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昨天到现在我的运营官和朋友私聊了我好几次了,我也简单回复过他们。大家似乎还有疑惑,详细说说也好。
先说兵力吧。
历史上,浑都海六盘山是7万人,忽必烈西路军6万人。
我为何写六盘山是11万人,西军10万人?
大概的逻辑是:
李瑕收复了川蜀、汉中。那成都的刘黑马便回到了关中,所以写刘黑马的4万兵力;利州属于汪家的兵力也已回到陇西,所以设置汪良臣有6万兵力。
另一边,李瑕更早把蒙哥死的消息报到了六盘山,所以六盘山能更多的吸引蒙哥的南征军。阿里不哥看到忽必烈的兵势足,也能从漠北派兵到六盘山。因为开战初期,阿里不哥的兵势是强于忽必烈的。
~~
再说将领,历史上,西军主帅是合丹。
我为何不写合丹,有几个原因:
一、这是小说,大家看得本来就很乱了,这时候再加几个蒙古名字,要花太多的篇幅去解释他们的背景,会导致大家更乱。(包括八春,也是这个原因不打算写,这首先是小说,重要的是大家看得不吃力。)
二、合丹的封地在别失八里,也就是吉木萨尔,很远。
三、在书里的时间线,这一战比史实提前了大半年,蒙哥的死讯也更早被阿里不哥知道,合丹是否支持忽必烈?我认为是存疑的。双方就算联络了,能不能及时赶来?
四、这是我一个很重要的伏笔,关系到陇西这個地方的战略位置。李瑕如果拿下陇西,可以切断忽必烈与远疆的联络(这是下面一个大剧情的内容)
五、最重要的一点是,在本书中,因为李瑕,忽必烈面对的是更加严峻的情形,他会更大力地启用汉人。这也是我后面想要仔细写的,如今只能是一点点揭开的小支线。
那我不写合丹、八春了,涉及到一个逻辑就是:没有他们西军能不能赢?
先说合丹是谁,窝阔台的第六子,庶子,宗王,封地在吉木萨尔。
——“宪宗、世祖之立,合丹均有翼戴功。中统元年,御阿蓝答儿、浑都海于姑臧,获而斩之。”
这是关于这一战,史书上对他这个主帅的描绘就这一句话。
还不如汪良臣等人丰富。
“适大风扬沙,白昼晦暗,良臣乘机命军士下马持短兵冲敌阵左,绕出阵后,再溃其阵右而出。”
由此,我先不说合丹厉不厉害,只认为他任西军主帅是因为宗王身份,而非能力。
而历史上这一战,我通过看史料,认为的真正操盘人是谁呢?
廉希宪、商挺。
他们一直是京兆宣抚官员,对地势最熟悉。
历史上,蒙哥死后,廉希宪说,“先发制人,后发人制。天命不敢辞,人情不敢违。事机一失,万巧莫追。”
他们抢先动手,杀刘太平、霍鲁怀、杀密里霍者、乞台不华,抢夺兵马。
他们利用在秦陇的根基,就地收拢人马,所谓“西师可军便地”。
他们分析出浑都海的上中下去路,以及下一步计算,猜中了浑都海要北撤……
我认为,廉希宪、商挺用兵能力,甩了浑都海、合丹一百条街。
先不争论这些对不对。我是说——这些,是我写小说的逻辑。
之所以前面还花费半章的篇幅说廉希宪,就是在铺垫这一战的胜败。
我认为,“廉希宪”这个主要原因已经点出来,那足够说明如果没有李瑕的参与,浑都海就必败无疑了。
……
这是将领,再说说兵员实力。
史书上没说合丹具体带了多少人来支援,只有“西师可军便地”“良臣尽起二十四州之兵”。
再加上本书中忽必烈局势严峻,所以我写主力是汉军。
巩昌军、关中军,守土之战。
而,浑都海手中的主力有两方面,一个是驻守六盘山的守军,一个是蒙哥南征的败兵。
六盘山守军,应该是多年不打仗,给成吉思汗守祭的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部分南征败兵,在本书中几乎是亲眼看到蒙哥死于战场的。
这是士气。
辎重方面应该更不用多说了。
同时,参考了忽必烈与阿里不哥的大战,我认为汉军是有实力打败浑都海的。
更具体的关于汉军、蒙军具体战力分析,后面的章节应该会说到,这里就不再多说了。
~~
说说战况。
历史上,浑都海是不敢进陇西、关中。
我认为他应该也知道自己打不过,是打算回哈拉和林。
但被廉希宪料到了,西军追击,在耀碑谷“全歼”了他。
耀碑谷这个地方,在河西走廊,总之是北边很远。
本书中,决战地点在临洮,李瑕把浑都海骗下来了。
为什么在临洮?
临洮就在巩昌北面一点,浑都海想着,如果李瑕只攻打巩昌,也能引起汪家兵的崩溃,所以主攻这里。
地理上,临洮与街亭隘口几乎是平行。
有个逻辑是,浑都海知道自己打不过,因为有李瑕的奇兵,他才敢来的。
现在李瑕不来了,还杀了刘太平。
在这时候,浑都海就已经是注定要败了。廉希宪历史上的“上中下三策”,本书的下下策,已经解释过了。
剩下的要交代的,无非是:
汪良臣6万人正在和浑都海7万人打。
这时候,阿蓝答儿3万人(他带4万人打刘元振2万人,留下1万守街亭),3万人从街亭方向杀出来,这时他是打过一仗,急行军过来的。
同时,刘黑马2万人从祁山道方向杀出来。
6+2万,对阵,7+3万(这里昨天有个错误的地方是,7+3我写成了11万,其实是10万)琇書蛧
然后,汪良臣从侧翼杀过去,杀穿了浑都海。刘黑马赶到,一起击杀阿蓝答儿。
浑都海自已都知道必败,自然就输了。
至少我认为这逻辑是通的。
~~
再说战果。
为什么用“全歼”这个词,因为耀碑谷之战也用的是这个词,我认为应该是指“没有人逃走”。
为什么没人逃走?
我认为不是风沙太大,而是,能逃到哪去?
哈拉和林太远了。
打仗打输了,主将都被俘虏了,却要从巩昌这个汪家的老家一路逃回漠北,太远。
也许,还不如当俘虏。
所以我说全歼、匹马无还的意思,也是想扣一扣历史。
~~
以上,我不敢说全都是对的。
这是我写陇西这场战事的逻辑,我能做的也只是遵遁这个逻辑来写而已。
写书当然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。
要是觉得这个单章很无聊,说明这一战也就是个背景支线而已,在小说里我已经一笔带过、尽量不花费太多笔墨了。
要是对这段历史感兴趣,就当是随便聊聊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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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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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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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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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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