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从神探李元芳开始起点>第两百七十六章 《刺史之子毒杀……诶,没发生呢!
  唢呐一曲奏完,气氛彻底热烈起来。

  兴头上的文士们纷纷效仿,拿着各自擅长的乐器,依次来到场中长歌一曲,然后开始跳舞。

  就连弓嗣光都蠢蠢欲动,想要上去手舞足蹈。

  而李彦始终端坐,做一位安静的美男子,画风与场中格格不入。

  但他气度森然,无人敢过来打扰,又是后来者,众人乐得他不参与,只是开怀畅饮,放声高歌。

  正常情况下,这就是酒会的高潮,可今夜显然不同。

  郑辉回到席上,与颜都知遥遥相望,两人微微点头,下定了某个决定。

  郑辉起身,声音朗朗:“诸位,我有一件事要宣布。。”

  众人笑吟吟的望过去:“文明兄请说。”

  郑辉道:“我要娶颜娘入门。”

  笑容凝固,群响毕绝。

  就如同一盆凉水浇下,场中瞬间由极度热闹,变得极度安静。

  举杯吟诗的,吟到一半卡了壳。

  场上跳舞的,忙不迭的奔回席上。

  就连场边吹拉弹唱的乐姬都哑了声,假母都变了色。

  弓嗣光一个激灵,眉宇间满是诧异:“他疯了么?回去不被郑刺史打死?”

  李彦是最淡定的,开口道:“听着意思,没有六礼,也是纳妾吧,有什么大问题么?”

  弓嗣光低声道:“问题大了,他可是出身荥阳郑氏,家风严肃,最重等第,关键是郑文明还没有正式娶亲,岂能纳一个妓子为妾?”

  荥阳郑氏,五姓七望之一,虽然现在这群山东士族,在中央政治上还处于边缘化的地位,荥阳郑氏历史上的宰相,全部出自于安史之乱后,但这些从魏晋南北朝传下来的大家族,在门风上是极为看重的。

  而都知娘子平时引得高官权贵,文人雅士追捧,可真正愿意娶她们的人,档次却一下低了很多。

  唐朝都知娘子嫁的最好的,据说是嫁给了郭子仪之子郭锻,但很可惜,郭子仪根本没有那个儿子,要么是族内亲戚,要么就是子虚乌有的民间杜撰。

  现实里,都知娘子大多嫁给富商为妾,官场中人娶都知娘子的,基本也就县尉那个级别,顶死六七品,再往上会被嘲笑。

  这些李彦倒也清楚,但郑辉毕竟不是官身,单就身份而言,阻碍最大的反倒是此人没有正妻:“这位郑郎君年龄不小了,为何还没娶妻?”

  弓嗣光语气里带着幸灾乐祸:“他早该娶的,两年前相中窦氏女,后来窦氏犯了大事,退婚者众,一年前相中韦氏女,韦氏又倒了霉,这不就拖到了现在?你说这个人是不是时运不济?”

  李彦:“……”

  是挺倒霉的~

  窦氏因为云丹案遭到重创,韦氏因为关内灾情被武后凌虐,而这两个士族,是关内联姻最频繁的两大家。

  正因为他们接连出事,郑辉的婚事一拖再拖,现在居然生出了娶都知娘子的念头。

  这位刺史之子说出口后,似乎也长松一口气,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,颜都知更是眼波盈盈,明若秋水的双目中全是喜意。

  而眼见满堂寂静,之前位于郑辉身侧的蒙面女子却站了起来,举杯邀饮:“今日幸为秦晋会,早教鸾凤下妆楼,贺兄长喜事,娘子万福!”

  颜都知赶紧盈盈行了一礼,郑辉也笑着举起酒杯:“多谢小妹。”

  众人呆住:“这位竟然是郑刺史家的小娘子?”

  大唐风气开放,早年贞观时期,女子出门还要戴着幂篱,将大半身体遮住,防止路人窥视,到了现在这个时期,幂篱已经变成帷帽,有时候纱巾也可以,等再过个三十年,干脆抛头露面,华服浓妆,骑马驰骋了。

  至于女扮男装出门的,更是家常便饭,有一层遮羞布就行了。

  但即便如此,贵人娘子来这种地方,还亲自庆祝兄长纳都知为妾,依旧令人瞠目结合。

  弓嗣光咧嘴乐了:“久闻郑刺史的女儿特立独行,没想到今日儿子也是如此,我现在特别想看到,那老儿得到消息后的反应。”

  这完全是看热闹不嫌事大,场内的其他人就有些坐立不安了。

  好好吃个花酒,怎么就碰上这档子事?

  而得到了亲妹妹的祝福后,郑辉和颜都知并肩,往其他席上走去。

  来到第一席,颜都知纤手举起酒壶,往下倒酒,郑辉拿起盛满酒的杯子:“卢兄,今日唐突,我敬你一杯,还望海涵!”

  那位姓卢的文士起身,叹了口气:“文明啊,这件事郑公那里……唉!也罢!”

  他一饮而尽,却没有道一句“娘子万福”,显然是不愿意承认颜都知的身份。

  到了第二席,文士也脸色不太好看的饮了酒,没有祝福之言。

  接下来的人,面对郑辉的敬酒,哪怕稍有迟疑,也都喝下,却都闭着嘴,沉默不言。

  这其实已经够意思,是真的有几分朋友之谊在。

  毕竟此举是要得罪郑刺史的,那可是洛阳的最高长官。

  然而到了弓韬光这一席,他却双手举起酒杯,先是与郑辉碰了碰,然后又对颜都知敬了敬:“我敬两位,祝两位百年好合!”

  之前面对众文士的冷淡相对,颜都知的表情也清淡下去,听了这话,不禁满是诧异的看了弓韬光一眼。

  郑辉更是大喜。

  他并不怪其他朋友,毕竟这次是自己拖别人下水,但能得到这种祝福,自然喜出望外,连连道:“多谢!多谢奉正兄!”

  李彦道:“你这位七弟胆子够大的啊!”

  弓嗣光语气里有些不屑,赶紧撇清关系:“他不是我的七弟,旁支出身的……”

  但看着弓韬光与郑辉连连几杯酒下肚,他的眼神中也不禁惊奇起来,满是不解:“这是图什么呢?”

  郑辉是白身,没有任何官职,巴结他,自然是为了巴结他的父亲郑刺史。

  可现在郑辉的所作所为,正是大大触怒了郑刺史,今晚之后,这群人在那位老人家眼中,肯定要被划为狐朋狗友的行列,弓韬光所言,更显得尤其可恶。

  正想着呢,郑辉和颜都知来到了席上,弓嗣光动都不动,直接道:“这杯酒我不喝,奉劝一句,郑郎君别顾着高兴,还是好好想想,回去怎么应付郑公的盛怒吧!”

  郑辉身躯一僵,脚步不禁有些踉跄,颜都知更是垂下头去,紧紧抿起嘴。

  众人为之侧目。

  弓韬光更是道:“五哥,你就算不说好话,也不用如此吧!”xiumb.com

  弓嗣光抱着双臂,一副惫懒模样:“实话实说而已,如果连这点话语都经不起,还谈什么百年好合,一年都过不去吧……”

  话是实话,但实话最伤人,众人对其怒目而视。

  弓嗣光坚定的要和这群人划清界限,还要再说,却见李彦站起身来,立刻闭上了嘴。

  郑辉赶忙带着颜都知走过来:“李郎君,我们敬你。”

  李彦却不举酒杯,开口问道:“你平时有口臭吗?”

  郑辉怔住,苦笑道:“李郎君,我没有得罪你们,何至于此……”

  “看来没有!”

  古代人有口臭其实是常见的,毕竟难以注意口腔卫生,牙周疾病不可避免,但贵族相对较少,而李彦看着这位刺史之子脸上敷着的薄粉,浑身上下一丝不苟的打扮,心头有了答案,探出手,捏住郑辉的手腕。

  查看了此人体内的情况,李彦更是确定无疑,五指一拨,郑辉身不由己的转了半圈,就感到一掌拍在后背,腹中翻江倒海,一道酒液从口中狂喷而出。

  这一幕发生得太快,众人直到郑辉喷酒才反应过来,怒喝道:“你做什么!”

  连弓嗣光都傻了,你不会吟诗作对,也不至于直接动手啊,殴打刺史之子,今夜可热闹了喽!

  “郑郎!郑郎!”

  距离最近的颜都知花容失色,赶紧扶住郑辉,却见他脸色变化,身体哆嗦起来。

  左右赶过来的人察觉到了不对劲:“怎么了这是?”

  李彦冷声道:“他中毒了,嘴里一股怪味,只是被酒气掩盖了。”

  他伸手按在郑辉背后,皱了皱眉:“去把那盘醋递给我,快!”

  反应最快的,还是冲过来的郑小娘子,立刻扑到旁边的席上,将醋盘拿来递上。

  李彦一手拿了筷子,再郑辉喉咙口搅动了一下,另一只手直接将整盘醋倒入嘴里,看着都酸死个人。

  郑辉反抗不得,被咕嘟咕嘟灌下去,然后又感到那手掌在胸口按了按。

  片刻后,他趴伏在地上,狂吐起来。

  吐得昏天黑地,堂内很快弥漫着一股气味,而那些呕吐物里面,也露出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。

  众人这才确定了发生了什么事情:“中毒!酒里有毒?”

  郑小娘子勃然变色,看着颜都知手中的酒壶,咬牙切齿:“你竟然毒害我兄长?”

  颜都知表情呆痴:“妾没有……妾……啊!”

  她被一脚踢翻在地,然后头发就被抓了起来,被郑小娘子一阵乱打。

  其他人想到zhe甚至顾不上看女人打架,也一片混乱,有些人起身就要往外面冲。

  直到一道威严的声音响起:“统统坐下,回到刚刚的原位,一个都不许动!”

  李彦开口:“弓郎君,你去请医者来,堂内每个人都有嫌疑,只有你是后来者,一直处于我的视线中,没有下毒的机会。”

  弓嗣光老老实实的起身:“是!我这就去!”

  有人不满,喝问道:“阁下到底是谁?凭什么发号施令?”

  李彦依旧在查看郑辉的情况,并不理会,弓嗣光立刻怒斥道:“原本你们今晚一个都逃不开干系,是大唐神探李元芳在,才让你们逃过一劫,闭上你们的嘴,乖乖坐下,我看谁还敢放肆!!”

  ……

  ……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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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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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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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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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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