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123小说>第一百零二章 朱元璋做好了战斗准备
  “大家伙瞧好了,这是所有的赌具,现在一把火烧了……如果谁还敢违反军规,别怪俺姓常的不客气!”

  伴随着浓烟火焰,什么骰子,骨牌,牌桌,全都化为了灰烬。

  这也成为了这些人进入朱家军的第一课!

  随后他们就上了第二课:官兵一体!

  转过天,从和州那边就送来了十天的军粮,粳米,白面,腊肉,蔬菜,应有尽有。

  朱元璋和张希孟依旧留在了军营之中,他们俩也和普通士兵一样,排在队伍之中,吃一样的饭菜。

  “姐夫,上位这是什么意思啊?”蓝玉不解。

  常遇春倒是若有所悟,同甘共苦,上下一心,这才是成大事之人的气度。想想当初,刘聚不过是一千多土匪,竟然分出三六九等,他每天吃香的喝辣的,从来不管下面人死活。

  和老朱相比,简直是龙和虫的差别。

  “上位,卑职得遇明主,三生有幸,从今往后,上位让卑职干什么,卑职就干什么,总之,卑职这条命就是上位的!”

  老朱见常遇春诚恳,便也说道:“你作战勇敢,是个猛士。但仅仅如此,还远远不够。治军打仗,不是好勇斗狠。要有品行,要有智谋……最最紧要,必须清楚,是为了什么而战!”

  常遇春若有所思,“卑职,卑职是想跟着上位,搏一个荣华富贵。可是那天王弼跟卑职讲,他只是想多得一份口粮田,能让他娘过得舒坦。卑职这几天总在琢磨着,却还是糊涂。”

  朱元璋竟然笑了,“你能想到这些,就不糊涂,荣华富贵固然谁都想要,可是在咱的手下,有几万将士,他们多数不过是想活下来罢了。是元廷不给人活路,才不得已拿起了兵器。咱们都是穷苦人啊!无论到了什么时候,不能忘了自己的根!”

  朱元璋站起身,拍了拍屁股,笑道:“咱那边还有不少公务,没法子多留。你以后有什么疑问,可以去问张先生,别看他年轻,学问可大得很。最好抽空再多读几本书,从里往外,把贼匪的习气彻底改掉,先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汉子!”

  老朱谆谆教导,常遇春用力点头,把这些话都记在了心里,随后常遇春就找到了张希孟,请教治军的办法。

  张希孟领着常遇春参观了别的千户,跟他聊了更多。

  这一圈走下来,可把常遇春看傻了。

  乖乖,过去他们还真是土匪啊!

  跟人家完全没法比!

  他返回之后,立刻严肃军纪。

  所有的士兵,从里往外,都要洗心改面。

  从衣食住行,行走坐卧开始。

  衣着必须整齐,站立必须端正,眼神要目视前方,端正有神,别没事乱瞄,一看就是个贼。

  除此之外,还要训练兵器拳脚,骑马射箭。

  每一样常遇春都亲自主抓。

  到了九月上旬,常遇春的部下在全军射箭比赛当中,拿下了第一名。

  随后在摔跤比赛之中,常遇春碰上了胡大海。

  等这俩人一上台,大家伙都笑了,一样的黑,一样高大,简直跟哼哈二将似的。

  胡大海还有点瞧不起常遇春,以为他不过是刘聚手下的喽啰,咱可是比刘聚还老资格的贼头。

  结果一上来,胡大海就被常遇春给掀翻了。

  老胡不干了,立刻反击,第二轮胡大海艰难获胜。

  等到了第三轮,常遇春冲他突然呲牙一笑,“俺这一局可不让你了!”

  胡大海气得翻白眼,你就狂吧,谁用得着你让!

  两个人扭在一起,就跟两头公牛似的,斗得酣畅淋漓,难解难分。

  到了最后关头,常遇春技高一筹,撂倒了胡大海,赢下了冠军。

  老朱看着手下的猛将强兵,也心中欢喜。直接牵过来一匹黑灿灿的神驹,这匹马是知院老张的,他现在还劳动改造呢,自然是用不着了。

  “常遇春,赏你了!”

  常遇春一看这匹马,简直笑成了一朵花,好马如好车,骑马如开车,试问哪个男人能不爱?

  常遇春飞身上马,骑着黑马,在校场痛快跑了一圈。

  把胡大海气炸了肺,你等着,下次比武,俺要让你好看!

  老胡虽然没得到马匹,但是作为亚军,也拿到了一身铠甲,这身铠甲也颇有来历,竟然是从彻里不花身上扒下来的。

  胡大海穿着十分合适,更显威严煞气。

  除了轰轰烈烈的军中比武之外,还有一项安排,那就是让士兵协助百姓秋收,帮助秋粮脱粒归仓。

  每个千户都划定了区域。

  面对这个安排,士兵也没有多少排斥,相反,大家伙高兴还来不及。

  道理很简单,这些田地,有的就是士兵家的!

  看着稻麦飘香,士兵们喜出望外。

  大家伙是真真切切体会到了改变。

  跟着上位,不光自己过得好,家里人也过得好。

  过去都说好男不当兵,可现在多少好男争抢着当兵……谁家能有从军的,家人都格外光荣。

  家里头口粮田多不说,还有人帮忙劳作,另外还能拿到补贴,优先修建粮仓……简直想得太周到了。

  滁州百姓几乎都认同了参军光荣。

  至于和州这边,虽然还没有经历收获,但是分田早就开始了,有滁州做榜样,大家伙心里都有底儿了。谷

  尤其是士兵从滁州劳作回来,就跟家里人讲,滁州老百姓,家家户户都有粮囤,家家存粮,都能吃饱肚子……

  这些消息对于老百姓来说,实在是太有吸引力了。

  要知道和州位置还要胜过滁州,粮食产量也大。今年分田晚了,只够种冬小麦的。不过只要和州不失,还是在朱将军的治下,到了明年夏天,大家伙就再也不用挨饿了,到了秋天,咱们也能有存粮了。ωωω.χΙυΜЬ.Cǒm

  朱元璋三个字,深深刻在了几十万百姓的心头。

  而另一面,李善长和张希孟也各自完成了清算。

  “上位,滁州秋粮入库七十八万石,比预估的多了十八万石!”

  “哦!这么多?没有横征暴敛吗?”老朱问道。

  李善长连忙道:“绝对没有,这里面有百姓主动多交的,还有十万石是军屯的,毕竟军屯缴纳的数额更高。”

  老朱在确定没有问题之后,脸上露出了不可抑制的喜悦。

  “对了,张先生,你这边的粮食银行弄得怎么样了?”

  张希孟笑道:“也收了一些存粮,不多,能够一百二十万石吧!”

  他说得轻飘飘的,李善长却是闷哼了一声,你丫的非要压我一头是吧?

  “不过主公也清楚,我这边只能借,可不能随随便便给主公,而且还要留许多应付百姓支取。能帮上主公的,远不如李先生那边多。”

  李善长总算找回了一点面子,可接下来张希孟的话让他吐血了。

  “主公,银行这边倒是投资了几个炼铁作坊,还有滁州的铁匠铺。目前炼了好铁三十万斤,已经打造了三千副铠甲,还有一批刀剑。咱们能自己造武器了。”

  张希孟说到这里,笑容也抑制不住了。

  他千辛万苦搞粮食银行干什么,不还是为了集中财力物力,好能发挥出更大的效果吗!

  投资炼铁作坊就是第一步,他把原来滁州的冶铁业都整合起来。

  缺土地给土地,缺铁料帮着买铁料,却工匠帮着招募工匠……反正我手里有粮食,在这个时候,粮食就是最好的硬通货。

  哪怕事元军治下,只要给的价钱够高,就不愁拿不到铁料。

  那帮色目商人,只要钱给够了,他们能把大都的龙椅搬过来!

  张希孟还筹划着建立火药厂,弄造船厂。

  他倒是不急着攀科技树,但是总要把现有的技术水平发挥出来。

  面对张希孟的这些操作,李善长也是无话可说,无言以对,无可奈何……老朱倒是看得开,张希孟和李善长,虽然有高下之分,但也不能奢望个个都是张希孟啊!李善长这种人还是有用的,而且很有用!

  “元鞑子就要来了,是生是死,成龙成虫,就看这一战了!两位先生,咱们可要同心协力啊!”

  张希孟和李善长不约而同,深深一躬,“敢不效死!”

  时间到了九月下旬,事情犹如老拜登转拳头,大的要来了!

  丞相脱脱向元朝皇帝请旨,征讨红巾贼。

  元朝皇帝诏脱脱以太师、中书右丞相,总制诸王各路兵马,领兵大小官将,出征高邮。

  随即四十万元军,浩浩荡荡,从大都沿着运河南下,诈称百万大军,声势浩大,前所未有,直扑高邮。

  对于此事,朱元璋这边早就有了预案,可是相应的,张士诚却是手忙脚乱,慌了阵脚。

  百万大军,就算打折扣,来个三五十万,一人一口吐沫,也能把他淹死啊!

  到底要怎么办?

  能不能投降?

  只要元兵答应不打高邮,他就向元廷称臣?

  不愧是私盐贩子出身,算盘打得响,生意做得精。

  就连张士诚手下的文臣武将,也都忧心忡忡,觉得只要元廷能接受,也是可以的。

  但就在这时候,有一个人赫然站了出来,愤然说道:“诚王殿下,人人皆可投降,唯独诚王,若是投降元廷,纵然元廷不加害殿下,也不过是车一驾,随从两人,大丈夫生于天地间,不战而降,如何算得了英雄?”

  张士诚悚然一惊,看着这个年轻人,眼神渐渐炽热起来。

  别人都是混球,唯独他是为自己着想。

  “罗参军,你说要和元军拼?”

  罗贯中咬了咬牙,“没错,脱脱号称百万大军,倾国而来,他一定要拿高邮作法,岂能允许我们轻易投降?唯有拼命一搏,才有一线生机!”

  张士诚深以为然,更加信任罗贯中。

  “话虽如此,可咱们兵少粮乏,怎么跟元廷百万大军抗衡?”张士诚为难道。

  罗贯中沉吟半晌,把心一横,“殿下,臣听说了,滁州粮食丰收,朱元璋手里有粮!能不能和朱元璋联手,共同抗击元军?”

  “这个……前些时候可是去过了,他不愿意啊!”

  罗贯中立刻道:“那一次小瞧了朱元璋的实力,这一次把他当成盟友,朱元璋未必会拒绝!这也是孙刘联合,共同抗曹啊!”

  张士诚思忖再三,迟疑道:“罗参军,我现在害怕朱元璋投靠元廷,万一他跟元廷联手,我们岂不是腹背受敌?”

  罗贯中立刻摇头,“殿下,臣听闻朱元璋手下时常演一出戏,叫《沐家祠堂》,这出戏说的就是掀翻给元廷做走狗的世家,灭亡元廷……此人志向如此,又怎么会投降元廷?”

  张士诚深吸口气,终于下定了决心,“那好,罗参军,你带着三千两黄金,替我拜见朱元璋,商议联手的事情!”

  罗贯中鼓足勇气道:“臣遵旨!定不辱使命!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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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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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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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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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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