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有刘长在的地方,就一定会有史官,用来记载这位伟大君王的言行,这是高皇帝时指定下来的,原先是高皇帝想要让史官记录下自己的一些惊人言语,好在后人面前装一波,可后来高皇帝发现自己哪怕跟人同床都有女史来记录,他就觉得这个似乎有点不太行,奈何,史官的相关制度却得到了萧何的高度支持,他认为,有个史官跟在皇帝的身边记录他的言行举止,一定程度上能起到约束皇帝的目的,让皇帝不敢随心所欲的乱来。
你若是乱来,你的事迹可就要被如实记录下来,留给后人去看,因此,做事之前,最好是要三思。
司马喜跟在刘长的身后,为他记录生平,也是有很长的一段时日了,可以说,在这些时日里,司马喜经历了任何一个史官都不曾经历的东西,皇帝动不动就破口大骂,脏话满天飞,跟群贤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各种荤段子是一个接着一个,这让司马喜如何记载呢?这玩意要是流传下去,遗臭万年的不只是皇帝,连带着记录者大概也要跟着遗臭万年了。
这些年的经验,给了他很多的启示和教训,他已经学会了如何高雅的去记录皇帝那粗俗不堪的话语,甚至不同的脏话他还特意安排了不同的高雅之文。
可是如今,听着刘赐的言语,司马喜却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之中,这玩意确实没办法记录了,如实记录的话,太子,公子赐,还有自己,三个人就要遗臭万年,为后人所笑了。
他实在是无从下笔,在这个时候,他甚至有些希望皇帝能站出来,以强硬的态度命令自己不要记录。
奈何,这位平日里总是缠在自己身边,死皮赖脸的要求修史的皇帝,此刻却是一副与我无关的模样,只是幸灾乐祸的笑着。
场面有些尴尬,在关键的时候,还是得刘盈站出来,他直接打破了这种寂静,询问道:「安的婚事要定在哪一天?」
此话一出,众人就有了话题,急忙开始商谈刘安的婚事了。
只是看向他的眼神依旧是有些古怪。
刘赐压根就不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,年幼的他好奇的看着周围的长辈们,等他与大哥对视的时候,甚至还回了一个较为可爱的笑容。
刘安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走出厚德殿的,夜色中,他站在宫殿外,任由冷风捶打着自己的脸,有点麻。
就在方才,他差点就要钻进地底下去了,他心里有一种强烈的逃离长安的冲动。
可惜,他是太子,他不能跑。
他忽然觉得,什么身毒之类的,果然还是有些太近了,赐作为我最疼爱的弟弟,应该封他去荧惑当个王什么的。ωωω.χΙυΜЬ.Cǒm
「殿下??」
一直在皇宫外等候着的剧孟走上前,疑惑的问道:「宴席这么快就结束了??」….「嗯…」
「出了什么事?殿下看起来有些…」
「没事…我要成婚了。」
刘赐都这么说了,刘安再不成家也不合适了,他缓缓抬起头来,看着这明亮的月色,长叹了一声,化身为栾布,唉,我当初怎么就没有将这个竖子给打死呢??
当天晚上,刘长拉着刘盈,哈哈大笑,满脸的幸灾乐祸。
而在曹姝的椒房殿内,高皇帝的歌声则是整整响彻了一夜。
......
太子要成家了,这件事迅速在各地引发了轰动,甚至隐约盖过了晁错的风头,作为大汉开国以来最不受欢迎的三公,晁错刚刚上任,就打破了大汉的好几个记录,包括开国以来最残酷的御史大夫,最凶残的御史大夫,最令人痛恨的御史大夫等等,三公在大汉基本上就是到头了,没
有可以继续往上爬的道路,抬起头来是皇帝,低头是九卿和百官。
尤其是作为拥有全国检察权的御史大夫,那基本上就是只有同位的三公才能对付,其余百官,见到了就得行礼拜见,没有任何反抗的可能性。
好在三公之内,御史大夫的地位是最低的,最高的当然是国相,然后是太尉,最后才是御史大夫。
群臣想要对付晁错,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排在他面前的三个人出手,可是这三个人吧…张苍先前因为贾谊的事情被群臣得罪了,张苍本来还是偏向群臣这边的,跟同门师兄弟陆贾的关系也是很不错,愣是被群臣给逼到了对立面上,至今都不肯再帮助他们,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?用不着了就是偏袒**的女干相,用得着了就是治理天下的贤相??真当老张没脾气啊??
第二位张不疑,那就不必多说了,这位跟群臣向来是势同水火,他的名望也就比晁错好一点,天子的绝对鹰犬,天子说了让晁错当御史大夫,那他就不可能带着群臣去反对晃错。
最后一位…想也别想。
群臣若是早知道陛下会气的让晁错来担任三公,那他们一定会在事前就将周意这一拨人给碎尸万端。
晁错这性格,在担任九卿的时候就敢跟群臣叫板,目中无人,如今当了三公,那就更加狂妄,不是目中无人,都快变成物理意义上的无人了,再这么砍下去,群臣都要被砍完了。
目前群臣的目标也顿时变了,什么食货府,还是先放一放,最主要的是要将晁错这厮从三公的位置给搞下来!
可你说晁错这般疯狂的行为有没有成果?那肯定是有的,在晁错大杀四方之后,各地的官员顿时就慌了,那是一刻都不敢耽误,**在一时间就成为了长安至地方各级官员们最为重视的事情,各地纷纷开始宣传,自掏腰包来资助百姓们前往长安,关卡的官员也是盯着那些来人,只要发现是来上奏的,就是派人马不停蹄的护送。….各地的执法部门也是极为惶恐,廷尉再也不敢拖延了,官吏们四五天不敢睡觉,来回奔波,腿都差点废了。
吏治顿时清明,上下肃然,没有再违法乱纪者。
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,晁错依旧没有停下来,他总是能找到各种理由来对付自己想要对付的人,尤其是对各国,晁错想要削藩的心思是永远都不会停止的,他派遣了大量的刺史前往各国,调查他们的情况,名义上还是调查吏治,实际上,就是为了抓住各路诸侯王的把柄,各地的诸侯王得知晁错当了三公,心里也开始慌了,急忙开始进行整顿。
晁错跟韩信是不一样的,韩信的压迫感是来自于他本身,他哪怕是被罢免了爵位,待在家里,群臣依旧会害怕他,而晁错的压迫感,是来自三公的身份,无论是什么人,只要能做到这个位置上,那就代表着绝对的压迫感,毕竟,这就是三公。
刘长接见了宗正,开始商谈太子的婚事。
如今的宗正是刘广,在刘敬死后,刘广继承了他的位置,成为了当今的宗正,刘广乃是燕王刘濞的亲弟弟,是高皇帝的亲犹子,当今皇帝的堂兄,论辈份和年纪,他担任宗正都是绰绰有余了。
虽然跟刘濞一母同胞,但刘广并非如哥哥那般高大,他的脾气较为软弱,虽然没有什么能力,但是因为仁厚的形象在宗室里还是很有话语权的,在担任宗正之后,做事也算公正,对待宗室的晚辈们犹如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,渐渐也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宗正。
此刻,在得知陛下有意让刘安成家后,刘广也是极为开心的。
「好啊,早该如此了,陛下跟他一般大的时候,都已经是两个孩子的阿父了!」
「我这就召集众人,选择一个吉祥的日子,为太子操办婚事!」
太子的婚事,是要由宗***来负责。
刘广这是第一次负责如此庞大的典礼,心里既是激动也有些担心。
刘长大手一挥,「那就交给你来操办了,要办好了,这可是大事,要做到史无前例的地步,不要太勤俭,如今大汉富裕,还是能撑得起的,若是钱不够,就去找吕侍中!」
「唯!!」
吕禄这次并不肉疼,刘安几乎是在他面前长大的,况且,自己也是安的长辈,为自己晚辈的婚事花点钱,对禄老爷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,吕禄甚至已经在考虑自己该送点什么给太子。
等到刘广离开后,刘长方才忍不住感慨道:「这眨眼间啊,安都要成家了,好似在昨日,他才那么一点…哈哈哈,我这也是要当大父了,我老了啊,禄!」
「陛下这算什么,周胜之那厮,当大父都有两年多了…还是先有孙子再有儿媳。」
「胜之年纪最大,自然是这样。
「对了,胜之最近怎么没有消息了啊?」….吕禄有些复杂的看了刘长一眼,他为何没有消息,您不是最清楚的吗?您给了他那个涂鸦,让他去找身毒,他能有消息就怪了,此刻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飘着呢。
「你说这厮该不会是进了什么温柔乡,左拥右抱故而不愿意回来吧?」
「若真的是那样,倒还好,就怕他此刻是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不知所措啊…」
......
刘赐一瘸一拐的走进了府内,董仲舒急忙走上前来,扶住他。
「你这是怎么回事啊?」
「我啊…走路的时候遇到了几个盗贼,跟他们打了一架,打伤了七八个,自己受了些伤…」
刘赐揉了揉屁股,那话是张口就来,甚至都不带犹豫的,董仲舒却看了几眼,「这是什么盗贼?拦路却要打人屁股的?
刘赐骂道:「别跟我提屁股,一提我就生气!莫名其妙挨了一顿揍...」
刘赐骂骂咧咧的,直接趴在了平日里要坐的席上,极为熟练,董仲舒则是坐在了他的身边,自从刘赐从自家里拿出书来送给董仲舒后,董仲舒也就默认刘赐为自己的好兄弟,两人整日厮混在一起,性格相差如此之大的两个人,居然还能相处的来,也是件怪事。刘赐活泼好动,整个人没有一天是能闲下来的,董仲舒却很是老实,丢给他一本书,他能一动不动的读上好几天。
「我先前答应你从大哥那里借书的事情,可能要有点难度了。」
「为何啊?」
「还是因为那屁股的事情,唉,不过,你也不必太担心,我大哥还是很疼爱我的,迟早能弄过来,我大哥这个人吧,酷爱读书,而且他跟你不一样,他不只是读,他还会写,你知道吧?他写的书啊,那是连我大母都要夸赞,说是有那个韩信的才能…」
「你是想说韩非吧?
「都差不多!!」
「这可差太多了…」
「反正就是夸他很有学问…阿父都特意为他召开宴会,我这么给你说吧,我大哥绝对是庙堂里最有文采的人,你不是喜欢读书吗?过几天,我大哥要结婚了,到时候我带你过去,你可以跟我大哥要几本书,他最是喜欢读书人的…」
听到刘赐的夸赞,董仲舒有些恍惚的点了点头。
公孙弘很快就走了出来,瞥了一眼刘赐,随即笑着说道:「有一个好消息!」
「我们公羊…终于有书了!!!」
「啊??」
胡毋生在用心钻研了七八年后,终于将口传的公羊春秋给整理了出来,改用笔录的方式,传承了下来,这件事意义十分巨大,《春秋公羊》的出现,象征着
公羊派朝着成为显学迈出了自己的第一步,同时,谁也不知道,这本书将会在未来的大汉舞台上发挥出多么巨大的作用来,目前只有寥寥几个人的公羊学派,都在为自己的第一部传承之书而感到欣喜,除却某位不喜欢读书的公子之外,大家都是非常的激动。….过去,公羊学派只能通过公羊寿和几个师兄弟口头传述,而如今,他们终于有了书籍,那些有心学习公羊的人,只要弄到一本书,就可以随时随地的学习,这对羊学派的发展是有着巨大好处的,只是,如今最重要的,还是要扛过来自儒家内部的反攻,春秋在儒家内的意义,其实比论语还要高一些,在这些年里,各个派系为了争夺对春秋的解释权,大打出手,公羊学派因为没有书籍,因此占据不到上风,他们想怎么说都可以,但是现在不同了,有了定文的书,他们再想改就有些不合适了,而拥有解释权的其他派系,也定然不会放过这个时候。
必须要在公羊春秋处于幼苗阶段的时候就给他掐死,不给他发扬光大,扰乱正听的机会!
而这个迎接各派挑战的任务,也是落在了胡毋生的身上。
公羊寿大多时候都只是为弟子拍手鼓掌,为他叫好。
在公羊派迎来喜事的同时,太子的婚事也如火如茶的开始了。
按着皇帝的命令,刘广决定操办一场最为奢华的婚礼,要让整个长安的人都跟着皇帝一同开心,这场婚礼,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,光是去迎亲的车架,就达到了八十多驾,基本上是将道路都给占满了,那排场大的吓人,就是当初册立皇后,都不曾有这样的规模,倒是很符合长老爷的爱好,排场越大越好。
刘安的府邸,早已被打扮的无比奢华,婚礼的喜庆味传遍了整个长安,在婚礼当天,有很多百姓自发的参与了进来,沿路跟随,高声祝贺。
刘安满脸的笑容,穿上了华服,得意的朝着好友们招手。
二代群贤们围绕在他的周围,一路欢声笑语。
刘长第一次坐在了长辈的位置上,他坐在上位,放眼望去,最热闹的都是些年轻的后生,看着他们的模样,刘长大概能区别出他们的身份来,有些时候,看到陌生的年轻人,跟左右打听了一下,得知其阿父是谁,随即恍然大悟,整个婚礼,安排的都很是隆重,处处都是朝着最高标准去的,钱财的耗费更是数不胜数,吕禄承担了大多数的费用,眼皮都没有眨一下,连带着三公都全部出席,晁错都坐在张不疑的身边,认真的打量着远处的那些大臣。
太后也是难得的出了皇宫,颜颤巍巍的坐在了刘长的身边,群臣已经很久不曾与太后相见,都纷纷前来拜见。
太后满脸的笑容,乐呵呵的与他们打招呼,再也没有往日里的肃杀之气。
太尉不知为何也被请到了长辈的位置上,同样坐在刘长的身边,却也没有人敢跳出来说这不符合礼法的。
众人吃起了酒,喝的酩酊大醉,皇帝亲自弹奏乐器,为众人高歌起舞。
这样的场景,只有在汉唐之时才能看到。
这两个时代的皇帝,从来都不会板着脸严肃的坐在上位,他们敢跳下来跟群臣起舞高歌。
众人都在享受着这盛事,刘赐也混了进来,此刻穿着华服的他,正拉着董仲舒,站在大哥的面前,卖力的向大哥介绍着自己的这位好友。
「大哥,我跟你借书,就是借给他看的,他可喜欢读书了,比你都要喜欢…」
「大哥,你怎么看起来有些不高兴?
刘安什么都没有说,只是揉了揉弟弟的头。
他抬起头来,看着坐在上位沉默不语的阿母,她的发色里已经添加了几丝灰白,看着满脸堆笑,开心的起舞的阿父,他的眼角多了些褶皱。
那一刻,刘安的内心忽然有些苦涩。
他只是重重的叹息。
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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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,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。
他是癌症晚期,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,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。
此刻,路遥躺在病床上,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,想喝口水。
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。剧痛和衰弱,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。
这时,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:“表哥~你真是狼狈呢。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。”
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,翘着二郎腿,眼睛笑成一道缝。
“你求求我,我给你喝口水如何?”
路遥面无表情,一言不发。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,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,不差这一个。
男子起身,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,“表哥别生气,我开玩笑的,你对我这么好,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。”
说完话,他将水杯里的水,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。
被呛到,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,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,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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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张鑫,为什么?我从未得罪过你。你去星盟国留学,还是我资助的!”
张鑫将水杯放下,不紧不慢的说:“谁让你这么古板呢,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,又不犯法,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。”
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,道:“张鑫你这垃圾,狗改不了吃屎。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……咳咳……”
张鑫理了下领带,笑道:“你别血口喷人啊,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。这次回国,‘省招商引资局’还打电话欢迎我呢~”
路遥叹了口气,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,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,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。
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、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。他附身靠近,悄悄说道:琇書蛧
“表哥啊~其实呢,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,告诉你一声——你的癌,是我弄出来的~”
路遥陡然挣开眼,“你说什么!”
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,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,仅有巴掌大小,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,一看就很有年代感。
“眼熟吧?这是我亲手送你的,货真价实的古董。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,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。”
路遥马上认出来,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,天天摆在书桌上,时不时的把玩,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!
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,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!“你……”
“别激动~表哥,我西装很贵的。”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,小心的捏起铅盒,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。
“我赶飞机,得先走一步。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,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~”
说完话,张鑫从容起身离开。临走前,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。他原本就男生女相,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。
保镖很有眼力劲,赶紧打开病房门。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,提前发动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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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,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,还有无穷悔恨、不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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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很快,剧痛渐渐消失,只剩麻木,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。
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,即将失去意识时,胸口突然阵阵发烫,将他惊醒。
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,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,还在缓缓发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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