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123小说>第三百三十二章 冲突
  “早知丁普郎有反心,就该把他拿下,枭首示众!”张必先切齿咬牙,义愤填膺。

  张定边也在旁边陪坐,但是他却另有想法,徐寿辉到底当了好几年的天完大帝,骤然被杀,下场又是那么惨,连一个完整尸首都没有得到。人心浮动也是理所当然的,关键是笼络住人心才行。

  “汉王殿下,丁普郎无关紧要,关键是太师赵普胜,却是不能等闲视之。”

  “赵普胜!”陈友谅微微一怔,这位不但在彭党之中,赫赫威名,而且又是天完太师,论起地位,甚至比陈友谅的上司倪文俊还要高一截。

  如今陈友谅接连噬主,人心浮动,如果赵普胜也趁机造反,或者归顺朱元璋,那陈友谅的处境就更尴尬了。

  “你提醒的很有道理……你看要怎么办?”琇書網

  张定边略思索,就道:“我看还是要把太师请过来,跟他晓以利害,让他为了大局,辅佐汉王殿下,同心同德,先对付朱元璋要紧。”

  陈友谅想了想,就点头道:“这是老成谋国之言,只是别人过去,怕太师不愿意相信,就由你过去劝说……我依旧尊他为太师,一切照旧,请他不要疑虑。”

  张定边绷着脸,过了半晌,才点头道:“臣愿意去见太师,但是还请汉王一定约束臣下,不可骄傲狂妄,不可言语伤人,以免太师寒心。”

  说这话的时候,张定边还看了看张必先,用意不言自明。

  陈友谅选择这么激烈的手段噬主,未尝跟他的这些手下没关系,有什么主子,就有什么属下。或者说属下会更加变本加厉,如果他们嫉妒赵普胜,对这位彭党老前辈下手,那么后果就真的不堪设想了。

  张必先面对张定边的警告,忍不住撇嘴冷笑,“我向来都是听汉王殿下吩咐,赵普胜那个老家伙要是愿意侍奉汉王,我不会为难他的。”

  张定边犹豫再三,到底还是没有继续说下去,而是告辞去见赵普胜了。

  等他走后,张必先却是讥诮道:“这个家伙,就是优柔寡断,也不知道那学来的妇人之仁,赵普胜那个老东西,仗着资格老,就颐指气使,可要说起来,他有什么功劳,连巢湖水师都没有看住,也是个老废物!”

  提到了巢湖水师,陈友谅旳面色也瞬间难看起来。

  由于天完起兵早,又是在长江流域和元军反复拉锯,因此他们早早聚集了一支强悍的水师,等老朱渡江南下,得到的船只已经远远不如天完了。

  加上这两年的着力发展,天完船队规模庞大,船只也是如小山一般,优势极大。

  陈友谅派丁普郎据守小孤山,就是打算从水陆一波,直取应天,灭了朱元璋。

  但是小孤山失去之后,想继续顺流而下,就要防备后路……整个战场态势对陈友谅已经越发不利。

  他能发挥的空间已经不多了,要么从安庆出发,沿着江北攻城略地,逐步逼近应天。要么就是南下洪都,将鄱阳湖以西全数夺下来,随后隔着鄱阳湖,与朱元璋对峙。

  速胜的可能越来越小,偏偏又人心不稳,急需打几个胜仗,安抚部下……陈友谅突然发现汉王的宝座虽然好,但是这个座位上嵌着钻石,没有钢铁臀部,还真坐不稳……

  相比之下,朱家军这边的情况就好了不少,张希孟亲自赶到池州,接受了丁普郎和傅友德的起义。

  “这位就是张相,吴王最信任的人。”

  汪广洋给两个人介绍。

  这二位都听说过张希孟,但是第一次见,还真是不能不惊讶,这位年轻书生,能有二十岁吗?

  年轻也就罢了,他的名气竟然这么大!

  别人不说,傅友德可是清楚,吕进提到这位,简直就是跟听到了圣人一般,五体投地,佩服到了不行。

  他真的那么厉害?

  两个人也不知道,只能过来施礼。

  “见过张相。”

  张希孟笑了笑,不管是丁普郎还是傅友德,都是猛将,而且还是在一群猛人当中,脱颖而出的狠茬子,着实难得。

  唯一的问题就是两個人的下场似乎都不是那么好。

  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,拉他们一把……张希孟一闪念,就笑道:“两位将军,欢迎你们弃暗投明,正式归附吴王麾下。一些条件我已经在信中写的明白,你们还有什么疑问吗?或者觉得不合适的地方?只管提出来,我会想办法解决。”

  张希孟说完,就笑呵呵看着两个人。

  傅友德沉吟了再三,只是道:“我都听张相的。”

  丁普郎皱着眉头,他沉声道:“张相,我只有一个要求,陈友谅这个东西,两次噬主,把好好的国家弄得乌烟瘴气,我们这些人的心血都毁在了他的手上。不管怎么样,我都要和他算账,不杀死他,我不甘心!”

  张希孟能感觉到,丁普郎对陈友谅有着强烈的恨意。

  “丁将军,作战部署一切还都在主公身上,我会把你的要求转达主公。你愿意身先士卒,自然值得鼓励。但是我们的兵马都有规矩,需要重新整训,对士兵登记造册,落实军规军纪。此外还有许多有关士兵的待遇问题,要抓紧落实下去。”

  丁普郎点头,“这我都明白……张相,我还听说,你们的军饷很是丰厚,这可是真的?”

  张希孟一笑,“我首先纠正一句话,不是你们,是我们……其次,军饷是比照官员制定的。我们最低级的衙役,每年有三十石禄米,二十贯宝钞。士兵的军粮是每月两石,宝钞一贯,菜金一百二十文,每年冬布夏布各一匹,另外还要棉花一斤,其余节日还有一些时令菜蔬和肉食补贴。”

  丁普郎眼睛瞪得老大,忍不住惊呼道:“这么多?”

  张希孟笑道:“这些只是平时,遇到战时,菜金会提到三百文,另外斩首奖励八十贯,其余按照功劳大小,有不同的等级。再有所有将士,在均田过程中,都能多得一份田地。如果有人战死牺牲,我们会抚养后代,安排劳力,帮着家中耕种,每月提供补偿……”

  张希孟耐心介绍,并且拿出了一份详细的章程,递给了两个人。

  丁普郎一看密密麻麻的字迹内容,老脸红了,他根本不识字,幸好傅友德的文化水平还行,至少认字不成问题。

  他接过去,仔仔细细看了一遍,简直五体投地,彻底服气了。

  “吴王优待将士,果然名不虚传!如此养兵,谁能不服!”傅友德由衷赞叹。

  张希孟笑道:“这些都是针对普通将士的,对于将官,乃至将领,虽然会多一些,但只怕没有那么多了。”

  丁普郎不解道:“将是兵的魂,没有将领做主,如何能打胜仗?将领为什么不能多拿?”

  张希孟依旧不慌不忙,“有关俸禄的问题,我们不久之前展开过一场讨论,我的意思是都指挥使比照宰相,指挥使比照尚书,以后爵位需要另算。也就是说,都指挥使跟我拿的差不多,五百贯宝钞,二百石禄米,另外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,我还真没自己算过。”

  张希孟没有撒谎,他对钱不感兴趣。虽然他早就不许朱英冒领,但是这些钱还是由管家负责,张希孟也懒得过问。

  只不过丁普郎和傅友德一听,顿时有些了然,以张希孟的地位,禄米和宝钞加起来,还不到一千,别人又有什么可抱怨的?

  丁普郎急忙道:“是俺一时糊涂,请张相不要见怪。”

  张希孟笑道:“无妨,刚刚归附过来,两边习惯不同,的确需要适应。咱们只要开诚布公,坦然交流,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。”

  丁普郎和傅友德都颇为赞同。

  两个人被安排在了军营休息,他们的部下也被送去了旁边的军营,临时安顿。

  张希孟抽空把郑遇春叫过来,这位对于处理归降士兵的问题,相当有经验,已经差不多算是军中最强的训导员了。

  张希孟是特别点名,让郑遇春过来的。

  “张相,傅友德和丁普郎两个人都是热血的汉子。但是不管是天完的兵马,还是韩宋的兵卒,都难脱匪气,种种陋习,难以言说。必须要彻彻底底整顿,才能投入战斗,不然的话,只会后患无穷。”

  张希孟也点头道:“我也是担心这事情……该纠正的东西,必须纠正。不过你也要注意方法,不能太过粗暴,他们是主动起义的,有些事情可以慢慢改正,有些确实问题严重,你务必要上报给我。”

  郑遇春答应记下,随即带着几个人,就前往军营。

  张希孟还以为问题不大,就准备先吃点东西,早早休息。其实到了军营,反而比家里头吃得更丰富。

  一大碗米饭,上面放着一层细细的腊肉片,油脂浸润米饭,带着浓郁的香气,军中厨房的小菜非常有特色,张希孟弄了一碟萝卜,一碟白菜,配上米饭,简直绝了。

  除此之外,还有一碗炖南瓜,一碗汤,这汤可是捡了个便宜,里面居然有一大块带着肉的骨头,简直跟中了奖似的。

  张希孟吃饱喝足,还没来得及休息,突然传来了消息,郑遇春和部下挨了打,脑门都破了,鲜血流了满脸。

  张希孟忍不住头疼,果然怕什么来什么……他急匆匆赶过去,一路上不断有消息传来,说是郑遇春他们在军营中,发现了女眷,因此过去询问。结果有丁普郎的手下就说他们戏弄自己的娘子,因此对他们大打出手。

  张希孟先是眉头一皱,军中有女眷?

  还是妻子?

  这事情合适吗?

  等张希孟赶来,郑遇春等人正在包扎,他还算好的,另一个年轻的训导员已经被打断了一条胳膊,有军医正在接骨,哀嚎之声不断。

  这时候丁普郎和傅友德也都赶了过来。

  与此同时,那些打人的家伙,也被带了过来。

  “丁将军,你们军中有女眷,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?我们军营是有规矩的,没法住在一起的。”

  张希孟声音冷冷的,丁普郎先是一怔,随即脸色一变再变,终于绷不住了……突然冲着那帮人怒吼,“是哪个畜生?给老子站出来!我要活劈了他!老子不是告诉你们了吗?把抢来的女人都给放了,谁让你们还带着的?”

  这一下子大家伙都明白了,敢情是抢来的!

  面对丁普郎的愤怒质问,终于从人群中走出一个中年人,他咬着牙道:“丁爷,啥也别说了……人是俺藏的,他们来抢,俺就打他……打了这么多年仗,连个婆娘都没有,俺不甘心!”

  “你放屁!你那是婆娘吗?你把她当成妻子了吗?”丁普郎一把抽出佩刀,红着眼珠子,“张相,我现在就手刃了这个畜生,明正典刑!”

  ******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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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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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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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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