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彼时的张希孟还有一半的东西,没有说透,或者说没有来得及讲清楚,为什么兼并土地是错的,世家大族是拥有了土地,但是很多世家豪族不是坏人,至少表面上不是,他们主持公道,照顾孤寡,在地方上修桥补路,兴办学堂,教化风俗,鼓励良善……
真的仔细去观察,从里往外审视,你会发现,世家地主也并非一无是处,老百姓也不都是视地主如寇仇。
张希孟主张打击豪强,均分田亩,虽然在朱家军中,得到了支持,但是在李善长统辖的文官体系中,并不是那么受欢迎,或者干脆点说,阳奉阴违的人多了。
这里面既有利之所在,可也有部分道理没有讲清楚。
时至今日,总算能够说透了。
一个人的最基本需求,就是吃饱穿暖,有一块地,几株桑树,男耕女织,自自然然。
事实真的是如此吗?
几千年的农村,也都是这么过来的吗?
至少说,自从秦汉,乃至更早的春秋战国时期,就不是这么简单了。
众所周知,犬戎灭了西周,战国年间,匈奴不断南下进犯……中原大地,分成一堆国家,彼此攻伐不休。。
为了应付内忧外患,建立统一的国家,已经成了诸子百家大多数的主张,只不过是对于哪国能统一天下,用什么手段策略统一天下,有所分歧而已。
自从秦汉建立大一统之后,中原的格局为之一变,对外建立赫赫武功,解决匈奴威胁,对内励精图治,天下安宁,百姓乐业,取得了难得的发展。
但是大一统王朝也不是没有代价的,那就是需要维持庞大的官员行政队伍,养一支强大的常备军。
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看,就是在男耕女织的基础上,每年都要固定拿出一部分收获,去奉养皇帝百官,支撑兵马开支。
而在农业社会里,可以充当一般货币的,除了部分丝绸绢帛布匹之外,最是粮食!
粮食是一切的根本,填饱肚子,缴纳赋税,地租,存粮备荒,对抗各种风险……所以身强体壮的男人,才是天然的一家之主。
就算女人心灵手巧,能挣更多的钱,也不管用,毕竟钱不能带来真正的安全,粮食才行!
这是农业时代的一条基本法则,不过这只是事情的一半,还有另外一半,是很多人忽视的。
每当天下太平,人丁滋长之后,土地都会变得紧张,而且农业社会发展虽然缓慢,但是却并非不发展。
经过漫长的积累,总会有新的农具,高产作物出现,土地在精耕细作之下,能产出的粮食也会更多。
以宋代为例,在引入占城稻之后,一个农夫耕种一年下来,产出的粮食大约能养活三个人,是远远超过前代的。
家里的劳动力有了富余,又该怎么办呢?
聪明如你,会不会立刻想到,发展工商业,吸纳多余劳动力,创造更多财富呢?
顺着这个思路,是不是该提升女人的地位,把她们从家庭的束缚中释放出来……进作坊工场,从事手工业,缫丝织布,改善家庭状况,顺便也增加朝廷税收,实现国富民强。
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来考虑,其实张希孟做的事情,在宋朝就该做了,甚至说在府兵制崩溃的唐朝,就可以做了。
顺理成章,水到渠成,这事情并不超前,而是恰到好处。
不过再看看历史,就会发现,并没有走这条看似理所当然的道路,而是选了另外一条路。wWW.ΧìǔΜЬ.CǒΜ
自宋代开始,尤其是南宋之后,理学渐渐兴起,男女大防也越来越严重……北宋时期已经把女人裹小脚与洛阳艳丽的牡丹、建州馨郁的香茗并指为天下之奇!
南宋初年,赵令时撰词《浣溪沙》,其中一句:“稳小弓鞋三寸罗。”从此,“三寸金莲”成为妇女小脚的代称。到南宋末年,妇女裹脚已经比较普遍。到元代,竟使妇女以不裹足为耻辱了。
当然了,此时裹足还只是社会上层的选择,普通妇女裹足并不多,但是总体趋势还是越来越多,裹得越来越严重。
到了历代圣明天子临朝,从无一个昏君的太平盛世,妇人不但大半裹足,而且还要裹到骨头断裂,双脚变形,如同残疾,当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了。
顺着这个思路看下来,就会得到一个很残忍的结论。
农业技术提升,劳动效率增加,农业产出变多……并没有释放出来更多的劳动力,恰恰相反,有人弄出了另外一个奇怪的解决问题的办法,把女人彻底拴在家里,废掉一半的劳动力。
而且一旦女人离不开家门,男人也要留在家里照顾妻儿老小。
这样一来,就把众多的劳动力,死死锁定在土地上,让他们除了稳定输送田租之外,别无选择。
明明有更好的工作,可以创造更多的财富,也没有办法挣脱束缚。
而给这种选择背书,提供支持的,正是南宋崛起的理学……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,存天理,灭人欲,纲常伦理,宗法顺从……不管怎么解读,但事实上这一整套东西,都像是一层层的枷锁,把人锁在里面,斩断选择的余地,把一个个人变成田间地头的牲口。
死气沉沉,再无任何进取的可能。
继续这条路思考下去,似乎闭关锁国一类的政策,也就说得通了。
程朱理学是人们的思想,是上层的建筑,男耕女织,土地租佃是经济形态,是理学的基础……这二者互为表里,互相配合,亲密无间。
在这一套体系当中,得到最大好处的,正是士绅集团,最捍卫这一套体系的,也是士大夫……至此为止,张希孟的主张已经彻底逻辑自洽了。
提升女人地位,给予女人财产权利,让女人入学读书,乃至更多的选择,不是什么太过超前的主张,事实上,如果南宋能这么干,释放出女人劳动力,或许南宋就能有更多的财富,能调动更多的男人从军。
蒙古铁骑是厉害不错,但是武装出来五十万人,一百万人,二百万人……总还是能打赢的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张希孟只是亡羊补牢而已。
假如现在不做,历史的惯性发展下去,均田制在几十年后崩溃了,土地兼并,士绅地主掌控地方,为了拴住劳动力,没准还会遍地裹足,不许女人离开家门。
锁住了女人,拴住了男人,把一家子按在砧板上,就可以予取予求了。
什么改革最大,什么改革最根本,毫无疑问,是能够促进生产发展的……均田的目的就只是让人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吗?
当然不是这么简单……分给百姓一块田地,是让这个家有最基本的保障,能够生存下去。
作为家族的成员,不管是男是女,都可以有更多的选择。
可以让男人在家里耕田,女人去作坊织布。
也可以让女人看家,男人在农闲的时候,进城打工,赚钱补贴家用。
甚至干脆夫妻都出去,土地租给别人,收一份田租。
唯有如此,才有充足的劳动力供应,想要发展手工业,搞海外贸易,才有扎实的基础。
不然的话,依旧保留豪强地主,依旧处于租种土地的状态,也就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了。
不要以为租种土地只要定期给地主缴纳租子就够了,事实上地主家还有那么多活儿,要长工,短工……你不给地主干活,大约就租不到土地。
而且还会出现一个很糟糕的局面,那就是作坊工人的成本要增加,而且还是大大增加。
按照张希孟的这套做法,不管是男女,离开家之后,挣一笔钱回来,不管多少,都能补贴家用,改善生活。
可是一个佃农之家,有人想出去做事,地主就未必会租给你土地,然后一家人都要跟着你生活,那你的工钱就要能养活一家老小。毫无疑问,这笔钱是要算到作坊成本上面的。
反过来,有了土地之后,家人可以安心在家生活,而你则可以安心出卖劳动力。作坊的成本也就下来了,竞争力也就来了。
张希孟信心满满,他就站在应天府衙前面,直接跟应天百姓算这笔账……究竟让女人出来做事,好还是不好?
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,尽快积累财富,不论是男人,还是女人,多挣一点钱,让日子过得舒服一些,都是不可抗拒的诱惑。
“我知道大家伙或许还有所担心,觉得让女人出来,会有种种不好的事情,什么伤风败俗啊,什么纲常败坏啊……其实我想告诉大家,这里面有些事情可以解决,比如要求各级衙门,要妥善保护女人,谁敢乱来,就严惩不贷!至于一些单纯的偏见,就是不许女人出来做事的,我倒是想问问大家伙,有人不让你们过好日子,不许你们发财,当你们的拦路虎,绊脚石,你们要怎么办?”
怎么办?
张希孟的问话,掷地有声,百姓们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一个个涨红了脸,突然有人大吼,“砸碎他们的狗头!”
“对,全都砸碎,一个不留!”
张希孟含笑点头,再回头看堂上的那几位耆老名流,此刻已经是汗流如注,浑身哆嗦……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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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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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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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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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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