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杀人又诛心。
这一手着实是够狠的。
但是咱们富裕了,吃的好了,用的武器也好了,这还有错?
朱家军除了均田搞得好,军屯这一块也是一把好手。
原本朱家军还只是要求乙等营多种田,结果渡江之后,一些甲等营也不干了。不说别人,徐达就是最积极地。m.χIùmЬ.CǒM
他告诉部下,打仗要行,种田更要行!
这人要是行,干一行行一行,一行行,行行行。。要是不行,一行不行,行行不行。
打仗种田,咱都要当第一名!
徐达亲自下场,带头种田。
他这可不是一时兴起,实在是种田这事太香了。
眼下李善长那边已经能充足供应军粮,军屯这边生产出来的粮食,大可以拿来干别的。比如常遇春,他就提议,希望朱元璋答应,可以在军中酿酒……结果就因为这事,让老朱足足骂了常遇春半个时辰。
这还不算完,老朱愣是让常遇春写三千字检讨,还要在所有指挥使面前朗读。
深刻反思,彻底检讨!
身为带兵将领,难道不懂军令的重要?
不许酿酒,就是不许。
谁也不能坏了规矩。
胡三舍的案子摆在前面,以后也是一样,谁敢私自酿酒,定斩不饶!
朱元璋的坚决态度,吓坏了下面的将领。不过也没有关系,不酿酒就多养活鸡鸭鹅狗,多吃肉,把士兵养得壮壮的。
基本上进了朱家军的年轻士兵,半年之内,体重都能增加二十斤以上,那些没满十八岁的,甚至个头还能往上蹿一截。
等回家之后,亲戚邻里都要吓一跳。
竟然变了个人!
高大威武,行走坐卧,气势高昂……这样的后生上哪找去?
很多朱家军的士兵,只要回家,就会有一大堆的媒婆主动登门,提亲的络绎不绝。
怎么说呢,只要进了朱家军,基本就不愁没媳妇!
只要穿上火炭红的鸳鸯战袄,你就是乡间最靓的崽儿!
没法子,这就是朱家军的底气所在。
洪都的攻城战,很快变成了朱家军炫富的舞台。
每天都是投石机轰城,然后每天都是三顿好吃的,就在洪都城外,铁锅灶台,香气四溢,肉体和心灵,双重折磨。
奶奶的,这帮朱家军怎么这么有钱?
天天吃肉,撑死你们!
士兵张开大口,狠狠塞进去一口米饭。
咔!
咬到了沙子,牙掉了一块!
我怎么这么倒霉啊?
士兵快哭了,其实洪都城里也不是没有吃的。陈友谅高歌猛进,打了那么多胜仗,缴获相当充分。
洪都城里的粮食还是够吃的。
不过也仅此而已了,就算够吃,天完的兵将也会层层盘剥,到士兵手里的东西,永远都是不够的。
军饷打折扣,军粮掺沙子。
放在过去还能忍,可是在如今的情形下,那可就成了折磨。
吃饱喝足,精力充沛的朱家军,那是真的恐怖。
他们抬着一两百斤的弹丸,不断向洪都城中发射,就好像无穷无尽似的。
洪都城墙上的附属物,从城门楼,到垛口,女墙……能毁掉的全都一点不剩。城墙外面的砖石也大片脱落,露出里面的泥土。
在弹丸的猛烈轰击下,泥土跟雪崩似的,成片滑落。
这也就罢了,朱家军竟然还弄了许多开花弹。
到了第十天,有一半的弹丸都是开花弹,这些弹丸重量轻,射程远,轻易能越过城墙,滚落城里,爆炸,起火,硝烟弥漫,烈焰飞腾。
洪都城中,宛如炼狱。
“舅舅,咱们不能这么挨打下去了,我要出城。”
外甥康泰气冲冲向胡廷瑞叫苦,就在昨天,他去巡视抚州门,不远处掉落一枚开花弹,火药炸裂,高温气浪扑面而来。
康泰的胡子,眉毛,全都烧没了。
幸好还有点距离,不然他就被吞噬了。
只不过现在也是狼狈不堪,在眉毛和胡子长出来之前,他的脸就跟扒了皮的煮鸡蛋似的,又好笑,又可怜。
当真不能这么下去了,不然再过些日子,或许十天,或许半个月,洪都必定失守!
胡廷瑞眉头紧皱,“你想出城?可你要知道,朱家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,他们已经修好了城墙,万一自投罗网,又该怎么办?”
康泰哂笑,“舅舅,你还没看出来,朱家军不就是仗着财大气粗,欺负咱们吗?论起打仗,他们肯定不行,让外甥好好教他们!”
胡廷瑞迟疑再三,到底还是点头了,不过他还是吩咐道:“你可不许轻敌,朱元璋渡江以来,攻必取,战必克,不是好对付的。”
康泰满不在乎,“那是他没有遇到咱们,舅舅瞧好吧!”
这家伙调集了三千精锐,各自带着短刀利刃,趁着夜色,从洪都城下来。
然后迅速泅渡过护城河,直接扑向了朱家军修建的城池。
双方距离最近不过几百步,当他们渡过护城河的时候,距离更近了,只要一个冲锋,就能到朱家军近前,然后杀一个措手不及。
康泰带头冲锋,就在胜利在望的时候,突然朱家军的城墙内外,响起了大鹅的叫声。
这一刹那,都被康泰弄迷糊了,不是该狗叫吗?
怎么是鹅叫?
康泰不清楚,这事自然是张希孟的手笔。
军中养些狗,用来守夜,防止敌人偷袭,这是很正常的做法……但是张希孟发现,朱家军养殖鸡鸭鹅够多之后,也会有同样的效果。
尤其是脾气暴躁的大鹅!
相信许多人小时候都有被鹅追杀的惨痛经历吧?
凶猛的大公鹅,在村子里,绝对是恶霸级别的存在,横踢竖卷,就好像没有不敢干的事情。
别说人了,就算是小狗,黄牛,只要鹅脾气上来,也会冲上去,伸长脖子,狠狠咬过去。能不能打赢不说,要的就是斗破苍穹的劲头儿!
其实从战斗力上看,鹅也是相当不低的,黄鼠狼能偷鸡,可曾见过偷鹅的?
大鹅嘴里带着锯齿,力气又大,一口咬下去,落在人身上,也要青紫一大块,小一点的动物,甚至会死在鹅嘴之下。
张希孟研究了半天,竟然让他琢磨出了用大鹅警戒的损主意。
大家伙最初还不认可,但是用过之后,谁都说……真香!
大鹅的机敏程度,是不比狗差的……而且大鹅便宜,吃得更少,且数量够多,成群行动。
试想一下,有人偷偷接近军营,如果只有寥寥几条狗,有太多的办法,可以除掉狗,防止出声。
但是换成了大鹅,情况就不一样了。
至少十只八只的大鹅,遇到了人接近,拼命大叫,什么人有本事一下子除掉几只鹅?
不管用什么办法,都会有漏网之鹅!
从警戒的角度看,鹅的确比狗好用。
而且鹅不只是好用,更好吃!
完全可以跟军粮一起送来,当做储备粮用,想吃就炖了,在炖之前,还能老老实实守夜……试问还有这么高性价比的食物吗?
这不,今天的鹅兄就立了大功,一番鹅叫之后,突然火把四起,亮如白昼。从朱家军的墙上,探出了数百张弩箭!
“放!”
密集的箭雨,扑面而来。
康泰顿时懵了,他为了偷袭,手下士兵都是黑衣短兵,连铠甲都没披,最多只是穿了披甲。
这点防护能力如何挡得住铺天盖地的弩箭。
几乎一瞬间,就有上百人中箭倒地,哀嚎之声,不绝于耳。
康泰的肩膀也被插了一箭,疼得他几乎昏倒。
“快,返回去!”
可就在这时候,从朱家军的大营之中,响起了马蹄声音。
一支枕戈待旦的骑兵出发了!
常遇春一马当先,从左翼杀出。
他的眼睛都亮了。
孙子,等了你们这么多天,还以为你们不敢出来呢!
“跟我杀!”
常遇春一马当先,而在另一边,胡大海也领着三百甲士杀出来了,他手里提着利刃,身上披着重甲,一头撞入天完兵马中间。
战斗迅速变成了屠杀。
常遇春横冲直撞,就像是驱赶受惊的羊群,把天完的兵马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。随后胡大海就杀过来了,他们挥舞着利斧,完美上演收割人头的奢华表演。
鲜血迸溅,哀嚎凄厉,人头滚滚,血流成河!
就在洪都城外,朱家军以压倒性的姿态,给天完兵马上了一课,老子们不光比你们富裕,更比你们能打!
战鼓隆隆,酣畅淋漓。
朱家军放肆追杀,天完的残余兵马,仓皇退到了护城河前,人们就像是下饺子似的,逃到河里。
由于惊慌失措,互相踩踏,有人落水之后,就陷入了淤泥,根本动弹不得,只能把后面的人踩到水下,活生生淹死。
后面还有朱家军的追杀,兜着屁股杀过来,人们不顾一切逃命,哀鸿遍野,搏命挣扎,水淹践踏。
足足三千精锐,返回洪都的,还不足八百人。
胡廷瑞的心都要碎了,这些人可都是他和陈友谅的乡亲,不光是精锐,还是心腹啊!
“康泰,康泰在哪里?老子要杀了他!”
胡廷瑞红着眼珠子怒吼,眼前一阵阵发黑,心疼欲死。
而此时已经天明,有人发现,就在朱家军这边的投石机架子上,竟然挂着一个人。
赫然正是五花大绑的康泰!
“给句痛快话,投降不投降?”朱文正贼兮兮道:“你要是不投降,咱就把你当成弹丸,抛到城里去!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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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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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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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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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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