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会游泳,因而备了浮囊,就是将羊皮完整剥下后扎紧再吹鼓起来的气囊。
蒙军行军时常有携带,用于渡河。
只要把浮囊拴在腋下、趴在上面,再拉着飞絙,足以让他带着辎重安全渡过泾河。
然而宋军的小船顺河而下,斩断了飞絙的同时,箭矢射来,马上便射破了帖必烈的浮囊。
“嗤嗤……”
帖必烈看着堆在岸边的一个个浮囊瘪下去,发了一会呆,不知如何是好。
周围的杀喊声摇山倒海,他回过头望去,只见阿术的那杆帅旗正在向右翼移动,靠近了宋军主帅的那杆大纛。
背水一战,一定能斩杀敌将。
到时再渡河也是一样的。
“长生天保佑草原儿女生生不息……”
帖必烈正想着这些,阿术那杆大旗已缓缓倒了下去。
“阿术已死!”
“阿术已死!”
“……”
宋军那边有人齐喊起来,高声地重复着这一句简简单单的蒙语。
之后,一个人头被高高举起。
隔得远,帖必烈看不清楚,只知道以阿术的脾性是不可能容许敌人这样羞辱他,如果是假的,一定会不管不顾继续冲杀。
而现在,右翼全乱了……那看来,阿术真死了。
帖必烈只觉脑子里“嗡”的一下,一片空白。
整个战场如此炸开来,蒙军已立即陷入了混乱。
他们若是骑着马,还能驱马而逃,但此时是下马步战,混乱中连找到马匹跨上马背的时间都没有。
逃也无路逃,北面临着泾河,而其余三面都有宋军杀过来。
很快便有人跳进泾河,试图涉水到对岸。
泾河这种河……它不像黄河、长江一看就波涛汹涌,泾河看着就平静得多,常水期河水澄清,水深也就半人高,看似可涉水而渡。
但过泾川之后这一段,谷窄岸陡,与蒲河汇流,水力增大,河道多跌水险滩,急流瀑布,何况如今还是九月,汛期才过不久。
宋军的小船停在河道中央,以竹篙撑着。
撑篙的船夫们最是清楚这河能不能够涉水而过,其中一人叹了口气,喃喃道:“真以为能跑得掉吗。”
没人在乎这一个船夫说了什么,前方密密麻麻的蒙军士卒听不到,也听不懂。
“放箭!”
张顺大喊一声,自己却没张弓,而是拿起一根长长的鱼叉,等待着蒙军游到他面前。
然而,大部分的蒙军是到不了河中央的。
水还未没到他们脖子时,脚下一没站住,呛了第一口水之后,河水便开始吞噬他们的性命。
箭矢铺洒而下,蒙卒多是把盔甲扔在岸边,只能以皮肉迎接箭矢,鲜血很快把河面晕成了红色。
更大的杀伤在于中箭的蒙卒一慌张便溺了水,呼喊着,挣扎着,慢慢在水中窒息而亡。
而他们在溺亡这个过程中展示的痛苦,给了同袍更大的恐惧。
连没中箭的蒙卒也被扯倒,在河水里窒息、疯狂挣扎、越发窒息。
便是有少数能游到河中央的,宋军的鱼叉也会毫不留情地扎下。
“噗!”
张顺的鱼叉每次扎下,都能带走一条性命。
并非是每次都刺中要害,而是只要刺中,对方就不能在水里活下来。
杀戮成了很简单的事。
张顺幼时听老人说,端平三年蒙军屠他的家乡时,杀戮也是很简单的事,蒙军一人赶十人,将他们赶在街道中央,长矛齐捅……
“噗!”
“噗……”
惨叫声在张顺耳边回荡,也在他心里回荡。
夕阳在西山边投出的最后一道余晖,印得江面红得可怕……
“投涧谷而死者不可胜计”,史书上简简单单一句话,今日复现,其实是人间地狱。
~~
帖必烈脚已踩到了河水里,望着前方可怖的情形,猛地打了个寒颤。
河水太凉了。
他于是召集身边的宿卫,重新穿上盔甲,杀了几个溃兵,抢了马匹沿河往下游。
天色渐渐暗下来,几骑宿卫护送着帖必烈冲出蒙军军阵,悄然逃离。
“咴!”
夜色中马匹悲嘶,“嘭”的一声,帖必烈摔倒在地,便见宋军箭矢射来,他的宿卫们惨叫起来。
帖必烈盔甲上也中了两箭,幸而盔甲厚实,未伤到要害。
他捡起弯刀,站起身,招呼还能动弹的亲卫,迎向了宋军。
他,孛儿只斤·帖必烈,成吉思汗之曾孙、窝阔台汗之孙、西凉王阔端之子,流着黄金家族高贵的血液……只要杀向懦弱的宋人,一定能赢得胜利。xiumb.com
长生天保佑着成吉思汗的子孙。
本以为前方只是一小队巡卫的宋兵,没想到冲上前一看,月光下能看到这里竟是宋军刚扎好的营防,短短的防线上有密密麻麻百余人。
帖必烈一愣,不等对面宋军动作,他膝头一软,已跪倒下来。
“我投降了!”
这句话他却是用汉语说的。
帖必烈也忘了自己是何时学会的,但总之是学会了这句话,虽说话时口音十分奇怪。
出乎他意料的是,宋军里竟有人用蒙语喝了一句。
“这一战我们不接受俘虏,把他们杀了!”
帖必烈又惊又喜,连忙喊道:“我不是普通的俘虏,我是成吉思汗的子孙……”
……
当胡勒根听说俘虏了帖必烈,大乐。
他兴冲冲策马赶到下游的营防,准备亲自带其去见李瑕。
面对这个黄金家族的子孙,胡勒根稍保留了些许礼貌,没有多加折辱,只是用绳索捆着帖必烈的手,拉着他跟在马后。
马速并不快,胡勒根在意的是与昔日的草原主宰宣扬他的信仰。
“你们知道你们为何会败吗?!”
面对这样掷地有声的质问,帖必烈懵了好一会,抬起头看向马上的矮个子,也不知这个叛徒到底是什么出身,但一定是某个与黄金家族有仇的部落酋长。
“我们应该败。”
“铁木真的屠杀已经背弃了长生天,他才是草原的叛徒,他折断了通天巫的脊柱,不再听长生天的指示,他屠戮世间的生灵,已经触怒了长生天的意志。故而,长生天子降于世间,要成为新的天可汗……”
胡勒根最近一段时间与许多俘虏探讨蒙古的历史,加之被李瑕的一些观念熏陶,因此有了对铁木真的看法,形成了他对青冥苍天教的独特理解。
若不是打仗太忙,他真希望能找点时间与郝老道长探讨教义。
在军中,对教义有这样理解而且愿意与他探讨的人是不多的。
此时遇到了黄金家族的子孙,胡勒根心情复杂,既怀揣着过往的敬佩,又有了新的不屑。
他很努力地想要说服对方,以证明自己是对的,于是尽量驱马在帖必烈身边,滔滔不绝地讲述。
口沫如雨水般洒了帖必烈满脸。
帖必烈听不懂,也没打算听懂,却放下了黄金家族的骄傲,赔笑道:“幸好听到了胡勒根将军为我讲述长生天的意志,原来我的阿布病死了是因为他信奉了喇嘛、背弃了萨满。”
“不,你没有懂。”胡勒根大急,翻身下马,继续滔滔不绝。
帖必烈只好道:“对对对,我们做的一切都违背了长生天的意志,所以败给了伟大的天可汗,请胡勒根将军能为我求情,允许我献上忠诚……”
胡勒根终于说服了帖必烈,很是兴奋。
待到了地方,他命人把帖必烈押在帐外候着,他则亲自去见李瑕,并承诺会替帖必烈求情。
帖必烈心中稍安,他认为自己是有用的。
他毕竟是黄金家族的子孙,李瑕想与忽必烈议和也好、想到阿里不哥联络也好,甚是想往凉州扩张,他都有大作用。
但他等了许久,这一夜却并未见到李瑕。
直到两天后他被带到了泾川县,依旧没见到李瑕,而是被捆着押到了城头上,面对着近两万的宋军兵马。
宋军显然也是刚收拾过战场,扎驻到泾川城。
风吹过城楼,带着呜咽声,帖必烈心中泛起非常不好的预感。
他目光看去,能看到有些宋军额头上是扎着白布的。
这场面,太过于像一场祭祀了。
但没有看到萨满和祭品……
~~
“这是做什么?”李泽怡喃喃道。
“宣扬。”胡勒根答道。
他按着刀站在李泽怡身边,眼神却是比之前还狂热了许多。
“宣扬忠心不分汉人与蒙人,你明白吗?”
李泽怡皱了皱眉,道:“好吧,别和我说话了。”
“草原来的信徒胡勒根,胸怀越来越宽广了,忠诚于天可汗的信念。”胡勒根道:“而你,只懂得忠诚于前途……”
“疯胡子。”李泽怡转头一看,见董文用已被押过来了,道:“来了,你开始吧。”
胡勒根兴奋起来,大步走上城头。
他看向归义营的士卒,当先大喊道:“将士们,你们有人是从草原来的,有人是从西域来的,效命于我王,但不知我们与汉人的区别是什么。当看到你们的族人出现在敌阵,你们分不清为什么他们是你们的敌人。到底谁是胡人?谁是汉人?今天,胡勒根来告诉你们!”
“第一条,保护生灵者,便是我们自己人;残害无辜生灵者,就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敌人,该杀!”
“杀!杀!杀!”
归义营士卒遂高声大喊起来,他们需要界定自己是谁,归属感该落在何处。
但不需要太复杂的规则,要用最简单、清晰的规则。
第一条就是这样泾渭分明。
胡勒根已一把拎起帖必烈,放声高吼。
“这个,是阔端之子帖必烈,领阿术杀入巩昌,屠五万生灵……”
“杀!杀!杀!”
帖必烈已骇然变色,他终于知道今日的祭品在哪里。
……
于更多人而言,这不是祭祀,而是惩戒。
刘金锁、鲍三、陆小酉等人各自领着人站在城外列成方阵,抬头看着城头上胡勒根的叫嚣,已有些不耐烦。
“娘的,聒噪个没完没了,老子麾下的川兵还等着上去一人一刀……”
~~
更远处,董文用抬头看着这场面,转头向李瑕道:“当众虐杀黄金家族的子孙,你会……”
“虐杀称不上,与他有仇者,一人一刀报仇雪恨,应该不算过分。”
“你会触怒蒙人,陛下会……”
李瑕再次打断了董文用的话,反问道:“你很害怕蒙人?”
董文用语气一滞,不知该如何回答。
李瑕抬手指了指城头上阿术的头颅,以及被挂在那已被割了几刀正在哇哇大叫的帖必烈。
“那我来告诉你,那种需要靠屠城来恫吓敌人的军队,一开始就是外强中干,只是野兽而已。也只能吓吓你们这些软弱之人。”
在他眼里,阿术确实只是野兽……帖必烈虽然弱些,也是野兽,并无更大的作用了。
董文用默然,叹息一声。
他目光望向了城外,像是在望向浅水塬、泾河、黑水……在那里,不计其数的蒙军尸体还堆在那里。
这次进犯的蒙军,已是匹马无归。
胡强?汉强?
孰为胡?孰为汉?
经历这一仗,董文用已开始重新思考着这些问题……
李瑕有答案,他的答案在百年后、数百年后凝练的历史,他努力想用这个答案拿给当世这些深陷迷茫的北人、南人解惑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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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盟主“blackmoon413”的打赏,万分感谢。这几天一直想着加更,但前两天都是踩着点才写完,今天想说熬一熬,结果这一章还是没能赶在12前码出来。那就14号再更两章吧,不过我四十多个小时没睡了,这两章应该不会太快,下午以后吧~~希望大家谅解,也感激大家的支持~~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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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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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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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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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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