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123小说>第五百六十六章 封王
  山海之间,山峦起伏,海天壮美。

  在这个地方吃饭,绝对需要点想象力。

  好在明军当中,炊事员不少。专门做大锅菜,用料足,滋味好。而且靠近海边,海鲜什么的就不值钱了。

  提前几天,熬制高汤,然后加入鲍鱼,海参,鱼胶,鹿筋,鹅掌等物,每个人分一盆。你说佛跳墙也行,说是盆菜也差不多。

  反正就这么一锅群英荟萃,山珍海鲜大乱炖,就把宴会菜品提升了一个档次。

  虽说宴会的地点在山海关以南,但毫无疑问,是辽西文化圈的。

  用东北乱炖招待贵客,只能说,老铁,没毛病!

  除此之外,还有烤鸭,烤鹅,烤猪排,乱炖之外,又来了小烧烤……这些东西多数都是军中饲养的,用来供应士兵伙食。

  借用过来,也没有什么问题。

  还真别说,经过这么一弄,一下子把宴会档次给提升了不少。

  向来以抠门著称的朱元璋,总算大方了一回。

  菜肴之外,就是酒水。

  这回就更没有什么可说的,毕竟这些酒水都是从元廷皇宫里搬出来的。里面的极品佳酿,居然是金朝留下来的。

  据说还是那位很会玩的完颜亮弄出来的。

  张希孟也不知道真假,反正他提前弄了一坛子喂猪,发现猪没有死,估计不致命,反正他是只喝点葡萄酒就行。

  天可怜见,这番折腾下来,天子豪宴,竟然有那么一丝丝奢华气象了。

  再看宴会的器皿,那就更不得了。

  每一个人手里,都有一只金杯。

  根据身份不同,杯子等级也有不同,像也先帖木儿,他手里的就和茶杯差不多。等到张希孟那一级,就有茶碗那么大了。

  也先帖木儿捏着金杯,反复看了看,竟然有那么一丢丢的的熟悉。

  原来这玩意也是从大元朝府库里面抄出来的,只是将上面大元朝的年号抹去,就用来款待大明群贤了。

  面对着熟悉的御酒,捏着沉甸甸的金杯,也先帖木儿竟然好想仰天大笑。

  大元朝亡了。

  该亡!

  咱现在都是大明的臣子,这感觉真好。

  可以放肆大醉一场了!

  只不过在喝酒之前,还有一件事,那就是要听朱元璋讲话。

  老朱起身,审视着与会群贤。

  这里面有张希孟和朱升为首的一半文官,有徐达、常遇春、胡大海等人领衔的武将。有毛贵,关铎等归附的将领。

  有也先帖木儿,钱唐等民间代表。

  此外还有几个商人,其中甚至包括北上考察市场的沈如兰。

  再往下,就是以张康伯、满川等人为首的元廷俘虏。

  可以说是方方面面,几乎都照顾到了。

  面对这么多人,朱元璋也是心潮澎湃,情不自禁。

  “咱本是要饭的和尚,能走到今天,君临天下,与秦皇汉武比肩……放在以往,咱或许会不好意思,拼命掩饰出身,觉得丢人,不够霸气。大人物该有个了不得的出身,早些年就有人让咱跟朱熹攀亲戚……可现在咱有了别的想法,或许灭亡元朝,收拾山河,就要咱这种出身!”

  朱元璋缓缓踱步,走到了张希孟的旁边,他感叹道:“这些年来,张先生对咱教诲颇多,也是让咱看清了这个天下。元廷把人分成几等,蒙古人,色目人,居普通百姓之上,颐指气使,作威作福。他们才是人。而普通百姓,命不及牲畜,连人都做不得。”

  “咱这种人,就是在大元朝的最底层!”老朱声音陡然提高,“咱家里颠沛流离,租种土地,辛辛苦苦一年下来,还要饿肚子,一场大灾下来,家破人亡。亲人几乎死绝!”

  “大家伙说说,咱这个处境最惨,最活不下去的人,不出来拼命,还有天理吗?”朱元璋声音激动道:“这个大明朝,就是和咱这样,志同道合,家破人亡,活不下去的人,拿命拼出来的。咱们用不着讳言,咱们应该骄傲才是!”

  “布衣建大明,凡夫复华夏!”

  “咱提议,大家伙先敬自己一杯,咱们都了不起!”

  老朱把话说到了这份上,哪怕张希孟都不由得涨红了脸,活该你坐龙椅!

  干!

  喝光了杯中的酒水,大家伙情绪瞬间就提起来了。

  朱元璋面带笑意,“虽说咱们都是有功之人,时至今日,也该分出一个高下先后。”

  老朱顿了顿,随后才对张希孟道:“先生,你还记得上一次的册封吗?”

  张希孟慌忙站起,忙道:“陛下,上一次臣受封齐国公,加少师衔,臣受之有愧啊!”

  朱元璋大笑道:“先生太客气了,咱替你问问大家伙,有谁不服气吗?觉得先生不配?”

  谁敢说啊?

  没人敢的!

  就算是李善长在,他也不会出来反对的。

  这一次北伐,看起来这么顺利,几乎毫无波澜,觉得是众人抬着张希孟,轻轻松松就完成了。

  可问题是你也要有这个威望啊!

  如果是德不配位,军中诸将,下面的士兵,凭什么玩命?凭什么配合你?

  这些年督师出征翻车的人不少,脱脱就是最典型的例子。

  虽说他是栽在了皇帝手里,但下面人要是一条心,上下一体,还能轻易罢免脱脱吗?

  还是那句话,没那个威望,坐在那个位置上,下面的人就会搞你。

  明明能打赢的仗,谁都不服气,彼此勾心斗角,也多半会失败。

  张希孟打得越平稳,越是波澜不惊。

  背后就越是惊涛骇浪,惊天动地。

  朱元璋看了看张希孟,又扭头对着群臣道:“当初赵宋朝廷曾说光复燕云,可以为王!张先生督师大军,一战灭元,恢复大都。立功立言,先生乃是我大明柱石。朕决定……”

  老朱顿了顿,随即道:“朕决定加封先生为鲁王,加太傅太子太傅衔,世袭罔替!”

  果然,张希孟封王了!

  在场众人都没有惊讶。

  道理很简单,虽然臣子封王很难很难……但是以张希孟的功劳,不封王才奇怪!

  甚至可以说,这一次督师北伐,就是为了给张希孟刷功绩,好让封赏顺理成章。

  王爵,实至名归。

  只是让大家意外的是居然是鲁王,为什么不是一步到位的齐王?

  难道光复燕云还不够,还有更大的功绩在等着吗?

  “先生,你知道咱的用意吗?”朱元璋笑呵呵问道。

  张希孟如何不清楚,还不是自己鼓动老朱当华夏之主吗?

  “臣明白!请陛下放心,大明自有远迈汉唐的那一天,臣必当矢志不渝,不敢有旦夕懈怠!”

  朱元璋大为满意,脸上尽是笑容。

  “自古君臣相得,无过你我。先生对咱有辅弼之功,教导之德,大明要想成就无上伟业,离不开先生筹谋,咱提前谢过先生了。”

  张希孟连连顿首……君臣这番对话,外人多少有点听不懂,好在也不耽误什么。

  朱元璋转身到了徐达面前。

  “上一次咱封你为信国公,这一次咱要改封你为魏国公!徐达帅才,亘古少有。破虏平贼,天下第一!”

  徐达听到这话,心潮翻涌,哪怕经历过一次,也不能免俗。

  疆场厮杀,出生入死,要的不就是这个。

  虽然俗气了点,但是封妻荫子,名扬青史,只怕是几乎所有人的梦想。

  徐达拜倒,叩谢天恩。

  而徐达改封魏国公,也是给所有人一个提醒,以徐达之功,尚且不能封王,张希孟这个王爵,不光独一,而且无二!

  接下来最高的也就是国公了。

  果然,朱元璋扭头,看向了常遇春,这位慌忙站起,躬身施礼。琇書蛧

  “臣在!”

  老朱含笑,“常遇春,你勇猛无敌,忠诚可靠。咱封你为郑国公,世袭罔替!”

  常遇春哭拜于地,“臣,臣谢主隆恩!吾皇万岁,万万岁!”

  常遇春算不得淮西嫡系,能够受封国公,一是靠着勇猛无敌,二是靠着忠诚可靠。仅仅这两样,就让他脱颖而出,诸将当中,也无人不服。

  朱元璋随后又走向了下一个人,没等说话,老朱先给对方倒了一杯酒。

  “咱们君臣先满饮此杯。”

  胡大海脸膛涨红,愣了片刻,急忙举起酒杯,一饮而尽。

  “多余的话就不说了,你不但忠心耿耿,而且识大体,顾大局。当初咱让你的次子追随在咱的身边,结果为了能鼓舞士气,你还是把他带了过去,冲锋陷阵,每每争先……你,你就不怕绝后吗?”

  胡大海眼圈泛红,重重跪倒,“臣一介莽夫,得遇明主,恨不得把这条命都拿出来,报答天恩,至于其他,臣自是顾不得了!”

  朱元璋连连点头,赞道:“为国忘家,公真忠臣也!”

  “胡大海,加封越国公,世袭罔替。”

  老朱一口气加封了一位王爵,三位国公,全场所有人屏息凝神,尤其是那些将领,更是把心提到了嗓子眼。

  谁是下一个?

  朱元璋略微停顿,就走到了唐胜宗面前。

  “你跟着咱鞍前马后,出生入死,立功不小……加封你为延安侯,世袭罔替。”

  国公没了,只剩下侯爵了。

  其实大家伙也知道,冯国用尚在关中,汤和也不在,他们都是国公一级的。

  唐胜宗拜谢恩典之后,老朱继续向下走,陆仲亨,花云,周德兴……伴随着一个个封赏,豪宴的气氛,达到了顶点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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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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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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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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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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