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123小说>第六十四章 一出好戏
  收了冯家兄弟,朱元璋并没有立刻任命官职,而是让他们随军观摩……也就是让他们随便看,认同咱朱元璋,就跟着咱,不认同,那就回你们的妙山。

  你们主动来投靠,咱不能把人扣下,或者怎么样,那也太不义气了。

  至于以后会怎么样,就不是咱能保证的。

  老朱的态度堪称磊落,更让二冯多了几分敬畏之心。

  算起来他们也是一方头领,手下最多的时候,拥有一千人。

  可是同样是人,差距之大,简直不可以道里计。

  老朱部下最大的特点,就是规矩森严,兵练得狠,基本上是连着训练五天,才给休一天。而且休息的时候,也不许到处乱跑。想要离开军营,必须向千户请假,要说明缘由,还要讲好归营时间,如果逾期未归,是要受到惩罚的。

  根据情节轻重,包括批评,罚劳动,打板子等等……

  按理说练得狠,管得严,应该有不少怨气才对。

  可是在军营走一圈下来,冯国用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士兵,不但没有怨言,还觉得充实有趣,训练起来,也十分卖力气。

  观察了一阵子,冯家兄弟凑在一起,冯国胜就道:“大哥,我昨天晚上,跟着大家伙看了一出戏。”

  “戏?什么戏?《窦娥冤》,还是《单刀会》?”冯国用随口问道。

  没错,《单刀会》这出戏早在元朝就有了,而且还是戏剧大家关汉卿的作品。内容也和三国演义差不多,讲的是东吴图谋荆州,关羽弹道赴会,顺利返回的故事。

  毫无疑问,关汉卿是极力赞颂关羽的智勇双全。

  而且尊刘贬曹也不是什么《三国演义》独创的剧情,事实上在早期的三国戏中,只要演到了蜀汉获胜,台下百姓齐声喝彩欢呼,演到了曹操,就怒目横眉。

  崇拜关羽,钦佩诸葛丞相,可是古已有之。

  民间的爱憎如此分明。

  所以说某些人把携民渡江当成虚伪,把屠城杀人当成真性情的离谱逻辑,放在古代,可是要被口水淹死的。m.xiumb.com

  毕竟多数人还清楚,自己就是那个普通百姓,属于那个挨刀,该怎么选择,心里还是有数的。

  顺便说一句,四大名著有三本都是在前人的创作基础上,综合集成的。

  许多经典剧情都是早就出现的,作者只不过是当了一回裁缝,把各种各样的情节连缀起来,剔除了不合理的部分,用自己的方式,完整呈现出来。

  所以哪位要是想垄断名著的解释权,讲我是正宗,我是唯一,没有人能比我演得好……那就贻笑大方了。

  只不过……这些都不是重点,重点是朱元璋的军中演得不是这些。

  “是叫什么《单骑擒贼》,是军中的故事。”冯国胜像大哥介绍了一下剧情:大致就是一名士兵,乔装改成,装成元廷的钦差,单人独骑,到达了怀远城。在城门口收拢了守卫士兵,一起进了帅府,把元廷大将彻里不花给生擒活捉的故事。

  冯国用听得目瞪口呆,真的假的?

  他们聚拢了好些寨子,一万多,想要攻打滁州都没成功。怎么这边一个人就把元廷大将给抓了?

  元军真这么废物?

  “这是编的?还是?”

  “是真的。”冯国胜立刻道:“就是那个抓了元廷大将的士兵亲自演的。”

  “啊!他亲自演的?”

  “没错,那几个怀远的守军还跑来了,跟着一起演,演得可有意思了!”冯国胜不算太会讲故事,言辞不够丰富。

  但是很显然,这是个让他大受震撼的故事。

  简直太有趣了,我演我自己!

  还有几个守城的兵,陪着一起演,光听这件事,就够匪夷所思了。

  “还有吗?我也想看看。”冯国用来了兴趣,一打听,原来昨天是在费聚部下千户演的,今天在花云千户。

  原来这出戏太受欢迎了,加上场地限制,一次只能在一个千户上演。一群未来淮西名将,大明公侯,为了顺序,吵得不可开交。

  汤和就坚持要按照顺序,其他千户都不干了。

  做梦去吧!

  别看你是第一千户,军中的事情就讲究个公平,大家伙抽签,谁的手气好就先在谁那里演。

  难不成在这种事情上,主公还能偏心不成?

  而且这事情也不是主公说了算,要听人家张先生的。

  汤和无可奈何,费聚运气很好,抽了第一个,花云却是抽到了第二号,至于汤和,且等着吧!

  “大哥,我问过了,咱们属于观摩的,也可以去看,但是人数有限制,最多带五个人过去。”

  冯国用点头答应,到了傍晚时分,用过了军中的饭菜,他们兄弟俩,带着几个族里的青壮,赶到了演戏的地方。

  等他们一来就被吓到了。

  怎么人山人海,这哪是千户啊?

  简直万户都不止了!

  他们还真猜对了,由于这出戏太受欢迎,其他千户的人早早跑过来占位置,争着抢着,要过来瞧瞧。

  结果他们只能站在外围,伸长了脖子观看。

  唯有主办的花云部下,能够在台下尽情欣赏。

  冯国用也明白了,难怪只许他们带五个人,这要是带的人多了,还不被骂死!

  他们匆匆赶来,花云满脸春风,简直跟娶了媳妇似的高兴。

  主动招呼,又给抓了两把大枣,让他们边看边吃。

  就在大戏上演之前,又来了几个人,为首的是朱元璋,身旁跟着夫人马氏,马氏的旁边是小家伙沐英。

  在他们后面,有张希孟,还有一个老者……李善长因为公务繁忙没来。

  等这几个人坐下,朱元璋看到了冯家兄弟,给他们指引,别人都无所谓,就是那个老头,让冯国用懵了。

  贾鲁!

  就是那个主持修河,被无数人恨得牙根痒痒的贾鲁,他怎么在朱元璋的军中?

  朱元璋又是何德何能,有本事让这位大元的重臣为他效力?

  一个云庄先生的后人,就让他大吃一惊,再加上一个大元的工部尚书,中书左丞,朱元璋的军中,怎么尽是这般厉害的人物啊!

  冯国用是一肚子话,可偏偏戏已经开始了,由不得他多问,只能认真看着。

  很快伴随着鼓点,一个晃着大脑袋的演员上来了。

  他先小跑着一圈,然后在舞台上站了个丁字步,一声咳嗽,就开始自述经历……“俺曾在花街柳巷终日里游荡,也曾见无数的红妆;俺曾在塞北幽燕顶风冒雪,也曾见大元朝奸佞专权,只为君王无道黎民乱,不得已披坚执锐——为昏君做害人的犬狼啊!!!”

  吴大头脑袋大,气也足,加上早年真的听了不少戏,最后这一嗓子,高亢有力,声震全场,就连在外面伸脖子看的,都听得一清二楚。

  随即引来了热烈的掌声,一片叫好。

  吴大头来了劲儿,接下来继续念:“做昏君鹰犬行千里,眼见的杀戮泣鬼神,扪心自知罪孽重,天可怜见——遇明君!”

  下面又是一阵叫好之声。

  讲了这些之后,就是说归顺老朱之后,如何如何优待,感恩戴德,奉命去抓罪孽滔天的彻里不花。

  为了出其不意,只有他一个人单骑前往。

  到了怀远城门口,他想起过去元廷狗官的形状,做恶人怒斥守城兵丁。

  这时候兵丁就上来了。

  还真是那几个人,其中有一个老兵用公鸭嗓,数落彻里不花的罪行,又念着元廷混蛋,残害百姓,他们不过是狗咬狗,且随新犬诛旧狼!

  一句新犬诛旧狼,又引来了哄堂大笑。

  不过想想也的确是如此,但凡彻里不花干点人事,也不至于被抓啊!

  随后就是吴大头领着人过去,顺利生擒一无所知的彻里不花,得胜归来……一场戏,唱了差不多一个时辰,大家伙竟然都意犹未尽,仿佛一眨眼就过去了似的。

  有人甚至高喊,再来一遍!

  大家伙看得如醉如痴,狂笑不止。

  冯国用这才注意到,这些看戏的士兵,竟然不乏许多蒙古人。

  难道大元朝不是蒙古人的吗?

  这时候他身后的一个小旗官忍不住道:“蒙古人也分贵贱!大元朝是人家贵人的,不是俺们的!倒是上位,才把俺们当个人看!这戏演得好,骂得痛快!”

  此时吴大头居然又出来了,盛情难却,演全套不行了,就演最精彩的抓人那一段吧!

  台上士兵立刻潮水一般叫好……冯国用看着台上,看了看台下,眼神之中似有所悟,忍不住用力点头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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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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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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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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