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123小说>第五百五十三章 我是西路北伐军的
  天下第一等的雄关,关中门户,潼关居然轻易易手,听起来怎么都像是扯淡。

  那问题出在哪呢?

  张希孟在三天之后,陆续接到了消息,总算弄明白原因。

  前面提到了,皇太子召集党羽,发动察罕旧部,围攻王保保。

  其中李思齐和察罕帖木儿是一起举兵的老资格,察罕死了,该让我来接管势力,岂容小儿辈张牙舞爪?

  结果李思齐在长安约请其他诸将,包括张思道、脱列伯、孔兴等人,相约一起围攻保保。

  他们抽调了大批兵马,跟王保保一顿好杀,杀的是血流成河,势孤力穷。

  而在他们对面,是冯国用厉兵秣马的精锐明军,是傅友德,丁普郎等虎狼名将,是万众一心,上下一体的军民百姓。

  到了这一步,李思齐不战而弃潼关,也不不足为奇了。

  他不是不想守,而是实在守不住。

  他不可能把几万精锐,都扔在潼关,就算他打赢了大明,又能怎么样?

  察罕帖木儿的前车之鉴,不可谓不惨痛。

  想的太多,就容易把自己的老命搭进去。

  保护自己,永远是第一位的。

  所以说李思齐这个聪明人,不但放弃潼关,甚至连长安都没要,他直接润凤翔老巢去了。

  事情到了这一步,甚至把冯国用弄不会了。

  怎么办吧?

  趁虚而入,直取长安,随即进攻凤翔,和李思齐在关中决战,又或者北上延安府,直取大同,协助北伐大军,围攻大都……

  摆在冯国用面前的选择一下子多了起来。

  可正因为如此,冯国用第一次犹豫了。

  他这个西进集团,很早就定位清楚,他们是要收取河西走廊,甚至直入西域的。可问题是他们到底是一支偏师,必须配合主力,不能自己胡来。

  冯国用在进退之间,把握很清楚,他能做主的做主,不能做主的,就只能请求张督师来做主。

  “到底要怎么办,就看我们现在的所处的大局。”

  在张希孟身边,只有两个年轻的将领,一个是蓝玉,一个是李文忠。哪怕是朱文正,都在统御山东军团,随着徐达出征。

  张希孟也只能跟这俩人念叨,“李思齐接连放弃要地,以冯国用的才能,大约有一半以上的可能,想办法全歼李思齐……如果放在中原决战之前,我大约会同意让冯国用进军,陛下一定会答应的,可是到了现在,我却是不能同意。”

  蓝玉略思忖,就说道:“先生是说咱们现在把握更加充足,所以不必冒险?”

  张希孟笑道:“还有一层意思,你们再仔细想想。”

  这次是李文忠道:“大势在我,李思齐投降的可能,也大大增加了?”

  “对!”张希孟含笑道:“确实,我们现在有可能争取李思齐投降,你们能想明白这件事的价值吗?”

  蓝玉眼前一亮,慌忙道:“这个自然是知道。李思齐当初和察罕帖木儿一起聚拢豪强地主的兵马,镇压红巾军,十多年大战下来,李思齐坐拥数万精锐,雄踞关中之地,是元廷少有的实力派。他这一投降,整个关中的大局就打开了。”

  “然后呢?”张希孟又追问了一句。

  蓝玉想了想,继续道:“关中落到了我们手里,陕甘诸王的兵马就没法回去了,日后进军河西,收复西域,就方便多了。”

  “还有吗?”

  “还有?那,那就是山西!关中一旦到了手里,山西的兵马就无路可逃了。如果能快速北上,攻取大同,截断元军北逃的路线,就等于关门打狗,一举全歼!”

  张希孟含笑靠着椅子,问道:“这样做,又有什么好处?”

  这一次是李文忠抢先回答,“张相,此番北伐,胜利的把握足有十成,所不同的是能包围住多少兵马而已。元廷撤退到草原的人马越多,我们后续的麻烦就越大。相反,要是能把这些人留下来,往后我们的压力也会小很多。这次的北伐,就是包饺子,要的是馅越足越好!”

  蓝玉笑道:“照这么说,我倒是盼着大元天子能驻守都城,和社稷共存亡了。”

  李文忠呵呵一笑,“能这样最好,只怕大都的皇帝,怎么也不会比徽钦更差吧?”

  蓝玉无话可说,简直不能更认同了。

  却是,赵佶、赵桓,加上赵构,父子三人,成功把皇帝的下限拉到了负值,过去是傻子都能当皇帝,他们充分证明了傻子不可怕,混蛋才真的要命。尤其是寡廉鲜耻,毫无底线的混蛋,哪怕是一条狗坐在那里,只怕都比他们强。

  毕竟狗被冲进了领地,还知道叫嚷,急眼了还能咬人呢!

  经过简短的商议,张希孟就确定了方针,不能贸然进兵,要争取李思齐投降。

  可问题是李思齐这种东西,岂是轻易能投降的?

  该怎么拿捏,还需要仔细权衡,妥善把握。

  张希孟提笔写了一封信,让人立刻以八百里加急,送去潼关,交给冯国用。

  等接到这封信,撕开之后,冯国用才看了几眼,顿时哈哈大笑。

  “张相果然是奇才啊!千里之外,料事如神!”

  冯国用说完之后,随即道:“告诉丁普郎,三天之后,要给我拿下华州。”

  命令下达之后,冯国用又道:“再告诉丁普郎一声,尽量抓捕俘虏,不要伤害这些士兵,我有用处。”

  接到命令的丁普郎面带冷笑,三天时间,也未免太小觑我了!

  “冯国胜,告诉你哥,我今天就把华州拿下来,咱们在华州喝庆功酒!”

  冯国胜呵呵道:“老哥,你这么说,人家再下令,哪能显得出你的厉害?咱们还是先拿下华州,然后告诉大都督,提前两天,收复华州,岂不是更好?”

  丁普郎顿了顿,忍不住大笑道:“还是你心眼多,就按你说的办!”

  这俩人随即调动兵马,丁普郎率领先锋兵马,直接突袭华州。

  丁普郎在军中有拼命三郎的称号,打起仗来,堪称疯子。

  他闪电一般杀到了华州,守城兵马仓皇应对,他们奋力厮杀,总算打退了丁普郎的攻击,却也损失惨重。

  而就在城中守军手忙脚乱的时候,冯国胜领兵赶到。

  “你从西城下手,那块防备空虚,城池也不坚固,大约能炸开。”

  冯国胜连忙点头,谢过老哥义气。

  随后冯国胜指挥兵马,展开强攻,和丁普郎那种全面攻势不同,冯国胜是重点进攻,一下子就打得守军大乱。

  城头之上,损失惨重。

  弓弩,火铳,雨点一般招呼,惨叫之声,不绝于耳。

  眼瞧着火候差不多了,冯国胜派遣矿工出身的爆破队出手。

  三个时辰之后,一声巨响,城墙被炸开一个口子。

  随后大军涌入,战斗到了后半夜,华州易手。

  随后又是抓捕俘虏,安抚百姓,扑灭火焰,忙活了到了日上三竿,战斗彻底结束。

  距离一天,正好还有半个时辰。

  完美!

  顺利拿下华州,冯国用立刻赶来,除了嘉奖丁普郎之外,下令把所有俘虏叫过来。

  “有些好吃的吗?”

  冯国胜忙道:“只有些白面馍,还有点肉干,菜倒是没多少,还有几桶大油。”

  “那也好!你们赶快弄点菜,用荤油炒了,然后加水熬汤,一定要香喷喷,滋味充足。”

  冯国胜连忙答应,差不多一个时辰之后,近千名俘虏悉数押解过来。

  冯国用亲手给他们发馒头,一人一碗汤,碗里还漂着厚厚的一层猪油。

  “弟兄们,不管你们是河南的,还是关中……都打了这么多年仗了,也该安享太平了。家乡早就分田了,好些地方到了年节,都能吃上肉。河南也差不多能吃饱饭了。咱们要的是太平,要的是吃饱喝足,安安稳稳过日子。”

  “我叫冯国用,是这一次进军关中的大都督。我能做主,不管你们以前做过什么,是什么出身,从今往后,都能过上好日子。你们大家伙把这话带回去,去告诉其他的弟兄,告诉李思齐,只要他投降,我们绝不伤他的性命,其实别说是他了,就算是小明王,不也好好的!”Χiυmъ.cοΜ

  小明王!

  突然在俘虏当中,有人站起来,惊问道:“小明王陛下还活着?”

  “活着,不但活着,还在陈留的一所学堂读书。”

  冯国用笑看着对方,这是个中年汉子,脸上足有三四道刀疤,很是骇人。

  “这位兄弟,你,你是什么人?知道小明王?”

  此人恍若未闻,突然又道:“你没有骗我?你们真的没杀小明王?”

  冯国用哈哈大笑,“我们杀小明王干什么?实不相瞒,毛贵毛将军在我们那边当了尚书。如果不是刘太保气性太大,宁折不弯。他到了我们这边,那也有位置的。”

  此人听到这话,终于一屁股坐下,咧嘴苦笑,“刘太保何等豪气?他又怎么能投降呢!不过小明王陛下能够安然无恙,你们的仁义之名,我算是服气了。可我不服的是,李思齐这种反复无常的小人,你们怎么也能饶恕?”

  冯国用笑道:“你问我这话,那我也问问你,你在李思齐手下多久了?李思齐手下是不是全都丧心病狂,应该杀头?又用什么标准权衡?”

  冯国用深吸口气,“中原大地,十室九空!除了那些追随元廷,罪大恶极的畜物,我们必杀之外,其余有悔改之心,愿意归附大明的,我们都会让他们接受改造,能洗心革面,自然有重新做人的机会!如果一味杀戮,还要打多久啊?”

  此人半晌无语,低着头,思量再三,颔首道:“我懂了!冯大都督,放我去见李思齐吧!我是西路北伐军的。像我这样的人,在李思齐手下还不少,我们愿意归顺大明!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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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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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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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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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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