衰败,残破,哪怕经过了二十年恢复,人口也才刚刚过十万……和当年百万人口的盛唐,简直没法同日而语。
造成今天的结果,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,从唐朝中后期开始,关中人口过多,土地破坏,水土流失,已经到了难以维系的地步。
像武则天,最大的爱好就是搬去洛阳,享受漕运便利,物阜民丰。
朱元璋在立国的时候,确实考虑过长安,洛阳,也想过迁都开封,或者北平……但是盘算了一圈下来,都有不少问题,最后他还是留在了应天。
包括张希孟在内,都没有鼓动老朱迁都。
因为他经过反复思量之后,发现论起自然条件,真的很难有哪个城市,超过应天。
首先说气候,江南之地,绝对算得上宜居之地,毕竟历朝历代,那么多诗文,不是假的。
再看地形,也确实是虎踞龙盘,易守难攻。
尤其值得一提,应天兼具海陆优势。
要供应一個百万级都市的开销,是相当惊人的。
粮食,蔬菜,肉类,布匹……全都是个天文数字。
应天处在长江下游,巴蜀、湖广、江西的物产,很容易就送到了应天,顺流而下,耗费不多。
另外打开了海外之后,交趾和占城的粮食,吕宋的蔗糖,倭国的金银,爪哇的香料……海外的好东西,源源不断,送到了应天,足以供应官吏百姓的日常开支。
而且应天和北方城市比起来,还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,却是很少有人提到的。
那就是长江流域降水丰富,这一点对于超大城市来说,非常重要。
在东北生活过,见过积雪的朋友就应该清楚,等到了天寒地冻的那几个月,十一月份撒泡尿,要到来年积雪化了,才能消失不见。
大量的生活垃圾堆积,冻成了小山,包括污水,也会在地面冻结……能持续好几个月之久。
这种情况是非常糟糕的,因为长久的堆积,会污染地下水,破坏生存环境,北方的许多城市,都缺少干净的地下水,饮水也以苦咸水为主。
越是大城市,这种问题就越严重。
包括北平,都是如此,元廷皇宫用水,都不得不从外面运送山泉水进来。
普通百姓当然没有这个福分,只能忍受着苦咸水,能用甜水井,那都是祖坟冒青烟。
而这个情况,在南方城市,就不那么严重。
主要是降水丰沛,水量充足,可以带走污水,快速更新地下水……在如今的大明,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。
因此张希孟琢磨了好几年,仔细琢磨权衡,最后才放弃了迁都的打算。
不过这里面也有个问题,那就是为什么应天这么好,定都金陵的王朝,都没有长寿的呢?
这就不免要感叹一句,应天实在是太好了!
好到了任何人在这里住几十年,就会锐气尽失,只想着温柔富贵,十里秦淮……虎踞龙盘的宝地,也不能庇护住一群胆怯的绵羊。
所以这就是富贵荣华的力量,太平无事,最是消灭斗志。金钱利益,最能腐蚀人心。
“张先生,现在财货云集应天,各地的金子不断运过去,金鼎的铸造也提上了日程……咱就在想,这一举动,到底是好,还是坏?又会有什么影响?会不会有人说咱是昏君纣王,弄酒池肉林啊?”
张希孟哈哈一笑,“主公能问出这话,就不是昏君……至于金鼎的作用,臣一时还说不好,不过咱们可以试验一下。”
“试验?这事情还能怎么试验?”朱元璋不解。
张希孟笑着在朱元璋耳边说了两句,老朱立刻眼睛冒光,这么好玩的游戏,他还是第一次听说,值得试试!
……
王通是一个落魄的年轻人,在半个月之前,他还意气风发,从江南运过来两车绸缎,如果不出意外,他能赚一大笔钱,回家之后,就可以正式下聘礼,和自己的青梅订婚。
他的父亲是个开茶馆的,就是个小生意人,给他起名叫通,也是想生意兴隆通四海。
他拿了父亲毕生的积蓄,换成了丝绸,前来西安碰运气。
还真别说,福星高照,让他谈妥了,足足五成的利润,可以风光返回。就在交割的前夜,货场突然发生了火灾,他的货物全都一点不剩。
签了约书,却没法交货,他还要向对方赔偿违约金。
几乎刹那之间,王通就从山巅跌落,一脚踏落万丈深渊,他身上的钱也花光了,客栈把他赶了出来,足足两天,都没有吃饭。
他就在一个包子铺前面徘徊,想要去讨点吃的,又鼓不起勇气。
就在这时候,店铺的主人不小心,将一个包子掉在了地上。
王通眼睛冒光,就要扑过去,捡起来吃掉。
只是两条腿的,到底干不过四条腿的,一条大黄狗早就扑了上去,叼着包子跑远了……王通气得咬牙切齿,死狗,等我抓到你,一定炖了吃!
可此时的王通,别说杀狗吃肉了,搞不好自己都要饿死,成为野狗的食物了。
不过就在这时候,突然旁边的一扇门打开,走出来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,请他进去,并且开门见山,将一张足足五十万贯的汇票递给了他。
“这点钱在应天或许不算太多,但是在西安,绝不算少。你拿着吧,一个月之后,你来这里,还给我就是了。”
王通大惑不解,“先生,你,你为什么要给我这么多钱?”
“不为了什么,你现在肚子咕咕响,拿着钱出去,不管干什么,我都不管,一个月之后,按时如数还钱就行。”
王通瞪大眼睛,下意识道:“先生不怕我逃跑?”
对面的人哈哈大笑,“我既然敢把钱给你,会在乎你逃跑吗?拿着去吧,别饿坏了。”
王通实在是不理解对方的想法,但是此时此刻,他已经没得选择,天大地大,吃饭最大!
接过这一张重如泰山的汇票,他走了出去,直奔包子铺。
爷有钱了!
只是王通也不想想,寻常包子铺,哪里能收得下这么大一张汇票?
不过老板依旧给了王通十个包子,让他填饱肚子。
他愿意还就还,不愿意还,也没什么,反正能拿出五十万的汇票,这也是个奇人啊!
……
“先生,你说当年咱四处要饭的时候,怎么就没遇上这种好事?”朱元璋抱怨道。
给王通汇票的正是张希孟,为什么老朱没有出面?道理也很简单,满世界都是朱大头,想不认识他,还真有点难。
张希孟笑道:“这不正说明大明朝盛世繁华吗?”
朱元璋气得冷哼,“咱怎么看到的是唯利是图!”
张希孟笑道:“主公别忙,咱们慢慢瞧着,这种乐子可不多见。”
果不其然,王通还是老实守信的,他先去了银行,想要兑换成货币,然后还包子铺的钱……可问题是这么大的一张汇票,西安的银行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现金。
他们再三询问,发现这也不是假的,更不是偷来,抢来的。
最后还是请来了分行襄理,这位给王通出了个主意,让他暂时把钱存进来,银行给他一个专门的户头,还能吃利息,这不是挺好的吗!
王通也同意了,可他现在没有住的地方,急需要一点钱。
襄理很大方,像您这样的优质客户,不用担心,我们包了!
他很快帮着王通找到了住处,是一间干净的小院,还很体贴告诉王通,用不着押金,等一个月之后再说。襄理还拿出了一百贯,给王通当零花。琇書蛧
王通不知道怎么拒绝,只能拿着钱,去买点吃喝穿戴,反正走到哪一步算哪一步吧!他又习惯性地走到了包子铺,道谢之后,把欠的钱给了,随后又买了十个包子带走。
老板下意识问道:“那个汇票?”
“存在银行了,这是给我的零花钱。”
老板怔住了,我的天啊,这家伙真有钱啊!
很快消息就传开了,一位有五十万贯巨款的富豪,跑到包子铺了。
那么大的有钱人,居然喜欢吃这家的包子,啥也不用说了,咱们也都过来,沾沾财气吧!
只用了不到半天,包子就被席卷一空。
老板乐得合不拢嘴,不断诉说着这件奇事!
他这么说着,听到此话的绸缎庄老板立刻发现了商机……他带着衣料,找到了王通住处,啥也别说了,您这么有钱,该多弄几身衣服才是!
“哼!都是一群势利小人!”朱元璋看着奏报,气得咬牙切齿,张希孟却是哈哈大笑,半点不意外。
“主公不要着急,还有更好玩的呢!”
果不其然,事情传开之后,西安知府竟然派人过来,请王通过去。
同去的还有许多西安市面上的名流人物,富商巨贾,致仕官吏,皆是王通以往见不到的大人物。
偏偏这些人都非常客气,对这个年轻人,极为感兴趣。
知府大人甚至把他请到了前面,让他坐下。
“本官请各位贤达过来,就是有一件大事,请大家伙共襄盛举!”知府大人把目光落在了王通身上,充满了期盼……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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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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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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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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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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