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可掉以轻心,领五十骑。”
“宋人连城池都保不住了,还想与我们大辽的勇士野战,三十骑足够了!”
“呵!说的不错!”
小将萧乞薛得到了耶律详稳的应允,舔了舔嘴唇,立刻点了自己相熟的部族骑兵,笑容满面地朝着西南方向而去。
一头头两脚的羊儿啊,开始奔跑吧,让我们的狩猎变得更加丰富多彩!
至于详稳所言的不能掉以轻心,显然也是随口那么一说,他倒是不信了,现在河北这片大地上,除了那座号称南朝北大门的大名府外,还有别的地方敢阻……
“嗖!”
一根直冲面门的箭矢,毁掉了他的笑容。
哪怕千钧一发之际,萧乞薛的身体稍微一偏,也是直接射入脸颊上,凄厉的惨叫随之响起:“啊!!”
最令这位年轻的小将不可置信的是,遭到箭矢袭击的不是他一人,一蓬密集的箭雨落下,前方同样兴冲冲的家丁顿时倒下一片,趴在地上哀嚎起来。
一群宋人也在这个时候冲了出来,居然有步卒还有骑兵,列阵而出,发出震天高呼:“杀辽狗!杀辽狗!!”
乡兵团终于出动了。
其实从那整齐的高呼声里,是能听出不少颤音的,每个人都很紧张。
比如骑在马上的田五,他是清池县渔河村的一名保丁,以前也与辽人战斗过,因为从小到大,都有零星的辽人越界过来,抢劫村落,最可恨的是烧杀抢掠不够,还肆意纵火。
但走出村子,在野外主动迎击辽人,还真的是第一次,作为冲锋陷阵的骑兵,即便身上穿着与对方相同的甲胄,他还是紧张得嘴唇发白,握住枪杆的手微微发抖。
“林总教头说过,我身上穿着的,就是皮室军的甲胄!”
“这是作为奖励,发给乡兵里学习马战后,考核成绩最好的士兵!”
“我是最好的,我能行!!”
为了适应这套甲胄,这些由于营养不够,身材终究偏瘦弱的乡兵吃了不少苦头,但当跟在前面的骑兵身后策马飞奔时,田五终于体会到了甲胄的好处。
虽然突袭来的出乎意料,并且遭遇了一波箭雨洗礼,但辽人凶悍的一面很快展现出来,且不说皮室军铁骑,那些家丁都以最短速度摆开阵势,展开反攻。
田五还不理解什么战术,只是埋头跟在前面一人的身后猛冲,然后就感到双腿铛铛两声,胸口更是一闷,却是分别中刀中箭,幸得甲胄挡下,没有受到大的伤害。
但很快,从侧面有一声风响急扑而下,那是铁锏破风的声音。
田五这才惊骇地发现,不同于刚刚骑兵家丁的攻击,此时双方的骑兵已经短兵相接。
对方的骑术显然不是己方可比的,轻描淡写地避过前冲的势头,扬起手中的铁锏,朝着自己挥了过来。
他浑身寒毛竖起,但根本来不及闪避了,只能根据训练中的要点,埋头耸起肩膀,将背甲架起,硬生生挨了这下狠的。
“嘭!!”
甲胄并不是全能的,有时候角度凌厉的箭矢都能贯穿,铁锏这般武器更是会重创脏腑,所幸在有效的卸力动作下,那厚实的背甲虽然被砸得反弯过来,一股腥甜随即涌上喉间,但田五只是重重趴在马背上,没有摔下马去。
同时对辽人的刻骨仇恨也涌上心头,他紧紧咬着牙关,反手挥起一刀,只听得一声唏律律的马鸣声,追在身后的战马受惊,人立而起,马背上的皮室军骑兵想要控制身形,却终究还是狠狠抛到了地上。
“哈哈!我打中辽人了!我打中辽人骑兵了!!”
“史文恭在此,辽狗受死!!”
相比起田五的歪打正着,更多的乡兵还是与辽人有着明显的差距,所幸这个时候,冲在最前的一骑发出雷鸣般的大喝声。
当史文恭的手中出现了一杆狼牙棒,无论是沉重的头盔,还是坚固的脑骨,在挥舞的棒风下,都如鸡蛋壳一般脆弱。
头盔直接裂开,脑骨直接敲碎,红的白的溅了一地,尸体更是在巨力下飞出去,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将毕生之力全部用在这一击上。
然而事实证明,这只是普通攻击,当史文恭两合之内,狼牙棒再度荡开第二名皮室军的兵器,又是一棒狠狠敲下,又是白的红的洒落一地……
第三个!第四个!
乡兵团内发出震天欢呼,战意狂涌而出,嗷嗷地冲上去。
万夫不当之勇正是这般,以其一己之力,就能杀得敌军丢盔弃甲,辽人勉强组织起来的阵势顿时溃不成军,乡兵团的步卒狂压而上,最先一排的使得是钩镰枪,对着辽人的下盘一勾一拉,然后身后的乡兵开始补刀。
整个场面开始分割为两块。
骑兵那边一面倒,但十分混乱,节奏都脱离了任何一方的控制,就看到史文恭不可一世的冲杀来去,不断有骑兵落马,然后被飞驰的战马重重践踏过去。
步卒这里倒是越打越有步调,遵守着乡兵团的训练里面,阵形是重中之重,摆好了阵形,同进同退,协同作战,尽可能弥补个体的不足。
“嗖!嗖!嗖——”
而不远处,还有花荣负责压阵,一箭箭射出,尽可能地降低乡兵的伤亡。
在这样的配合下,当萧乞薛认清大势已去,想要寻机逃亡时,已经被史文恭探手活捉了过来:“辽狗,纳命来!”
眼见这位头领被活捉,骑兵更是全被屠戮,那些家丁也开始伏地投降。
乡兵团留下看守降卒,打扫战场,花荣见了,立刻回归主阵:“兄长,我军胜了!”
李彦关心地道:“伤亡如何?”
花荣低声道:“十人以下阵亡,受伤的有三十多人。”
“挺多的了……”
李彦想到这些日子训练时,那一张张年轻淳朴的面庞,叹了口气:“与辽军交锋,不能只靠斗将,每个人的力量都至关重要,但练兵就是如此,得狠下心来,被小心照顾的士卒,是当不了真正合格的士兵的。”
“当然,有你们这些武艺出众的将领优势,也不要一味让乡兵用去人命填,所以我让你压阵,又有史文恭冲锋陷阵,减轻了许多难度,现阶段就是建立信心,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适应过程,接下来才可以慢慢放手了!”
花荣皱眉道:“这史文恭确实是猛士,但一味独行,怕是不能为将。”
李彦道:“将他唤来。”
花荣折返后,徐宁策马来到边上:“乡兵训练的时间太短,练成钩镰枪法的还太少,不然只要他们出马,就足以对付这些辽人骑兵。”
李彦道:“特殊兵种再强横,也不可完全作为依仗,你在训练中也可以改良钩镰枪法,使得它更适合普通士卒使用,如我传你的林家枪法那般。”
对于乡兵的训练中,他起初自称林教头,后来在众人口中变为了林总教头,因为卢俊义任枪棒教头,花荣任箭术教头,徐宁任枪术教头,所传的正是钩镰枪法。
这门原著里用来大破“连环甲马”的枪术,是一等一的练兵招法,练成后“或是马上,或是步行,都是法则,端的使动,神出鬼没”,可谓特殊兵种,初期无疑是利器,只是李彦考虑的不仅仅是这一战,所以讲究的是均衡发展。
他更希望看到的是,徐宁的钩镰枪法能够化繁为简,高深的部分作为家传绝学,简易的层次则让军中普遍学习,互相都有裨益。
徐宁早就得林元景传授林家枪,而这段时间也被李彦教了一遍林家枪,精妙之处令他获益匪浅,此时得以提醒,已是目光闪动,思索起来。
就在徐宁脑海中闪过一个个施展枪法的光人时,史文恭提着俘虏萧乞薛,来到面前行军礼道:“请总教头责罚!”
李彦道:“初战很难有人能保持冷静,所以我不怪你,但我也希望你不要辜负了自己的一身武艺,未来能为统军大将,即便是冲锋陷阵,也是带着部下纵横驰骋,而非独来独往的孤狼。”
史文恭羞愧与感激交杂,重重抱拳:“是!”
李彦看向他手中的萧乞薛,这位辽人瞪着双眼,用契丹话喝骂道:“你们这些宋奴,是无法反抗我们大辽铁骑的,此地将沦为我们的……”Χiυmъ.cοΜ
李彦打断:“既然不会说汉话,也就没有审问的价值,杀!”
“等……”
萧乞薛猛然变色,一个标准的汉字刚刚吐出,史文恭五指一转,就将他的脖子扭断,花荣来到身后询问:“兄长,那些辽人降卒怎么办?”
李彦毫不迟疑地道:“乡兵团不是正规军队,也没有余力看守这些降卒,不必仁慈,之前伤了乡兵的杀了,其余的砍掉双手,逐回辽境!”
左右的卢俊义索超等人深以为然,抱拳领命:“是!”
李彦最后下令:“继续燃起炊烟,第二支乡兵团准备出发,练兵,杀贼!”
……
“怎么回事?难道萧乞薛遭到了宋人的埋伏?”
当柴家庄遥遥在望时,耶律详稳的脸色已经变得极为难看。
原因很简单,一处处炊烟勾着辽军一次次分兵,至今已经有两百骑兵,带着两千家丁出动,结果却没有一支回来。
后面去的倒也罢了,最先的萧乞薛一行,算算时间,怎么的也该带着大批的粮草和宋人奴隶满载而归了,除非发生了意外……
他实在不愿意考虑那种可能,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大。
理智告诉耶律详稳,此时攻击柴家庄已经是下策,但让他这般离去,心头又是不甘,所幸接下来,也不必疑神疑鬼了。
因为当威风凛凛的辽军来到柴家庄前,所见到的不是瑟瑟发抖的乡间豪强,而是一支同样悍勇的军队。
无论是骑在龙驹上的英伟男子和他左右排出的大将,还是身后武器上还滴着血的民兵,都让身经百战的耶律详稳的一颗心深深沉下。
等待多时的李彦寒寂枪直指,洪亮的声音将简短的战前宣言,清晰地传入每个乡兵的耳中:
“保州陷落,瀛州被破,宋军确实处于下风,但你们如果以为,这就代表着辽人能够在这片土地上纵横驰骋,那就大错特错了!”
“有河北人在,这里不是你们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的地方!”
“犯我家园者,必诛之!!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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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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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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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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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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