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123小说>第四百六十九章 无敌的常遇春
  到底是撕破脸皮,必须决一死战了。

  作为至少沾了几十万红巾鲜血的当世名将,察罕的强悍不需要怀疑,从剿灭南锁北锁红巾,到力战韩宋北伐军,这些年来,察罕帖木儿几乎无日不战,杀戮两个字,几乎刻在了骨子里。

  对于察罕帖木儿来说,他可以挨打,可以失败,但是绝对不能认输……朱元璋以这种近乎欺骗的手段,骤然发起攻击。如果不能坚决打回去,那就是认输。

  而认输对于他这种军头儿,意味着什么,自不必多说。

  战场态势,对察罕帖木儿真的很不利吗?

  其实也未必,首先开封城虽然还在韩宋的手里,但是通过四面锁城,元军已经制造了一座坚固的牢笼,圈着刘福通,想要搞什么里应外合,那是绝对不可能的。

  其次,察罕最大的优势,就是几十万兵马,抱成一团,相比起明军两个拳头打人,元军调动更加从容,信息联系也更方便快捷。

  这就意味着元军可以形成局部的兵力优势,以近乎田忌赛马的方式,个个击破。

  再有,说来讽刺,十年残酷的战斗,竟然让不少蒙古士兵找回了一些祖先的状态。一个直观的感受,就是蒙古骑兵弓马骑射更强,对后勤的要求更低。

  仅靠着一些牛肉干,加上马奶,就可以长途奔袭。

  北方人口锐减,耕地荒芜,反而让牧场变得更大,元军的补给比起脱脱那时候,竟然还在改善!

  如果真的形成南北朝格局,那么农耕和游牧的分界线,将不再是长城,而是黄河!

  祖宗的龙兴之地,炎黄战斗过的地方,就要拱手让人。

  所以此战对于大明来说,只许成功,不许失败!

  徐达,常遇春都已经摆出了玩命的姿态。

  击溃岸上的元军之后,常遇春踏上了河岸,也不待后续兵马到来,只是率领着不足两千人,发起了冲锋。

  一个十万兵马的统帅,硬生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几千人的先锋官。

  这种离谱的事情,也就常遇春干得出来。

  可偏偏这一手就取得了奇效。

  元军不待反应,常遇春一马当先,追着溃败的元军狂杀。

  他奋力挥动兵器,每一枪刺出,必定有人丧命。跟随常遇春的部下也沾染了统帅的气息,奋力猛冲,一往无前。

  失去了统军官的元兵迅速溃散,来不及逃跑的干脆跪在地上,瑟瑟发抖。

  常遇春眼见面前的投降元军,气得哇哇暴叫。

  “躲开大路!滚到两边去,不然老子杀了你们!”

  愤怒的常遇春,竟然当真戳死了几个拦路的元军,这才冲了出来。他一往无前,目标明确,那就是归德府!

  这个归德府可不简单,在宋代,还有个称呼,叫做南京!

  没错,彼时的南京还是江宁。

  作为北宋东西南北四京之一,归德的城池格局很大,修得也非常坚固。哪怕经过了百年风雨,但根基尚存。

  只要顺利夺取归德,便可以长驱直入,进攻开封。

  这也是常遇春的设想,先声夺人,一战成功。

  当他以撼天动地的气势,扑向归德府的时候,这座城池是混乱而颤栗的。

  就在几天之前,察罕帖木儿送来了密信,要虎林赤做好撤回河北的准备……而察罕又交代虎林赤,这消息绝对不能外泄,只能悄悄准备,避免挫动军心,引起麻烦。

  虎林赤作为察罕的心腹,自然不必说,一定谨遵察罕的命令。

  只不过事情有那么一点点意外……虎林赤这段时间不但抢掠了不少财富,还弄了个年轻的小妾,深得他的喜爱。

  虎林赤干脆把自己的金银财宝,交给老丈人负责。

  既然要撤了,这些东西提前运走,也省得到时候出现混乱,避免损失。

  虎林赤就找来了岳父,仔细叮嘱,告诉他一定要悄悄行动,千万不要走漏风声,只有他们一家如此,别人都要老实听从命令。

  老丈人心领神会……然后,然后归德府的人就都知道了。

  各个大户,军中将领,纷纷转运财产,把宝贵的战马车辆,都运来运输抢掠所得。

  道路堵塞,甚至还把桥梁压垮了。

  等虎林赤发觉之后,已经是一地鸡毛……气得虎林赤想要杀人,可当他举起屠刀之时,耳边尽是小妾嘤嘤的哭声。

  这个曾经杀戮无算的元军悍将,手到底软了。

  他只是下令,找出了一个小虾米,随便杀了,将人头挂在了城墙上……杀一儆百,震慑人心。

  这种事情朱元璋也不少干,可问题是老朱不但要明正典刑,还要揪出罪魁祸首。

  每一次屠刀落下,都是对国法军纪的声张,日积月累,才有铁一般的队伍。

  而虎林赤这种近乎儿戏的杀人,除了糊弄自己之外,并无别的效果。

  相反,还被人看破了手脚,下面的人更加肆无忌惮。

  这个时候,常遇春神兵天降。

  虎林赤得到消息之后,短暂迟疑,面如血色,怒气勃发。

  好一个无耻的明军,竟然欺骗老子!

  身为沙场宿将,虎林赤虽然不复曾经,但是战场本能尚存,他知道归德府丢不得,否则的话,河南之地都会出事,那时候就算是察罕帖木儿也不会放过他。

  “大人,明军已经杀过来,不足二十里了!”

  这点距离,几乎就是一个冲锋的事情。

  虎林赤头皮发麻,浑身战栗,生死关头,一个错误,就可能全盘皆输……“传令!把许午叫过来!”

  不多时,一个魁梧的黑大汉晃着身躯进来了。

  这家伙正是虎林赤的心腹猛将,力大无穷,勇猛无敌。

  察罕帖木儿几次向虎林赤讨要,希望让此人直接给他效力……结果虎林赤跟察罕说,平章想要卑职的贱内,立刻就用轿子送去,含笑奉上。但是许千户不行!

  这是个比虎林赤媳妇还重要的猛士!

  “我给你三千骑兵,立刻出城,迎战明军,务必要挡住他们,给我争取时间。”

  许午没有迟疑,断然答应。

  把他派出去了,虎林赤稍微松口气,他立刻下令,各城门封闭,兵卒上城戒备,然后调集滚木礌石,各种守城器械,严阵以待。

  等虎林赤将将下令,城里还在匆忙准备的时候,常遇春率领的兵马,已经冲杀过来……双方几乎瞬间撞在了一起。

  蒙古铁骑以弓箭覆盖,向着明军抛射箭矢。

  漫天的箭雨,竟然还真有祖宗的三分威势。

  出乎预料,明军并没有用弓箭还击,而是一头猛冲,撞向了元军。

  箭矢落在盔甲上,发出了铛铛的金属撞击声。

  经过不断改进,明军的铁甲已经足以抵御一般的箭矢。

  更何况仓促聚集的蒙古骑兵,他们的弓箭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有威胁。这一轮射击,明军付出的伤亡还不足十人,待到元军还要射击的时候。

  常遇春率领部下,已经冲到了近前。

  蒙古铁骑以弓箭为主,通常一个人会配属两三张弓,另外还有弯刀,短斧,以及少量的长枪……而在长枪尾部,他们喜欢装一个钩子,可以拖敌人下马,也可以捞取战利品。

  很显然,枪在蒙古骑兵手里,更多是辅助工具。

  但是对于明军来说,长长的骑枪,就是最主要的武器。

  常遇春的勇猛不只是在陆地上,或者船只上,哪怕是弓马骑射,一样稳稳压了花云一头。

  他率领人马,突至元军身前,但是令人意外的是,常遇春没有直接冲过去,而是向旁边侧了一下,以六十度左右的角度,扫过元军。

  长长的骑枪狠狠刺入元军身躯,由于倾斜角度的存在,更方便抽回长枪,继续刺杀。

  明军所过之处,就从元军身上,狠狠削下来一层,足有上百名蒙古骑兵毙命。

  刚一交手,就吃了大亏,许午大怒,他哇哇怪叫,提着兵器,想要找常遇春拼命……而此刻的常遇春却已经调转了马头。

  一击得手,他丝毫不迟疑,朝着元军的中间,又狠狠冲了过来。ωωω.χΙυΜЬ.Cǒm

  锋芒突出,利刃挥舞,元军纷纷受伤毙命,掉落马下,其余人吓得魂飞魄散,向两边躲避……

  常遇春轻易切开元军骑兵,随即又回头,以更加凶猛的姿态杀来。

  而此刻虎林赤也登上了城头,看到了让他几乎摔倒城下的一幕,明军将领率领先锋骑兵,宛如一柄利刃,而他的精锐骑兵,竟然如同一块肥美的猪肉,被人家反复切割,变成零碎的小块儿,而那些最小的块儿,就会被不知不觉间吃掉。

  凶猛的许午竟然笨拙如狗熊,面对明军的攻击,毫无办法,只是无能狂怒!

  虎林赤看着自己的宝贝疙瘩儿快速消失,气得破口大骂。

  “许午!你个蠢猪笨牛!你的本事都用在女人身上吗?”

  “杀!杀!杀!”

  “给我杀!”

  虎林赤气得敲响战鼓,得到了信号的许午果然害怕了,他急忙下令,让骑兵向他聚拢,随即循着常遇春,迎头撞了上去。

  许午坚信,以自己的勇武,足以灭杀任何对手。

  可就在他冲锋向前的时候,突然出现了轻微的断裂声,又向前跑了两步,身上的鱼鳞甲轻飘飘脱落了……许午就是一惊!

  昔日的他,每到战前,都要仔细擦拭兵器,小心维护大弓,身上的铠甲也需要一块一块检查,确保万无一失才行。

  毕竟任何疏漏,都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……而这段时间,他也和自己的主子一样,沉溺在温柔乡,面对突如其来的战斗,他匆忙着甲,竟然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,使用的丝绦居然是损坏的。

  一阵冲杀之后,在这个当头……断裂了!

  许午的心就是一颤,他第一次失去了必胜的信心,还来不及思索之时,常遇春已经冲到了眼前,许午急忙举起兵器。

  两位素来以勇猛著称的大将,撞在一起,瞬间又分开了。

  再看许午,他的左胸被刺透,开了个巨大的窟窿,鲜血狂喷,瞪着眼睛,摔落马下。

  常遇春转身,复又杀回,用佩刀砍下许午脑袋,挑在枪尖上,高高举起。

  “大明……必胜!”

  伴随着一声怒吼,明军声势大振,战场上,到处都是喊杀声!

  而元军则是吓破了胆,纷纷掉头,想要逃回城中……就在此时,王弼和吴良率领着人马杀来,足有两万兵马,将残存的蒙古骑兵包围,迅速剿杀干净。

  城头的虎林赤眼睁睁瞧着,自己的心腹爱将,还有自己视作命根子的铁骑,就这样被杀得一点不剩。

  “这是我的命啊!你们这些红贼,也太狠了!”

  虎林赤哀嚎着,心丧若死。

  奈何常遇春还不高兴呢……要不是这帮东西拖延,他已经杀入了归德,此战就赢了一半了!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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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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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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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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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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