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书网>都市小说>皇兄耿灿灿>第 51 章 节哀
  赵妃疯了十几年,鲜少有清醒的时候。

  上一次清醒,她认出了自己的孩子。她的孩子是个很漂亮的少年,他的眼睛和她一样,生得宝石般的黑亮。

  他有个凶兽般的名字,叫班哥。百兽之王,唯虎独尊。

  他不像她美梦里那般平凡而快乐地活着,他回到了永安宫,冷漠地站在她面前。他和她对视,平静的目光像在看一个陌生人。

  她知道,他已经意识到她的清醒,但他装作不知。他甚至连声“母亲”都没有唤,他唤她“赵妃”。

  她心想,或许他是恨她的,恨她将他生下来受苦,恨她一厢情愿改变他的命运,恨她抛弃了他。

  她何尝不恨呢?她也是恨的。

  她恨家人将她送进宫里争宠,她恨自己爱上了皇帝,她恨皇帝爱她不如她爱他十分之一。

  当初寻死婴**,未尝没有报复之意。她要皇帝永远记住自己,记住他的蕊娘被人逼死。

  说来也是奇怪,她和皇后斗了那么久,临到最后,她对皇后的恨意反而是最轻的。与其说恨,不如说是嫉妒。

  她嫉妒无论自己做什么,都无法撼动皇后的地位。像是永远都不会为皇帝宠爱谁而恼怒,皇后从来都是宽容大度的,哪怕好几次被她盖过风头,皇后也从不着急。

  她疯了之后,皇后曾来探望她。

  那时她短暂清醒,皇后坐在她床边,柔美的面庞透出几分同情:“只差那么一点,你就能取代我,可惜,你满脑子只有男人和爱情。”

  想得到皇帝的爱情,难道有错吗?

  她不明白,她想让皇后说清楚,可她不能了,她的神智又开始模糊。

  人生最后一次清醒,赵妃坐在门边,殿外颓败的土地重新发出新芽。

  春日的暖阳洒进屋里,她静静等着宫人将班哥请来。

  她还没有唤过他的名字,没有听他喊一声“母亲”。如今她已经不想要皇帝,也不想要爱情,她只想将她的孩子刻进记忆里,发疯时能够梦见他就好。

  赵妃想起宝鸾来,她心中充满愧疚,发疯时她曾伤害过这个孩子,她已经是个废人做不了什么,她希望班哥能够替她抵消一些罪孽,好好照顾宝鸾。

  赵妃许久没有开口说话,她几乎忘了该如何咬字,她声如牛哞般练习班哥的名字:“班……班……班哥。”

  等他来了,她就能这样唤他。

  赵妃等啊等,从正午等到日落,派出去的那个宫人终于回来。

  宫人没有带来班哥,带来的是一个宦官。

  这个宦官,是太上皇的人。他手里端了一碗汤药。

  宦官道:“赵娘子,谢恩吧。”

  赵妃死了,死在上巳节后第三天的春夜里。

  这个月明星稀的夜晚,宫宴依旧热闹,人们照常为春日的新诗而狂欢。

  无人为一个宫妃的逝去而悲伤,他们甚至不记得赵妃是谁。

  礼部忙于太子大婚的事,无瑕为一个失宠的宫妃大办丧事。但丧事还是要办的,一切从简即可。

  赵妃停棺于朝阳殿三天,前来祭拜的人寥寥无几。

  赵阔在棺前洒了几滴老泪,眼泪尚未擦干净,转头问起班哥近来功课学得如何。

  班哥冷淡瞥了赵阔一眼。

  赵阔原本没觉得有什么,被班哥冷漠的目光一探,莫名有些心虚。但他仍觉得班哥不该为蕊娘的死太过伤心。

  蕊娘早该死了,她不人不鬼地活着,折磨自己折磨赵家人,如今死了,也是一种解脱。她解脱了,赵家也解脱了。

  从蕊娘出事那年起,这个女儿在赵阔心里就已经死了。他以为她会早早地死去,却没想到皇后竟然能容许蕊娘在朝阳殿活这么多年。他猜不透皇后的心思,也猜不透太上皇的心思,现在就连便宜外孙的心思也猜不透。

  赵阔偷偷打量班哥,披麻戴孝的少年一身缟素,面无表情跪在灵堂前,三天三夜的守灵令他面容略显苍白,他垂着眼,浓长的黑睫覆下来一片阴影,丧母的哀恸令他身上多出一分脆弱,这份脆弱添在一个美少年身上,尤为动人。

  和赵阔同来的赵福黛忍不住出言宽慰:“殿下,请节哀,姑母在天之灵,定不愿看见殿下为她神伤。”

  班哥没出声,微微颔首,就当是回应了。

  赵福黛比班哥大上三岁,去年赏菊宴有心竞选太子妃之位,可惜太子当时无意择妃,后来去了江南道一趟,回来后就定下了婚事。那陈家的小娘子名不见经传,一跃成为未来太子妃,赵福黛自问不比陈四娘差,这桩婚事没能落到她头上,说不羡慕是不可能的。

  但是再羡慕也没用,太子妃之位已经被人拿去,她的婚事只能另择。

  赵福黛想得很明白,她败给陈四娘,不是因为家世相貌才华,而是因为陈四娘的祖父陈左仆射是孤臣。

  东宫择妃,需要孤臣。可长安城其他人家并非如此。

  赵家根基深稳,她年轻貌美,可供她选择的婚事太多太多,不必着急。

  赵福黛今日第一次见班哥,进宫祭拜前,她早已悄悄将这位表弟的事打听清楚。

  祖父夸他异常聪慧,并非寻常同龄小子能比,就连家中几位年长的哥哥也无法与之相比。

  祖父一向严厉,鲜少这样夸过谁,能得他夸赞,想必表弟定是位十分出色的人。

  赵福黛进殿后见到班哥,赵阔所言异常聪慧她尚未得知,但所谓出色,确实如此。

  表弟的相貌气质,令人过目难忘。

  可惜,年岁小了些,要是长上一岁,那该多好。

  祖父说了,对待表弟不必像之前对待表妹那般疏离,赵家人和表弟越亲近越好。赵福黛原本想多安慰班哥几句,话还没出口,被班哥一个眼神挡回去。

  他示意他们该离开了。

  赵家人没想过多留,之所以停留于此,是为了表示自己对班哥的关心。

  很显然,班哥并不需要他们的慰藉。

  赵福黛皱眉,对于班哥的冷淡有些不满。赵家人将是表弟日后最大的助力,无论他以后是留在长安也好,去封地也罢,要想谋事,必然离不开赵家的帮助。

  表弟是和赵家坐同一条船的人,赵家人才是他真正的家人,他应该对他们亲热些才是。wWW.ΧìǔΜЬ.CǒΜ

  然而赵福黛再有不满,也不会当面表露情绪。她和赵阔一样,为班哥此刻的冷漠寻了一个恰到好处的理由——承受丧母之痛的人,对谁都是淡漠的。

  赵家人走后,班哥抬眸,眼里的不耐烦展露无遗。

  他不喜欢赵家人,也没打算和赵家人同坐一条船。

  就算没有赵家,他为自己定下的康庄大道亦能走得很好。

  班哥起身,走到棺木边,他扫掠一眼,赵妃面容祥和躺在棺材里,华服鬓钗,昔日的疯狂狼狈毫无痕迹,宫人将她打扮得美丽而优雅。

  人死了,反而比活着的时候更体面。班哥讽刺扬笑。

  这几日人人都让他节哀,可他有什么哀好节?

  生老病死,世间常事。人都死了,再多的哀伤又有何用,哭瞎眼也无法让人死而复生,何必浪费时间精力去哀思。更何况这里面躺着的,是他并不熟悉的母亲。

  很小的时候,班哥就发觉自己对生命的逝去毫无感觉。

  幼年第一次养狗,伴了两年的土狗死后,他第一反应不是伤心,而是将狗煮熟吃进肚子里。

  死了就是死了,活不过来,为何要掉泪?

  反正要处理尸体,与其被蚁虫啃噬,不如被他吃掉。

  吃完狗肉后,他骗光了那个踢死狗的屠夫的全部家当——那时候尚不知世间有杀人这种简单的解决方法,若知道,他应该是会直接杀掉屠夫的。

  屠夫害他没了乐子,他必须报复他。

  后来他搬走后,又有了新的玩伴,这次不是狗,而是村头一个傻子。

  傻子很傻,好在够听话。傻子像狗一样陪着他玩耍。

  可惜乐趣不长久,傻子很快死了,被里长的儿子打死了。

  发现傻子尸体时,他没有悲伤只有失望,又没有人和他一起玩了。

  他没有吃傻子的肉,因为他不饿,他将傻子埋到他们常去玩耍的花田里,然后专心发泄自己的失望。

  里长儿子死在山上时,面目全非,全身上下没一块好肉。

  他第一次尝到杀人的好处——简单又快乐,他心中的郁结之气一扫而空。

  遗憾的是,郁婆似乎发现了他杀人的事,她想尽办法让他变得和她一样对人充满善意充满同情心,他不明白,他为何要充满善意充满同情心?

  郁婆将他送进寺庙学武,希望他能在佛法的熏陶下改变性情。

  他喜欢学武,因为这能让他变得孔武有力,但他不喜欢学佛法。什么大慈大悲,往生极乐,人活一世,活的是当下,有没有来生都不一定,为一个死后才能知道的极乐天地拘束自己,不如一刀直接了结。

  众生平等,说诸恶莫作众善奉行,又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,善人与恶人平等,岂不笑话。

  戒六欲登极乐,何尝不是另一种贪欲?这样的教化,要来何用。

  他需要在佛寺学武,所以他没有露出任何不满,那个同他论佛法的和尚后来也下山还俗了,他不必担心任何人戳破他,他的伪装越来越炉火纯青。

  对于赵妃的死,班哥内心毫无波澜。

  上巳节那天从太极宫出来的时候,他就隐隐察觉到,或许他即将失去些什么。

  得知赵妃死讯时,他恍然大悟,原来他要失去的,是自己的母亲。

  班哥取下花瓶里一株雪白的杏花,小心翼翼插到赵妃发髻上。

  郁婆说过,赵妃喜欢杏花。

  班哥摸了摸赵妃的脸,凉得像冰块,他手指一缩,猛地将棺盖合上。 蓝星,夏国。

  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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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
  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
  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
 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
  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
 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
  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
  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
  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
  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
  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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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
  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
 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
  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
  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
 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
  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
  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
 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
  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
  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
 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
  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
  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
  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
  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
  ~~~~~~~~

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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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
 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
 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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