它的前后已经断了,墙体上满是风蚀的裂痕,在旷野上显得十分孤独。
很难相信这一堆夯土也能屹立千年不倒……
李瑕走上墩台。
他望了望远处的大漠,观测着烽燧之间的距离,在手中的图纸上做了标注。
陪在他身边的朵思蛮不由好奇,问道:“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啊?”
“为什么这么问?”
“长安多好啊。”朵思蛮提到长安,语气还带着叹赞,又道:“有那么好的关中,把人都迁过去多好,这沙漠里什么都没有,为什么要来抢沙漠的地盘?”
若说她傻,世上也有过不少聪明绝顶的人与她的想法一样。
李瑕也懒得与她解释明白,道:“照你这么说,临安更好。要让你去了临安,能比赵氏君臣还不思进取。”
“嘿嘿。”
朵思蛮傻笑两声,不以为耻反以为荣,觉得自己能与赵氏相比,那应该是更像汉人了。
她以前常听族人讥笑汉人懦弱,到长安生活一年才知汉人活得好,转而对风雅、繁华之物愈发羡慕。
“不思进取,我又学了一个成语,而且我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意思。”
李瑕看她得意的样子,摇了摇头,道:“成语没什么了不起的,你堂兄还精通四书五经。”
朵思蛮的堂兄之多,天下间就少有人能超过她的。此时她也不问是哪个堂兄,道:“四书五经?那个非常非常难的。”
“是啊。”
李瑕知道四书五经很难,连他自己也不会。
从这点来说,真金比他更像是一个儒生。
那是真金汉化得深,还是朵思蛮汉化得深?
李瑕想不出,于是心想,等见到真金也就知道了。
“你还没说我们来这里做什么呢,是要去西域救额吉吗?”朵思蛮又问道,她嘴上说着不关心兀鲁忽乃,但还是关心了一句。
“不需要到西域去,到这里就够了。”
李瑕随口回答着,因为面对的是有些笨的朵思蛮,他不介意与她说这些,这也算是理清思路的过程。
“现在的情况是,忽必烈想要西域,而我想要吐蕃。在这里就能看到我是怎样守住西域,他又是怎样丢掉吐蕃。”
“在这里就能看到?”
朵思蛮连忙踮起脚,向更远处望去,只见黄沙漫漫,一望无际。
于是她微微撅了噘嘴,抱怨道:“明明什么都看不到。”
“不急。”
碧空万里,黄沙漫天,天与地如此开阔。
就这般等了许久之后,终于,有一支狼烟在极远处冲天而起。
“看到了?”
朵思蛮惊讶地瞪大了眼,只见由远而近是一道又一道的狼烟腾起。
她崇拜于李瑕的料事如神,满腔的爱慕泛上来,忍不住又抱了他一下,然后乖乖跑开,拿起盾牌和弓,不给李瑕添乱。
蒙古女人的本事,她可还没丢。
李瑕则上前两步,抬起望筒向北眺望。
天与地的交界在极远处,至少有五里远。当一条黑线出现,他眼神一亮,显得有些期待。
好不容易能够打一仗,他已是战意昂扬。
“将朕的大纛竖起来……”
~~
骆驼踏着黄沙,停下了脚步,似乎因为感受到了周围的气氛不同了,甩着长长的脖子打了个响鼻。
牵骆驼的向导也已站定,惊慌道:“大帅,这……”
董文炳已经望到远处那杆龙旗。
这已是一个多月内第二次遇到李瑕了。
他不过是想去河湟而已,结果走大路被追击,打算穿越大漠竟还能被堵截。
董文炳知道现在时机不适合。他疲师远来,唐军却以逸待劳,不宜决战,退回黑水城才是上策。
然而想到燕王还陷在河湟,能选择的余地又有多少呢?
他看得出来,唐军的兵力并不多。
事实上,李瑕一个皇帝,只带数千人亲征,在这旷野上遭遇,未必不是一个机会。琇書蛧
值得搏一搏。
“勇士们!”董文炳开口喝道,他的嘴唇已然干裂,却还是声大如雷,“天大的功劳摆在你们面前了,你们行军千里,穿过沙漠,长天生对你们的卷顾来了!”
风沙中,激励的语句一层层传下去。渐渐地,万余元军开始齐声吆喝。
这一刻的董文炳觉得自己是霍去病,深入大漠,恰遇匈奴左贤王。
区别在于,这次他是兵多的那一方。
元军一人三马,行军时像是一片黑色的海,有着吞噬一切的气势。
唐军则是散在整条防线上,兵力还很分散,发现了元军之后才开始渐渐聚集。此时拱卫在李瑕周围的不过只有一千余人。
元军的要做的就是在唐军的兵力汇集之前,击溃这一千余人斩将夺旗。
但这段距离看着近,真正奔跑起来却很远,元军每近一点,赶到李瑕周围的人就越多。
这种情况下,元军没有进行太多的箭失攻击,而是径直杀到唐军阵中。
有唐军正提着桶在阵前跑动,泼洒着某些刺鼻的黑水,眼见元军杀来,慌忙便向后退。
“勐火油柜!”
“轰”的一声响,声音像是大风灌进了石头的缝隙。
当元军冲上,一堵火墙突然腾起。
白日的火焰并不耀眼,甚至有些看不清。但很快就有黑烟滚滚,惨叫声交迭,火焰带来的伤害并没有因为它不显眼而有所减弱。
“啊!啊!”
有骑士摔下马匹,拼命地在地上打滚甚至往黄沙里钻。
黄沙早已被烈日晒得滚烫,但远远比不上火焰。
袭卷着他的火苗不仅没有熄灭,还越来越旺。
他把整条手臂都伸进沙里,下一个瞬间,一切却又戛然而止,他没了声息。只有身上的油脂还在噼里啪啦地燃烧。
这种惨痛的死法没有吓退后面的元军。
他们的身后是纵横千里的沙漠,而前方就是天大的功劳。没有人想要回头,后方士卒看不到前方发生了什么,还在往两边包夹。
有元军下马,铲起黄沙去灭火。也有元军纵马跃过了地上的火苗,杀入唐军阵中。
弯刀噼下,还能狠狠地噼进唐军的盔甲之中。
他们远道而来,体力消耗了许多,好在有功业作为激励,还能激发出力气。
但,战事才刚开始,之后还要打上许久许久……
~~
“杀啊!”
一名元军双手持刀,前向逼进一刀,硬生生将刀尖捅进了眼前那个吐蕃战士的胸膛。
血喷得到处都是,死去的吐蕃战士其实已经用他的断刀往元军身上噼了好几刀,但他自己却没有盔甲,一刀就被杀了。
很快,元军杀破了吐蕃人的第一道防线,向这片驻地深处杀去。
“人呢?!”
崔斌焦急地四处探望,寻找着真金的身影。
他表面上答应了赵阿哥奔的要求,将所有抢夺来的钱物全都送来,借机将一队精兵派进了赵阿哥奔的驻地之中,之后里应外合,突然展开了袭击。
正在因为那些钱物而欢欣鼓舞的吐蕃人还没反应过来,已被杀穿了防线。
……
这片驻地的中心,赵阿哥奔还没听到外面的杀喊声。
他正在接见两个从唐军中过来的信使,严云云在一旁充作通译。
“这是你们的军粮?”赵阿哥奔掀开了其中一口坛子,吸了吸鼻子,道:“闻起来还很香。”
“首领可以尝尝。”
严云云上前,随手拿了一块干米饼,以茶水泡了,之后又从赵阿哥奔面前的坛子里舀出配菜来。
赵阿哥奔担心有毒,本不想吃。但看她又给自己弄了一碗,坦然吃了,他闻着那香味终究是没忍住,捧起来就吃。
一口下去,他眼睛大亮。
“这也太好吃了!”
“金华火腿,百余年前宋国名将宗泽抗金,家乡百姓争相送猪腿,因路途遥远,遂撒盐腌制。”严云云道:“至于这干米饭,则是用大稻米制成……”
赵阿哥奔这辈子还没见过稻米,若不是亲口尝过,真不敢相信这米饭能比撒了盐的烤肉还好吃,连连点头。
说实话,作为一部之主,还有个大蒙古国万户总管的官职,赵阿哥奔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,这青海湖畔东来西往的商旅曾带来过美酒玉石、金银财宝。
还有香料,烤好的肉撒上香料,也能叫人垂涎三尺,他吃得多了。
但这种新鲜的美味确实是不常有的。
一个相貌粗鲁的大汉,也只有在吃到好吃的之时,身上的煞气都消了许多。
严云云道:“宋国也曾因这大米吃过苦头。端平北伐,宋军深入敌国,就地寻找粮草,找到小米后只觉难以下咽,甚至有人因吃不惯小米而染疾身亡。”
“我要是宋人,我也不愿北伐。”赵阿哥奔道:“就这光秃秃的地上,能种出什么?!”
“首领也懂宋国繁华?”
“我能不懂吗?我祖上就有一支,在宋国被金国打跑的时候跟着到川蜀去了。”
严云云笑了笑,心道赵阿哥奔还算开明,不难说服,继续道:“如今我大唐已在川蜀、关中引进这荆湖大稻。加上商路畅通,就是北方也可吃上这样一口大米。当然,首领若是吃惯了面食。也可尝尝我们的炒面有何不同。”
“好,好。”赵阿哥奔很感兴趣,“我把大家都喊来一块吃。”
正在此时,外面已能听到杀喊声。
“首领,不好了……”
赵阿哥奔大步迈出,喝道:“有什么不好的?!”
话音未了,他转头一看,不需要回答已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“杀!”
元军大喝着,已径直冲向了他。
同时还有元将用蒙语喝道:“不许放箭,当心担心别伤了燕王!”
虽说没有放箭,但有甲胃的士卒持着弯刀杀入未披甲的蕃民之中,很快还是杀得血流成河……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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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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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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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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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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