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123小说>第七百四十六章 马皇后的恩典
  “咱让你王爷当不成,你心里头可有怨恨?”朱元璋淡淡道。

  阿扎失里慌忙磕头,“外臣不敢,外臣只求安身立命,每日三餐果腹即可!”

  老朱嗯了一声,随即道:“还算懂事,你再去跑一趟,把你手下的主要将领头人都叫过来。愿意过来的,跟着你一起给咱磕个头,说两句话,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。不爱过来的……也就不用过来了,懂吗?”

  “懂!懂啊!”

  阿扎失里连忙磕头,谁知老朱又补了一句,“如果来的人太少,你也不用回来了。”

  好家伙,连个百户都不好当啊!

  阿扎失里连滚带爬,赶快退出去,朱元璋给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,这位皇帝陛下,当真不是一般恐怖!

  老朱之所以让人敬畏,自然不只是威风凛凛,王霸之气十足那么简单。老朱手上,握着的是当世最强大的国家!

  立国十一年的大明,已经有了庞然大物的气象。

  从国土上讲,包括燕云在内的汉地几乎尽数恢复,堪称土地辽阔,山河壮美。

  在人口上讲,由于政策得当,加上张希孟的努力,使得元末的乱世提前结束,人口损失大大降低,此刻的大明朝,户口已经逼近六千万,几乎达到了历史上洪武二十六年的水平。

  广土巨族,本身就是庞大的压力。

  而且大明这头巨兽,可一点也不温顺。

  数年前,朱元璋挥动大军,一个月时间,就拿下了辽东之地,横扫了沈阳等地的元军。

  这些年来,大明奉行的措施向来是不打则已,一击必杀。

  整个元廷势力,几乎被一扫而光,王保保已经退到了漠北。

  对于漠南的蒙古诸部来说,选择并不多,要不就冒着饿死,冻死,累死,打死的风险,穿越沙漠,去投靠王保保,继续做大元朝的忠臣。要不就乖乖臣服在大明脚下,老老实实,不要有其他的想法,不然一旦大明天子,雷霆震怒,那可是要流血千里的!

  蓝玉、朱文正、李文忠,这些将领,简直就跟一群天兵恶鬼相仿,反正在蒙古人的眼里,他们不是人就对了。

  现在名将齐出,声势浩大,天子旨意,谁敢不从?

  这一次只用了八天,阿扎失里,带着麾下塔宾帖木儿、海撒男答奚、脱鲁忽察尔,一共四个人,飞奔而至。

  上一次限期十天,晚了两天,就从千户变成了百户,这一次他们干脆不睡觉了,不眠不休,赶了过来。

  “外臣拜见陛下!”

  老朱看了看风尘仆仆的几个人,脸上露出了笑容,“这一次还不错,咱必须赏罚得当……来人,把烤羊抬上来。”

  不多时,有人抬着一只烤的金灿灿,油汪汪的烤全羊,到了大殿中间。

  老朱笑道:“这是咱大明的做法,虽然都是烤羊肉,但香料不同,味道也不免有些差别……你们不妨尝尝,到底是哪一种更合胃口?”

  这几个人慌忙拜谢,他们到了烤全羊的前面,犹豫了半晌,到底还是阿扎失里,毕竟是做过辽王的人,他先割了一块,放在嘴里。

  “好吃,自然是大明的更好吃!”

  剩下的三个人也都跟他学,一起夸奖好吃。

  朱元璋看在眼里,呵呵一笑,“既然你们愿意吃大明的这碗饭,咱就不能亏待你们……那个阿扎……”

  “是阿扎失里!”阿扎失里急忙提醒老朱。

  朱元璋一点头,“对,你现在是百户,咱也不给你升官了,带着你的麾下,给咱杀进高丽。还有,剩下的三个,挂总旗衔,你们都听蓝玉的调遣。立了战功,得胜归来,咱在给你们升官!”

  四个人一听,慌忙拜倒,感激涕零。

  朱皇帝说话向来算数,而且此刻杀入高丽,那不就是抢人发财吗,还有什么好说的!

  回来还能升官,简直皇恩浩荡了。

  阿扎失里回头,统兵一万,其他三个,也搜罗了一堆兵马,总数达到了三万人,按照老朱旨意,全都到蓝玉麾下,听从号令。

  接着这帮东西的蓝玉,丝毫不觉得奇怪。

  “李文忠,你知道陛下怎么把这帮人给我了?”

  李文忠翻了翻眼皮,没有搭理他。

  蓝玉自顾自道:“那是因为陛下知人善任,很清楚我的能耐,只有把这些人交给我,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,除了我之外,别人根本不行。”

  李文忠用力点头,“你说这话,我绝对不驳你……你多缺德啊!跟你比,我们都太老实了!”

  蓝玉气哼哼的,怒骂道:“你们那是迂腐!愚不可及!我问你们,现在高丽当真就要跟咱们死战到底吗?”

  李文忠下意识摇头,“自然不是,他们还是愿意对倭寇用兵的,只是先前希望咱们除掉辛旽这伙人。”

  蓝玉点头,“那你说我多了这支人马,要怎么逼迫高丽上钩?”

  “那,那就是用兵呗!派他们抢掠各地,把高丽打疼,打怕,他们就听话了。”

  蓝玉撇嘴道:“李文忠啊,你儿子都那么大了,本事还是一点没进展啊!太没有脑筋了。罢了,让你开开眼界吧!纵兵抢掠自然是没错,但是却不能以咱们的名义去抢劫。”

  李文忠一怔,“难道用蒙古?女真?”

  这回蓝玉是真的忍不住了,笑得前仰后合,眼泪都出来了。

  “自然是用辛旽部下的名义!”

  此言一出,刹那间李文忠也愣住了。

  足足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明白过来,好一条毒计!

  蓝玉这人,也不知道是怎么学的,大缺大德都不足以形容他了。

  其实高丽之所以忌惮辛旽,就是怕他们主张的那一套,蔓延整个高丽,那样一来,他们的家族就被连根拔除,什么都不剩了。

  所以呢,他们想着除掉辛旽。

  可咱们换个思路,如果辛旽部下肆意抢掠,大肆杀戮,一点王者气象都没有,成了一群活土匪,那样一来,人心尽失,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。

  蓝玉算是把逆向思维用到了极致。

  顺便还能抢掠一些人丁军费……而且就算高丽那帮人发现了,多半也不会戳穿的,甚至没准还会故意损失更多,送得更狠。

  反正倒霉的都是高丽百姓,官老爷的家业,不但毫发无损,没准还能发扬光大。

  简直是秦始皇开家宴……多赢啊!

  这些小国的情况,属实被蓝玉玩明白了。

  挥手之间,解决了漠南蒙古诸部,老朱只觉得毫无压力可言,要是连这帮东西都摆不平,还怎么当大明的皇帝?

  老朱此来,除了要参观高粱河战神的驴车狂奔雕像之外,再有就是看看北平大学堂,看看开平城的毛纺工厂。

  没错,此刻的老朱,就在前往上都开平城。

  马皇后亲自跟随,严格说起来,她比朱元璋还要好奇。

  同行的自然也有朱棣和张希孟,朱棣没跟他爹妈坐在一驾马车,而是挤在了张希孟的车里。

  “先生,我敢说父皇和母后他们看到工厂的情况,保证会目瞪口呆,大开眼界的。”

  张希孟倒是不怀疑,“燕王,我现在琢磨着,让陛下和皇后从后面进去,受到的震撼大,还是从前面更大呢?”

  朱棣一怔,片刻之后,才明白张希孟的意思。

  后面进去,那就是织工的住处,还有食堂……这些日子,北平吸纳了不少高丽人,另外还有成千上万的犯人,三姑六婆什么的。

  他们算是织工的主力,吃穿花用,是个什么情况,用不着多说了。琇書蛧

  牛棚跟他们的住处一比,都算干净整洁。马的草料都比他们吃得好。

  面对这么一群骡马跪族,绝对能让老朱和马皇后大开眼界的。

  一想到这里,朱棣连忙摇头,“不行,绝对不行。我挨几下板子,屁股开花是小事。可要是父皇母后,随便天恩一开,不许我这么干了,咱们的作坊就没有什么优势了!总而言之,我可以挨打,可以没命,就是不能赔钱!”

  张希孟点了点头,“果然好觉悟!我算是没看错人!”

  他们一行到达了开平城。

  原本的开平城就不高大,里面的建筑也不多,主要还是帐篷。

  等大明光复了此处,就在这边建造了收购羊毛的商栈,后来又建立了毛纺工厂。

  可以说整座城市,都是围绕着工厂建的。

  朱元璋和马皇后首先看到的就是庞大的厂区,密集的建筑,堪称恢弘。而在建筑之中,成排的织机,更是一眼望不到头。

  处理好的羊毛送进去,一台织机,能够同时织出六十四根羊毛线……看起来就跟流水似的,哗哗的就出来了。

  马皇后看在眼里,都不免心惊肉跳。

  “陛下,你瞧啊!这可比老式织机强多了。”

  朱元璋也连连点头,一个人顶几十个人用,这是多大的进步,自然不消多说。老朱看了一阵子,又好奇道:“对了,织出来的呢绒怎么样?让咱们瞧瞧!”

  很快有人就送来了样品,是用红木盒子盛着,送到了朱元璋和马皇后面前。

  这东西并不陌生,前面朱棣给朱标送过,还引起了争论。朱标强力推行,给学生都配上了呢绒衣物。

  此刻马皇后拿在手里,看了又看,突然笑道:“陛下,我给你做件衣服怎么样?”

  老朱怔了一下,咧了咧嘴。

  马皇后又道:“陛下不喜欢?”

  “喜欢!妹子做的,咱怎么不喜欢!”

  马皇后微微一笑,“朱棣啊,我瞧着这点作坊怕是不够了,接下来朝臣将士,都要人手一套了,你好好算算,能赚多少钱?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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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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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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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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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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