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括早就名扬天下,号称第一红贼的曲艺班头吴大头,包括家道中落,著名才女郑允端丈夫施伯仁。另外还有从拱卫司调来的千户官周蕙娘。
张希孟的这一支队伍,不只是文武齐备,还三百六十行,行行都有人才。之所以配的这么齐,一来是苏州情况特殊,不准备充分,根本不敢闯这个龙潭虎穴。另外老朱也是生怕张希孟遭到危险,这才百般小心,不惜血本。
总而言之,能配属的都配属了。
剩下就看张希孟的手段了。
“军纪我已经说了一百遍,也就不废话了。再有就是要保持一颗灵活敏锐的心,我们不是去找茬儿,去杀人放火,而是要理解一座城市,明白运行方式,取长补短。对于那些不合适的东西,要坚决铲除,毫不留情。”
“但我们也要清楚,有些好东西必须保留下来,变为大明向前发展的助力。”
众人对张希孟的话,哪里敢有半点怠慢,哪怕听不太懂,也尽力记在心头,仔细揣摩。毕竟以张相如今的地位,说出来什么都是对的。
如果不对,那也是自己愚钝,没有领会清楚。
平心而论,张希孟很怕这种情况。
明军进城的次数不少,从最初的滁州,到金陵,再到其他城市,可以说是驾轻就熟,经验丰富了。
区区苏州,又有什么不同?
还真别说,当下的苏州,就是不一样。
哪怕扬州,金陵这种,有着数量众多市民,发达工商业的城市,也和苏州完全不一样。
苏州的纺织作坊不但规模庞大,而且主要向外销售,每年有差不多五十万匹以上的丝绸,出售海外。
其中仅仅是织工,就超过三万人。另外绣花,印染,贩售,船只,票号……整个产业链下来,牵涉的人数,何止十万!
毫不夸张讲,苏州可以算是对外联系最密切的城市了。
造成这个情况也跟大明有关系。
从很早开始,朱元璋就排斥海外贸易,他恨不得把每一块田都种上粮食,要什么商人,都是农夫不香吗?
幸好有张希孟在,制止了老朱疯狂的打算。
不过张希孟也承认老朱的想法又可取之处。
因此大明虽然有专门的市舶司,但是却限制对外贸易数量。而且大明对外又严格控制价格,胡商想要见缝插针,买点便宜货,那是想也不要想。
大明不干的事情,苏州这边都接下来了,作坊疯狂扩张,大肆改种桑树,哪怕张士诚也知道粮食重要,却是阻止不了改稻为桑的进程。
豪族大户主导之下的苏州,变得越发逐利,什么都要算计好处多少。
有人觉得很难斗得过大明,所以应该纳土归降,成为大明子民,免得兵连祸结。可也有人坚决认为一旦落到了大明手里,好日子就没了,所以无论如何,也要拼了这条命,保住现有的成果。
以张希孟的耳聪目明,自然是了解了不少。
如果他不插手,按照老朱的性格,多半会力行均田,迁居大户,抑制豪强……把城里头杀了个七零八落,彻底阻挡苏州的发展进程,强行纠正回老朱喜欢的传统模式。
张希孟也很难说谁对谁错……他很想把苏州改造好,毕竟这里离着应天很近,顺流而下,堪称应天的门户。
把苏州弄好,设立市舶司,发展海外贸易,变成生产贸易中心。
只要成功了,离着应天这么近,张希孟不觉得还有哪个人会提海禁的建议。
尽管张希孟也知道海禁有着复杂的原因,但是他不想失去向海外发展的机会。
苏州这个最好的样板,当真是不能错失。
这一路上,张希孟想了太多,有如何掌控苏州的,有关于未来发展方向的,有这么制定相应经济和对外政策的,还有怎么鼓励技术发展进步的……
他想了非常多非常多,不过当他真正临近苏州的时候,这些不得不暂时收拾起来,还是先顺利把各方势力摆平吧!
不出意外,张希孟先见到了张士诚,作为同样姓张的一家子,张士诚年近半百,头发胡须略微花白,但是却精神矍铄,目光有神,丝毫不是落败投降的样子。
“在下见过张相……张相亲自前来,当真是苏州百姓之福,在下先代苏州百姓,谢过张相。”
张士诚显得彬彬有礼,十分客气。
张希孟微微一笑,“怀王……我还称呼你怀王,毕竟主公还没有下文,你就是大明的怀王。而且在支援关铎,共同抗元的大事上,怀王也是有所出力的。就凭这一点,咱们是友非敌,大可以开诚布公,讨论如何接收,怎么恢复民生的问题。”
张希孟看着张士诚,笑道:“怎么样,怀王意下如何?”
张士诚慌忙道:“这自然是好,在下早就听闻张相之名,乃是当世圣贤,夫子在世,治理苏州,不在话下。”
张希孟笑道:“怀王谬赞了……我想请问怀王,当下苏州的丝绸作坊,可是还在开工?”
张士诚一怔,他不明白张希孟为什么第一个关心作坊,想来大明也知道丝绸赚钱,想要立刻据为己有!
这也是人之常情,他们要是不爱财,那才奇怪呢!
“张相,人心浮动,民不安生。有太多百姓吃不上饭,粮食一天一个价。在下实在是焦头烂额,已经无暇顾及丝绸作坊的事情,咱们还是从最紧要的东西来吧!”
“最紧要?”张希孟呵呵一笑,“怀王,我觉得最紧要的就是这些作坊,这是苏州与众不同之处,也是苏州的命脉所在。我现在就要过去看看!”
张希孟语气坚决,在他身后,就是大明的精锐甲士,从战火之中爬出来的人,个个都是精锐,杀气腾腾,张士诚哪里敢反驳。
不过一上来就迫不及待抢夺丝绸作坊,这个张希孟,出息不大啊!
有了这种想法,张士诚也就不在乎了,相反,还乐得顺水推舟,就让你张希孟丢人现眼。
怀着迥异的心思,张士诚陪着张希孟,来到了苏州最大的丝绸作坊前面。
这个作坊足有两千多张织机,规模庞大,称雄一方。
张希孟到了作坊前面,只见关门落锁,并无一人。
“把门打开,让我瞧瞧。”
有人上前,去了锁头,终于能步入代表当世最先进工业水平的丝绸作坊,多少还是值得期待。
只是步入之后,张希孟就有些失望了。
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木棚,四面漏风,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。
他向四周看了看,不少明军这边的人根本不清楚是干什么的。
倒是周蕙娘走南闯北,见多识广,她面色深沉,走了过来。
“张相,如果我没猜错,这里是抄身室。”
“抄身室?干什么的?”
“自然是抄检织工身上的东西,进去的时候要查,怕带了什么不好的东西,破坏织丝绸。出来的时候,也要查,生怕窃取生丝,中饱私囊。”
张希孟皱着眉头,沉声道:“这不是把织工当成贼吗?”
周蕙娘不客气道:“岂止是贼!织工多为女人,搜身的都是爪牙打手,他们趁机占便宜,欺凌女工,殴打敲诈,打死人命,也不新鲜。”
张希孟眉宇深沉,拧成了疙瘩儿。
“如此过分,只怕是有更险恶的用意吧?”
周蕙娘道:“张相请想,凡是能忍着每天搜身屈辱,依旧前来上工的,无不是家境贫寒,生计艰难,一天不干活,就要饿肚子。既然如此,正好可以百般压榨,手段再过分,也不怕会有什么后果。”
张希孟微微闭目,确实如此,一个抄身室,就找出了最无奈的织工,还真是好手段。
“来人,把这里拆了!”
张希孟一声令下,手下的甲士闻风而动,三下五除二,就把抄身室给废掉了。
等再往里面走,又是一排房间,依旧不是织工的作坊,竟然好像个刑堂,里面摆满了刑具,皮鞭,夹棍,烙铁,应有尽有,比起衙门公堂,一点不差。
好些刑具,都黝黑发亮,有着厚厚的一层包浆,必然是没少做坏事,甚至是沾着人命!
“拿出去,烧了!”
士兵连忙过来,将这些刑具拿到了大街上,付之一炬。
弥漫的烟火,惊动了一些人,他们往这边巴望,胆子大一点的,居然直接过来。
发现明军烧毁了害人的刑具,无不拍手称快。
张希孟怒气未息,看了眼张士诚,“怀王,这是你的治下,你可曾来过?”
张士诚的脸色很不好,他怎么会来这种下贱的地方?
他可是王爷啊!
“张相,我看对工匠严苛一些,也没什么不妥的,咱们似乎用不着在乎!”
张希孟呵呵冷笑,干脆不理张士诚,直接道:“贴出去告示,告诉所有织工,明天过来上工,抄身室,刑具,还有工头儿,一律废除。工钱每个人按照粮食折算,一个月下来,折三石粮食!”
告示贴出去,半夜时分,就有织工赶来,她们堵在了门口,只为了能看一看,是不是真的?
老天慈悲,总算有人在乎她们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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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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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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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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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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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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