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穿越小说>终宋顶点小说>第741章 小胜
  丹水缓缓而流。

  “和云归汉浦,喷雪下商山。”

  武关古驿道便是傍着丹水而下,过了芈月山,丹水又与淅水交汇。

  这一带便是秦楚丹阳之战的古战场。

  战国时,秦惠文王派张仪欺骗楚怀王,许诺割地六百里让楚、齐两国绝交,结果却说只给楚国六里土地。

  楚怀王怒火冲天,发动大军进攻秦国,走武关道,破武关,直到离咸阳仅百里的蓝田。

  而秦军却从汉水而下,就在这丹水又与淅水交汇之处,击败楚国本地的十万大军,兵锋直逼邓州、南阳,楚国只好连忙割地求和。

  这个典故,李瑕出兵前就看过。

  年节时为了制定战略,他翻阅了大量的地方志,以及古时战例,才这拟定了南阳这个战场。

  他有地利,恰是秦国对楚国的地形优势。

  另外,这几年读书读得多,李瑕也长了不少见识,比如便知道秦惠文王很会骗人,既骗蜀王开凿金牛道,又骗楚怀王与齐断交。

  真的是很没有诚信了。

  “呼。”

  李瑕想着这些有的没的,深呼吸了几口气,心态愈发轻松。

  每临大事有静气,这是他做事的态度。

  “心有静气,则攻无不克、事无不成。”

  大步走上搭建在小山包上的战台,抬起望筒看去,李瑕已能看到史天泽、董文用正在列阵。

  双方人数差不太多。

  李瑕这边,五千余精兵、四千余普通驻防兵、五千余民壮;史天泽有万余兵力,董文用五千余兵力……阵势摆开,各是一万五千左右。

  南阳府城中,董文忠至少还可以带出五千余人,加上周围内乡、西峡、镇平诸城,蒙军后续或能有近万人的援军。

  而邓州的吕文焕是不会来支援李瑕的,能为李瑕牵制住枣阳、葵州方面的蒙军,已是难能可贵。

  这是人数上的劣势。

  而论战力,李瑕麾下有一半人的战力皆不如蒙军。

  当然,他也有优势。

  这一万五千人一路而来之所以走得慢,便是因为在虚张声势,扛着更多的旗帜,搭了更多的帐篷,又在马尾上绑了树枝,扬起尘烟,造出接近三万人的阵势。

  史天泽其实还没来得及摸清李瑕的实力。

  那在兵力安排上必然是趋于保守。

  而论军心士气,李瑕自认是有优势的。

  他的战略目标一直很清晰,始终处于主动进攻的状态。

  于是,他的士兵们想的是“我们出征,我们攻下了邓州,蒙军只敢守着南阳城,我们不打攻城战,把蒙军拉出来野战,我们居然敢与蒙军野战了?蒙军居然不敢来打我们。”

  而史天泽的士兵们只会在想“我们要去山东平定李璮之乱,为什么转到南阳?为大帅的侄子报仇。怎么又退了?宋军兵马太多了。这么多天为何还不攻打宋军?”

  显然,蒙军士卒心里的疑问更多……

  这些优劣对比,其实是在一瞬间便呈现在李瑕脑中。

  他有信心。

  这很奇怪,分明是只有三四成左右的胜算,但他就是有信心……

  ~~

  “哥,我怎觉得郡王麾下的蒙虏比对面还多?”

  “你咋知道?”

  “听对面的喊声,好像全是汉军,都不知有没有两千个蒙虏。”

  张顺也觉得这事实在是太奇怪了,但那些蒙虏既然投降过来了,实在也无甚可说的。

  “杀贼也是一样的。”他拍了拍张贵的肩,又道:“别说话了,跟上刘将军。”

  张顺、张贵兄弟如今属于刘金锁的亲卫。

  他们是头一次穿上皂底军靴,披上盔甲,却一点也不觉得重,只觉浑身充满了力气。

  终于,号角声大作。

  “列阵!列阵!”

  刘金锁扫了一眼将台上的令旗,已大步在中军阵列中穿梭着。

  从军这么多年,领一两千人的精兵对他而言并不难了。

  他带的是步卒精锐,分为两个方阵,各八百人。

  这方阵又分为五排,头排是盾牌手,后两排是长矛手,再后两排是弓手与掷弹手。而每一排又有佰将来指挥。

  而刘金锁自己身后则是跟着三十余个亲兵,倒不是用来保护他的,有人扛着他的旗帜,有人背着令旗与号角用来发号施令。

  还有人专门留意战台上李瑕发出的旗令,以免刘将军错失了命令。

  远处,马蹄声隆隆作响,宋军这边先出战的是右翼的归义营骑兵,分批向蒙军的阵营掠去。

  双方都是游骑,是要先去用箭雨袭扰对方。

  张顺有“矮张”的外号,跟在刘金锁这大块头身后,抬眼看去,只看得到刘金锁的背,以及两侧的同袍。

  战场上正在发生什么,却是一点也看不到。

  他大概明白了为何宋军募兵需要身材高些的人,心想自己得要打水战才好,操舟弄船,江面上的视野可开阔得多……

  之后便是缓缓行进,每走一会就要重新整理队型,走了小半个时辰,终于与蒙军接近到百余步的距离。

  偶尔已有箭矢射来,隔得远,轻飘飘的,不能对披甲的士卒有甚伤害,这几轮箭主要还是为了削弱士气。

  张顺并不害怕,他从来就不怕死,以前没有盔甲上战场都没眨眼,如今披着甲,便有种让人安心的感觉。

  披甲确实能救一个士卒好几次性命。

  “咚!咚!咚……”

  鼓声大作,双方中军终于开始接刃交战……

  ~~

  双方共三万人,放在纸面上看,仿佛是很小的数。

  但列了阵仗摆开来,方圆五里全是乌泱泱一大片,密密麻麻。

  厮杀一直持续到下午未时。

  日头已经偏西,跌落在张顺身后的远山上,投出长长的影子,落在满是血的地上。

  张顺一直在战场上枯站到现在,终于可以随着刘金锁向前冲杀,也终于见到了敌兵的身影。

  他与张贵是刘金锁的亲兵,不像普通士兵那样列阵,厮杀起来随意得多。

  杀着杀着,那挺着长枪乱刺的刘金锁被湮没在人群中。

  张顺身侧全是并不相识的士卒。

  后面的人挤上来,使他根本不能转身,只能向前挥刀……

  “啊!啊……”

  前方,一个蒙古汉军士卒大吼着,挥刀向张顺劈来。

  其人满脸都是血,显得很是狰狞。

  张顺性子却更烈,丝毫不惧,迎上去便砍。

  长刀劈进那蒙古汉军的脖子里,锋刃径直往里削,直撞到了胛骨才停下来。

  这一刀显然是将对方的咽喉血管劈断了,鲜血乱喷而出,溅了张顺满脸都是,使他变得与那蒙古汉军方才的样子类似。

  眼前的画面突然间抹上了腥红。

  血太热了。

  被日头晒了一天,盔甲里也全是汗水,叫人愈发烦躁。

  但张顺犹在向前杀去。

  一个,两个……汗水淌得像是瀑布,眼睛已睁不开,混合着身上的血,黏得让人难受。

  耳畔是厮杀声,还伴随着苍蝇嗡嗡嗡嗡嗡,没完没了。

  到处都是恶臭的气味,每一个被刀斧劈开的腹部都能淌出屎尿……张顺不知道自己每踩一脚,踩到的是肠子还是秽物。

  这样的战场,每一刻都是煎熬。

  对几乎每一个士卒都一样。

  他们都在等敌兵溃兵,恨不得下一刻就看到对方转身逃跑。

  “啊!”

  不时又有被挤到前线的士卒放声大吼,宣泄心中的不适感……

  张顺还能坚持住。

  他虽然是第一次追随川陕的兵马打仗,但前阵子,与刘金锁的交谈中,他已对这支兵马打仗的风格有所了解。

  “郡王打仗,从来都没输过。哪怕是最险的时候,他反而不会逃,而是亲自杀上去,每次他杀上阵前,我们马上就大胜了。”

  刘金锁说来说去,最后让张顺有了一个印象……李瑕若没上阵,这一场便是必胜的,而等到李瑕,很快也是要胜。

  而此时在战场上,显然还是必胜的……

  ~~

  东面蒙军战台上。

  一名信使上前,道:“大帅,宗王合必赤加急军令。”

  史天泽伸手接过,扫了几眼,默默将信件收了,没多说什么,只是挥退了那信使。

  “史帅?”董文用问道,“可出了事?”

  “无妨。”史天泽道:“眼前的战事要紧。”

  他继续观察战场,之后喃喃自语道:“李瑕竟还不把后军押上来?”

  他一直在算着,从开战至此,宋军的兵力一共也就押了一万人上战场。

  换言之,其后军至少还有一万五千人?

  可他这边也已押了万余人杀上,仅有五千人的后备队了。

  宋军战力不俗,李瑕军中有这般野战之力,却是让人没想到。

  终于,远远的有探马绕过战场,狂奔而来。

  ……

  “报!大帅,小人策马在敌军大营后绕了几圈,确定敌军后方绝不超过五千兵力。”

  史天择听了,眼中怀疑之色愈浓。

  他确实怀疑李瑕并未将关中主力带来。

  李瑕兵马的营帐、旗号、尘烟等等,看起来像兵力充沛,但也有不少蛛丝马迹表明其兵力有诈。

  再加上襄阳宋军中有人通风报信。

  但史天泽想到李瑕过往便是诡计多端,一直不敢确定。

  到底是面对两三万的精锐,还是一万余拼凑出来的杂兵?

  他希望能在今日这一战看到结果。

  现在,结果似乎出来了,假的……但,若是李瑕拼凑出来的普通兵士,有这般战力吗?竟能与自己的主力战得旗鼓相当。

  ……

  “史帅,我们能胜。”董文用听罢消息,道:“将后备兵力押上,再调南阳府诸城兵马包围,可歼灭李瑕。”

  “似乎如此。”

  史天泽应道:“若他所有兵力都在这里,这一仗我们可胜矣。”

  “史帅还是不放心吗?”

  “若是李瑕是藏了一支一万人的兵马,只待我等放手一搏,再突然杀出,我等岂非一败涂地?”

  “会……会吗?”

  史天泽道:“应该不会,但不无这等可能……”

  下一刻,只听远处战场上鼓声大作。

  渐渐的,史天泽已能看到李瑕的大纛正向这边移来。

  他吃了一惊,双手已拍在栏杆上。

  “竖子!不退反进?”

  董文用极目远望着那杆大纛,忽然想起另一件事。

  “张珏的大纛呢?昨日还有探马看到,今日却不见了……”

  史格开口道:“张珏本就没来,自然不会有大纛。”

  “但李瑕昨日还故布疑阵,今日却装都不装了?”

  “董将军何意?”

  “李瑕亲自杀来了,他到底有何凭仗。”

  “别管那么多了。”史格道:“干脆什么都不想,全军押上,与他决一死战!”

  他猛地拔出剑来,请命道:“父亲!下令吧!我愿领中军杀上,歼灭李瑕!”

  史天泽转头看去,眯起了老眼。

  眼前,是他的长子,雄姿英发。

  帐下,还有五千最精锐的亲军,人人有骏马,有精良甲胄,是史家实力的底牌。

  这些都押上去,一战即可击溃李瑕……

  ~~

  李瑕已从望筒中看到了董文用的指挥出现了破绽。

  蒙军右翼,有一部兵力已经鏖战了太久,阵势已有松垮的趋势,董文用却没有派遣兵马来支援。

  打仗,就是保持住让自己少出破绽,然后攻击敌方的破绽。

  李瑕毫不犹豫,命令昝万寿领着民兵杀上战场,同时他奔下战台,翻身上马,领着亲兵便杀向蒙军右翼。

  他当然知道,昝万寿带来的民兵不堪一战。

  而史天泽还有五千最精锐的后备兵力,还有周围诸城近万的兵力,如果……

  没有如果。

  上战场是来取得胜利的,出现任何一点胜机都要马上捉住,拼命地去赢。

  战场不是来求活命的地方。

  更想活命?那永远别上战场!

  长槊已经举起,马蹄奔得飞快,李瑕已心无旁骛,眼中只有胜利。

  他知道他只要冲锋,必能让麾下所有将士的士气大振,这会是他的将士战力最炽烈之时。

  也是最有可能击垮敌军之时。

  ……

  “杀啊!”

  战场上呼喊声大振。

  杨奔扭过头,看到了战台上的旗号,迅速下令,让他的骑兵向蒙军左翼冲杀过去,切断其左翼与中军的联络;

  李泽怡原本在与蒙军右翼交战,一回头,见李瑕以及两百亲兵如洪水般从身边袭卷而过,连忙领兵杀上。

  “随郡王杀过去!”

  ……

  张顺抬起头,根本没看到李瑕在何处。

  他却已听到了袍泽们的高呼,感受到了必胜的信心。

  “杀啊!”

  “杀!杀!杀!”

  川陕宋军已重新喊着口号,猛冲上前……

  ~~

  史天泽犹豫了。

  当他看着长子时,又想到了两个死在李瑕手中的侄子,那报仇之心突然就淡了许多。

  只这一犹豫,李瑕的大纛已推向了蒙军的右翼。

  这一刻,史天泽没有犹豫,立即就鸣金收兵……

  他是当世名将。

  世人总以为当世名将打仗是不败的。

  但史天泽其实经常败。

  他曾与史天倪一起败于武仙,之后他夺取真定,威名大振。没多久,武仙命奸细在真定城中里应外合,又夺取真定,史天泽只好向董家求援,才再次稳住情形。

  后来,他又败给完颜白撒,只好杀出重围,领来蒙古大军,才得反败为胜。

  再后来,领兵攻两淮,败于杜杲;攻京湖,屡屡败于孟珙。

  包括钓鱼城之战……其实,蒙古名将一直都是败在宋军之手。

  史天泽之所以是名将,因他每次都能败而不损实力,越败越强。

  他一生谨慎,多谋善断,料敌用兵,极少吃亏。

  为了不吃亏,他宁可败。m.xiumb.com

  败也不吃亏,宋军反正追不上……

  但今日,擅长撤退的史天泽忘了一点,李瑕麾下有骑兵……

  ~~

  “噗!”

  长槊刺穿一个敌兵,又刺穿一个,之后,前方有十余骑围上李瑕。

  李瑕不惧,提槊便冲。

  他是渴望上战场。

  事实上,那方战台对他而言是一种拘束。

  从来不是为了安全才站在战台上指挥,而是他得要尽到指挥的责任。

  直到可以奠定胜局了,他才终于可以提槊挥洒。

  “铛!”

  对面的大锤被李瑕格开。

  他力气极大,且又懂发力、卸力的技巧,火花才溅开,长槊已轻而易举地又刺透了一个悍兵。

  相比于战场别处的惨烈,李瑕的战场更冷冽。

  周围的亲兵见了血便欢呼起来。

  之后便是蒙军阵中的鸣金声。

  李瑕犹不过瘾,勒马绕了一圈,领着自己的大旗,杀向蒙古汉军中正在与他中军接刃的步卒。

  ……

  “杀啊!”

  张顺高喊着,提刀追赶前方的敌兵,渐渐有些追不上。

  他听襄阳的老兵说,蒙军就是败了,骑兵跑过了休整一番又能杀回来,便是有步卒也能被其救下。

  下一刻,他便见到李瑕领着骑兵硬生生地切进了前方的蒙古汉军步卒方阵中。

  “嘭!”

  一杆蒙军的将旗倒下。

  张顺踩着旗面杀入敌兵之中,再无原先的疲惫。

  心里反复念叨的只有一个念头。

  “打胜仗!打胜仗……”

  打胜仗,驱外寇,真能杀敌才叫打胜仗。

  他虽是微末小民,却知男儿生于乱世,就得保家卫国。

  ~~

  残阳如血。

  旌旗迎风而立,烈烈飞扬。

  李瑕驻马望去,只见史天泽的大部兵马已远遁而走。

  他没有再追。

  这一战只是小胜,战时互有伤亡,最后则是留下了史天泽的两千步卒。

  战果不大,但作为守关陇这整个战役的开始,算是落实了第一步战略……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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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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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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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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