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《春秋》虚影!你一个儒生,怎么可能召唤出《春秋》虚影!”“方修杰”浑身正气鼓荡,夫子境巅峰的攻击尽数朝纪仲打去,但是所有的攻击落入《春秋》虚影散发的光芒中,就仿佛落入了无尽的时间长河之中,全部消失不见。
《春秋》虚影的竹卷完全打开,上面刻着的字一个个闪烁起来,随后,那些闪烁的雅文文字从竹简上飘出,落入了纪仲的身体中。
纪仲身上的正气猛然暴涨!
“春秋注我!这是春秋注我!”此时真正的方修杰也是心中大惊,这种场面,他只在史书中见过。
儒门半圣之下,最强的两大神通,春秋注我,我注春秋!
据说,施展出春秋注我,将召唤出儒门至圣的力量,为己所用,曾有一位正心境大儒使用春秋注我,越阶斩杀一名蛮族蛮神。
只是,这两门神通太难了。
难到一两代人,都不见得有一人能掌握。
可是纪仲只是一个儒生,连书山学海都没有见到,他怎么会施展出来?
……
此时随着一个个春秋笔墨飞入纪仲的体内,纪仲的气息在不断攀升,很快就突破了儒生,进入了夫子境,接着就是突破启蒙境夫子,到达开化境夫子,紧接着又从开化境夫子突破到了传道境夫子,但是这势头没有中止。
“方修杰”面色大骇,在“春秋注我”施展期间,至少要半圣的力量才能攻击到对方,如今他只是一丝神魂附体,施展出传道夫子的实力。
“你疯了!”这道苍老的声音大喊,“快停下来!你根本承受不住春秋大术的力量,你的儒心会崩溃,你也离死不远了!”
纪仲压根不理会,身上的气息仍然在继续增长,转瞬间就来到传道境夫子巅峰,正朝着大儒前进。
此时崩界上空崩坏之力开始聚集,巨大的压迫力量散发了出来。
“方修杰”大惊:“停下来!你能突破一整个大境界,未来至少能达到正心境,就连封圣也有一定的希望。”
“你停下来,拜老夫为师,入我方家,我方家用尽所有手段助你百年成圣!”
“只要你肯拜老夫为师,老夫立刻离去!你停下来!”
纪仲微微睁开眼,看了一眼状若疯狂的“方修杰”,继续闭上眼睛,身上气息依然不停上升,突然间一声闷响,纪仲的修为已经突破了夫子境。
此时天空中崩坏之云中一声雷鸣炸响。
“方修杰”大喊;“停止啊,你若是到了大儒,会引下崩界的崩劫,你想你身后山谷中的陈洛和我们陪葬吗?”
听到“方修杰”这一句,纪仲身上的气息猛然一滞,他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的崩坏之云,长长吐出一口气,身后的春秋虚影缓缓消散。
纪仲此时目光如电,看向“方修杰”,举起手中的断剑,那断刃处,一道浩然正气冒出,重新化作了一柄三尺铁剑。
此时的纪仲,半步大儒!
“方修杰”面露凶狠之色:“小子,《春秋》已逝,区区半步大儒而已,你拦不住我!”
“方修杰”浑身青中带黑的正气宣泄而出,排山倒海一般压向纪仲,正气巨浪所过之处就连地面都被生生刮起了三寸。那正气巨浪扑向纪仲,仿佛要将纪仲活活拍死。
夫子境儒术·不教而诛。
纪仲深吸一口气,浑身的正气都集中在手中长剑,他朝那迎面而来的正气巨浪狠狠劈下。
仿佛是混沌中开天辟地的第一束光!
那青气剑光锐利无匹,正面撞上了正气巨浪,去势却丝毫没有停滞,一往无前。
下一个眨眼,一道血迹从方修杰的额头正中流了下来。
“太平之剑?”那苍老的声音也逐渐虚弱了下来,“这是太平之剑!”
“你个傻子,封圣之资,竟然为了拦我,死在了这里!”
“你个傻子!傻子!”
那苍老的声音仿佛要释放自己的无穷怒火,但是声音却逐渐消失,当声音消散的那一刻,方修杰的身体倏然裂开,从中被劈成了两半,那股覆盖在身体上的青黑正气忽然化作了一团火焰,熊熊燃烧,将方修杰的尸体彻底化为了灰烬。
就仿佛这个世界没有这个人一般。
于此同时,纪仲身体一晃,摔倒在地,他感觉到浑身的力量和生命力都在迅速消退。他仿佛听到了心脏处有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。
纪仲靠着山石,再也没有力气握紧手中的断剑,他发现自己的心脏跳动的速度越来越慢,眼皮越来越沉。
“公子,小纪只能护你到这里了……”
纪仲已经没有力气再握紧手中的断剑,他浑身的衣着已经被冲击的褴褛不堪,一如他第一次见到陈洛时的样子。
纪仲在恍惚间,仿佛看到了一个断了一条腿的背影,那个背影朝自己竖起了大拇指。
“傻夫子……”
纪仲用最后的力气喃喃道,缓缓闭上了眼睛……
……
“纪大哥!纪大哥!快醒醒!”纪仲被人摇醒,睁开眼,一个瘦骨嶙峋的大脑袋凑到了他面前,“那个傻子又来了。”
纪仲一听,连忙掀开破兽皮,抓起枕在脑袋下的铁剑,走出了破茅草棚。
他,纪仲,今年十岁,亡人集南区甲字街第一孩子王。
靠的不是别的,就是他手上那柄铁剑。
几个瘦得不成样子的小孩见到纪仲,都一窝蜂的涌过来,纪仲用手点了点数,还不错,一个都没少。
“很好,看来那个傻子给的食物里没有迷药和毒药。”纪仲点点头,“走,跟我再去领食物去。”
众孩童兴奋地大喊,跟着纪仲走向甲字街的街头。
……
这里是亡人集,位于莽州,却在莽州的长城防线之外。
早年间这里有些哨所,是为了预报蛮人入侵而设置的,因为死亡率太高,所以在这里驻扎的都是些死囚。
朝廷允诺他们,若他们可以在这里待满七年而不死,就能赦免其罪,无数死囚为了一份活下去的希望纷纷主动来到了这里。
来的人多了,哨所就连起来成了一个集镇。因为所有人都是亡命之人,因此,又叫亡人集。
随着时间的退役,这亡人集渐渐出现了第二代,第三代,可是这里又偏偏是一个没有王法的地方,很多孩子刚刚出生,就没有了父母。
纪仲就是其中一个。
纪仲不记得自己父母是谁,只是有一个人在临死前,遇见了不满六岁的纪仲,把自己的铁剑扔给了他。
“老子有一个儿子,死了,你给老子磕个头,就当老子的儿子吧,替老子把香火延续下去。这把剑,算是老子给你的遗物。”
纪仲老老实实地磕了个头,不是为了这把剑,而是自己被叫了多年的“兔崽子”,那一天,终于有名字。
纪仲!
他用了三天时间,刨了个坑,把那个便宜老爹埋了进去,自己则抱着那柄几乎跟他差不多高的铁剑,回到了南区甲子街。
自从他半夜偷偷摸摸用这柄剑刺进一个想要抢剑的小混混的脑子里,就没有人再来谋算他这柄铁剑了,他也莫名其妙成为了整条街最受敬佩的孩子王……
……
纪仲带着众孩子走到街头,果然看到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坐在大树下,他看上去豪爽的很,就是右腿的裤管空空如也,风一吹就飘了起来。
当然,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面前摆着香喷喷的面饼子。
那大叔看到纪仲等人,哈哈一笑,伸手招呼道:“小纪啊,快来快来,刚刚出炉的面饼子,还热着呢。”
其他小孩都看向纪仲,纪仲小大人似的点了点头,那些孩子才扑了上去,一边吹着面饼,一边往嘴里塞。
“慢一点,都有,都有。”大叔热情招呼着他们,又看向走在最后的纪仲,“小纪,昨天你答应的,吃我一顿饭,所有人都要跟着我念两个时辰的书。”
纪仲在那大树的身边坐下:“给吃的,还求着给我们书读,你怕不是个傻子。”
那大叔哈哈大笑:“是啊,不是傻子,谁来亡人集啊!”
……
春去秋来,一晃两年过去。
亡人集里建起了一座书院。
那傻夫子就像是鸟雀捡麦穗一般,托着那仅剩的一条腿,不断用白面饼子把一些小孩子骗进书院,教他们念书。
不是没有人来惹事,但直到那个时候,纪仲才知道,那傻夫子的实力强大的可怕。
听人说,他是什么“太平书院”的学子,那条腿是救同窗的遗物时被蛮族弄断的。
你说傻不傻?人都死了,还抢东西干嘛?
后来他在战场上又受了伤,死里逃生。有人保举他去赋予的扬州为官,被他拒绝了,他说他要来亡人集开书院。
你说傻不傻?
亡人集里的人都在背后喊他傻子。他们这些孩子还好些,叫他傻夫子。
“傻夫子,你为什么要来亡人集?”纪仲走到傻夫子身边,接过揉面的活,问道。
那傻夫子乐得轻松,从怀里抽出一袋旱烟,点着以后吸了一口,看向天边的落霞,说道:“我遇到了一个人,是从你们亡人集走出去的。”
“他说,他的孩子还在亡人集。他想让他的孩子念书。我答应了他了。”
“可是那小子,下一个冲锋就死了。我也不知道他孩子是谁,就只能过来把所有孩子都教一遍了。”
“没办法,答应了别人啊!”
纪仲撇了撇嘴:傻子!
傻夫子轻轻拍了拍纪仲的后脑勺:“要尊师重道!”
……
一转眼,又是两年过去,纪仲十四岁了。
这一年,他《春秋》入门,正气外放,成为了一名儒生。
傻夫子笑的比他还开心,说道:“我有一位好友,叫张戚风,我给你写一封信,你去找他。他是中京折柳书院的学子,会把你收入学院之中。”
纪仲撇了撇嘴:“我想去太平书院。”
傻夫子摇了摇头:“太平书院不适合你!听我的。”
纪仲还想说什么,但最后还是点了点头。
就在这时,外面突然响起了大喊声——蛮人杀来了!
纪仲心中一个咯噔,太平了多年,几乎所有人都刻意去忘记,亡人集之所以叫亡人集,一是因为这里都是亡命之徒。
另外,就是长城内的所有人,都把他们当做了死人!
“快,快,快!”傻夫子猛然站起,冲着外面大喊,“所有人,都躲到密道去!”
纪仲这是才反应过来,连忙冲进院子,把那些一个个到处乱跑的孩子抓起来,打开密道,将人一个个塞进去。
这是傻夫子这几年一直在做的事情,他说“与其临渴而掘井,好过未雨而筹谋。”
有的时候,傻夫子也不傻!
密道,只有孩子们知道。因为若是传了出去,以亡人集的风气,密道就不是密道了。
将书院所有的孩子都送进密道,纪仲却发现傻夫子站在书院的门口。
“傻夫子,人都躲起来了,你也进来吧。”纪仲跑到傻夫子身边,拉住了他的衣袖,可是原本轻轻一拉就会随着自己的傻夫子,此时却像一棵大树一般,稳稳地扎在原地。
“纪仲,你也去躲好,夫子,就不进去了。”
“不行!”不知为什么,纪仲心头突然涌出一股大恐惧,他死死拽着夫子的衣袖,往密道的方向拖拽着,泪水喷涌而出,“你都断了一条腿了,你逞什么英雄啊!你死了,我们怎么办!不许去,不许去!”
傻夫子摸了摸纪仲的脑袋:“没办法,夫子我,答应了这天地苍生了。”
“得守信用啊!”
“狗屁信用。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,你跟我走,你跟我走……”纪仲死死拽着傻夫子。
傻夫子蹲下身子,说道:“纪仲,你快躲起来。夫子要去了,你要夫子失信吗?失信于我,比死还要难受啊!”
“可是……可是……”纪仲低下头,眼泪止不住的留下来,“什么承诺,比命还重要!”
傻夫子没有说话,纪仲最终还是松开了手。
“这个,给你……”纪仲从腰间解下了自己从来不离身的铁剑,“你答应我,要把剑还给我!”xǐυmь.℃òm
傻夫子抽出剑,赞了一句:“好剑!”
“这么好的剑,我当然要还给你!”
傻夫子哈哈一笑,手持宝剑,那空空如也的裤管下一道青气冒了出来,傻夫子松开拐杖,意气风发的冲出了书院。
纪仲没有躲进密道,他爬上了书院的围墙,看着那一瘸一拐的背影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。
他只能听到天地间传荡着傻夫子的声音——
“太平书院学子在此,蛮人素来受死!”
……
不知道过了多久,有人打开了密道,把躲在里面的孩子都救了出来。
蛮人打退了,有朝廷大儒上书,取消亡人集,要把所有的幸存者都接回长城以内。
纪仲抱着书院的大门不肯离开。
他相信,傻夫子会回来的。
他说了,要把剑还给自己。
他不会不守诺言的。
……
数天后,一群浑身鲜血的儒生出现在纪仲的面前。
同时递给纪仲的,还有一柄断开的铁剑。
“剑的主人,用开太平之术,杀死了一名蛮将。”
“这剑,是在蛮将的身上找到的。上面有一道神念。”
“让我们将这剑带给你。”
“孩子,能告诉我死去的同胞姓名吗?”
纪仲慢慢站起身,从对方手中接过那柄断剑,轻轻说了一句——
“傻子。”
……
纪仲靠在石壁上,已经没有了呼吸。
他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。
那天空中的崩坏之云似乎没有找到可以发泄的对象,缓缓散去。
突然间,有脚步声传来。
一个人、两个人、三个人……
那脚步急促。
纪仲的手指突然动了动,紧接着他体内的一道红尘气猛然射向了心脏。
那心脏仿佛受到电击,突然有了一丝颤动的迹象。
紧接着,又是一道道红尘气射入心脏之中。
“咚……咚咚……咚咚咚……”
心脏的声音渐渐响起,就仿佛擂鼓一般。
纪仲深吸了一口气,猛然睁开了眼睛。他下意识抓起身边的断剑,指向来人的方向,直到看到来人是田向晚、王不归、叶大福,这才松了一口气。
叶大福第一个冲上去,扶住将要跌倒的纪仲,看着纪仲浑身浴血的惨状,咬牙切齿问道:“谁干的!”
纪仲微微摇头:“被我干掉了。”
田向晚也向前一步,问道:“万安伯呢?”
纪仲回过头,望向了山腹中的山洞。
……
陈洛仿佛陷入了一道迷雾之中,他看不清楚前路,也辨认不了方向,没有声响,没有人回应,他只能凭着感觉往前走。
不知道走了多久,迷雾突然散去,他看到一个青袍儒生背对着他,似乎在思考着什么。
陈洛小心翼翼上前,行了个礼:“在下陈洛,敢问阁下……”
那青袍身影回过神,一副年轻却又沧桑的面孔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,也朝着陈洛回礼,说道:“在下王子安,见过同族!”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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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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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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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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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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