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修真小说>剑君:你的前世青梅上山修仙啦>第112章 合欢宗女修
  夜色笼罩着桃花镇,白天的烦闷在夜晚消失得一干二净。

  风吹散了空中的燥热,赵娴坐着吸收灵气,却隐隐约约感到一丝不对劲。

  好像有人在看着她。

  赵娴猛然睁开眼睛,猝不及防地看到一张异常美艳的脸正笑着看着她,美人的脖子上还架着一把剑。

  这是个什么奇怪的事情?

  “我只是来看看这位眼熟的小美人,何必动这么大的肝火呢?还是害怕你见不得人的外貌不如我?”

  面对笑盈盈的美人和释放冷气的长风,赵娴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。

  这是什么要命的修罗场?她有些绝望地想着。琇書網

  美人在她面前搔首弄姿,赵娴清醒过来,认出她就是白天和少家主离开的合欢宗女修。

  不禁露出诧异的神色,刚要张口说什么,美人就一脸欣喜地说:“你认出我来了?”

  这话好像哪里不对劲,赵娴脑海里忽然闪过一张脸。

  “老板娘?”

  那个在罗月镇的老板娘!

  回答正确的赵娴得到了她的一个香吻,长风的剑划破了女修的脖子。

  即使这样,她捂住脖子上的伤口,朝赵娴眨眨眼睛。

  “我叫慕歌,你可真凶,我先走了。”

  慕歌嗔怪地看了一眼长风,似乎在怪他不解风情。说罢,就往窗外一跳,走到了对街的那家客栈中。

  赵娴这才转过头去,尴尬地看着像是来捉奸的长风,发出了无奈的解释:“我可以解释的!”

  即便隔着面具,赵娴也能感觉到他在生气。

  “我就见过她两次,我对天发誓,没有发生别的事情。”

  长风又生气又想笑,擦掉慕歌的血,收起剑。

  “我不是因为这个生气,而是因为你的习惯。”

  看着一脸茫然的赵娴,长风走到她眼前,慢慢蹲下,指着外面的黑夜说:“像她这样的修士,动动手指就能要了你的小命。为什么不布阵法?”

  赵娴羞愧地无地自容。

  从前在昆仑宗,身边没有那样的危险。秘境的十年像是在度假,长风更是时刻守在她身边,让她在修炼的时候几乎没有提防之心。

  习惯害人。

  “我知道了。”

  “擦掉你脸上的口脂。”

  长风说完又有点后悔,看她心虚害怕的样子,心想自己是不是过于严厉了。

  回头见,赵娴拿起镜子对着脸上那个唇印端详了好久,嘴里还嘀咕着“色号”“显白”“下次我也买来试试看”。

  直到长风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她的脸上,赵娴这才恋恋不舍地擦掉了。

  不过,长风也能猜到她的小心思,她无非是觉得好看。

  想想这数十年的相处,他又感到一阵无力。即使往后的日子还长着,可最重要的十年竟然是在什么都没有的秘境里度过。

  怎么想,都是一件不太愉快的事。

  擦去口脂的赵娴忽然看向长风,她记得灵香派离这里很远很远,他是怎么这么快就过来的?

  “你忙完了?”

  长风点点头,替赵娴关上窗户,把自己的佩剑留在她屋里。

  “忙完了,你先休息。”

  赵娴看着他熟练地做这一切,总觉得哪里怪怪的。说话方面,长风开始变得正常了,却又朝另一个方向变得不正常了。

  他好像想要满足她的一切想法,似乎又做不惯这样的事。所以,赵娴时常能感受到长风的欲言又止。

  赵娴坐到床边,拍了拍脸颊,止不住胡思乱想。

  就这样,她坐了一夜。

  好在修士体质强悍,赵娴熬了一晚也没见疲惫之色,甚至还在长风的指导下,练起了剑法第三层。

  赵娴在练剑上面的天赋一般,在长风眼里属于勉强合格,自然也不是按照他自己的标准来教赵娴。

  教着教着,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响起。

  “你这剑法不适合她吧?”

  赵娴停下,不解地向慕歌看去。

  今天的慕歌穿着一身毫无花纹的衣服,上衣的领子把肌肤遮盖得严严实实,宽大的袖子把胳膊盖得透不出一点肌肤。

  素净一张脸,头发随意挽起,干净利落。

  她倚靠在树干上,歪着头,开始没事找事。

  长风让赵娴站到自己身后。

  慕歌又张嘴说话了。

  “老母鸡护着小崽子呢?不如让我教教她?说不定你会更喜欢她?”

  她说得很轻佻,但赵娴并没有感受到慕歌对她的恶意,恶意全冲着长风去了。

  赵娴不禁猜测,这两人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过节。

  她的表情很明显,慕歌看到后,轻轻笑了一下。

  “算了。”

  说完,慕歌走了。

  “她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?”

  长风望着她离开的背影,垂眸,思虑片刻才说:“她是合欢宗长老,已突破化神期,要找到我们自然是轻而易举。”

  赵娴点点头,可心里的好奇依旧不依不饶地催促她说出来。

  “你们是不是认识?”

  “认识,是我亲手杀了她的道侣。”

  赵娴瞪圆了眼睛,望向长风的眼里,只是他眼中的复杂情绪,她不明白的。

  “她口中的道侣是个披着人皮的邪修。将她囚禁起来,把她当做炉鼎,用爱束缚住她,说着只爱她一人,背地里掳了无数少女,做相同的事。”

  赵娴听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
  长风想了想还是将事情说下去,他不能一直保护赵娴,老母鸡也有鞭长莫及的那一天。

  “更有一部分少女生下邪修的孩子后,邪修利用那些孩子炼制了丹药,用来提升修为。”

  “那慕歌呢?”

  “她们被邪修掌控许久了,大部分人接受不了,选择自刎了。她却像是幡然醒悟,换了个人一样。再后来,我见到她时,已经成了合欢宗的弟子。”

  赵娴对合欢宗没有什么好感,但对于慕歌的觉醒还是十分佩服的。

  “那她为什么还会对你恶语相向?”

  长风却是低头笑了一下,他的声音有些飘忽。

  “你觉得她现在快乐吗?她能放得下吗?”

  这话戳到赵娴的心坎上了,木头被砍了都会留下痕迹,何况人心呢?就算长风变得再怎么符合她的心意,长风曾经的所作所为已经深深刻在她的心里。

  时间或许会让它变浅,但不能让它消失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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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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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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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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