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大明第一臣笔趣阁>第一百九十二章 朱元璋作诗
  在宁国路镇守的元军将领叫别不华,同时他还有副手,是汉人,叫杨仲英……面对朱家军汹涌而来,这两个人稍微商议之后,立刻制定了殊死一搏的计划。

  “吾受天子洪恩,又身为蒙古人,唯有拼死报国,别无二心!”别不华当即袒露心扉。

  杨仲英备受感动,也跟着道:“红贼悖逆,怂恿乱民,夺人家产,罪孽滔天。我和红贼,势不两立!”

  他甚至抽出了一支箭,当场折断。

  别不华大受感动,“好!我们二人同心协力,无有不胜!我立刻调集蒙古大军,你也要集结乡勇,殊死一搏。”

  杨仲英立刻答应,在他们俩的折腾之下,一共有三万多人,云集宣城,他们积极构筑防线,囤积了许多滚木礌石,守城的器械。

  并且命令手下,昼夜巡视,丝毫不敢懈怠。

  敌人已经做好了准备,朱元璋这边也是急急南下,天色还没有明亮,就拔营行军,向南扑来。

  正在行军之际,突然徐达派来了人,说是遇到了蒙古兵马阻拦,双方激战,各有损伤。

  朱元璋听完之后,只是淡淡道:“知道了!”

  随即又有常遇春派人来送信,说是遇到了不少敌人斥候,唯恐前方有埋伏,还请上位定夺。

  老朱再一次保持了沉默,并无特别命令。

  全军继续向前,此时天光大亮,红日喷薄,一束霞光,照在了朱家军赤红的大旗上,分外耀眼夺目。

  从半夜行军至此的张希孟,在马背上打了打哈气,老朱看在了眼里,忍不住道:“先生颇疲倦否?”

  张希孟甩了甩头,笑道:“主公镇定自若,徐常两位指挥使,自然有办法克敌制胜,既然无事,我就不免困倦了一些。”

  “先生果然一针见血,此战咱是信心百倍!”老朱说着,突然道:“先生可是会作诗?”

  “不会!”

  张希孟很干脆道:“主公,我小时候就很笨,家父倒是满腹诗才,可我怎么都学不会。”

  老朱看了看张希孟,他倒是挺惊讶的,不过这几年下来,貌似张希孟真的没做过诗。老朱突然来了兴趣,他抬头看了看朝霞,又思量这一路行军的经过。

  朱元璋心中一动,忍不住勒住战马,笑呵呵道:“先生,咱倒是突然想起了几句,就是怕丢人现眼,贻笑大方啊!”

  什么?

  朱元璋要作诗?

  张希孟吓了一跳,他虽然知道老朱很聪明,读书也用功,但是毕竟底子太薄了,这才几年啊,竟然能作诗了?

  别是张大帅那种顺口溜吧?

  要真是那样的话,可真的丢人了。

  “主公天纵之才,诗词定然是极好的……不知道主公能不能先跟臣说说啊?”张希孟的意思很明白,我给你把把关,如果不行的话,咱趁早别丢人现眼。

  老朱微微点头,又顿了顿,这才开口道:“忙着征衣快着鞭,回头月挂柳梢边;两三点露不成雨,七八个星犹在天。茅店鸡声人过语,竹篱犬吠客惊眠;等闲推出扶桑日,社稷山河在眼前。”

  朱元璋不疾不徐,念了八句,回头再看张希孟,发现这位张先生竟然目瞪口呆,痴痴无语。

  至于吗?

  有那么差吗?

  “咳咳,先生,当真一点可取之处都没有?”

  张希孟这才从惊讶中清醒过来,连忙摇头:“主公回错了意,我是被主公的文采惊到了。真是万万想不到,主公的进境如此之快,要不了多久,便是诗文一途,也能造诣非凡啊!”

  张希孟还真不是尬吹……虽然老朱这首诗远谈不上多出众,甚至有不少化用的地方,但是已经可圈可点了!

  尤其是最好两句,绝对颇有帝王气象!

  诗词有婉约豪放,但不论如何豪放的诗人,都没有那股子帝王气象……刘邦虽然不读书,可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,把帝王气象,苍生之念,演绎得淋漓尽致。

  而朱元璋这两句,仔细品读,还真是颇有意境……大军南征,犹如红日喷薄,自东升起,大好的江山社稷,尽在眼前,只待豪杰之主,唾手可得!

  “妙!主公的诗的确是妙!”张希孟发自肺腑赞道:“主公要是生在了太平富足之家,八成也是个风流才子,诗书名家啊!”

  “哈哈哈!”老朱忍不住大笑,还真会拍马屁……不过这话也没错,凭啥咱就做不了李白杜甫啊!

  “可惜啊,咱生在乱世,家中凄惨,只能提刀跃马,杀出一个太平。这富贵荣华,注定和咱无缘了!”

  老朱甩了甩头,将作诗的事情抛在了一边,又向前赶路,走出来一段之后,他才道:“先生,你说咱为什么不担心徐达和常遇春他们?”

  张希孟道:“这俩人都是当世猛将,小小的宁国,已经没有什么名将,更何况民心在我,怎么看,都十拿九稳,用不着担心。”

  朱元璋这一次摇头了,“先生这话可未必对,虽然胜券在握,但是还要看打多久,耗费多少力量,如果迟迟不能破城,耗损无数,就算打赢了,也和输了没什么差别。”

  张希孟一怔,老朱这话有深度了,大约就是在战略上可以藐视敌人,但是在战术上,必须重视敌人,唯有如此,才能赢得干净利落。

  老朱这境界提升的的确很快啊!

  自从夺取金陵,有了坐断东南的架势,老朱开始以天子的高度,审时度势,的确有过人之处。

  “主公莫不是已经把握十足了?”

  朱元璋一笑,“先生果然机敏。”

  说着,朱元璋将右边袖子递到了张希孟的面前,从袖子里掉出了一封信,张希孟接在了手里,写信之人竟然是别不华!

  这位蒙古大将竟然要归顺朱元璋了?

  张希孟展开书信一看,上面果然如此。

  别不华语气谦卑,说自己虽然是蒙古人,却也知道大义所在,元廷气数将尽,朱元帅顺天应人,爱惜百姓,便是蒙古人也能得到优待,果然是仁义王师,他为了部下计,为了宣城百姓计,愿意投降。m.χIùmЬ.CǒM

  只求朱元帅能够网开一面,给一条活路,大慈大悲,感激不尽。

  张希孟看到这里,忍不住点头,“主公,别不华倒也识趣,他愿意投降,自然是最好不过……只是他在书信里还说杨仲英是个死硬头壳,杨家有产业,又人口众多,定会跟主公血战到底,不会投降。他愿意替主公拿下杨仲英,此人倒是有些趣味。”

  老胡淡然笑道:“这事情的确大有趣味,咱们大可以慢慢看着就好。”

  张希孟略惊讶,老朱这表现有点高深莫测了,对方主将已经投降了,不趁热打铁,拿下宣城,竟然还要看下去?

  难不成杨仲英也会投降?

  要真是如此,那宣城还有什么守卫的意思?

  干脆打开城门迎老朱就是了。

  张希孟不免有些好奇,伴随着他们一路南下,徐达和常遇春的捷报越来越多,两人都顺利驱散元军,已经距离宣城越来越近。

  徐达已经迫近到了二十里左右,他下令手下,准备攻城器械,打算强攻宣城。常遇春也在积极备战,想要痛痛快快杀一场。

  直到此刻,朱元璋才给他们俩人下令,暂时按兵不动。

  可即便如此,宣城之中已经是一片大乱。

  有不少富户代表,跑到了杨仲英的军营,苦苦哀求。

  “红贼凶逆,无恶不作,万万不能放他们进来啊!”

  杨仲英绷着脸点头道:“你们放心,我知道朱贼的打算,让他们进来,无异于自寻死路,我必然血战到底,宁死不许朱贼进城……只是我手上钱粮太少,怕是有心杀贼,力有未逮啊!”

  这几个富商看了看,全都涌起了三个字:得加钱!

  “好说,一切都好说我们愿意出,出五万两白银,五万石粮食,供应军中之用。”

  杨仲英略微惊讶,好大的手笔,这帮商人的荷包还真深!

  “那就多谢了,你们放心,我和弟兄们必定死战到底,与宁国共存亡!”

  杨仲英的慷慨陈词,总算让几个商人略微安心,不出两个时辰,他们承诺的东西都送来了。

  手下人急匆匆跑到了杨仲英的面前,“弟兄们都素狠了,好歹给大家伙分了吧!吃饱了,好打仗!死了也做个饱死鬼!”

  “放屁!你想死现在就去,用不着来跟我废话!”杨仲英破口大骂,手下人茫然无知,我说错了吗?

  这都是你让的啊?

  杨仲英气得不行,就没见过这么蠢的,“传我命令,所有粮食白银,悉数封存,少一点我砍你的脑袋!

  手下人确定之后,不敢反驳,只能乖乖下去。

  人一走,杨仲英微微松了口气,有了这份礼物,或许自己的小命就能保住了。

  不过貌似还不够!

  要立个大功才行,什么功劳才最大呢?

  对,抓了别不华!

  拿这个蒙古狗贼的脑袋,去向朱元帅请功!

  这事情必须要快,千万不能让狗鞑子察觉。杨仲英立刻点起了手下的五百亲信,别人一律不带,风驰电掣,冲向了别不华的府邸,准备来个瓮中捉鳖。

  可就在杨仲英动手的时候,宣城的西门悄然打开,别不华立在吊桥上,冲着徐达躬身施礼,“徐指挥使,现在杨仲英那个贼还不知道呢!赶快杀进去,抓了他,大功告成!”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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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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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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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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