李彦这边。

    简单地概括,在北宋把娘子迎回家的过程,需要经过“起檐子、拦门、撒谷豆、转席、跨马鞍、坐富贵、高坐、利市缴门”。

    前面都已经完成,到了近来相当盛行的“上高坐”之礼。

    此时李彦来到中堂,只见堂中放着一张床榻,床榻上面再放一把椅子,这就是“高座”。

    他作为新郎,要坐在高座上,众人斟酒请新郎下来,正是“凡婚家举族内外姻亲与其男女宾客,堂上堂下竦立而视者,惟婿‘上高’坐为盛礼尔”。

    李彦不太理解这个礼节的用意,但相比起唐朝的“弄女婿”,也就是女婿要挨一顿揍的礼仪,这个已经算很好了。

    毕竟他敢挨,别人还不见得敢打,弄得挺尴尬,这又何必呢?

    而现在“上高坐”,就到了众兄弟熟悉的环节了,喝酒!

    一个个宾客围了上来,李彦眼神略带放空,一杯杯下肚,周围时不时传来叫好声:“恭喜恭喜!”“兄长海量!”“总教头好样的!”

    大部分宾客都讲究一个度,也有喝上头的,比如史文恭和秦明,捧着大碗就过来了,一坛坛“复燕云”满上,李彦豪爽地也上大碗。琇書蛧

    真劲护身,拼酒量谁又怕谁!

    酒桌上较劲拼酒无疑是糟粕,但大喜的日子来者不拒,顿时赢得满堂喝彩。

    相比起里面开心祝福的,最外围被放进来的燕京百姓里面,则有几个视线鬼祟,并不在新郎身上,反倒细细观察每一位宾客。

    “乡军统领卢俊义、花荣……乡军参赞朱武、吴用……大名府知府蔡京……梁山寨主丁润……辞官归隐的高俅……都齐了!”

    “不是故布疑阵,这些人确实是来贺喜的!”

    当确定位于现场的重要人物一个都不少,那几个人立刻向后退去,心中颇有些紧张。

    令他们如蒙大赦的是,婚礼的戒备终究没有平常森严,他们藏在百姓堆里十分隐秘,那位如今令四方谍细闻风丧胆的时迁,都没有发现踪迹。

    而出了府邸,跑得最快的一人迅速闪进了旁边的小巷内,燃起张仙交托的符箓,眼中现出狂热:“仙君大业可成矣!”

    ……

    “拿下应天府,夺取山东,贫道大业方可成矣!”

    “但风魔道兵……怎会出事呢……?”

    张仙看到手中的子母符化作灰烬消散,紧锁的眉头终于散开了些,又没有完全散。

    风魔道兵是他麾下最强的一支部曲,虽然只有数百人,却能够做到数千乃至上万人都办不到的事情,每每当成尖刀突入敌阵,无往而不利,结果在进攻山东的关键时刻,竟直接失踪!

    这迎头一棒打得他猝不及防,所幸如今派入燕云的谍细,确定了梁山泊众人确实去参加婚礼,如果单单是应付官军,那么自己的其他手下,是否能应付这个场面?

    正自犹豫,旁边有一人禀告:“仙君宽心,应天府内防御空虚,知府贾政庸碌,排挤武夫,反倒任命一个案犯杨志为将。此人立功心切,练军手段残酷,部下多有不服,不得已间率军出城迎战,这等官兵不足为虑,只要没有梁山救援,应天府定能被仙军速速下达!”

    说话之人,正是孙二娘的父亲,张青的岳丈,“山夜叉”孙元。

    他早早就投靠了张仙,并且依靠自己的江湖人脉,为这位重瞳道人拉来了不少支持者,此番又深入山东查探情报,可谓左膀右臂。

    对于这位心腹的判断,张仙予以采纳,不过失去了风魔道兵,心中总不安稳,想了想道:“此番应天府之役至关重要,烦请孙将军入府,里应外合,此番大功,本君铭记于心!”

    听到将军的称呼,想到这番功绩的回报,孙元心头一喜,重重抱拳:“是!”

    眼见孙元带着一众江湖好手,往应天府内而去,张仙不再迟疑,洪亮的声音传遍全军:“赵宋无道,全军出击,夺取都城!”

    “乌合之众,便是十万,我杨志又有何惧之?”

    应天府前,杨志骑在高头大马上,身后是五千军容相对整齐的厢军。

    看着乌泱泱冲过来的贼军,不仅毫无惧意,反倒是哈哈大笑,脸上的青色疤痕都透出几分不屑。

    自从半年多前,被那大逆“佐命”生擒,事后关胜和呼延灼只是贬官,唯独他险些获罪流放,好不容易散尽家财,将家传宝刀都卖了,才保住官位,但也难以再得升官。

    此番受到应天府知府看重,终于有了迎敌的机会,他要证明自己的能力,证明自己这位杨家将后人不会令祖上蒙羞!

    不过别看嘴上对于来犯的贼人不屑一顾,实际上经过这段时间的操练,杨志很清楚这群应天府驻兵的军纪,到底有多么败坏,和贼军一样,都是乌合之众。

    幸好他日日鞭笞,勉强勒令军士操练,如今才有了这番阵势,否则的话,恐怕真的要不敌这群贼子……

    正因为如此,杨志才要贬低敌人,鼓舞士气,然而任由他如何大笑,身后的目光都是麻木而畏缩,无可奈何之下,他干脆拍马而出来到阵前高呼:“杨志在此,贼人谁敢上前与我一战?”

    “仙君,我愿往!”“末将愿往!!”

    眼见杨志嚣张,张仙麾下的将领顿时请命,但张仙想到孙元对于这个将领的评价,却是摇头道:“区区莽夫,不必与之阵前斗将,只待天军过处,将敌众摧枯拉朽地击败便可!”

    说罢这位重瞳道人从背上挈出一口宝剑来,口中念念有词,喝声道:“疾!”

    顿时间,那宝剑尖端流转出辉光,扩散全场,使得身后的两万军士好似沐浴在金光中,如同神兵天降。

    同时一道黑气卷出,自半空呼啸而过,一时间飞沙走石,撼天摇地,朝着应天府刮了过去。

    这显然是风魔道兵的咒法,但在擅长左道之术的张仙使来,声势更加惊人。

    “仙人!仙人!”“那位张仙君真是仙人下凡!”

    迎着那铺天盖地的狂风,应天府官兵立刻骚乱起来,阵形瞬间松散,靠后的官兵甚至掉头就往城池的方向跑去。

    “那是妖法幻术,不要乱,放箭射杀贼人……原地列阵!原地列阵!”

    杨志见了勃然变色,立刻拍马而回,对着麾下呵斥,那狰狞的面孔,恨不得手中有一条鞭子,再度啪啪抽下。

    可惜无论他如何放声狂吼,都已经无力挽回败局了。

    当黑风刮至,别说寻常的官军,连被他精挑细选出来的亲卫,都开始溃散奔逃。

    “啊——!!”

    一时间四周都是马匹乱撺,狼狈奔逃,互相踩踏,惨叫声此起彼伏。

    那狂风的威力其实平平,但宋军这般互相践踏,不知死伤多少。

    “不!!难道我杨某终将令祖上蒙羞么?”

    杨志惨然地看着这一幕,区区一场妖风,数十日的操练心血就毁于一旦,他背后的应天府也即将沦陷,这次却再也没有家传宝刀可以卖了……

    四周昏天黑地,他甚至有种自刎谢罪的冲动,但终究不是那般软弱之辈,一拍马匹,朝应天府内冲去。

    “大宋的龙兴之地,绝不能丢,誓与城池共存亡!”

    这里是大宋四座都城里的南京,地处河南商丘,原名为宋州,也就是赵匡胤发迹的“宋”,也是赵宋国号的“宋”,货真价实的龙兴之地。

    这样的地方一旦被反贼攻下,赵宋皇室那本就所剩无几的威望,又要受到沉重的打击!

    可当杨志刚刚入城,一颗心就深深地沉了下去。

    因为城内的军民慌乱成一片,以孙元为首的江湖中人,正在四处放火,引得一片混乱。

    百姓奔逃倒也罢了,关键是那些本来应该据险而守的士兵,都没有将领指挥,同样在慌乱逃窜。

    这样的军队,别说他舍去一条性命,就算是十条一百条,也是根本抵挡不住张仙军队的进逼了。

    “完了么?”

    正当杨志眼神里浮现出深深的绝望之际,一个江湖子的尸体被重重地丢上大街,鲜血溅起的同时,宽袍大袖的身影飘然而出,身后跟着数百形貌奇特的精锐士卒。

    杨志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所过之处,将杀人放火者一一收拾,张了张嘴,呻吟地道出那个令无数官兵为之颤栗的名字:

    “‘佐命’?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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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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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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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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