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九九,我带我家航哥过来照顾你生意了。”陈佳玲微笑着对堂妹说道。
“姐,你中午真的不做饭了啊?”陈温酒看着自家堂姐问道,“你自己带着阿航过来吃饭,那阿伯和阿姆呢?他们也不吃饭?”
陈佳玲是陈温酒的堂姐,她们俩的父亲也是堂兄弟,关系还是比较亲近的。而陈佳玲今年30岁,是个没有正式工作但却有收入的自由职业者。
按照自家堂姐的说法就是,她大学毕业就直接结婚生子,后来又带着孩子没有出去工作,渐渐地就变得有些社恐了。
所以现在陈佳玲她待在家里做一些文字相关的工作,但是却没有出去找工作了。不过陈温酒知道自家堂姐的收入还是很可观的,月收入大概也有三四千,比一般的工资好得多。
阿航叫做蒋航,是陈佳玲的儿子,一个七岁的小胖墩。
这孩子五岁之前还是挺瘦的,但是后来六七岁的时候就逐渐地胖了起来,还跟他妈妈一样不爱运动,于是就长成了一个小胖墩了。
蒋航的底子好,是一个浓眉大眼的可爱小孩儿,所以即使现在他胖了也是可爱的。
“小姨,我外公又去喝酒了,我外婆打麻将,中午不在家吃饭。”蒋航笑呵呵地对陈温酒说道。
陈温酒皱眉道,“阿伯又出去喝酒了?”
“我爸不喝酒才奇怪吧?”陈佳玲毫不在意地说道,她爸可是一日三餐除了早餐之外都喝酒的,有时候早上要是有酒友他也可以一日三餐都要喝酒。
甚至她爸生病,医生让他禁酒几天他都浑身难受。感冒吃药几天,她爸都宁愿不吃药也要喝酒。
陈佳玲又道,“我爸他这样喝酒我也很担心他的身体,但是有什么办法?他就是没办法戒酒。”
她爸当初还戒过烟,大概有一两年的时间不抽烟了。可是戒酒不可能,连生病都没办法让他戒酒,她们能怎么办呢?
陈温酒也很苦恼,她爸倒是不抽烟不喝酒,但是她大伯抽烟喝酒啊,她也很担心自家大伯的身体。
希望旅店升级以后有办法给她解决这些问题,抽烟喝酒对身体的伤害真的挺大的,尤其是像她大伯还有堂伯这样每天都喝酒的。
“阿伯去跟人家喝酒不在家吃就算了,阿姆怎么也不吃饭?”陈温酒道,“阿姆这样不吃午饭对身体不好吧?”
“她虽然不吃饭,但是有带吃的去啊,不会饿肚子的。”陈佳玲道,她在家的时候也会偶尔做点馒头啊、发糕啊之类的,偶尔也会买点手撕面包或者其他的面包放在家里,所以她妈出去打麻将不愁没东西吃。
陈温酒无奈极了,“真是……”
“那行吧,你先带着阿航去吃饭。”陈温酒说道,“我们餐厅的价格挺贵的,姐你可要想好了。”
“你放心,我就只是在你们餐厅吃一顿饭而已,又没打算一日三餐都在这里吃。”陈佳玲道。
“我先去吃饭了,九九你自己忙啊。”陈佳玲欢快地挥挥手,牵着儿子的手去餐厅那边了。
“妈妈,有无骨凤爪。”蒋航看着菜单上的无骨凤爪说道,“妈妈我要吃这个。”
蒋航之所以长胖也是因为他爱吃,五岁之前的他虽然吃饭很乖巧但是吃的也不多,但五岁以后的他可是看到什么都喜欢吃,无骨凤爪他可喜欢了。
“还有这个鸡翅,我也想吃,妈妈我们吃蜜汁鸡翅还是吃蒜香的?”蒋航问道。
“吃蒜香的吧?”陈佳玲迟疑道,她对大蒜的味道还算能接受,当做调味料她可以接受,但是她不喜欢直接啃、直接咀嚼打算,这个蒜香鸡翅的蒜末基本上都炸过了,应该符合她的口味。
蒋航也点点头,“那我们要蒜香鸡翅。”
母子俩点了一个无骨凤爪,一个豉汁蒸凤爪,再要一个蒜香鸡翅、豆角炒肉、青椒炒肉就够了,吃不完还可以打包带走。
很快地他们点的菜就端上来了,蒋航率先向无骨凤爪下筷子。
“妈妈,这个好吃。”蒋航吃着凤爪道,“妈妈,比你自己做的好吃太多了,也比我买的好吃。”
蒋航是真的很喜欢吃凤爪、鸭掌之类的零食,暑假回来这边就让陈佳玲做了好好几次,也就是陈佳玲她嫌麻烦没有做无骨的。但蒋航还是很喜欢吃的,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。
可是跟旅店餐厅的相比,陈佳玲做的那些泡凤爪和泡鸭掌就不好吃了——不,根本就没有可比性。
陈佳玲并没有因为儿子说自己做的不好吃就生气,她也觉得这餐厅做的菜更好吃,简直太好吃了。
以前她弟说她做的菜不好吃她还会生气,毕竟她辛辛苦苦做出来的菜虽然算不上多么美味,但起码能吃,属于中等水平。结果被她弟那么一说,她不生气才怪。
但是现在吃到了贺醉做的食物之后,她承认自己做的菜就是垃圾,就是难吃了。
这个无骨凤爪也太好吃了!
这个蒜香鸡翅也太美味了!听听这酥脆的皮,咬下去的时候还能够听到轻微的“卡兹”的声音。看看这嫩嫩的鸡翅肉,肉质鲜嫩咬开之后还有一些汁水,香死个人。
豆角炒肉也非常好吃,陈佳玲做的豆角基本上会稍微软一点,她觉得焖软一点的豆角会更入味一点。刚刚断生的豆角虽然脆脆的,但是她觉得不够入味,不怎么好吃。
可是贺醉做的豆角炒肉她就不觉得不好吃,即使豆角不是跟她做的一样软一点,而是刚刚好熟了但是还保留着脆脆的口感,可也非常的好吃。m.χIùmЬ.CǒM
她是很不喜欢吃蔬菜的时候吃到那种看似熟了但是却像是没熟,吃起来还带着一种很不好的生生的味道。所以她自己做的菜,都会做得很熟很熟。
但今天的这道豆角炒肉就是刚刚好熟了,但还保留着它的脆感,还没有那种生的蔬菜的味道,非常的好吃。
陈佳玲一边吃一边点点头,怪不得自家堂妹开的旅店餐厅价格这么贵,这么好吃的东西不贵说不过去啊。
当然,这家餐厅的食物再怎么贵她也没有那么多钱过来消费,偶尔来一次当做犒赏自己就可以了,她没有钱天天来这边吃。
“蒋航,你多吃点饭,不要只吃菜。”陈佳玲抬起头看向对面的儿子,见他老是吃菜忘记了吃饭,赶紧催促他道。
“知道了知道了。”蒋航乖乖听话,因为餐厅不仅是菜好吃,饭也很香,他刚刚只是忘记吃饭了而已,现在一边吃饭一边吃菜,他也吃得很满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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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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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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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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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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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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