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123小说>第八百二十八章 努力学习大明
  “兄长,你没事吧!”

  一个娇滴滴的女子,在王保保身边低语。

  此女子比王保保小了很多,身量高挑,浑身透着一股子马上女子的英气,与中原汉家女子,迥然不同。

  但是要论起容貌,却是无甚吹捧的,只能说相貌平平。

  毕竟身在漠北草原,一年有半年天气苦寒,朔风凛冽,夹杂着风沙吹拂,那个皮肤能好就怪了。

  两個脸蛋通红,上面又密布雀斑,还有些龟裂纹,看起来有些像梨皮。

  这个女子,正是王保保心爱的小妹。

  她其实是在中原出生的,八岁以前,都在汉地荣华富贵,吃喝不愁,是个十足的大小姐。

  只是随着元廷败退,她也不得不逃到草原。

  后来王保保兵败山西,逃到和林,几经辗转,才和妹妹重逢。

  等再看妹子时,装束也变了,吃羊肉,喝马奶,骑着无鞍马,纵横驰骋,那一刹那,王保保简直想哭出声来。

  因为很多人都说王保保是蒙古人,其实这事并不准确。

  前面也提到了,察罕帖木儿迁居河南,已经很长时间的,生活习惯上面,已经有了很大改变。

  而且他起家的时候,也是靠着地主武装,和刘福通大战,才一步步爬上高位。

  如果察罕是纯正蒙古贵胄,他和孛罗帖木儿的争斗,就是另一番光景了。

  也就是说,如果没有元末的红巾起义,王保保这一代人,没准就会改变习惯……像是他小妹这种,嫁给汉人丈夫,估计也没有什么问题。

  总而言之,这都是猜想了。

  因为出现了这一场红巾大起义,大明朝建立,王保保带着元廷最后的体面,退守漠北。

  此时此刻,王保保的妹妹,就要比蒙古女子还要蒙古女子!

  包括王保保在内,都是如此。

  他遍观周围,想到了一个好姻缘,就是利用妹子,和帖木儿联姻!

  这个帖木儿十分了得,正在东征西讨,扩充兵马。

  王保保也打算向西扩展疆域。

  如果他能和河中地区的帖木儿连成一片,进攻退守,全都有了足够空间,甚至可以联合起来,进攻西域的明军,把冯国胜赶出西域。

  这样一来,简直可以和大明分庭抗礼。

  放眼地图,就能看得很明白了。

  大明占据了漠南,拿下了辽东,等于斩断了北元东边的发展空间。

  随后晋王朱棡拿下了河套,冯国胜、傅友德等人,打通河西走廊,进入西域。从东从南,包抄北元残部。m.xiumb.com

  王保保面对的局面,几乎是泰山压顶,危如累卵。

  但他依旧没有放弃,王保保的算盘是固守和林。

  因为这里曾经是蒙古帝国的核心,是成吉思汗发号施令,向南征讨的出发地。

  只要和林在手,就可以继续打着元朝旗号,以蒙古帝国正统自居。

  哪怕铁锅天子已经降了,和林尚在,就还有号召人心的一杆旗帜。

  当然了,光有旗帜还不够,必须要有实力。

  所以王保保放眼向西,他准备拉拢原本的蒙古诸汗国,利用这些王公的力量,继续和大明周旋。

  其中在河中地区崛起的帖木儿,就是王保保非常在乎的势力。

  河中大约可以看成中亚,拿了这块地方,就堵住了西域明军的前进道路,没准还能再来一场怛罗斯之战。

  大唐止步于此,大明也未必迈得过去。

  张希孟喜欢强调历史,从老祖宗的经验中,汲取力量。

  王保保这家伙也苦读史书,不断以过去的例子,激励人心,稳固士气。

  只能说,你的对手更了解你。

  王保保修炼的成果,就是联合帖木儿,收拢蒙古诸王,一起对付大明。

  而这个计划,必须要用上自己的小妹妹……说起来她逃到草原,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,变成马背上驰骋颠簸的蒙古少女,已经付出太多了。

  现在还要拿她去联姻,换取更多的好处。

  王保保越是读史书,越是研究张希孟的文章,他就越觉得老脸发烧,根本下不去手。这种行为,简直跟他们消灭的赵宋一样了。

  一百年后,大元成了大宋。

  果然蒙古人无不怀念大宋,怀念到了不惜变成大宋。

  这要是让张希孟知道,他肯定会写文章嘲笑我的,让王保保变成千古笑柄的……这家伙确实是研究到位了,研究到了自己都信了。

  你一个北元柱石,蒙古统帅,你在乎这些事情干什么啊?

  你要学成吉思汗啊,老婆被抢走了,重新抢回了,生下了长子,也就认了呗,还能怎么样!

  这才是枭雄本色!

  奈何王保保一心研究张希孟,倒是把大明朝的套路弄得很清楚。

  “兄长,我打听过了,那个帖木儿比你还年轻,也算是一方英豪,他的势力发展很快,我们两家联手,绝对能雄霸万里,完全不用担心大明!按照蒙古女子的习惯,能嫁给强者,嫁给英雄,这是好事啊!”

  王保保忍不住深吸口气,“好事是好事,只是女子挑选丈夫,不应该德才兼备,人品端正,门当户对吗?”

  女子不客气道:“那是明人的习惯!”

  王保保又叹了口气,“傻妹妹,一个人如何,不光取决于别人怎么看你,也取决于你怎么看自己。就比如说朱元璋,他以大明皇帝自居,又以华夏之主为目标……就犹如我大元天子和蒙古皇帝一般。咱们要是把自己也当成了普通的蒙古人,大元朝就真的完蛋了。咱们和帖木儿那种土鳖不一样,咱们要讲究名正言顺,要保持国朝体面,你不懂啊!”

  这一套话,大哥说了不止一次,女子确实有点糊涂,“大哥,那你打算怎么办?”

  “妹妹,也不瞒着你,我打算这一次诱敌深入,在这个茫茫草原上,堂堂正正,击败大明。只要打赢了,我们就有了威风,到时候草原诸部,必定归心。蒙古诸王,也会听从号令。彼时帖木儿也会前来提亲,主动求娶,到时候我们的面子里子,也就全有了。”

  女子听得忍不住笑出来,“那不还是要联姻吗?”

  王保保愕然少许,无奈摇头道:“不一样,真的不一样,主动求娶,不一样的,你要相信大哥!”

  女子无奈颔首道:“我相信兄长,可是现在兄长患有足疾,时常发病,你还能打赢明军吗?”

  王保保呵呵两声,强撑着走了两步,随口道:“如果是张希孟领兵,我只有退避三舍,如果是徐达和常遇春,也不过是五五开而已。至于朱棣这几个崽子,就算我有伤病在身,对付他们,还是手到擒来,毫不费力!”

  女子目瞪口呆,“兄长,那个张希孟真的比徐达还厉害?”

  王保保愕然少许,无奈道:“张希孟这人,兵法打仗,都未必是一流。但是他通观全局,心思缜密,手段无穷。他要是出兵,必定会瓦解军心,然后逼着我们逃遁。让我们的牲畜流产,马匹瘦弱,牛羊病死。等我们精疲力尽,然后再出兵围攻。不给一点活路!”

  女子目瞪口呆:“竟会如此?那,那我们还有什么胜算啊!”

  王保保笑道:“就是这话!如果是张希孟,确实没有胜算,因此必须远远逃遁。可换成徐达和常遇春,他们为求斩获,必定会多路出击,小心求战。我应付起来,也十分困难。”

  王保保又道:“换成了朱棣几个人,那就不一样了,他们没有老一辈的沉稳,又一心求胜,想要建功立业,这种小崽子,我用一只手就碾碎了。”

  王保保的信心,感染了妹妹。

  “既然如此,我要跟着大哥,要看着大哥,亲手击败明军!”

  王保保怔了一下,“你,你还是不要去了,就留在和林,等着大哥的凯旋的消息……”

  女子迟疑再三,终于不情不愿点头了,“我知道,在大哥心里,咱们还是上国的天上人,女孩子不能上阵杀敌的!但是明军那边,都有好多女子从军,你不知道吗?”

  王保保正色道:“所以他们才是红巾贼寇,算不得大元正统!你等着吧,有朝一日,还会牧马中原的。他朱元璋能恢复中原,我们也势必有人能恢复大元,会有的,一定会有的!”

  王保保这个人,都有点不正常,他调兵遣将,光是骑兵,就集结了十万还多。

  大元朝最后的本钱,都押上来。

  而在另一边,朱棣正跟两个兄长,推杯换盏,喝得高兴。

  晋王朱棡,余怒未消,借着酒劲儿,质问朱棣,“老四,当初你勒索兄长,逼着那么多晋商去北平,我跑去河套,给你养羊剪羊毛……你说说,你这么对待三哥,你朱棣够意思吗?”

  朱棣懒洋洋道:“这事情不是在京城说过了?大哥还让咱们一起喝酒,尽释前嫌,你忘了吗?”

  朱棡哼道:“我没忘!我只是想提醒你,人在做,天在看!这一次灭了北元,有什么好处,你要多分我点!”

  一句话,暴露了朱棡的心思,他要的是战后的好处。

  朱棣不慌不忙,“三哥,实不相瞒,你要是不说晋商,莪也就不废话了。可你说了,我也就不能不讲。楚琦,还有齐泰,他们抓到了三个商贾,发现他们向王保保透露此次用兵的消息!”

  “什么?”朱棡大惊,“四弟,你没有胡言乱语吧?我们的用兵计划暴露了?”

  就连朱樉都不由得瞪大眼睛,“老四,你没撒谎吧?”

  朱棣直接掏出了三封信,甩在了桌上。

  这俩兄弟连忙拿起来,仔细一看,发现上面只有三王出师的消息,这俩人不由得松了口气。

  “老四,他们还不知道吧?”

  朱棣笑道:“他们要知道,王保保怎么回来送死啊!两位兄长放心吧,咱们这一次,必定能立下盖世之功!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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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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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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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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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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