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123小说>第六百四十四章 通过考试了
  张希孟在武学的讲课,总体反应平平,指望着花云这帮人理解他的意思,也着实为难他们的智商。

  至于朱元章下旨,要派遣人员,前往琉球,传播文明,接受内附。竟然也没有多少动静,区区弹丸之地,一个地不如上元县,人不如鼓楼区的小地方,实在是提不起人们的兴趣。很快这道旨意就淹没在了众多的政令当中,可以说是毫无波澜。

  大明朝最有权势的两个人,此刻都有点郁闷。

  张希孟都有点自我怀疑了,是不是我表达能力有问题,又或者没把话说清楚,怎么没人叫好啊?

  讨论啊,要有热度啊!

  他把这一次讲课布道,看得非常重要。

  因为前面他以三代,秦汉到宋元,划分了历史,提出了第三次华夏兴起……这套想法就得到了相当大的回应。宋廉,刘基,还有许许多多的有志之士,都热烈响应,奉为圭臬,甚至指导了大明立国。

  张希孟也非常满意,而这一次他是即划分历史之后,又划分了内外。

  一层一层,向外推演,并且把诸多的事情,都归结到了这个华夏体系当中。

  核心区的均田教化,藩王封地的宗室问题,总督区的藩国问题,对外贸易的问题,如何处理外务关系……反正只要能想到的东西,都能装进这个体系当中,并且在里面寻找到合适的位置。

  这是多大的格局,多大的心胸啊?

  你们怎么就不明白呢?

  难道还要我亲自下场,把什么都说明白了?

  那样的话,当真是有失身份啊!

  张希孟憋屈,朱元章也不怎么舒服。他登基称帝,即将到第八个年头,虽然不断有国家入朝纳贡,但是朱元章并没有接受海外藩国归附。琉球是第一个。xiumb.com

  朱元章一直记着张希孟所讲的两个身份,他是大明的皇帝,也是华夏之主,这两重身份,在汉唐天子的身上,几乎是没有异议的。

  毕竟唐太宗就是天可汗,但是到了宋朝,赵家的皇帝,真就只是皇帝而已,北宋的时候,还能勉强跟辽国争争正统,到了南宋,臣构又哪来的脸面跟完颜君父争正统呢?

  不是正统,不是天下之主,又何来大一统之说?

  什么叫大一统?

  在朱元章这里,大一统就是首先有个强大无比的大明朝,武力足以君临天下,蛮夷臣服。其次,大明之外,有一堆的国家,臣服大明,接受华夏秩序。

  简言之,不光自己强,还要有一大堆听话的小弟,构成一个文明秩序,这才叫大一统,才叫天下主!

  老朱一直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,此前高丽虽然有意归附,但是对不起,朱元章并不接受。道理很简单,就是老朱觉得高丽不够“华夏”,小算计太多,忠诚有待增强。

  而琉球是朱元章精挑细选,最后才答应的华夏之国。

  是第一个正式纳入华夏体系的国家。

  这么大的事情,居然没有多少讨论?

  中书省在干什么?

  李善长的脑子是不是被塞住了?

  还有礼部,这帮东西真是从头废到尾,今年必须砍礼部预算,要让他们知道疼!

  整个大明朝,两个站在塔尖儿的男人,都十分郁闷,难道是我们太超前了,别人跟不上来?

  就在这个时候,国史馆那边发出了一篇文章,文章的标题只有四个字:内外华夷!

  看完这篇文章,张希孟和朱元章都有种老怀大慰之感,真是知音啊!

  再看署名,正是钱唐!

  钱唐讲了什么呢?

  他前面呼应了张希孟的划分方式,认为张相这么安排,十分有道理……而随后提到了华夷,在这一块,钱唐可下了大笔墨,他写了历代以来的华夷之辩,尤其是把赵宋又拿了出来,实在是没有办法,谁让老赵家太拉胯,不得不大力气辩经,只为了给自己擦胭脂抹粉。

  华夷之辩,在宋代几乎是和正统等同的概念,程家兄弟、朱熹,他们都有过论述的,不谈这个话题,几乎不配称为大儒。

  但是钱唐却对这些辩论,嗤之以鼻!

  而且他也说,元廷入主中原,几乎变夏为夷。

  所幸红巾军起,驱逐胡虏,大明立国,日月重照。

  此乃重兴华夏。

  在这个关头,我辈当如何作为?

  还要讲华夷之辩吗?

  不对,我们需要的是传播华夏,变夷为夏……需要走向外面,按照张相划定的层次,不断增加各地的华夏程度!

  一句话,我们已经建立了大明朝,接下来要建立更加宏大的华夏秩序!

  钱唐这篇文章一出,总算是给张希孟还有朱元章的举动,做了完美的注释。

  不得不说,这家伙虽然是旧儒的底子,但是学得真快,改变的真彻底。不愧是王牌做题家,确实是高人一等。

  朱元章大喜之下,竟然直接下旨,赐了一套飞鱼服给钱唐。

  当旨意送到了国史馆,其余修史的大家们都傻眼了。

  我们这边熬着心血,修宋史修到天昏地暗,什么赏赐还没有,结果倒好,你这一篇马屁文章,竟然换来了一套飞鱼服。

  钱唐,你不厚道!

  你的文人风骨呢?

  “诸位同僚,你们何必如此看我?我们修史注释千年之变,为的不就是这个!难道你们还想按照孔孟之道走下去,不愿意走华夏之道?”

  钱唐这一问,可把好些人给问住了。

  文人吗,总有那么一点傲娇,总喜欢把刻薄当深刻。

  你让他们说点好话,比杀了他们还难!

  可事到如今,却也没什么好说的,别端着了!

  终于,国史馆这边动了起来,有他们带头,翰林院,国子监,乃至礼部,詹事府,凡是能动的衙门,全都动了起来。

  各种文章,层出不穷。

  阐发华夏之道,鼓励对外开拓的,倡导教化蛮夷,壮大华夏的……种种议论,跟雨后春笋似的,全都出来了。

  只可惜这些人注定是没法捞到飞鱼服了,老朱也没有那么多衣服赐给他们。

  朱元章的主要精力,还是放在了武学上面,他倾注了这么大的心血,寄予了厚望,此番出海,经营琉球,只许成功,不许失败!

  要想成功,这个负责的人选又非常重要,可谓是重中之重。

  张希孟又几次授课,朱元章也亲自过来。

  他们频繁现身,足以说明此事的重要……花云、吴祯、吴良、李新材、陈桓、谢成,几乎所有勋贵,都感觉到了庞大的压力。

  傻子都知道,这事情重要,谁要是能拿到琉球总督的名额,绝对是咸鱼翻身,此前失去的圣卷,一下子就回来了不说,还能名扬天下,名利双收!

  还能怎么办?

  玩命吧!

  大家伙都是从尸山血海爬出来的,该狠的时候,谁又比谁差多少!

  结果就能看到,这些人早起晚睡,成天抱着书籍苦读,写写算算,片刻不停。

  在每个人的桌上,都有着厚厚的草纸,写完了多少块墨,写秃了多少支毛笔……花云对天发誓,这几个月下来,他把十辈子的字都写完了。

  不光如此,他的肚子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,松松垮垮的皮肤下坠,弄得跟沙皮似的……但也顾不得这些了。

  马上就要考试,这么多人,角逐一个名额,说实话,他真的没有什么把握。

  为了当好这个总督,要有基本的文字功力,诗词歌赋,都有懂一点,还要会撰写公文……这个有点类似当初在军中的要求,下点功夫就行了。

  然后是算学,天文,历法,农业等等学科,也都是基础知识,依旧不难。

  接下来就是一些治国的本事,法令,军务,征战,考评官吏,组织科举……花云觉得自己还能勉强应付。

  最后就是张希孟特别开的经济学……没错,张希孟把这门学问拿了出来,他倒是没有用经济学这个名词,而是讲经营之道。

  要怎么发展产业,怎么组织贸易,如何获利,如何继续投入,让钱财增值。

  很显然,这是真正关键的东西。

  偏偏花云在这块上的程度,远不如吴家兄弟,考试临头,他绞尽脑汁,也没有什么好办法。

  想去找蓝玉,蓝玉也不搭理他,弄来弄去,花云只能怀着上坟的心,参加了考试。

  一场考完,果不其然,花云落在了吴祯吴良的后面,事实上他只考了第五名。

  别了,我的总督之位!

  别了,我的百万税收!

  就在花云好想大哭一场的时候,突然得到了消息,张相和陛下叫前五名过去,参加最后一场面试,由张相亲自出题,这是最后的机会。

  花云连忙打起精神,吴家兄弟,李新材,还有另一位武将,加上花云,五个人齐刷刷站在了张希孟面前。

  “大家不要紧张,也算不上考试……我就是想到了一个情况,你们大举前往琉球,人员这么多,琉球国小,你们过去,如果造成当地粮食布匹,诸多物资缺乏,你们该怎么办?”

  这五个人互相看了看,这倒是经营之道当中,时常提高的供需问题。

  吴祯抢先道:“先生,可以从大明运粮过去!”

  吴良不服道:“我看可以从倭国等处购买!他们要是不答应,就出兵讨伐蛮夷!”

  这俩兄弟迅速争了起来,李新材想了想,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。

  “张相,上国仁慈,似乎该携带粮食过去,在当地屯田,一年半载之后,或可自给自足。”

  话说到了这里,花云眉头紧皱,脑子不断转动,他倒是觉得有点道理,可又不是他心中所想……

  “张先生……我,我以为可以提高价格,十倍,百倍提高,价格高了,当地人需求少了,也就够使团开支了。”

  花云说完之后,突然陷入了死一般的宁静。

  张希孟什么话没说,转身去见朱元章,不多一会儿,老朱和张希孟一起出来。朱元章的目光依次扫过几个人,最后落到了花云头上。

  “琉球第一任总督,就是你了!”

  花云浑身颤抖,忙跪倒磕头,涕泪横流,“臣,臣叩谢天恩!”

  朱元章没说别的,只是看了看其余几个人,“刚刚考题的事情,谁泄露出去,立刻废掉入选海外总督资格!”

  吴家兄弟咧着嘴,满心苦涩,还要点头称是,跟喝了一桶黄连水似的,这考的是什么啊?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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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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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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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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