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天在下雨,是林渊在码字啊!
太勤奋了!
而在码字的同时,林渊也在脑海中把整篇《流浪地球》的内容回顾了一遍。
几个世纪前。
科学家发现太阳内部活动异常。
在科学界的预测中,它将会产生一次叫“氦闪”的剧烈爆炸,并膨胀为巨大而黯淡的红巨星彻底吞没地球。
人类唯一的生路,就是进行星际移民!
而人类唯一可行的目标是4.3光年外的半人马座比邻星。
于是人类联合政府集中一切力量,建造了一万多座地球发动机,计划经过2500年、100代人的时间,让地球飞离太阳系,飞到比邻星附近。
想让地球按人类希望的方向飞行,必须首先用行星发动机让地球停止自转。
这个过程用了42年,被称为“刹车时代”。
太阳不再在一天之内东升西落、
地球有一半将长期处于白天,另一半长期处于黑夜。
太阳成了一种让人恐惧的东西。
对于没见过太阳的孩子,日出是令人紧张害怕的事件。
就是在这样一个笼罩着末日色彩的情境中,地球向4.3光年外的新家启航了。
孩子们看到天空中出现了一颗巨大的彗星。
那是月亮。
为了避免在地球加速时发生地月相撞,人们给月亮也装上了发动机,把它推走了。
地球在飞行至木星附近时,将借助木星的“引力弹弓”效应,使自己加速飞出太阳系。
未来再不是一望无际,而是凶险无比。
人类的目力所及再不是碧海蓝天,而是地下城的冰冷墙壁。
教育改变了。
知识被强行分出了高下,所谓无用的学科真的变得无用:
学校教育都集中在理工科上,艺术和哲学之类的教育已压缩到最少,人类没有这份闲心了。
这是人类最忙的时代,每个人都有做不完的工作。
历史课还是有的。xǐυmь.℃òm
只是课本中前太阳时代的历史,对人类而言就像伊甸园中的神话一样。
爱情消失了。
两个人的结合,只是为了摆脱独自越过茫茫冰原的孤独。
婚姻瓦解了。
我们现在的伦理习惯成了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。
在经过了木星的引力加速后,地球成功向太阳系的边缘飞去,长达四个世纪的死亡恐惧终于得到了缓解,然而人类并没有狂欢,反倒爆发了叛乱。
因为有人对比了太阳影像后发现,太阳在光度、像素排列等参数上与四个世纪前没有任何变化。
于是他们惊呼:
太阳不会爆炸!我们都被骗了!地球被出卖了!是联合政府编造了一切,他们想独裁地球!
阴谋论总是特别能蛊惑人心。
无数“有良知的地球公民”愤怒地拿起武器,将联合政府的五千名官员和科学家赶出了地球发动机控制中心,把他们丢在大海的冰面上,让零下百度的严寒慢慢夺去他们的生命。
然而。
正当成功夺权的人群高唱《我的太阳》,准备把地球开回原轨道时,太阳氦闪爆发了。
水星……
火星……
金星……
这三颗地球的伙伴行星,在上亿度的辐射中化为了一缕轻烟。
还好此时,地球已飞得足够远了。
……
看过小说的人会发现:
小说内容和《流浪地球》的电影乍一看完全不同。
小说的时间跨度非常大,而电影的时间跨度却很小。
电影所拍摄的内容在小说中只占据了一个极小的篇幅,以至于在很多人看来,电影只是借了小说原著的壳。
然而。
电影里的祖孙三代的视角,关于地下城的岁月,关于看日出的执念,关于人类坚持与牺牲等等。
全都是小说提供的核。
电影的时长不可能把小说那么宏大的叙事整个展现出来,哪怕诺兰或者斯皮尔伯格这些人也绝对做不到,改编是一种必然。
当整个故事回顾完。
林渊写下了小说的最后一行字:“啊,地球,我的流浪地球……”
两万三千字左右的小说完成了。
不过还有一件事情还需要林渊去做:
他把文档里所有对“地球”的提及都替换成了“蓝星”。
对于情节本身而言这是没有影响的,就好像小说里对那些地名的提及,也被林渊替换成了蓝星的某些地名,只要其所表达的意思一致就可以了。
这时候林渊突然有些感慨:
那个年代谁能想到这部让大刘花了两周时间完成,一共换了两千多稿费以及银河特等奖两千多奖金的短篇小说,最终被拍成了一部票房接近五十亿的电影,让所有国人看到了天朝科幻的崛起!
从这点来说大刘真的是中国科幻的英雄。
小说三体系列让世人看到我们东方的科幻小说在崛起;
而《流浪地球》又让世人看到我们东方的科幻电影在发光。
当然。
林渊承认这不是大刘最好的科幻小说,甚至连最好的中短篇也算不上,在改编电影大爆之前这部小说虽然也拿下了银河特等奖,但就知名度而言明显不如《乡村教师》等大刘的其他中短篇作品,不过这部小说本身的价值绝对是值得肯定,甚至是拿到全世界科幻迷面前也丝毫不怵的。
至于林渊为什么偏要选择这部?
因为林渊觉得自己以后也可以把这部小说改编成电影。
在蓝星林渊甚至可以弥补小破球的一些遗憾,比如把场面做的更加宏大,比如把一些受到吐槽的剧情进行调整等等。
……
而在林渊完成《流浪地球》的小说之时。
部落那边的人已经联系上了魏洲科幻作家呼延大博。
彼时。
呼延大博正在和好友吃饭,突然接到部落联络人的电话,似乎有些意外:
“部落上发布新作,和秦洲的楚狂打擂台?”
“是的!”
部落的联络人笑道:“如果答应这次合作,您将获得非常可观的报酬,同时还可以借楚狂而名扬蓝星各洲……”
“我拒绝。”
“呼延大博老师……”
“我是楚狂先生的铁杆粉丝,我不会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,去针对我的偶像。”
部落:“?”
心心念念了半天的外援,结果对方竟是楚狂的脑残粉?
淦!
而在呼延大博的对面,名为陈乐的友人笑容不可自抑,狠狠的拍着大腿。 蓝星,夏国。
肿瘤科病房,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。病房是单人间,设施俱全,温馨舒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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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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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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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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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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