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蹄踏过荒草,一路北上。
这一小队骑兵在三月底从纽璘军中出发,日行两百里,仅五日便北上至剑门关,渡过嘉陵江,直奔利州。
张实全身捆缚,被横绑在马背上,头朝下颠簸了五日,血气倒流,只觉头昏脑胀。
他听着那一声声蒙语的吆喝,努力抬起头,看着横在面前的雄壮城池,怒气渐起。
“汪……汪德臣……”
川蜀的宋将往往极恨汪德臣,因其人年轻时侍奉阔端。阔端即窝阔台次子,曾屠戮川蜀数百万人。
当年余玠收复汉中,正是汪德臣击败了余玠,使得汉中一役宋军功败垂成。。
这些年,汪德臣为蒙古攻蜀总帅,经营利州,与宋军交锋不停,大肆掳掠川中人口至汉中筑城屯田。
他便像蒙古的一柄利剑,十年以来始终亘在蜀川头上。
张实便是这柄利剑之下快要被逼疯了的宋将之一。
今日,张实终于看到了汪德臣经营的利州。只见城墙沿山而建,高且坚固,屯田一望无际,被俘虏来的百姓衣衫褴褛,正在田间为蒙人耕作。
入了城,一排排仓房排开,显然粮草丰沛。
更让张实诧异的是,蒙军兵马极多。
满耳都是马嘶声,各种各样的语言此起彼伏。
人喧马嘶,山河震动。
张实拼命抻起脖子,却看不到那些军队的尽头,心中已有骇然之色。
利州,远比他想象中更具实力。
为何会是这样?
“嘭”地一声,如草料被摔在地上。
张实被几个蒙卒丢下马,又扯起来,向大营内走去。他想抬头看看那高耸的旗杆上的旗号。
他刚才隐隐看到那似乎是两个极大的、白色的、圆形的,有马鬃飘扬的大纛。那是他从未见过的……
然而才抬起头,他已被两个蒙卒摁了下去。
无法挣扎,目光只能看到脚下。
白毯铺开,一路延伸到一顶巨大无比的帐篷里。张实走在边上,他感到摁着自己的蒙古兵有些颤抖。
为何颤抖,因捉了自己这个都统而激动?
才进了大帐,张实膝上一痛,已被踹得跪在地上。
他来不及抬头,猛的听到四周的大笑。
营外的蒙卒们呼喝起来,惊天动地。
张实有些被吓到了,缓缓抬起头,感到帐中站着许许多多、将近有百余号人,个个身材魁梧,凶神恶煞。
居中的主座上,一个身穿华贵白袍的男子正坐在那,身后站着一排如虎狼般的护卫。
目光顺着那白袍往上移,一张威严、冷峻的脸落在张实眼中。
这人一点笑意都没有,深沉、孤寡,阴翳的眼神里满是冷意,又有执掌世间生杀的无上威风。
张实蓦地感到背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,连忙低下头,不敢再看。
蒙哥。
是蒙哥。
居然是蒙哥,他竟是亲自来了。
对,方才营外看到的那是九斿白纛,蒙古大汗亲征了……
心惊良久,张实知道自己完全慌了神。
周围那些蒙古语的喝问声不止,他全然未能听进去。
……
有人走上前,扶住了张实。
张实茫然抬起头,见到的是汪德臣。
他奇怪地发现,在蒙哥面前,对汪德臣的恨意也不那么深了。
这柄抵在川蜀咽喉的利剑,也就是蒙哥的一条狗而已。
“张实,听到了吗?大汗亲征,亡蜀灭宋,只在两年之内。你想要死,还是活?”
汪德臣的汉语很流利,却带着奇怪的口音。
张实抬着头,看着汪德臣,却是发起愣来。
汪德臣的嘴角泛起些讥讽的笑意。
他的络腮胡粗短而硬,脸上满是伤痕。
但他其实很年轻,三十六岁。
宋朝能做到大帅的,不少都是先读书科举,再领兵打仗,身居帅位时往往已到暮年。蒙古任帅不同,汪德臣十四岁便随侍阔端、十七岁便领兵伐蜀、二十一岁便袭爵统领总帅府。
这十余年间,与余玠、余晦、蒲择之交锋,且每占上风的,便是这样一个年轻人。
锐利不可当。
“你……不是汉人?”张实愣愣问道。
在蒙哥面前,在这样的情形下,他忽然问这句话,显得有些傻。但汪德臣还是回答了,只是脸上讥讽之意愈浓。
“大蒙古国汪古族人。”
汪古族祖居于巩昌府,唐时亦属于中原王朝,自诩为晋王李克用后裔,先属辽、后属金。
算是沙陀人,但与汉人、回鹘人、西夏人、辽人、金人混居。因此,汪古族通晓各种语言文字,多以通译为业。礼佛、读书、尚儒。
汪德臣之父名叫汪世显,历任金国巩昌府同知,兼参议帅府机务,后任总帅。
金亡时,汪世显不愿降蒙,多次遣使向宋朝请求内附。
时宋朝四川制置使赵彦呐尚在与中枢沟通,久无结果。而阔端已兵至秦陇,汪世显遂降蒙古。
之后,宋人多骂汪家为“叛臣贼子”。
汪德臣素来觉得宋人滑稽可笑。
他汪家祖祖辈辈一日宋人未当过,甚至连汉人也不是。就因饱读经书、崇尚孔学,或因请求内附而不得,便成了“叛臣”?
金亡时,如汪家这样本想投靠宋朝,最后不得不降蒙古的地方武备有太多太多。
……
“大蒙古国海纳百川,岂有不兴之理?!赵宋懦弱闭塞,岂有不亡之理?!江河汇流入海,大势所趋,张实,你要顺势而昌?还是逆势而亡?”
汪德臣劝降到最后一句,目光灼灼,看向张实。
张实低下头。
汪德臣又讥笑了一下,侧过身子,让开。
张实正对着坐在那始终一言不发的蒙哥,终于俯下身子,在地毯上磕了个头。
“罪人张实,愿降大汗。”
蒙哥还是没笑,起身,走到张实面前。
汪德臣遂提醒道:“亲吻大汗的御靴。”
“是。”
蒙哥冷着脸,接受了张实的投降,重新坐下,开口用蒙语道:“把他带下去,劝降苦竹隘。”
“是。”
“史天泽到了吗?”
“已到营外等侯。”
蒙哥拿起一个酒囊,痛饮了一口,眼中满是沉思,好一会才道:“带他进来。”
很快,史天泽快步进到帐中。
他披着甲,上面满是尘土,靴子上也全是泥泞。
自从收到旨意,他率军从开封一路赶来,半日不敢耽搁,终于是赶在今日抵达了利州。却还是没能在蒙哥之前抵达,迎接大汗。
一进帐篷,史天泽便“噗通”一声跪在地上。
他是一方重将,往日颇得蒙哥礼遇,今日却诚惶诚恐,姿态比张实还低。
“大汗,臣有罪!”
蒙哥注视着史天泽匍匐在那的身子,终于笑了一下。
很敷衍,他真的很不喜欢言笑。
“史天泽,你是本汗最信任的人,不必这样,起来,你儿子还好吗?”
一句话,史天泽又是身子一颤……
~~
“叔父,大汗可有降罪?”
“大汗还是不苟言笑啊。”
觐见之后,史天泽回到营中,摆了摆手,不让侄子史枢上前扶他。
因他的中衣已被汗水浸透。
心虚所致。
去岁蒙哥钩考忽必烈,让史天泽误以为有起事之机。不想忽必烈那般快就屈从了,放弃一切权力,带着家小回了漠北,如今正在主持佛道辩论这等琐事。
更不想,蒙哥竟是突然决定亲征宋朝。
蒙哥汗不是金、宋那些无能的皇帝,其汗位是由铁血与战功铸就,西征时亲手灭亡诸国,这是无上的威望。
这次亲征,便是要让所有遗忘了这一点的不臣之人回忆起被征服的恐惧。
史天泽是真的被吓到了。
差点被杨果、李瑕害死了……
他转头向史枢问道:“兵马都安顿好了?”
“已扎了营。”史枢道:“我问了利州军,大汗只从汗廷带了四万精兵,沿途召集兵马,今兵力已达十万。各路世侯,一得召令,莫敢有不从者。”
“安顿好就行,去换身衣服,晚些再随我觐见……大汗有犒赏。”
史天泽说着,想了想,又补了一句。
“记住,大汗是雄主。他不像金、宋那些妇人一般的皇帝终日提心吊胆担心我们有反意。在雄主面前,你只需臣服……其实,不必我多说,你见到大汗便明白了。”
史枢依旧不明白。
他时年三十七岁,任新军万户,持金符,却还是第一次觐见蒙哥。
~~
“哪个是史天安的儿子?”
劳军宴上,随着蒙哥汗那威严的声音响起。史枢忙放下酒杯,上前用蒙语应道:“臣在。”
他不敢看蒙哥,只觉大汗那目光如同鹰视。
再想到史家的私心,心中惧意愈浓。
蒙哥却是带着褒扬的语气,道:“你久镇东方,这次不怕路途长远,辛苦赶来,很好。”
“臣父、祖深受大汗重恩,臣愿以死报君恩哪怕万分之一。”
蒙哥没笑,但上前亲手拍了拍史枢的肩,简短而有力地道:“你来当先锋。”
“臣,肝脑涂地!”
史枢忽然明白了史天泽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。
眼前的大汗对一切异心都心知肚明,但有极强大的自信能让天下臣服。
与他相比,赵宋那些终日惶惶的皇帝,比老妇还要懦弱,可笑至极。
如此大汗伐如此弱宋,必将一举扫平……
~~
然而,仅在数日之后,史枢便在军议上听到一个让人诧异的消息。
“什么?”
“张实入了苦竹隘,非但没有劝降赵宋守将杨立,反而与杨立一起坚守……”
史枢转头看了汪德臣一眼,只见这位攻蜀总帅脸色真的很难看了。
帐中气氛已阴沉下来。
这是蒙哥汗入蜀之后做的第一件事,遇到的第一个关卡。但,张实竟敢戏耍他。Χiυmъ.cοΜ
连史枢都觉胆颤心惊。
他不明白张实到底是如何想的,在见过了大汗之后还敢如此,疯了不成?
坐在那的蒙哥汗没有说话,但所有人都感受到他的怒火。
史枢转过眼,偷瞧了叔父史天泽一眼,得到一个肯定的眼神。
他连忙出列,抱拳道:“大汗,臣必为大汗踏破苦竹隘,诛此叛逆!”
~~
四月二十日。
几匹快马奔至泸川,马上的金甲骑士翻身下马,将一个大麻袋丢在纽璘面前。
纽璘惶恐迎上,问道:“大汗可有吩咐?”
“自己看吧。”
纽璘也不敢唤人,亲自上前,解开那麻袋上的绳索。
只这当口,发黑的血迹已从麻袋中一点点浸到他的脚下。
一条胳膊从里面掉出来。
那扯裂的肉皮还连着筋,肉血模糊,极是骇人。
纽璘伸手又掏出几块血肉,终于摸到了头发,提出一个头颅。
“张……张实?”
“这宋人胆敢欺骗大汗,大汗把他五马分尸了,你留着用吧。”
纽璘想了想,问道:“苦竹隘,攻下了?”
“大汗亲御六军远征,没有攻不下的城。”信使理所当然地应道:“大军已向大获城进发……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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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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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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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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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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