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从神探李元芳开始起点>第七百二十八章 这玩意可比法器好用多了!
  “林公子!”

  看到李彦出现,凌振兴奋地迎了过来。

  见到这位的目光,落在自己手中的风雷子上,他又嘿嘿一笑,露出得意的表情。

  这个反应让李彦更加期待,带着凌振往后院而去。

  这里有一片练武区域,林元景和徐宁练枪时就在此地,此时无人,正好演示一番。

  凌振也不含糊,直接道:“请为我设一个靶子!”

  李彦问道:“距离多远?”

  凌振淡然一笑:“百步无妨。”

  后院没有这么大,但李彦找好角度,还是在百步之外,立下了一个木头人,供凌振射击。

  凌振右手动作潇洒地举起风雷子,左臂上托,黑黝黝的枪管口开始瞄准。

  李彦站在旁边,观察着那枪管上流转出的元力波动,然后就看着管口开始颤抖。

  片刻后,从后面传来一道弱弱的声音:“还是近一些吧……”

  李彦无语,将木头人从百步开外搬到了八十步开外,见凌振的枪口还在颤动,又往前移动。

  最后到了五十步开外,凌振终于喊道:“就这里!就这里!”

  李彦退到边上,就见凌振举起风雷子,动作潇洒地瞄准……

  “呲!”

  木头人完好无损,不远处的地面上嘭的一下,炸出一团火光!

 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。

  在片刻的沉默后,凌振支支吾吾地道:“要不林公子你来试一试?”

  李彦其实早就想试一试了,走了过来,接住风雷子,稍稍把玩一番后,扬眉道:“你这件法器改造后,是否换了名字?”

  凌振一惊:“你怎么知道的?叔父觉得原名不再恰当,就取名为‘风火雷’。”

  李彦颔首:“如此称呼倒是贴切了许多……”

  凌振和凌道人这对叔侄,分别有两种法器,一种叫风雷子,一种叫雷火子。

  前者就是凌振手中的这把“枪”,据他所言,威力巨大,但难以控制,有时候甚至无法做到两败俱伤,直接就将自己炸伤了,可以理解为炸膛。

  后者则是凌道人研制出来的一次性法器,可炸塌城门,生出火海,之前简王府大火,就是他操控雷火子所放,可以看成爆破性极强的燃烧弹。

  而现在凌振手中的这把,却是改造过了,兼具了两者的特性,此时李彦瞄准木头人,枪口内倏然间喷出一道流光,正中五十步开外的木头人。

  “砰——!”

  一声炸响后,木头人上半身四分五裂,下半身开始熊熊燃烧起来。

  “就是这个威力!”

  凌振大喜过望,然后又惊诧不已:“林公子上手好快,我叔父还是试演了几次,才能达到这般威力!”

  李彦把玩了一番枪管,看着上面的纹路黯淡下去,询问道:“能否量产?”

  凌振明白量产的意思,毫不迟疑地摇头道:“以叔父的本事,改造出这把‘风火雷’,都花费了偌大的心血,肯定是无法量产的。”

  这答案并不意外,因为这件“风火雷”的威力太大了,别说木头人,就算是穿着甲胄的将领,恐怕都受不起这一发。

  但威力巨大固然好,却也失去了普及的意义。

  “此物看上去有手枪的感觉,其实就是一件攻击型的法器。”

  “显然凌道人的研究和《太渊镇法》一样,都是向上奋进,追求少而精,忽视了向下兼容,无法大而广。”

  “这也很正常,符合修道之人的追求,但如果想要在俗世中发展火器,还要落在这位身上。”

  李彦看向凌振,将风火雷交还:“请稍候,我正好有些设计,想让凌兄弟过过目。”

  凌振站着等待,不多时就见李彦拿着一沓厚厚的图卷出来,递到面前。

  凌振接过,先是有些莫名,但看了一张后,立刻被吸引了:“《武经总要》?火药配方?这些都是……枪?”

  李彦娓娓道来:“这是《武经总要》里面记载的‘火球火药方’、‘蒺藜火球火药方’、‘毒药烟球火药方’,民间肯定还有更早的配方,但没有保留下来。”

  “根据我的分析,这类火药的威力强大,但极不稳定,所对应的枪,也就是‘竹火枪’和‘飞火枪’。”

  “竹火枪顾名思义,枪筒是由长竹管制成,射击时由两名士兵共同使用一条,一人持枪,一人点燃枪中的火药,以此喷出火焰烧灼敌人,或者用来烧毁敌军攻城的天梯,可以想象,这玩意的射程短,操作难,实用性一般。”

  “到了飞火枪,枪筒由十六层敕黄纸卷成,筒内装上火药和铁渣末,用绳系住枪端,持枪的士兵带有铁火罐,内藏火源,作战时点着枪筒内的火药,火药瞬间燃烧,喷出的距离可达三十步开外,烧杀敌人,就不容小觑了。”

  “当然,无论是飞火枪还是竹火枪,都只是最原始的管型火枪,等到改良火药,发明出子弹,装填在枪中,就是突火枪,仍然是以巨型竹管作枪筒,筒内安放的不仅是火药,还有受其推动后射出的子弹,就像是凌道长的雷火子,威力又将更上一层楼。”

  “只是竹筒和纸筒,在几次发射后,肯定容易焚毁甚至爆裂,最终这些火铳还是要用铁器来制作,才能进入全新的发展领域……”

  有了【量子阅读】后,李彦大量阅读书籍,由【思维殿堂】分门别类,在遇到了凌振叔侄后,就特意整理了火药器械的内容出来,再结合未来的走向,进行了这些设计。

  事实证明,能否吸引凌道人不说,凌振已经被勾起了浓浓的兴趣:“没想到林公子在炼器之道上有如此水平,只是看到了我的‘风雷子’,就能开创出这么多款普通人所用的‘火器’,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!”

  跟《三字经》一样,李彦也堕落得不解释了:“你觉得是否有可操作性?”

  凌振细细看了:“如果火药真的有这般爆发力,军中又已经有了火炮的雏形,那么我是有把握将这些‘图纸’变为现实的,只是林公子设计出了这么多的版本,我们是从头再来,还是一次就位?”

  李彦道:“如果各种枪炮的优劣性,如我推测的这般,那自然没必要从零开始,但技术的积累也很关键,一蹴而就的想法不可有……”

  如果站在纯历史的角度上,宋朝以前通过发展生产力,来改变社会矛盾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,各方面的条件都达不到,到了宋朝才勉强有了理论上的可能性,实际情况也不太现实。

  古代其实有很多极具聪明才智的能人,也做出了不少后世看上去都啧啧称奇的发明创造,但大部分普及开来的创造,反倒是民间无名之士,在大众需求下代代演变出来。

  这其中有种种原因,但一个关键因素不可忽略,那就是农耕社会的特性,导致的供给需求,让很多能人的先进发明没有用武之地。

  这其实也反应出一个问题,许多穿越者以为通过后世的科学技术,提高生产力,就能解决社会矛盾,多少有些想当然,先进的科学技术固然好,但整个社会的结构调整与适应,其实才是更重要,也是更难解决的部分。

  李彦正是明白历史规律,所以在大唐世界,他哪怕大权在握,都仅仅是告知了李弘许多突破性的发展,而没有在飞升前操之过急地行动。

  到了大宋世界,这里有着超自然的法术,他所想的也是与后世的科技相结合:“目前我的打算,是将火器与法器相结合,不指望大规模产生出太多,只要能武装亲卫士兵,就具备了实用性。”

  水浒原剧情里出场的亲卫,最强的莫过于高廉手下的“飞天神兵”,都是各地选来的精壮好汉,经训练而成,“头披乱发,脑后撒一把烟云;身挂胡卢,背上藏千条火焰”,描述起来十分夸张。

  而李彦的亲卫道兵,也不整什么花里胡哨的,就拿着枪吧……

  半人半鬼,神枪第一!

  凌振心情很是亢奋,拿着图纸看了又看:“无论怎样,这都是一条可实施的路,林公子真乃大才!”

  李彦道:“过誉了,这比起单纯的技术提升要困难许多,甚至可能完不成,别最后的实用性比不上法术不说,连弓弩的性价比都不如……”

  凌振眼睛亮起:“所以林公子之意,是让我也加入么?”

  李彦点头:“当然,我一人不足以完成这些具体的实施步骤,需要凌兄弟这般人才。”

  凌振这个人在原剧情里设定很强,拿得出手的战绩却寥寥无几,堪称名不副实的典范,也不知为什么……

  如果说为了压制火器的运用,那公孙胜等人呼风唤雨的斗法,岂不是更加超现实?

  无论怎样,李彦还是很希望凌振能发挥出他的作用,在其领域大放异彩的。

  而这位没能当得了军官,本来的计划是还掉恩情后离开的发明家凌振,也是心甘情愿,重重抱拳:“多谢兄长看重,小弟一定尽心尽力,将火器与法器结合,成为现实!”

  李彦欣然一笑,许下美好的心愿:“好好努力,希望有朝一日,亲卫能拿着我们的发明高呼,这玩意可比法器好用多了!”

ωωω.χΙυΜЬ.Cǒm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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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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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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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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