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统很难改变,但利之所在,又无往不利。
多一个劳动力,便是多一份收入,有了这份收入,就是餐桌上的一道菜,就是年底身上的新衣,就是几年后的一间新房子。
朴实的老百姓,其实看得很明白。
尤其是江南地区,哪怕没有红巾军起义,秩序还在,几十年前的黄道婆,一样率领着女人们种棉花,织棉布,走上富裕的道路。
如今的朱家军这边,从法令上解除了限制,能上学,能做工,甚至能当官!
这一点非常重要,过去女人出门进作坊工作,如果出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,要怎么算?不要以为人都是同情弱者的,事实上很多人都会跳出来,说女人不守妇道,为什么不老实在家里待着?
出来干活,抛头露面,就不是什么正经人,遭遇不幸,也是活该!
很奇怪吗?
貌似直到几百年后某个神奇的国度,女人受到了无礼冒犯,错的依旧是女人。
归结起来,不还是没有赋予女人财产权,不把女人当人看吗?
所以在基本的原则没有确立之前,把女人推到工场,创造更多的财富,往往会事与愿违,得到相反的结果。。
父母不敢让女儿出门,丈夫不放心妻子进作坊……再多的收入,也弥补不了安全上的匮乏。
但是当新的法令公布,女人的处境就好了太多,至少朝廷的态度摆明了……如果女人在外出工作期间,遇到了什么问题,衙门肯定是替女人伸冤做主的。
有了这个态度,才有成千上万的女人出来。
当数以万计的朱家军,穿上女工制作的鸳鸯战袄之时,他们多半都会倾向于让女人出来做事……
张希孟认为自己开了一个好头,最终能发展到哪一步,他还不确定,但是既然走出了这一步,就不大可能停下来。
总会越来越好的。
张希孟这样告诉自己,只是他没有料到,有些事情不需要等得太久,的确可以立竿见影。
朱元璋这一次调动了六万五千人,从金陵出发,直奔洪都而去。
水师依旧是朱家军的软肋,所以朱元璋和张希孟都只是要求俞通海和廖永忠,守住现有的战线就好。
想要取得战果,还要看陆军的。
这一支人马出来,先向溧水方向进发,随后走宣城,歙县,然后是休宁,祁门,再向前就是浮梁州,或许大家伙对浮梁州没什么印象,但是浮梁州下面有个镇,多半人都会听过,镇子叫景德镇!
张希孟对这个镇子,可谓是情有独钟。
“枫林先生,你博学多识,可知道景德镇每年能赚多少钱?”
朱升哈哈一笑,“张相,这可难不住老夫,实不相瞒,老夫有个朋友叫沈秀,他头几年已经死了,不然的话,请他过来,必定能和张相纵论银钱之道。”
张希孟怔了怔,随即道:“这个沈秀,可是叫沈万三?”
朱升笑道:“的确,是有人这么叫他。沈家早些年,躬耕田亩,只能算是中等之家。可是沈秀善于经营,他早些年携带茶叶丝绸出海,每次从外邦回来,都能赚几万两银钱。他跟我说过,一船瓷器出去,能回来半船银子,半船香料,而半船香料又能换到三船瓷器,其中利益之大,让人瞠目结舌!”
朱元璋见他们聊得高兴,也忍不住道:“这个沈秀竟然去过海外,他要是活着,咱还真想请他过来,好好聊聊。”
张希孟也只是翻了翻眼皮,心说你还是别瞎琢磨了,不然又要背黑锅了。
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,沈万三修南京城墙,结果遭到了老朱嫉恨,差点掉了脑袋,还是马皇后出面劝说,才保住了沈万三的脑袋,后来沈家还是没逃脱朱元璋的毒手,在不断打击之下,沈家败落,沈万三被发配云南,死了!
这事流传很广,以至于很多人都信以为真。
而且在明史当中,也堂而皇之,写进了马皇后的传里,正史都这么说,总不会错吧?
可问题是根据吴江县志,明明白白写了,张士诚占据苏州的时候,沈万三就死了,他的两个儿子还帮着大元忠臣张士诚,向大都运粮食。
既然早在张士诚占领苏州之前,沈万三就死了,那么无论如何,他也不可能帮着老朱修城墙,还被朱元璋发配弄死。
县志和正史出现了冲突,该信哪一个呢?
其实这事也不难,只要稍微有点常识就能想明白,修应天的城墙,那可是京城重地,老朱家的基业。
会交给一个商人负责吗?
而且修城墙,是有钱就能做得来的吗?
这么大的工程,几乎要倾尽国家的力量,征调十几万,几十万的民夫,城墙用的砖石都要地方特别烧制。
从工部到地方,无数官员,都要把心血浇在城墙上,出了差错,那可是要人头滚滚,血流成河的。
这时候有一个商人站出来,说我有钱,能修城墙,比各级衙门干得还好……不信你让我试试!
然后一国之君就同意了,各级衙门也无话可说,他就真的修了三分之一的京师城墙!
这种段子,几乎也就是茶馆闲谈之时,不入流的段子水平。
可既然如此,那为什么会写进正史?
这又引出来一个很好玩的事情,明史修得好吗?
貌似不错吧,毕竟主流的专家学界,都是称赞明史的居多。
但偏偏也有那么一群不自量力的人,认为明史修的糟透了,倒不是说明史黑了老朱家,给前朝修史,谁又能说好话呢?
问题在于明史黑得很没有水平。
就像沈万三这种,明显就是民间传说,连地方县志都看出来是假的,没人相信。
但是修明史的人,就堂而皇之写进去了。
像这样的例子,不胜枚举。
明史前后修了一百多年,就修出这么个东西,你要说修史的人,心肠歹毒,倒也没错……但是偏偏水平如此低劣,属于又菜又爱玩,也真是让人无语了。
朱升侃侃而谈,他还真挺了解沈万三的,这位就是靠着做海外贸易发家的,其中景德镇的瓷器,占了他收入的三成,每年都有五万两的进账。
沈万三赚了钱之后,还拿出一些,协助朱升办学来的。
一直到几年前,沈万三寿终正寝,跟老朱屁的交集没有。
朱元璋属于炊事员行军,专门背黑锅了。
“按照我的粗略估计,景德镇一年光是海外生意,就有三五十万两的赚头儿,如果算上国内的,当真不知凡几。”
张希孟问道:“枫林先生,你说这景德镇的制瓷作坊,可有女工?”
“怎么会!”
朱升忍不住摇头,“张相,你这是糊涂了,制瓷手艺,那可是人家的饭碗,世代传承,向来是传男不传女。如何会有女工?”
张希孟还是不死心,“就算关键的烧瓷技术不教,那些简单的彩绘,女工总能做得来吧?”
朱升沉吟道:“做自然是做得来,但是只怕还没人愿意……我说张相,你怎么一直盯着女工用劲,不会是想成亲了吧?哈哈!”
张希孟狠狠白了这老头一眼,“枫林先生,你是真的看不明白?就像采茶,纺织,制瓷,这里面大多数的工艺,女人都能负责,必须用到男人的地方不多。譬如说一家之中,有三个男丁,都在制瓷作坊干活。他们辛苦劳作,养活一大家子人。可若是能让女人进入作坊,替下了男人的工作。男人就能从军,就能当民夫,我们能动员的兵力,甚至可以翻倍!”
“枫林先生,你洞彻天机,让主公高筑墙,广积粮,缓称王……你怎么没有想到,如果放女人进入各行各业。我们的一百万人,就能抵得上天完的一百五十万人,两百万人!我们只有一个行省的地盘,就能抵得上他们两个行省,这是兵力加倍的事情!或许我们就赢在了这上面,你说我如何能放松?”
“这个……”
朱升都被弄得无语了,老头儿默默盘算了一下,还真是这么回事!
朱元璋的地盘不算好,处于四战之地。
无论人口还是地盘,都比不上天完。他也是依据实际情况,才拟定了九字方略。但是能把女人的力量发挥出来,就能有更多的青壮从军,朱家军的兵力短板就能弥补……如今朱家军属于两线作战,兵力本就不足,还要分成两边,压力着实有点大。
结果就有一个办法摆在那里,可以大大增加兵力,你能拒绝吗?
朱升无语了,“张相,你这个道理在应天的时候,怎么不说啊?”
张希孟呵呵一笑,“我现在说也不晚啊!难道这一路行军,枫林先生还没有感觉到吗?”
感觉到了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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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当家的,你放心去吧,地里的活儿,俺都能干!人家吴国公对咱们有恩,现在要打仗了,用不着咱们冲锋陷阵,就是运送军粮,还能叫苦?爹娘,还有孩子,俺也都能照顾。”
男人闷着头,“知道了,你在家里头,也要小心些。”
妇人用力答应,又伸手帮丈夫推着小车,送着离开家门,上了大道……一个又一个的民夫,汇聚成了一条连绵不断的长龙。
浮梁州的人口还不到十万,竟然一下子出了近三万民夫,送着朱家军,浩浩荡荡奔赴洪都前线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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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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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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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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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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