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即便如此,这个最后的决心,尚且不容易下。
置身之外,来看这场大战,那就是朱元璋优势极大,吞了陈友谅,一统南方大区,北上灭元,天下一统……这种富裕仗,八辈子都没打过。
可是真正站在朱元璋的视角上,账就不是这么算的了。
陈友谅还有几十万兵马,要想灭陈,不调动几十万大军,是完全行不通的。
而一旦调动这么多的兵马,就牵涉到了后勤,军械粮草,种种物资,花钱就像流水一样。这种规模的大战,花费可不只是在战场上,死伤士兵的抚恤,俘虏的处理,新占领地盘的掌控……种种事情,多如牛毛,难以计数。
秦国虽然赢了长平之战,却也几乎耗光了大秦国力,不得不花费很长时间,休养生息。
不说别的,光是大举抽调劳动力,造成对农业的冲击,就十分要命。
说这些东西,不是放过陈友谅,不对他用兵。
恰恰相反,只有把这些事情都想好了,拿出来方案,解决妥当,然后才能集中全力,毕其功于一役,彻底铲除陈友谅这个祸害!
到了如今,朱元璋这边准备了差不多七成,虽然能打,却还是不能说万无一失。
“先生说这个报纸能够动员百姓,上下一心,这就算是解决了人心大事。至于陈友谅那边的军情,郭英也跟咱保证了,拱卫司有把握把这事情办妥了。”
朱元璋道:“剩下就是文臣武将,各自准备如何了。”
张希孟点头道:“主公,常遇春已经去了江州整军,我以为可以给他八万主力,从江州逆流而上,杀入湖广,直取武昌,剿灭陈友谅主力!”
朱元璋道:“八万人,是不是太少了些?”
“主公,常遇春这人,只怕没法统御更多的兵丁!十万以下,可以横行无忌,十万以上,我就怕他出现疏漏,反而惹出麻烦!”m.χIùmЬ.CǒM
“是吗?”朱元璋怔住了,貌似常遇春还真吹过,
说他可以统领十万大军,横行天下。
对于一些将领来说,哪怕是名将,也有统兵上限,到了战场上,可不是人越多越好。
一个杰出的将领,是要知己知彼,能够如臂使指,从容应对。
所以历史上大多数的将领,都不会无限领兵,当然了,韩信除外……大名鼎鼎的北府兵,大破苻坚时候,也就八万人,陈庆之千军万马避白袍,也不过是几千人,像什么虎豹骑,白毦精兵,甚至是岳飞的背嵬军,也都是类似情况。
授予常遇春八万人,算是充分考虑了他统兵能力的上限。当然,这个上限可不是战力,以常遇春的勇猛,加上朱家军的训练程度,八万人大破几十万敌人,也不是做不到。
“嗯先生这话,也是知人善任。不过咱的意思,还是让徐达出屯蕲春,把江北给封锁了,免得陈友谅北逃,尤其是不能让他和元廷搅在一起,不然可就是心腹大患了。”
张希孟连连点头,“主公,如此一来,再加上水师,我们这边就出了三路大军。”
老朱道:“汤和那边,还有一路,这是四路大军……只是兵马虽多,距离灭陈,还差了一点!毕竟还有一条路,没有堵死!”
“巴蜀!”张希孟沉声道:“明玉珍虽然和陈友谅闹翻,但毕竟同出天完,如果陈友谅入蜀,也不好办。”
老朱道:“没错,虽然不管是投靠元廷,还是逃入蜀中,可能性都不大,陈友谅这人,还是有点傲气的。他多半会跟咱死战到底。但是这个准备不能不做,唯有万无一失,咱才敢全力以赴!”
君臣谈论之际,却是不知道,以孙炎和高启为首的朱家军使团,已经进入了巴蜀。
并且翻山越岭,来到了位于合州的钓鱼城。
这是山势突兀耸立,高有百丈,山下嘉陵江、渠江、涪江三江汇流,南、北、西三面环水,地势十分险要。既有山水之险,也有交通之便,经水路及陆上通道,可连接巴蜀各地。
正因为如此,小小的钓鱼城,吸引了蒙古大汗的注意。
蒙哥亲自率领四万大军,号称十万,猛攻钓鱼城。
而在此前蒙古帝国,已经经历了两次大举征战……首先就是成吉思汗主持的西征,这一次攻灭了一大强敌花拉子模,蒙古帝国,初具规模。
窝阔台上任之后,继续成吉思汗的道路,向东攻灭金国,又对南宋用兵,向西,派遣拔都,统领十多万蒙古骑兵西征。
拔都率领的大军,一路攻城略地,消灭了罗斯诸国,杀入了欧洲,攻下了基辅,拿下了匈牙利的佩斯……整个西方世界,已经无力抵挡蒙古的大军,所有的欧洲诸国,都在铁蹄之下,颤颤发抖,只有祈祷那个并没有几个师的上帝保佑。
偏偏在这个时候,窝阔台死了。
蒙古帝国陷入了混乱,随后是贵由汗继位,这是个不愿意对外用兵的大汗。
而在蒙古帝国之中,不能打,也就不配坐在龙椅上。
果然,没有几年,蒙哥取代了贵由,并且和拔都结成了同盟,东西两个巨头,执掌这个空前辽阔的蒙古帝国。
蒙哥制定的征战方略,依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对进……西边统兵的主帅是旭烈兀,他的目标是波斯,大食等地,凶悍的蒙古骑兵,高歌猛进,征服了沿途所有国家,兵锋所指,就是埃及。
如果埃及也失守了,蒙古人就能从地中海方向,还有东欧方向,平推欧洲,没有人会怀疑他们的战斗力。
而就在整个西方即将跪下的时候,遥远的巴蜀,小小的合州钓鱼城,一群普普通通的农民和士兵,一次不经意的战斗,蒙古大汗蒙哥受伤,染病死去……这是一场在史书上并不起眼战斗。谷閿
可就是这一次战斗,让蒙古帝国最后一位大汗毙命!
四代蒙古大汗,除了贵由之外,三位大汗,发动了三次西征……每一次的征战,都是因为大汗驾崩,而不得不中止。
尤其是蒙古汗,更是战死沙场。
从此蒙古帝国再也没有一个能号令所有人的汗王。
虽然忽必烈依旧以蒙古大汗自居,其余蒙古汗国依旧奉忽必烈为主,但这个庞大的帝国,已经失去了统一调动的能力。
忽必烈也沦为了大元天子。
这一座小小的钓鱼城,拯救了整个西方世界,改写了历史。
虽然顽强的钓鱼城,没有最终挽救宋朝的灭亡,但是对于他们来说,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,无愧于心,无愧于巴蜀父老,无愧于华夏天地!
彼时赵宋灭亡,继续战斗下去,已经失去了意义,在得到不伤百姓的承诺之后,钓鱼城才放弃抵抗。
三十二位将军,一起自刎……他们的国家已经提前灭亡,他们的死不是殉国,而是在为了这个古老的文明殉葬。
灼热的鲜血,不断燃烧着。
英雄前辈,激励着后世子孙,不放弃抗争。
钓鱼城之战结束后的七十二年,韩山童刘福通发动起义,点燃了红巾烽火,吹响了覆灭元朝的号角!
“魂兮归来!英灵莫散!”
“你们的子孙后代,终究没有放弃。华夏未死,人心未死……斩木为兵,揭竿而起。百万红巾,大江南北,驱逐胡虏,恢复中华。自古以来,胡虏无百年国运,炎黄苗裔,岂能长久屈膝蛰伏!”
“有濠州人士,建国号大明,立志重兴华夏,驱逐胡虏……待功成之日,必定告慰先人,天日山川江河,同鉴壮举!”
孙炎和高启,代表朱元璋,在钓鱼城前,宣读祭文,祭祀英灵。
明玉珍本没有想这么多,不过是死去快一百年的一群人,又能怎么样?
可是很快明玉珍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
这里可是巴蜀啊!
最是勇毅不屈的巴蜀!
蒙古灭宋,巴蜀之地死伤略尽,不得已湖广填巴蜀。
清军南下,巴蜀百姓,死战不屈,又是一次湖广填巴蜀。
再到倭寇入侵,又是巴蜀大地,承担起中流砥柱的职责。
即便到了后世,这里的三线建设,依旧庇护着中原大地,华夏子民。
明玉珍入蜀,跑去祭奠忠心蒙古人的三条走狗鹰犬。
朱元璋虽然没有入蜀,却派人来钓鱼城,祭奠英灵。
高下之别,一目了然。
难怪江俨一见之下,就义无反顾,决定投靠朱元璋。
没有办法,差距实在是太大了。
蜀人不曾有负华夏!
史笔如刀,千秋史册,自有公论。
几乎一夜之间,祭文洛阳纸贵。当人们得知祭文的主题是张相确定的,巴蜀百姓知道了张希孟这个人。
知道他辅佐大明天子,可以相当于诸葛亮的角色。
又有人把张希孟的文章,带到了巴蜀之地,四处流传。
一股可怕的风,自巴蜀之地刮了起来。
等明玉珍意识到的时候,却也晚了。
如果此时违逆朱元璋,等陈友谅灭亡,巴蜀也难以维持。而且蜀地百姓,也不会答应。
明玉珍只得宣布,派遣两万人出蜀,讨伐陈友谅,替徐寿辉报仇!
至此五路大军齐出,陈友谅最后的生路也断绝了……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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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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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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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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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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