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将视线落在被南笙紧攥着的笔上,试探伸手将它拿了过来。
这笔不是什么奢侈品牌,可能还比不上他办公桌的签字笔值钱。但材料很有质感,笔身上的描金花纹也非常精致。霍霄盯着它看了两秒,在脑海中翻出一段记忆……
“这笔是挺多年前,一个叔叔送我的。”
那时他父亲刚去世没两年,母亲又查出乳腺癌。而且发现的时候已经扩散到其它脏腑,没有救治的希望。
那一年的霍霄,也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。在病重的母亲面前,他必须是坚强有力,能够撑起一片天的男子汉。可他还没有学会将所有的惶恐和迷茫全部隐藏在内心。而所有的情绪,都化作狂躁,反复灼烧着他。
满心痛苦的少年躲在医院食堂后面的绿化带里疯狂的砸着树干发泄,一拳又一拳。直到一个声音突然响起……xǐυmь.℃òm
“年轻人,你轻点儿。树也是会疼的。”
砸树的动作中断,霍霄举起的拳头悬停在半空,转头朝说话的人看去。
那是个看起来和他父亲差不多年龄的中年人。长裤衬衫一丝不苟,看起来气质儒雅,一看就是个知识分子。
这他妈哪里来的傻逼多管闲事?
霍霄攥紧了拳头,努力压制住心中奔腾的暴戾情绪。不让自己将它们发泄到这个陌生人的身上。
少年的眼睛里还带着腥红,看起来有些吓人。可中年人却仍旧温和地对他笑着:“不光树会疼,你的手也会疼。亲人看见你受了伤,更会心疼。”
亲人会心疼吗?他最亲的人已经去了一个,现在另外一个也要抛下他。不过让母亲看见他手上有伤,的确不好。他不应该让她在生命中最后的一段时光里,还为他担心。
霍霄掉头走了。
却没想到接下来的两天,又和这个中年男人相遇了几次。
其实按照霍家的背景,两个人是很难再有交集的。可霍启东意外去世后,霍家的人对他们母子极尽排挤。那些所谓和他父亲关系亲近的朋友,也突然避之不及。
他们母子手里有钱看病,但少了霍家的资源,便享受不到那些特殊待遇。只能和普通病人一样去排队。就连现在的床位,还是靠着周泽浩的关系弄来的。
一向骄傲的少年,只在那一两年的时间里便将人情冷暖体验个遍,然后一夜长大。
人和人之间是存在着很奇妙的缘分和气场的。频繁的相遇让霍霄也忍不住对那个中年人多了些留意。而平静下来之后,他发现这人似乎越看越顺眼。
然后一来二去,两人便有了浅显的交流。霍霄知道了这人叫南怀安,就在他母亲病房的楼下。不是榕城本地人,肝癌骨转移,也没有多少日子活头了。
这人面对生死倒是豁达。唯一放心不下的,就是他那个8岁的女儿。
那时候智能机才刚刚传入国内不久。
南怀安自然是没有的。他用老旧的键盘机给霍霄看了自己的女儿的照片,还有她画的画。
霍霄不懂什么美术还是艺术的,他就是觉得那女孩儿挺可爱的。带着婴儿肥的脸像是小包子,让人想捏一捏。要是他妹妹就好了,能天天捏。
南怀安没有在医院住太久,等病情稳定之后就离开了。临走时,他将自己的一支钢笔送给了霍霄。
那笔是南笙7岁时参赛得的奖励,笔身上原本是没有描金的。她用自己的积蓄找了一家能加工工艺品的店,亲手设计了花纹画在上面。然后又把它作为礼物送给了最爱的父亲。
不贵,但却很沉重。
作为回礼,霍霄将他爹送他的一支手表赠与了南怀安。
虽然和这个中年人相交不久,但南怀安身上有种温和豁达的气场,让他在那段灰暗暴躁的日子里,感受到了一丝平静。
其实两个人心里都清楚,这一场分离就是永别。
一个已经肝癌骨转移的人,他还能活多久呢?一年的时光怕都是老天爷的额外恩赐。
南怀安离开后没多久,霍母的病情也开始进一步恶化。即使砸了大把的钱进去,也不过只维持了半年多。白发人送黑发人,霍霄外公受不了这样的打击,没多久便跟着离世。
霍霄清点了所有的家当,离开了榕城。
那年的他刚好17岁,肩膀上却压着沉重的担子。从豪门少爷到无父无母的小可怜。他咬着牙,拼了命的爬出泥泞,又拼了命的站上比霍家更高的顶峰。
因为只有这样,才能查出父亲去世的原因,替他报仇。才能让那些欺压过母亲的人不得好过。
他有太多太多的坎坷要去躺平。于是那年夏天,带给他拿一点平静的中年人,便连同其它记忆一起,暂时被遗忘在了角落。
霍启东也送过他许多钢笔。他将南怀安赠与他的那支笔,和那些一起收藏起来。直到这次搬家来榕城,他随手从那里拿出两只,放进办公室书房的笔筒里。
可谁能想到,现实中的剧情有时候比故事还有凑巧和狗血。当年那个中年人是南笙的父亲,而这支笔又在今天被她看到了。
原来他与她,竟早有渊源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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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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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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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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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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