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元璋眉头一皱,你的力量不大吗?
咱怎么觉得你无处不在啊!
正在老朱沉吟的时候,张希孟又问了一句,这个更惊悚了,“陛下之力,又有多大?”
这回可把老朱问呆住了,片刻之后,老朱哈哈大笑:“咱有多大的力气?在朝之中,只要你和李先生联手,咱就无可奈何。在宫中,只要皇后和太子携手,咱就无从下手。咱有多大的力量?说白了,也就是一个凡夫俗子罢了,千万不要觉得自己真的可以问所欲为,那就是自己犯傻!”
张希孟欣然道:“臣以为陛下所言极是,臣的力量还比不上陛下,就更是凡夫俗子,如何能被称为圣贤?”
朱元璋一阵迟疑,笑道:“先生,你这么说,也并非没有道理,但是你瞧,这黄河涛涛,水流清澈,放眼望去,山岭重叠,郁郁葱葱。和奏疏所言,光秃秃,沟壑纵横,浊流滚滚,全然不同,又是何人之功?难道是上天垂青吗?”ωωω.χΙυΜЬ.Cǒm
张希孟摇头,“自然不是上天之力,臣觉得这是百姓之力,是千千万万的百姓之力。主公询问,何人可为圣人,臣斗胆言之,天下万民,尽皆孔孟,华夏子民,皆为圣贤!”
朱元璋听到这话,浑身剧烈一震,随即又把目光放在滚滚黄河之上,良久之后,用力颔首,“先生这句话,真的该刻在石碑上,立在黄河边!”
老朱催动马匹,直接上了河堤,俯视脚下的河水,心中起伏荡漾,颇为感慨……要说是谁造就了大明?
一切的源头,就是这条黄河!
要是没有黄河的泛滥,也就没有元廷修河,没有修河,哪来的石人一只眼,挑动黄河天下反?
朱元璋抚今追昔,陷入沉思。
当年起义都说是元廷失德,天怒人怨,这才有黄河泛滥,四方皆反。
可仔细想想,就算大明修德,黄河就不会泛滥了?
那不是做梦吗!
说到底,黄河泛滥,根本的问题是人地矛盾,是大面积开垦荒山,砍伐树木,造成水土流失,浊流泛滥。
黄河到了下游,抬升淤塞河道,造成地上悬河。
然后就要不断治理河道,加固堤坝,每年都要靡费巨万。
等到国家财政困难,山穷水尽的时候,就不免河堤决口,造成千百里的水乡泽国。
这时候国家有积蓄,官吏心中有百姓,尚能维持一二,可若是上奢下贪,靡费无度,不顾百姓死活,也就到了国家将亡的穷途末路。
“先生,你说这黄河泛滥,到底是天灾,还是人祸?”
张希孟也盯着脚下的河水,沉吟了少许,笑道:“臣也说不好是天灾人祸,但是臣知道,要想治理好黄河,却要天时地利人和!”
老朱怔了下,不由得用力点头。
确实,他很清楚,治理黄河的过程……明初可以说是治河最好的时机,过了这個村,就没有这个店了。
首先,连年征战,让关中等地,人口急速流失……虽说这是个巨大的悲剧,但也客观缓解了人地矛盾。
成片的村庄消失,数以百万计的百姓,离开了祖祖辈辈生存的土地。
黄河泛滥,带来的不光是水灾,还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崩坏。
黄河下游甚至出现了大片沙漠,种不了庄稼,存不住水,土地盐碱化,又给蝗虫提供了生存土壤。
水旱蝗灾,接连蹂躏中原大地。
这种系统性的生态崩溃,才是最可怕的。
新生的大明王朝,全力以赴,治理盐碱,重新植树造林,抵御风沙,加固堤坝,保护百姓的安全。
下游如此,在黄河中游,动作更大。
直接划定了大片的区域,作为林区,不许耕种,也不许砍伐树木。
这也就是国初,人员稀少,即便有些人,也可以迁居出来,要是放在人口恢复的时期,想迁居几百万,上千万人,那不是自取灭亡吗?
通过十年的努力,大明朝累计迁居七万多人,圈定出差不多十个府,五十多个县的面积,作为水土保育区。
随后大明又陆续安排了近十万老兵,解甲归田,到这些地方,种植树木,治理水土。
这些老兵都能分到大片的林区,他们可以在林地中间,种植药材,养殖鸡鸭鹅……朝廷安排了收购点,另外还有免税,粮食补贴。
而且还有人研究出羽绒衣,他们广泛收购鸭绒鹅绒,填充在上好的丝绸里面,做成轻便保暖的衣服,一件就能卖三五贯钱。
就这样,每年朝廷拨出五百万贯以上的治河费用,再加上地方的投入,开支千万贯。
再有无数百姓,十万老兵,大家伙齐心协力,总算恢复了黄河中游的生态。
幸好这还是明初,破坏不算严重,迁徙人口也比较容易。
真不知道几百年后,想要治理黄河,又要付出多少代价?
张希孟讲神州皆圣贤,并没有任何夸大其词。
至少在治理黄河这件事上,从上到下,每一个投身其中的人,都当得起圣贤的称呼。
他们靠着自己的努力,给子孙后代留下了安全舒适的生存环境。
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!
张希孟当真和老朱到了几个农户家里走访,去瞧瞧他们活得怎么样?
其中一个老兵,告诉了他们非常多的消息……他大约是最早一批来到关中的士兵。
他是开封人,随着北伐西路军打进了关中,前后拉锯好多年,他被李思齐的部下俘虏过,后来又被明军俘虏。
他又随着明军,攻击王保保,光复山西。
在作战中,还立了功,再后来听说治河,他就想着,之所以会有今天,战乱不断,流离失所,不都是黄河害的。
他就一头扎了进来,主动跑到关中种树。
最初他种的树,活不到三成,大面积死亡,那时候当真非常绝望。
后来他认真反思,还找出在军中学的种树郭橐驼传,努力搜集资料,亲自尝试,等到洪武十年,他种的树,已经有了九成的存活率。
又是十年光景,当初种的树,已经大批成材,可以向朝廷申请,每年定量砍伐一些树木。
卖木材这一项,每年能有百贯收入。
除此之间,还种了许多药材,养了上万只鸡,每年光是卖鸡蛋,就能再赚百贯。
如今他的两个儿子都上学了,大儿子还学的就是治水,以后还要入朝为官,为国家效力。
当爹的从红巾贼,到大明官军,又到地方老农。
转了这么一圈,儿子反而要当官了,这不是改换门庭吗!
这孩子也太不孝了!
老兵嘴上骂着,但是喜悦之情,溢于言表,自豪是遮不住的。
他亲自杀了两只鸡,款待客人,又把自己亲手酿的酒拿出来,分享给张希孟和老朱。
稍微富足起来的百姓,淳朴好客,让人难以拒绝。
他还念叨着,如果儿子考试顺利,过几年,趁着身体好,他还想去应天,远远的看看皇宫,给皇爷磕个头。
似乎还听说,皇爷要铸造金鼎,到时候要是能一饱眼福,死了也得好处。
……
从这一家出来,朱元璋回头望了望,随后才对身边人道:“记下来,等日后铸造金鼎成功,邀请他进京观礼。”
手下人连忙答应,不敢怠慢。
张希孟和朱元璋一路走下来,心情很是不错。
他们对老百姓的生存的能力,有了重新的认识。
只要土地充足,税赋不高,没有豪门大户的盘剥……老百姓靠着自己的努力,绝对能吃饱饭,然后再从事些畜牧业,养殖些牲畜鸡鸭,基本上的肉蛋也能跟得上。
吃得饱,有肉又有蛋,这一二十年,新出生的一代人,普遍更加高大威武。
张希孟在应天瞧见过,那些西夷,就算是欧洲过来的,也很少有一米七以上的,普遍在一米六以下。
至于倭寇,他们更惨,基本上都在一米四出头……要是长到了一米六,可以称为巨汉了。
武大郎去了倭国,还真就是高大威猛。
人的身体素质,跟食物的关系,当真是太大了。
只要营养跟得上,几十年间,一两代人,就能产生天差地别的变化。
汉唐的人,普遍高大强健,一汉敌五胡,不光是武器装备,也包括身体素质。如果营养不足,只能靠着地瓜红薯,遍地矮小的病夫,也就不足为虑了。
眼下的关中,百姓身强体健,魁梧高大。
从他们身上,大约就能感觉到当年山东六国的无可奈何。
汉唐盛世,又回来了!
除此之外,还有一步巨大的提升。
“主公,眼下玉米的种植已经推广开了,如果一切顺利,过几年之后,各地就会遍地玉米。而玉米的青贮秸秆,又是极好的饲料,养殖牛羊,到时候的百姓,逢年过节,就有土豆炖牛肉吃了!”
朱元璋听到这里,忍不住哈哈大笑,虽然说不可能家家户户都是如此,但只要有三五成的百姓能达到,也是前所未有的盛世。
“就看蓝玉这一次,能不能给咱涨脸了!打败帖木儿,杀进河中,从此天下,尽数归大明!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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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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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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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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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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