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两个渺小的人,却又在谈论一件顶大顶大的事情。
“主公,湖口大捷之后,主公曾问我,要如何做,才配得上帝王之德,君临天下?臣建议主公南下崖山,为宋室埋葬,为新朝建基。臣也写了这篇文章,说了我的看法。但时至今日,面对这个古战场,面对着赵宋亡国之地。臣有了别的想法,与其讨论主公何以君临天下,倒不如讨论一番,接下来要建立的国家,该是什么样的!”
士人当爱国,这句话的核心在什么是士人,国家又是什么…
朱元璋眉头微皱,心中思忖,他有很多答案,但是在这一刻,却又觉得哪个都不合适,只能无奈道:“还请先生赐教。”
“主公,咱们不妨看看从前的国家吧……自秦汉以来,尤其是儒家成为显学之后,这天下便是天子高居九五,依靠少数士人的拥护,统治天下。而占据所有人口九成的百姓,则是浑浑噩噩,完全被士绅掌控,一人,十人,百人……这就是一直以来的国家。”
一人自然是天子,十人就是士大夫,百人就是普通百姓……或许会有些出入,但这个意思毫无疑问,是正确的。
朱元璋略沉吟道:“士绅掌控百姓,若有人许诺保有他们的地位,这些人自然可以投靠新主。若是残害下面的百姓,能够维持他们的地位,他们也会毫不客气去做。先生这么一说,咱再看赵宋之败,也就了然了。国破家亡,到了最后关头,他们尚且带着那么多宫女,太监,还要维持朝廷体面,士大夫斯文。到死都不肯认清现实,都不肯俯下身,去依靠百姓,聚拢万民之力,御敌复国……还有,在最后决战,竟然铁索连舟,不肯抢占出口。他们是怕下面的百姓都跑了。防范百姓,始终胜过敌人,这就是赵宋之败!”
老朱扬起头,笑道:“先生,这一次咱总结的没有错吧?”
张希孟道:“主公圣瑞,这番话当真是鞭辟入里,入木三分。臣以为每与宋反,其事乃成。主公想要的答案,似乎聚在眼前了。”
朱元璋起身,深吸一口带着腥味的海风,心潮如同起伏的海面,最终一声喟叹,忍不住道:“其实从一开始,就有了答案了!”
张希孟一怔,竟然用力点头,深表赞同。
确实,这个答案就摆在那里,只等着有人点破。
而朱元璋,绝对是最合适的那个,他比张希孟有资格多了,毕竟他是未来的国家之主,他要统御的国家,该是什么样子,自然要由他来回答。
从崖山返回住处,朱元璋屏退左右,包括张希孟在内,他凝神静气,坐在桌案前面,反复斟酌,终于提起了笔。
朱元璋要写什么呢?
他想到了濠州,想到了自己起家的时候,那时候元军围困,濠州城危在旦夕,在那时候,是濠州军民百姓,鼎力相助,前赴后继,舍死忘生,才保住了城池。
朱元璋还能记住那一个个战死沙场的姓名,他们的相貌,仿佛就在自己的面前,依旧在等候一个命令。
濠州之后,他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。
横涧山,滁州城,几十万的元廷大军,泰山压顶,又是无数百姓的支持,充裕的钱粮,使得自己挺过了最大的危局。
紧接着渡江,攻取金陵,征战四方,扩充实力,每走一步,都是如此,若没有百姓支持,又何来今日?
反过来,朱家军又做了什么呢?
从一开始,就是铲除豪强,均分田亩。提出驱逐胡虏,恢复中华的口号,拿出第三次兴起的纲领,再到给女人分田,大力兴学,朱家军的作为,也是不断向支持自己的百姓,释放红利。
朱家军和百姓之间,本就是鱼水之情。
而很早之前,张先生就讲了,天子的使命在于均分田亩,维护公平。
事到如今,终于要走到了这一步,确实不该有什么迟疑。
天子与万民共天下,那未来的国家,老百姓就有一份。
也唯有如此,才能和以往彻底告别,和赵宋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。
既然百姓也有一份,该怎么讲呢?
仅仅是嘴上说说嘛?
很显然不行的,百姓之所以有一份,首先就是均田,土地是国家的,百姓享有一份土地,自然是国家的人。
其次,要给百姓读书的机会,要让民间的聪明之人,能够进入官府为官,辅国治民。
由于普及教育,把机会给了每一个人,自然而然,国家与百姓之间,和衷共济,休戚与共。
一個人的命运,一个国的命运,在这一刻,产生了共鸣!
朱元璋不断追忆自己的崛起之路,不断思索着他和百姓的互动,思索着未来……下笔如飞,心中所想,化成纸上文字。
一种难以形容的畅快,弥漫心头。
朱元璋终于体会到了张希孟的快乐!
没错,这些年,张希孟写了那么多文章,阐发自己想法,然后变成策略,付诸实施,得到百姓认可……原来这种成就感,可比所谓杀伐果决,要有趣多了。
难怪张先生沉溺其中,不能自拔呢!
老朱足足写了一个通宵,依旧是神采奕奕,恨不得再写一个晚上……但是很可惜,老朱的词儿穷了,肚子里的货没了。
还是要找张先生,该怎么总结,才能到位呢?
老朱带着自己的稿子,来找张希孟了。
“请先生过目!”
突然之间,老朱竟然有点回到了曾经交作业的时候,又要让先生批阅了。
张希孟捧起了草稿,快速浏览。
结果他越看越惊讶,越看越喜悦……实际上朱元璋已经走出了那个“受命于天”的窠臼,具备了开启全新一朝的资格。
事到如今,该怎么总结呢?
张希孟在足足看了三遍之后,提起笔,在这篇老朱撰写文章的后面,只填了两句话:君王乃一国团结之象征,臣民百姓乃一国天然平等之一员。
张希孟写完之后,又递给了朱元璋。
老朱默默注视着,他沉吟思索,足足过了一刻钟,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,如释重负。
“到底是先生,说得明白,这两句话,把咱要说的意思,都概括清楚了。”朱元璋又感叹道:“此时此刻,咱也算是明白了,要坐上龙椅,君临天下。不是咱打赢了多少仗,不是咱有了多大的功绩,抢占了多少地盘……这都不是最重要的。追根溯源,一切的根本,无非是咱要当个什么样的君王,又该怎么看待臣民百姓罢了!”
张希孟抚掌大笑,连连赞叹。
“主公悟了,着实万民之福啊!”
老朱谦逊一笑,“咱能看到这些,还不是先生教导有方!正好,眼下不是在讨论吗!就把咱这篇文章,还有先生的两句话,都交给他们,让他们去争辩,看看咱有没有道理!哈哈哈哈!”
朱元璋朗声大笑,前面张希孟的文章,已经够吓人了,结果老朱弄出来的,更加恐怖了一万倍!
毕竟张希孟所写,还未必能百分百落实,可朱元璋的这篇文章一出,从中透露出来的想法,简直让人目瞪口呆。
完了!
彻底完了!
士人一直讲学会文武艺,货卖帝王家。
可问题是这个帝王轴啊!
他不听大家伙的劝,也不想给士大夫什么优待,在他的眼里,一视同仁,所有人都一样!
这可比张希孟说一万句,都管用。
“这,这可如之奈何?”
刘三吾面对新的文章,彻底连争论的勇气都没了,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虽然在张希孟的注释里,皇帝依旧至高无上,拥有绝对权柄。可是这种至高无上,跟老天之子,天命所归,那一套东西,完全不一样了。
在新的国家里,皇帝只是被当做组成国家的纽带,享有治理百姓的权柄。
而百姓和百姓之间,也都是一样的人,不存在什么根本上的差别。
好好读书,通过考试,就是为官为士。
自己没本事,还可以寄希望于下一代,继续努力。
“上位,上位恢复中华,德比三皇,功过五帝,天命圣人,万民归心……如果只是这么说,未免,未免太过轻贱了。”
朱同突然抬起头,轻笑道:“您老不是以外臣自居吗?几时也喊上上位了?”
刘三吾老脸血红,很是尴尬,不由得抱怨道:“尔等可都是吴王之臣,你们就这么眼睁睁瞧着,威福下移吗?”
这时候高启呵呵冷笑,“您老人家还是别费力气了,我们可不觉得上位威福有损!恰恰相反,上位重定了君臣关系,重新阐释纲常,再造天地,新开一国。论功论德,足以和任何明君圣主,相提并论!”
江柯也跟着道:“的确如此,上位此番说的是君王之下,臣民皆是一样,真正有所损失的,似乎是士大夫才是!”
卖书的更是直言不讳,“别装蒜了,你们捧着天子,还不是想把君王和百姓分割开,然后好鱼肉百姓,予求予取,你们用心也太歹毒了!”
刘三吾怒目圆睁,“你,你才可恶!”
卖书的哈哈大笑,“瞧见没有,急眼了,他急眼了,就是我说对了!上位圣明啊!”
人群随即爆发出欢天喜地的笑声,就在这时候,有人传令,三日之后,在崖山古战场,举行祭祀,有重大事情宣布……
xǐυmь.℃òm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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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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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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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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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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